基于文化适应性评价的社区主导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朗德苗寨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苗寨论文,为例论文,适应性论文,旅游开发论文,主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旅游开发中越来越重视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参与。即从社区利益出发,由社区确定发展目标、控制开发过程,追求社区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各个因素之间的平衡,最终实现社区的发展。社区参与成为了衡量一个旅游项目是否可持续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近几年学术界积极关注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研究。其中,基于案例的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案例对比占据了一定的篇幅。
在旅游实践中,我国社区参与程度较低,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被动参与状态(诸葛仁、陈挺舫、特里·德拉西,2000)。影响社区参与的因素很多,有参与者主观的原因,有社会体制、法律保障等社会环境的原因,还有支撑平台的技术等客观原因。孙九霞、保继刚(2006)指出:“深入中国旅游社区内部探索其自身社会文化系统与旅游参与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居民的地方性知识出发,寻找居民对自身生活的表述和解释,逐渐接近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真相。”参与者的主观原因和当地社会环境等旅游社区内部的社会文化系统是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舞台背景,只有对背景进行深入的分析,选择适应该社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的运作模式,才能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村寨的参与模式,否则,将会出现水土不服,导致参与机制运作的最终失败或南辕北辙。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于社区参与的评价性分析文献较为丰富,主要内容不仅涉及社区参与的模式及其案例的对比性分析,也包括旅游开发中社区参与的各维度的评估。随着研究的深入,学术界对旅游开发中社区参与的模式及其评估越来越注重实际操作层面,包括社区参与的平台搭建、过程监控、绩效评估与反馈等微观实践环节。同时,研究开始从根源性的问题入手,探索旅游社区参与所处的政治、文化和环境背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社区参与的意愿、能力、行为和结果满意度等测度指标,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对策和分析模型。
不少学者关注了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村民联合自主、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例如,Anna Spenceley(2002)通过对南非洛克泰尔湾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分红利”的经营模式进行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考察与分析;陈腊娇等(2005)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提出古村落旅游的两种经营模式:村民自主经营模式和政府投资经营的公有模式;张波(2006)对贵州天龙屯堡“政府+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的经营模式进行了研究;石璇、李文军(2007)对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的政府与居民联合经营的股份制的经营模式研究发现,这种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利益,保护了自然资源。
Arnstein(1969)研究了公民参与中的赋权问题,建立了公民参与由低到高的三级阶梯模型,并指出评价社区参与的当前水平并决定改进参与方向的重要性;Petty(1995)把社区参与划分成了象征式参与、被动式参与、咨询式参与、因物质激励而参与、功能性参与、交互式参与、自我激励式参与七个层次;Haywood(1988)、Roacha(1997)、Rowlands(1997)和Reid(2003)将Arnstein的研究结论运用到了旅游发展的研究中。西方学术界普遍倡导一种“全程式的参与方式”,并基于社区参与的全程式管理,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研究结果。Smith(1984)提出了从文本、程序及目标三方面展开的评估公众参与程式;Pearce等(1996)指出,理解社区与旅游关系的重要性也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在分析社区表达的过程中,他们对社区参与的关键成分从社区参与的目标和形式、参与结果的影响因素、社区参与的方法和程序、社区参与的结果呈现方式等几个维度进行了建构。
