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发展的若干问题再认识——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精神之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五大论文,若干问题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论述使非公有制经济由“补充论”转向“组成部分论”和“共同发展论”,实现了由“制度外”进入“制度内”的理论创新。这一思想上的解放和理论上的创新,大大拓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内涵,为我们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发展扫清了思想障碍。本文拟就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发展的若干问题谈谈个人的见解。
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问题
传统理论认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产生的客观必然性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按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来解释这一现象,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的。任何一个社会形态的更替,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的产生和发展,都可追溯到生产力发展这个终极原因上去。但是,据此来揭示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特殊性,这一解释似乎过于一般化,简单化,不仅不能全面说明生产力发展如何引起非公有制经济的产生,反而还引起非公有制经济只能与低下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理论误解。传统理论还有一个思维定式: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公有化程度直接简单相联,认为全民所有制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相联系,集体所有制与较低生产力相适应,而个体私营经济只能与低下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形成公有化的程度与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是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事实上,私有制经济不仅适合于落后的生产力,适合于小生产,也适合于机器大工业生产,还完全适合于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生产。不论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及现状,还是我国当前私营企业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或开发运用国内高新技术进行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实践,都能得到充分证明。
关于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应从两方面来认识。首先,要坚持生产力标准,但必须对生产力发展的内涵及总体特征进行深层次地分析。决定一个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基本条件是生产力,生产力主要包括其发展状况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两方面。就生产力发展状况而言,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力的高低,生产工具的先进程度和社会生产结构及其从事生产的各基本组织发展状况的总体特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表明,在先后继起的各个历史时期,尽管生产力都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生产工具也达到当时的最先进水平,但无论哪个国家,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都依然存在。尽管从趋势上,生产力的发展要不断地消灭它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的一般特征,但生产力自身的发展,又会呈现出新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所以,生产力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总特征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就生产社会化而言,生产力又是一个包括多层面的复合系统。由于不同生产部门和行业历史地形成生产技术水平是多层次的,由此决定生产社会化趋势并不都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绝对集中或规模无限扩大,而是集中与分散并存,大型与小型并存,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大私有与小私有并存。正是生产力发展的总体特征与社会化生产的系统性,否定了把社会化等同于大型化,集中化,甚至等同于国有化的传统理论,为同一社会内部容纳多种多样的经济组织形式奠定了基础和条件。由此,不能简单定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只能与低下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如果说,现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高低不同的多层次,需要有多种多样所有制经济与之相适应,那么,实现现代化之后生产力在高水平上的集中与分散,大型与小型的多层次也一定会存在,由此决定了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将是长期的。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按照马恩的理论设想,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然而,现实的社会实践却告诉我们,由于劳动分工的差异性,劳动态度的好坏和劳动效率的高低各不相同,不同质不同种的劳动还不可能不进行等价交换。在交换中这些不同质,不同种的劳动只能以“价值”形式计算,同时要实现不同质的劳动等量交换,要使不同种的劳动合乎社会需要,就不能不通过市场。所以,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无法排除的形式,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不可逾越的阶段。商品经济是为交换而产生的经济,这种交换实质上是不同所有权的交换,由此,不同所有者,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既是商品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又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市场经济,以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建立,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为基础,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更大进步。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作为其基础,既要求公有制企业成为市场主体,也要求各种各样的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只要上述这些社会基础条件未退出历史舞台,非公有制经济就必然继续存在并释放出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突破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对立论”和“有害论”的传统观念,进而确立了“补充论”和“有益论”的新观念,党的十五大对传统所有制理论作了重大突破,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从“补充论”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同发展论”,实现了由“制度外”进入“制度内”的质的飞跃。
我们认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应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里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不再是传统理论的“大一统”而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确立“不求其纯,但求其佳”的观点。作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并不再是公有制的补充,而是与公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的,在我国的局部地区,或有的产业,非公有制可以或应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所以非公有制的地位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相对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一切市场经济活动时,它们与公有制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主体与非主体之分。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一种天然的市场经济,表现在“从产权关系看,私营经济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企业资产归企业主所有,形成财产的约束机制,使企业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和增殖资本的冲动;从内部经营机制看,非公有制经济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主拥有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根据市场信息及市场供求变化,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决策,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从运行机制看,市场是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的场所及客观条件,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竞争、供求、价格、风险等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以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生产经营目标。应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微观主体都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们在市场交换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所有制的等级差别。
