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现代民族思想_梁启超论文

梁启超现代民族思想_梁启超论文

梁启超的近代国民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代论文,国民论文,思想论文,梁启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5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3)06-0007-07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在痛苦的经历中吸取了深刻教训,并开始探索寻求新的出路。进入新世纪,他的思想异常活跃,深入思考中外政治和学术问题,开始意识到塑造新国民的重要性。1902年梁启超创办了《新民丛报》,以“中国之新民”为笔名,发表了力著《新民说》,全面阐发他的近代国民思想。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权利、义务

生活在近代社会的国人,当有天然之权利,父母不能夺,鬼神不能窃。梁启超认为,“有权利思想者,一遇侵压,则其苦痛之感情,直刺焉激焉,动机一拨而不能自制,亟亟焉谋抵抗之以复其本来”,表达了用竞争获取权利的通理。而放弃竞争,等于放弃权利,放弃权利的人是麻木不仁的,“肢脏受侵害而不觉苦痛者,必其麻木不仁者也;权利受侵害而不觉苦痛,则又奚择焉?故无权利思想者,虽谓之麻木不仁,可也”。应当强调的是,争个人之权利与国家权利思想并不抵触,两者是统一的,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一部分之权利,合之即为全体之权利。一私人之权利思想,积之即为一国之权利思想,故欲养成此思想,必自个人始。人人皆不肯损一毫,则亦谁复敢撄他人之锋而损其一毫者?故曰天下治矣,非虚言也”[1](pp.44~50)。

义务和权利是不可分割的,“义务与权利对待者也,人人生而有应得之权利,即人人生而有应尽之义务,二者其量适相均”;“断无无权利之义务,亦断无无义务之权利”。对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相待之义,梁启超曾作过形象的描述:“父母之于子也,早年有养子之义务,故晚年有受养于子之权利;夫之于妻也,有保护之义务,故有使妻从我之权利;佣之于主也,有尽瘁执事之义务,故有要求薪俸之权利,此其最浅者也。”[1](pp.142~144)由此可见,人人都履行自己的义务,才可能满足对权利的要求;人人之所以享有权利,是因为尽了自己的一份义务。

2.自由、独立

自由是国民思想的要素之一。“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1](p.55)在18、19世纪,“不自由毋宁死”一语被欧美国民视为立国之本,亦为中国近代知识分子所推崇。有人认为,“不待人言,不待法治,不待畏逼,不待文饰者,谓之自,居仁由义者谓之由。不待人言,不待法治,不待畏逼,不待文饰,而自能居仁由义者,谓之自由。自由者,希圣希贤之功夫,自修自治之结果也”。这是从精神境界的高度来界定的超凡脱俗的“自由”精神,它已摆脱俗世的“人言”、“法治”、“畏逼”、“文饰”的约束,而进入为仁行义的崇高状态,的确是圣贤功夫,是修炼自律的上品感悟。然而作为“自由”的一般意义,作为有助于团体和个人双重利益的“自由观”,梁启超作了更为切实和系统的阐述:其一,自由是个人摆脱奴隶的个体精神生命。“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二大要件:一曰生命,二曰权利。二者缺一,实乃非人。故自由者亦精神界之生命也。文明国民每不惜掷多少形质界之生命,以易此精神界之生命,为其重也。”这种精神生命包括六方面内容:第一,国民平等,这是平民对于贵族所争得的自由;第二,国民可参与国家政事,这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的自由;第三,自殖于他土的人民,有自建政府,与在本国时所享受的相等的自治权利,这是殖民地对于母国所争得的自由;第四,人民信教自由,政府不能用国教束缚干涉之,这是教徒对于教会所争得的自由;第五,一国之人聚族而居,自立自治,不许他国他族握其主权,侵夺其土地,这是国人对于外国所争得的自由;第六,劳力者自食其力,地主资本家不能以奴隶畜之,这是贫民对于素封者所争得的自由。这些都是在追求自由的精神生命。其二,自由是相对的,它与制裁和服从相统一。自由分为文明人的自由与野蛮人的自由,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有制裁与服从的约束。无制裁之自由为“群之贼”,有制裁之自由为“君之宝”。“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这是自由之公例。制裁者即制此界,服从者即服此界。真正自由的国民,为了不侵他人之自由,必须服从如下之三点:“一曰服从公理,二曰服从本群所自定之法律,三曰服从多数之决议。”这种既要保护自己的自由又要箝束自己的自由的真谛,梁启超曾给予最透彻的诠释:“文明程度愈高者,其法律常愈繁密,而其服从法律之义务亦常愈严整,几于见有制裁,不见有自由。而不知其一群之中,无一能侵他人自由之人,既无一被人侵我自由之人,是乃所谓真自由也。不然者,妄窃一二口头禅语,暴戾恣睢,不服公律,不服公益,而漫然号于众曰:吾自由也,则自由之祸,将烈于洪水猛兽矣。”[2]“譬之一身,任口之自由也,不择物而食焉,大病浸起,而口所固有之自由亦失矣;任手之自由也,持梃而杀人焉,大罚浸至,而手所固有之自由亦失矣。故夫一饮一食一举一动,而皆若节制之师者,正百体所以各永保其自由之道也,此犹其与他人他体相交涉者。”在文明时代,受到制裁和束缚的个人自由乃为“自由之极则者”。其三,人欲求得精神上之自由。“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人获自由,先欲摆脱身心之奴隶性。作为个人,最怕自己奴隶自己,这是精神上甘心情愿的自我麻醉,造成一种不知不觉的“心奴”状态。“辱莫大于心奴,而身奴斯为末也。”所以欲求精神上的真自由,“其必自除心中之奴隶始”。而欲除心中之奴隶,要“勿为古人之奴隶”,“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境遇之奴隶”,“勿为情欲之奴隶”[1](pp.63~68),才能真正获得精神之自由。