国内学者汪芳等(2008)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乡村旅游地社区参与状况的评估模型,并应用在相关案例中,其中的参与指标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和决策的参与情况。不过,指标体系还相对粗糙;侯国林、黄震(2010)建立了旅游地社区参与度熵权层次分析评价模型,以周庄、同里、西递、宏村为研究对象,对我国传统村镇旅游地社区参与度进行定量评价,具体指标包括旅游规划与决策参与度、旅游经营管理参与度、旅游资源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参与度及旅游收益分配参与度。这些指标的建立为我们分析社区怎样回应旅游、怎样与旅游开发的利益相关者互动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工具。
社区参与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总是渗透在不同的国家、社区及发展阶段的时空及其对应的政治文化背景中,并与文化进行着互动。然而,以往的研究中,很少进行本土化适应性的反思。本文将在已有的文献基础上,进行探索性的尝试,深入到社区内部的文化背景层面进行探讨,希望从中开辟社区参与评估性研究的新视野。
三、本土化理念与文化适应性
经济、社会、文化领域中,如何通过某种策略或手段在一定的历史、地理和人文境遇中完成所设定目标涉及日常话语世界里本土化的问题。
从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发展角度讲,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使全球形成一个网络,并不断促成形成新的组织形态,各个组织内部以及不同组织及个体之间相互连接并互动。旅游业的发展使社区成为了开放的空间,社区居民获得了与政府、企业、旅游者、社会团体及旅游者频繁互动和信息、能量交换机会,社区参与的主题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展开的。社区参与的理念来自西方国家和社区的民主制度和相应的政治安排,该概念被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和社区,必然面临制度在彼时彼地的适应性问题,尤其是作为制度环境背景中重要内容之一的文化背景。
张维迎(2003)指出:“本土化就是你要用全人类通用的方法,人类知识共同积累的那些方法,去研究自己本身的问题,然后走向世界①。”本土化的前提是“通用化”,即“共同累计”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在学术研究意义上,本土化问题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外来理论的移植;二是对外来理论在本土社会特殊情境中的补充、修订或否定;三是建设基于本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相关联的、属于本土的原创理论,即将理论视为一个开放系统,在本土社会情境中不断修正。以中国的社会发展为研究的主位视角,在吸收西方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应该避免在其话语基础下的技术性研究,不仅仅就其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和核心概念进行分析,而是着眼并适应本土社会的现实情境,形成具有本土经验的新规范(李红艳,2010)。
因此,无论是从操作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对于中国旅游社区参与的本土化,关键在于是否有“当地文化针对性”,本文将其界定为“文化适应性”。其前提是中国社区参与旅游开发背景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包括国家的差异性、民族的特性、文化传承性、人文传统特性、文化变迁性、人文地理的差异性等。其中,“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规范”是文化背景中重要的参考因素,即一个地方的人们所共知的关于本地方风俗、习惯、做事的行为规则、人机互动模式与规则等约定俗成的知识体系,一系列关于人们行为的正确与错误、褒扬与贬斥的判断准则,体现共识性的行为导向、评价体系①。
四、新经济社会学框架下的旅游社区参与
新经济社会学是20世纪80年代在原有经济社会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思潮,将社会学引入经济学,重视文化与意识形态、人际关系、经济结构、社会体系与社会制度等。新经济社会学的基本特征是将经济活动作为特殊的社会行为,将社会行为嵌入经济、非经济的个人网络关系中,而不是原子化的,认为经济活动是一种社会构建,需要放入人际网络关系中进行分析(Granvetter,1985)。经济行为中的水平关系与信任与合作相联系,而垂直关系则与权威与服从相联系,这些关系都超越了个人理性行为,利益驱动无法解释个体行动受到的约束和激励(Granvetter,2002)。North(1990)强调了习惯、习俗、规范等信念体系及非正式制度对于个体经济行为的重要性,他还进一步提出了制度变迁理论与意识形态理论及“共享心智模型”。“共享心智模型”用“个体行为”到“集体行为”再到“制度生成”联系了微观交换与宏观制度化演变的问题。在他的解释中,制度与非制度都与“理性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一个超越“经济人”的概念,在对成本与收益的考量中把道德伦理、社会规范纳入了考察的范畴,并成为重要的分析对象。
Neel(2005)综合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分析了经济制度—行为机制关系,并构建了相应的模型图,该模型图将“个体行为”、“集体行动”、“制度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为研究微观的社区居民参与如何通过社会网络关系影响宏观制度和非制度规范提供了蓝本。旅游社区参与是在一定的社区制度文化背景和选择偏好下的理性选择行为,其决策和行为受到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双重规制。基于该模型,本研究结合旅游社区参与的社会网络关系将原模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旅游社区参与制度—行为机制关系图,如图1所示。
图1 旅游社区参与制度—行为机制关系
注:根据Neel(2005)进行修改。