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已远远超出了“拾遗补缺”,它对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等诸多方面将发挥巨大的作用,概述为: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源,以其生机盎然和迅猛发展的势头,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底,我国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经济已占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非公有经济已占53.3%。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为国有经济改革既提供更为有利的竞争性市场的外部环境,又提供转轨示范,从而促进着市场机制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形成。当代中国非公有制经济10多年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资源的成功实验过程。这一实验过程的结果表明,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成为我国进入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而且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有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一种极为宝贵的示范。人们不会忘记,当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国有企业还在步履艰难地进行放权让利,扩权试点,而迟迟不能进入市场时,个体私营经济率先进入了市场;当国有企业还在争论两权分离,政企分开,转变经营机制时,又是个体私营经济率先成为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以其强烈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观念,灵活的经营方式和应变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市场价格、市场信息来配置人、财、物资源,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经营,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这一切无不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效的示范,推动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推动着我国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社会结构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或重组,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的进程。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一种新生的体制经济,可以不同生产力发展状况为基础,又能与公有制经济相兼容,尤其在一些规模不经济行业或部门以及交易成本,组织成本不经济的行业或部门的生产经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形成与公有制经济的互补性。目前,我国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经济结构、国民经济结构都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正在实现深刻调整或重组。社会总资产、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国民生产总等经济指标的构成中非公有制经济的份额不断加大;公私之间的联合与兼并,多种混合所有制形式的涌现,使所有制结构变得更加丰富复杂;国有企业长期独家垄断的一些产业或部门也走向市场化,形成多元市场主体共同经营,公平竞争的新格局。
第四,非公有制经济已日愈成为我国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一条主渠道,为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合理开发利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具有时代意义的作用。我国每年有几百万新成长的劳动力处于待业状态,同时由于社会需求,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我国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和党政机构的深化改革,又使大批干部职工由“在职待业”转为下岗待业。据预测,“九五”期间,我国新成长的劳动力约7200万人,待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5亿人, 再加上全国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下岗分流人员近2000万,形成非常巨大的就业压力,而同期全国城镇就业仅能容纳4000万人,所以,劳动力就业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严峻问题,既使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国有企业的生产方式将进一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国家每一年也将建或扩建一批企业,但公有制经济所能容纳的就业量还是极其有限的,与我国劳动力的增长量形成极大的反差。为数众多的劳动者只能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谋职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然成为劳动者自谋生计,寻求就业或再就业的一条主渠道。据统计,1996年底,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中,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已占43.3%,据调查,1995年仅私营企业雇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户数占总户数的13.2%,其中有一个特大户雇佣职工达8468人。
第五,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城乡协调发展和扶贫富民的新路子。缩小城乡差别,消除贫困问题,是我国建国以来就致力解决的一项艰巨任务,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收效不大,差距反而在扩大。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产生和发展,配合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有相当大的部分分布在全国广大农村,数千百万个离土不离乡或离土也离乡的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正以他们的辛勤劳动改变着家乡的贫穷面貌,广大农村迅速崛起的小城镇商品街、农贸市场,小洋房……向我们展示了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和城乡协调发展的事实。同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又开拓了一条扶贫富民,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新路子。在广大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出现一部分先富起来的能人,又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以传、帮、带的形式,从资金,技术、经营方式等方面帮助周围群众,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形成“发展一个个体户,减少一个贫困户,带动一批富裕户”的自我脱贫良性运行机制。
第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市场经济经营管理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一大批原来只会种地的农民摆脱了自然经济的羁绊,在市场经济中锻炼成了农民企业家,农民经济家;许多原来只会在办公室里“坐而论道”的干部职工和“理论胜过实践的”书生们纷纷成了市场经济的弄潮儿。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观念正在发生转变,千百年来形成的就业观念、城乡观念、义利观念、价值观念、竞争观念等受到了荡涤。尤其是一些边远落后的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过去羞于上市,宁送不卖、做交易不道德等传统落后意识正在转变,产生了本民族本地区历史上第一代民族企业家,成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既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和产物,又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有生力量。
四、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有矛盾,有对立的一面,但更主要的是二者的互相支持,互相兼容、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相协作和平等竞争的关系。
首先,非公有制与公有制相互联结、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离不开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没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功能,提供能源、信息、交通、土地以及基本的原材料等生产条件,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发展的或者既使发展,速度也是缓慢的。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也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理解为“一体”,排斥其他经济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来对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运行机制不仅为公有制提供了示范,同时也确实对公有制经济是一种压力和动力;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多地提供了就业机会,承担了税收负担和国民经济增长份额,可使国有经济获得深化改革的某些余力。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是相互渗透的。目前,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经营形式的多样化,使我国所有制形式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复杂。除公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还出现了大量的混合所有制,当前,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互相参股、购股、生产经营联合“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等多种混合经济形式的形成,充分表明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成分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渗透性。
再次,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相互转化。这里的“转化”并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转化,也不是公有制强制私有制“共产”或私有制钻政策空子,将公有资产“化公为私”等非正常转化。而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中,依据竞争规律,优胜劣汰而形成的正常经济关系的转化。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抓大放小,实施战略性改组,对一些小企业,尤其是长期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或倒闭的企业,可以出售、转让。近年来,一些私营企业家通过收购或兼并这些企业,并经过改造使其起死回生,实现了二者的相互转化。浙江省私营企业“金义集团公司”1995年在上海和四川等地先后购买或兼并了近20家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陈金义现象”,就是私有制企业购买或兼并公有制企业,实现正常转化的典型实例。所以,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的新型辩证关系,才能携手共进,共同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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