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核算与大中型企业的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企业论文,会计核算论文,大中型企业论文,区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的95%以上。按照财政部要求,《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上市公司和部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有许多企业仍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以及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以外,其他小企业均应执行本制度。
一、小企业的标准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说来,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均为小企业的范围。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条件之一)
行业名称 人数 销售额(万元) 资产总额
工业 300以下 3 000以下 4 000以下
建筑业600以下 3 000以下 4 000以下
批发业100以下 3 000以下
零售业100以下 1 000以下
交通运输业500以下 3 000以下
住宿餐饮业400以下 3 000以下
文体、娱乐企业200以下 3 000以下
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企业 100以下 3 000以下
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100以下 1 000以下
应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小企业都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制度总说明的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上的变化
针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应用上,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作了较大变动,删减、合并或调整了一些会计科目。
(一)删减的会计科目
相对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小企业会计制度删减了23个会计科目,分别是:资产类的“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自制半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等14个科目;负债类的“预收账款”、“代销商品款”、“预计负债”、“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6个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的“已归还投资”科目;成本类的“劳务成本”科目;损益类的“补贴收入”科目。
(二)合并、调整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合并、调整的会计科目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合并为“应收股息”科目;将“原材料”科目改为“材料”科目;将“应付股利”科目改为“应付利润”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小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还可以将较少使用的科目适当合并,如将“低值易耗品”科目并入“材料”核算,将“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等。
(三)调整的二级明细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还将所有者权益类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科目的部分二级明细科目作了删减和调整。
1.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删减了“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两个明细科目。
2.在“盈余公积”科目下删减了“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3.在“利润分配”科目下删减了“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四个明细科目,同时将“应付优先股股利”和“应付普通股股利”两个明细科目合并为“应付利润”明细科目,还将“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改为“转作资本的利润”明细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在现金及存货的盘盈盘亏、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核算、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一)小企业现金和存货的盘盈盘亏
通过对现金的实地盘点,如果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对于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直接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实际短缺金额贷记“现金”科目,按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对于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现金”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存货盘盈或盘亏,也不必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存货盘盈,应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对于存货的盘亏或毁损,其相应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责任者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二)小企业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小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又回升,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小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时,只需按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项投资计提、分类计提和总体计提三种方法。
(三)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小企业因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均应通过“应收股息”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分别在“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中核算)。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票时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债券时买价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在“应收股息”科目中核算。
购入股票或债券进行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成本借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垫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以后在持有期内再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息”科目,贷记“短期投资”科目。
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受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配利润时,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小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进行长期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应收股息”科目内),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时,按实收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股息”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股息”科目,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核算
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核算采用了简化处理的方法。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部分,仅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不要求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户,其核算较《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简单。另外,小企业不用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因而长期投资的处置也相对简单。
(五)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需要太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只对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对短期投资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而对长期资产不再计提减值准备,不必设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相对《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说,简化了核算手续。
(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
由于小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因而不存在债券溢折价摊销问题,也不存在发行债券带来的手续费、佣金、印刷费等辅助费用,所以,小企业借款费用仅仅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核算范围大大减小。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从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起至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也就是说,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借款费用应全部予以资本化。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应根据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不能予以资本化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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