旅游社区参与制度—行为机制关系模型展示了社区居民个体参与行为到形成整合性旅游社区参与及市场运行机制的变化路径。
为了进一步分析围绕社区的制度环境和非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与社区参与,本文将通过对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探讨其参与机制与社会文化系统因素的深层逻辑关系,将案例本身作为一个完全的、被准确界定的个体样本,揭示其现象背后的规律及相关性,从而应用到更广泛的、具有相似性的群体中。
五、本文案例背景
案例选择上,本文综合考虑了社区主导式参与的全面性和文化异质性两个因素。
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朗德苗寨是典型的社区主导式旅游开发模式,目前社区完全是自发的、有意识的全民主导式参与行为,社区居民在旅游决策与管理、旅游经营与接待、文化传承与环境保护等各方面一直居于核心地位,在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各横向层面都体现了社区主导的性质,是全面的社区主导旅游模式。近几年,贵州民族旅游发展迅速,西江苗寨、天龙屯堡、朗德苗寨就是苗寨旅游的几个典型代表。西江苗寨和天龙屯堡分别属于政府主导和公司主导的类型,而朗德苗寨则由社区居于主导地位。村寨社区参与的模式选择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盖媛瑾(2009)等就对天龙和朗德的乡村旅游社区经济增权比较进行了研究。朗德社区主导型的社区参与模式与其他苗寨的社区参与模式相比,具有更加坚实的社区基础,虽然旅游发展相对缓慢,经济增权持续性不足,但是,社区从中受益,社区成长速度较快。本文认为,除了经济的利益,分析社区参与模式需要特别考虑社区文化与模式之间的文化兼容性,需要考虑制度引进、运行时如何调动社区积极性,避免社区居民的不适应感和心理排斥,以追求当地旅游及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以黔东南州雷山县朗德苗寨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该模式与所在文化系统的适应性。朗德苗寨是少数民族异质文化的典型代表,也是苗族文化的典型。相对于汉族社区来说,文化异质性不仅仅是其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也是在选择旅游开发模式上尤其需要考虑的关键性因素。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社区的文化系统运作的内在规律,一方面,可以使社区参与旅游的模式设计和选择上具有更好的适应性,符合社区居民的参事议事等社会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这样的过程强化传统的生活方式,突出文化的异质性,强化社区文化认同感,将社区参与的地方特色作为可持续的旅游文化资源。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种异质文化的内在运作机制与外显模式可以相辅相成,并且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得到巩固和创新性发展,文化系统为地方性旅游资源积累了“社会资本”。
“离开文化系统,孤立的个人、群体和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民族中的个体或群体都具有某些共同的文化特质,社会行为形成于一定的文化结丛和文化模式之中。否则将会被“文化系统”边缘化,更谈不上“社会资本”的积累与使用。
六、案例分析
1、案例基本背景资料
(1)朗德苗寨概况。朗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西北部,距省会贵阳260千米,全寨共134户540人,全是苗族。朗德苗寨1986年开始进行旅游接待,属于巴拉河流域七个著名苗族村寨群,是贵州乡村旅游开发重点示范村寨。
郎德苗寨的自然景观、苗族风情和历史文化是当地极富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该村背山面水,苗族风格的吊脚楼建筑依山就势而建,错落有致,一直从山脚延伸到山腰。苗族热情的待客礼仪、鲜艳的民族服饰、精彩的民族歌舞、独特的苗寨佳肴也强烈吸引中外游客前来观光和体验。清代咸丰、同治年间农民起义将领杨大六领导当地村民抗清自卫的围墙、战壕、隘门等战斗遗址保留至今。朗德苗寨旅游项目主要包括参观寨容寨貌、体验苗寨拦路敬酒、观看苗族歌舞表演、参观民族陈列室和杨大六故居、购买民族工艺品和吃农家饭。
朗德苗寨在长期的旅游发展中,形成了具有民主氛围的社区主导型旅游模式,尤其体现在“公分制”运行模式上。
(2)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运行机制。根据相关的文献搜集,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在实践中形成不同的类型和模式。这些类型和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可以有不同的分法,有横向的和纵向两种切入模式,也有根据不同的参与要素进行的区分。由于横向的资源整合更能全面地反映参与的运作机制,易于提取相关的评估因子,故本文基于此横向的分类方式。本文将提取出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四大评估因子,深入分析雷山县郎德苗寨的社区参与模式。