国民的“独立”品格也是区分文明人与野蛮人的重要标志。梁启超认为,所谓独立即“不依赖他力”,而“常昂然独往独来于世界者也”。有独立品格之人不受他人的毁誉、褒贬而随其所动,也不因社会客观环境的变化而随波逐流,仍坚持自己正确的主见;有独立品格之人还具有坚持正义、坚持真理的性格,虽然有时不免要忍受心灵深处的莫大孤寂,然而有如此之性格,才能掘除败国灭种之腐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患中国不为独立之国,特患中国今无独立之民。故今日欲言独立,当先言个人之独立,乃能言全体之独立,先言道德上之独立,乃能言形势上之独立”[2]。故今日救治之策,提倡独立当属其一。

3.自尊、自信、自治

梁启超曾引用外国人说的一句话,谓“士生今日,欲为蒲柳,斯蒲柳矣;欲为松柏,斯松柏矣”。在梁启超看来,“欲为松柏者果能为松柏与否,吾不敢言;若夫欲为蒲柳者而能进于松柏,吾未之闻也”,一个无自信、无自尊的人是达不到他所要求以上的高度的。梁启超还举孟子的话说,“有是四端(指仁、义、礼、智),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以有为也”。认为自己做不到仁义礼智的人,是自贼之人;不可与这种自暴自弃者交谈,这种人也不可能有所作为。可见自贼自暴自弃者是难以扶立的。梁启超又说:“夫自贼、自暴、自弃之反面,则自尊是也。是以君子贵自尊。”所谓自尊与自贼自暴自弃者恰好相反。自尊与不自尊也是分辨国民与奴隶的圭臬之一。一国之国民,亦闻天下之危急,亦知国民之义务,但“口中有万言之沸腾,肩上无半铢之负荷”,认为天下大矣,贤者多矣,我不如人,他人“德慧术知,无一不优于我,其聪明才干,无一不强于我,我之一人,岂足轻重云耳”,若一个民族人人如是想,人人如是做,最后无一人因自尊而报国,国家大局终难定矣。可见“为国民者而不自尊其一人之资格,则断未有能自尊其一国之资格焉者也。一国不自尊,而国未有能立焉者也”。因此可得出“自尊乃致强之原”,“自贬乃取灭之道”的结论[1](pp.93~101)。