决策机制方面,朗德苗寨村寨旅游的发展决策主要由村寨自主决定。郎德村民选出的旅游接待小组负责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并经全体表决后通过。村民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决策。管理机制方面,旅游接待小组进行集中管理,旅游接待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包括平时组织表演队伍训练、接待物资和道具的准备、群众组织协调、村寨卫生、工分牌发放与收集、工分登记与利益分红等。监督机制方面,村民有平等的权利参与管理。旅游收入和分配情况定期向全村公布,受村民监督。利益分配机制方面,朗德最主要的经营项目旅游表演采用“公分制”。以公分制为计量标准,按劳分配,以家庭实际出工人数记工分1次,多来多得,少来少得,不来不得,每月结账1次。全村集体接待表演的收入,由村委会提成25%作为村寨旅游基金,用于维修道路、芦笙场以及其他多种与旅游有关的集体性支出。参与人员按参加内容角色及着装记不同的工分。工分牌分阶段发放制度:为保证群众能按时和自始至终参与旅游接待,村委会根据不同参与人员制作不同分值的工分票,以穿戴是否整齐和是否按时到岗来分阶段发放。工分统计与月底分红:表演结束后,各组发牌人负责收缴登记,再到村会计处汇总,然后以当月总收入确定当月每个工分值多少钱,再算出每户村民应分得的金额。有能力进行小商品销售和家庭旅馆经营的农户自负盈亏。
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的实质是一种民间互助组织,通过这样的组织,社会资本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强化。由于旅游接待小组是旅游行业催生,并服务于村寨对外旅游接待和管理的,具有旅游协会的雏形。在长达20年的实践中,村民在参与旅游接待中的“信任”、“规范”和“网络”得到巩固和强化,旅游接待小组则是获取社会资本的中介和平台。根据帕特南的观点,信任可以表現为“自发社交性”,信任度高的地区,结社度高,组织规模大,容易形成“规范”和互信“网络”,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协会(旅游接待小组)作为朗德苗寨进行旅游接待和管理的社区自组织,维系了社区参与旅游的横向固定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村民参与旅游接待活动并分享带来的收益。协会的存在为社区主导旅游提供了模式,并促进了成员的信任和规范。在整个体系中,协会(旅游接待小组)将各种社会资本进行了整合,是社区力量的集中体现。
2、朗德社区主导旅游模式的文化适应性分析
(1)苗族议榔传统。朗德苗寨保留着传统的议榔传统。议榔苗语称“Ghet Hlangb”(构榔),即苗语“议事”决议的意思,是苗族人民长期沿习的议事方式,通过协商议事的方式实现村民话语表达权,建立起均衡各方利益的制度框架。这种“议榔”传统有效解决了许多苗区、苗寨中的公共问题。其“权利与义务”、“责任与共享”、“集体与个体”的观念植根于议榔的文化精髓之中。
一定地域的各个苗族村寨在遭遇到重大公共问题或者需规范村寨公共生活时,让有关各方选派代表参与讨论,并且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其具体的操作方法为村民选举产生德高望重有威信的小榔头,小榔头收集、讨论、汇总本寨村民的意见之后,提交到“议榔”会议上再次讨论,会议统一意见后形成口头规约并由小榔头传达落实到村寨。在经过全寨各家族代表杀牲歃血的盟誓之后,参与“议榔”各方共同遵守“榔规”的规定。“榔规”涉及苗族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议定村寨间的相互责任与关系之外,也明确了一些日常公共生活内容。比如防止偷盗、解决田土争端和口角斗殴、划分山林界取水及池塘边界、禁止调戏妇女和杀人放火等内容。一旦出现矛盾或违反“榔规”,如果无法私下解决,则通过原告和被告双方榔头出面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通过“榔规”条款进行处理。
“议榔”活动体现了朴素的社区参与自治的意识,为社区集体行动困境提供了有效地解决村寨事务的模式和途径。帕特南对“社会资本”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并指出“社会资本”的三个核心要素是“信任”、“规范”和“网络”。考察苗族“议榔”传统,榔头得到了村民的充分信任,被村民推举代表村民提出建议并最终讨论通过,而村民之间也存在普遍的信任感。“榔规”成为解决集体行动失效的“规范”,并通过宗教化的仪式加以强化。苗寨长期形成的熟人社会积累形成互相勾连的“网络”,而“议榔”活动及形成的“榔规”强化了这种网络链接。以上三个条件形成了苗寨特定的社会资本背景,为集体行为的理性奠定了基础。对于朗德苗寨来说,采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是完全符合当地社区治理的延续性的,虽然其模式本身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但是,借用原有的社会联系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执行方面的问题是可行的。社会资本通常透过宗教、传统和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而建立起来,且社会资本的使用会增加而不是减少其资本的供给,传统“议榔”文化的延续使苗族村寨之间的“信任”、“规范”及“网络”等社会资源因素得到巩固和加强。黔东南州台江县巫脚村“议榔”词中有一段为“拿来当古典用,拿来当古典说。千年也不断,万年也不丢。不忘古老的话,不丢古老的言。父教子才知,娘教女才得。水顺着糟糟留下,古典顺着人们传下”。可见,“议榔”是具有传承与执行力的。“议榔”词中还申明了其团结互助的精神实质,“我们团结地方,我们团结村寨,狗肠一根,马蹄整个”。
(2)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与“议榔”文化的适应性分析。根据上文分析,“议榔”文化具备了社区参与自治的基本特点,为基于协会的社区主导旅游模式奠定了基础,“议榔”为基于协会的社区主导式旅游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文化系统背景,但是,后者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社会和市场环境,在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及利益分配机制上需要在适应原有“议榔”传统的基础上做出适应性和创新性的调整。埃莉诺·奥斯特诺姆(2000)认为,克服集体行动的逻辑困境的效果跟诸多的因素有关系,如制度的界限界定清晰程度、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规定制定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违规者的惩罚程度及监督和执行协议的交易费用等因素都会有影响。
本文通过与四位长期从事社区参与项目的专家进行访谈,总结了社区参与机制四大因子的相关评估指标,针对这些指标分析朗德社区主导旅游模式与“议榔”的异同(如表1所示),以期找到模式优化的路径。
在“议榔”文化的影响下,朗德苗寨具有良好的社区参与基础,由此形成信任、规范和网络社会资本为解决集体行动困境提供了有效途径。旅游开发本质上是基于社区自然和人文公共资源利用的集体行为,“议榔”文化坚实的根基为村民共同管理和利用旅游资源提供了社会文化背景。由以上的分析可见,朗德社区主导旅游模式是“议榔”文化的一种延续,但是,由于旅游活动的外向性和系统复杂性,该模式在克服集体行动的逻辑困境时必须考虑以上各种参与机制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社区自组织的外部环境应对能力。
七、朗德社区主导旅游模式面临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中,旅游接待小组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村民进行旅游事务的管理,是整个旅游活动组织、决策和管理的核心部门,类似于地方性的行业协会。该组织的成熟程度直接关系到朗德社区主导旅游模式运行的绩效,继而关系到整个社区的发展。根据帕特南的观点,在民主发展的背后,价值观和品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民间自主组织和第三部门的作用的介入,十分有利于这种价值观和品质的确立。同时,民间自主组织和第三部门的活动对政府和市场的运作有积极推动作用。关键是第三部门如何发展民间交流和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培养社区成员之间的平等互惠精神,促进社会互信和理解。朗德苗寨社区主导旅游模式中,苗族传统的价值观和品质是基础,也正是这样的基础条件使这种模式得以推行长达二十年的时间,民间自主组织旅游接待小组的作用在长期的旅游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得以发展和壮大,但是,其组织自身的发展却是缓慢的,在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朗德旅游应对旅游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针对朗德社区主导旅游开发模式,不同的学者给予了不同的评价,有褒有贬,给予的积极肯定主要是这种模式全面参与的民主性以及在旅游开发与传统文化的有效互动。而贬斥的观点认为,这样的模式效率低下,是村寨开展旅游至今一直没有明显起色,甚至有落后于一些后起之秀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这种模式是当地人在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自我理性选择,与当地传统文化具有极大的适应性。旅游发展的速度并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旅游发展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社区主导的旅游其核心是通过旅游来实现村民的发展和社区的发展,旅游是手段而非目的。从村民和社区的发展这个终极目标来看,朗德模式是有一定成效的。而且,系统发展需要经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否则,不合时宜的外部干预将会打破事物发展的规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朗德苗寨旅游接待小组已经具备一个社区自组织的雏形,基本解决了参与意识和参与机制的问题。本文认为,朗德模式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更好地实现村民和社区发展这个终极目标,提升村民旅游开发中社区参与的绩效。因为系统自身无法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组织能力建设问题,而能力通过改变行为最终作用于社区组织的运作绩效,是系统自组织和自适应过程中最核心的因素。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建议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给予朗德旅游接待小组能力建设更多地关注和资金及技术的投入。只有这样,朗德苗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后天营养不良的缺陷,更好地巩固并发展社区旅游,从而达到整个社区自然、文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八、研究总结与展望
鉴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乡规民约”文化(或“款约”文化)的相似性,从朗德苗寨的案例分析可以得到一些普适性的规律,并广泛地应用在其他少数民族村寨和社区。
但是,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旅游发展带来了频繁的社区内外互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游客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信息和能量交换加剧,传统的社区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一些现代性元素必然伴随着旅游的发展而逐渐渗透社区,进而影响社区的传统文化。因此,这种文化的适应性评价应该是动态、历时、多维度的,而本研究在这方面尚存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
①贺雪峰,地方性规范与农民的行动单位[C].“第四届农村研究方法研讨班”论文集《经验研究与中国社会科学的本土化》,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