“自信”与“自尊”在逆于“自贼”、“自暴”、“自弃”上是相通的,可谓“成就大业之原也”。自信还有坚持始终、不为干扰而动摇之义,即所谓“初时持一宗旨,任一事业,及为外界毁誉之所刺激,或半途变更废止,不能达其目的地者,必其自信力不足者也”。能否保国权,能否兴民权,取决于自信力。国人要人人具有自信力,树立“舍我其谁”的雄心与信念,“居今日之中国,上之不可不冲破二千年顽谬之学理,内之不可不鏖战四百兆群氓之习俗,外之不可不对抗五洲万国猛烈侵略、温柔笼络之方策,非有绝大之气魄,绝大之胆量,何能于此四面楚歌中,打开一条血路,以导我国民于新世界者乎?……孟子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抑何其言之大而夸欤,自信则然耳!”[2]

“自治”的关键在于“治”,“治”与“乱”相对应。“治者何?不乱之谓。乱者何?不治之谓。”在驳杂不齐的人群中间,每个人只有规矩绳墨于一定的法律,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自由,从而达到人群的自治。而自治能力的大小强弱又关系到享有民权、自由、平等之福的程度,以至能否实行立宪、议会、分治之制度。所以既要注重个人与小群之自治,也要注重大群之自治。绝不能把个人自治视为迂腐琐碎之事,“吾民将来能享民权、自由、平等之福与否,能行立宪、议会、分治之制与否,一视其自治力之大小强弱定不定以为差。吾民乎!吾民乎!勿以此为细碎,勿以此为迂腐,勿徒以之责望诸团体,而先以之责望诸个人。吾试先举吾身而自治焉。试合身与身为一小群而自治焉,更合群与群为一大群而自治焉,更合大群与大群为一更大之群而自治焉;则一完全高尚之自由国、平等国、独立国、自主国出焉矣”。强调自治是要反衬出不自治则自乱的恶果,所以前文有“乱者何?不治之谓”的说法。不治则乱,乱又不可久,便出现“己不能治,则必有他力焉起而代治之者。不自治则治于人,势所不可逃也”[1](pp.69~75)。

4.尚武、进取冒险

梁启超说:“尚武者,国民之元气,国家所恃以成立,而文明所赖以维持者也。”“立国者苟无尚武之国民、铁血之主义,则虽有文明,虽有智识,虽有众民,虽有广土,必无以自立于竞争剧烈之舞台。”缺乏尚武精神对一个民族来说是一大耻辱。中华民族乃“神明华胄,开化最先,然二千年来,出而与他族相遇,无不挫折败北”而蒙受耻辱。尚武既要讲究尚武形式,更要讲究尚武精神。欲养尚武精神,则不可不备具“三力”,即“心力”、“胆力”和“体力”。所谓“心力”是在特殊条件刺激下而产生的一种身体强力,即“虎逐于后,则懦夫可蓦绝涧;水发于室,则弱女可越重檐”是也。心力散涣,勇者亦怯,心力专凝,弱者亦强。所谓“胆力”是无所畏惧的行为力量。“胆力”由自信力所产生。大凡人间的一切境界,无非人心所自造,“我自以为难,以为畏,则其心先馁,其气先慑,斯外境得乘其虚怯而窘之。若悍然不顾,其气足以相胜,则置之死地而能生,置之亡地而能存”。自古立奇功、成伟业之英雄豪杰都是凭自己的“胆力”而有所作为的。所谓“体力”指健康的体魄。体魄与人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有健康强固之体魄,然后有坚忍不屈之精神”。为有健康体魄,国人要“靡不汲汲从事于体育。体操而外,凡击剑、驰马、鞠蹴、角牴、习射、击枪、游泳、竞渡诸戏,无不加意奖励,务使举国之人皆具军国民之资格”。为此,我同胞要“练其筋骨,习于勇力,无奄然颓惫以坐废也!”[1](pp.147~161)

是否具有进取冒险精神也是民族强弱的重要因素。所谓进取冒险乃是一种“浩然之气”,“其精神有江河湖海不到不止之形,其气魄有破釜沉舟、一瞑不视之概,其徇其主义也,有天上地下,惟我独尊之观,其向其前途也,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志”。这种“浩然之气”,“人有之则生,无之则死;国有之则存,无之则亡”。那么如何才能生成进取冒险之精神呢?梁启超认为“推其所原,有四端焉”:第一生于希望。大凡人生处于两个世界之中,一为实际界,一为理想界,实际界属于行为,理想界属于希望。“现在所行之实际,即为前此所怀理想之发表,而现在所怀之理想,又为将来所行实际之券符……故人类所以胜于禽兽,文明人所以胜于野蛮人,惟其有希望故,有理想故,有未来故。希望越大,则其进取冒险之心愈雄。”实际上,进取冒险精神是实现未来希望的一种行为冲动。没有希望与理想,保守今日,则进取观念必消;偷安今日,则冒险观念必亡。第二生于热诚。“人生之能力,无一定界限,无一定程度,而惟以其热诚之界限程度为比例差。”热诚由爱之极、哀之极、怒之极、危之极使然,它可以驱迫人们步于进取冒险之途。第三生于智慧。大凡人不明事理,行为必有所畏缩,而“进取冒险之精神,又常以其见地之浅深为比例差”。越有智慧,越明事理,也就越勇于去做被常人视为“冒险之途”的事情。第四生于胆力。无畏困难,胆力过人,这也是敢于进取冒险的四端之一。

5.爱他、合群、公德

“爱他”与“爱己”是互动和辩证的,正如梁启超所说:“人类皆有两种爱己心:一本来之爱己心,二变相之爱己心。变相之爱己心者,即爱他心是也。凡人不能以一身而独立于世界也,于是乎有群;其处于一群之中,而与俦侣共营生存也,势不能独享利益,而不顾俦侣之有害与否,苟或尔尔,则己之利未见而害先睹矣。故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而进焉。以一家论,则我之家兴我必蒙其福,我之家替我必受其祸;以一国论,则国之强也生长于其国者罔不强,国之亡也生长于其国者罔不亡。故真能爱己者,不得不推此心以爱家,爱国,不得不推此心以爱家人,爱国人,于是乎爱他之义生焉。凡所以爱他者,亦为我而已。故苟深明二者之异名同源,固不必侈谈兼爱以为名高,亦不必讳言为我以自欺蔽。但使举利己之实,自然成为爱他之行:充爱他之量,自然能收利己之效。”

“合群”观念也被视为国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合群云者,合多数之独而成群也。以物竞天择之公理衡之,则其合群之力愈坚而大者,愈能占优胜权于世界上,此稍学哲理者所曳能知也……合群者,以一身对于一群,常肯绌身而就群;以小群对于大群,常肯绌小群而就大群。夫然后能合内部固有之群,以敌外部来侵之群。”[2]能否合群成为优劣强弱的决定因素。而要合群,关键要讲求公共观念,“凡人之所以不得不合群者,以一身之所需求所欲望,非独力所能给也;以一身之所苦痛所急难,非独力所能捍也;于是乎必相引相倚,然后可以自存。若此者谓之公共观念……真有公共观念者,常不惜牺牲其私益之一部分,以拥护公益。其甚者或乃牺牲其现在私益之全部分,以拥护未来公益,非指性也,盖深知夫处此物竞天择界,欲以人治胜天行,舍此术未由也。昧者不察,反其道以行之,知私利之可歆,而不知公害之可惧”[1](pp.104~110)。合群可免公害,从而更利私益。

上文所谓的“公共观念”,也可表述为“公德”,它是合群的前提条件。“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公德的标准乃是能否“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有益于群者为公德,无益于群者为无公德。若无公德,导致无群无国,“则吾性命财产无所托,智慧能力无所附,而此身将不可以一日立于天地”。公德与私德既相辅相成,又不能完全吻合,私德所谓人人独善其身,公德所谓人人相善其群,两者对于人生都是不能缺少的。

6.国家思想

国家思想为国民所不能或缺,没有国家思想就称不上国民,没有国民也就没有国家。所谓国家思想,“一曰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二曰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三曰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四曰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对于一人来说,孑然孤立于大地,飞不如禽,走不如兽,一身不能兼备百业,急难之际更不能捍城御侮,于是才有国家产生。“国家之立,由于不得已也。即人人自知仅恃一身之不可,而别求彼我相团结、相补助、相捍救、相利益之道也,而欲使其团结永不散,补助永不亏,捍救永不误,利益永不穷,则必人人焉知吾一身之上,更有大而要者存,每发一虑、出一言、治一事,必常注意于其所谓一身之上者。”这“一身之上”的“大而要者”就是国家,没有国家“则团体终不可得成,而人道或几乎息矣”。对于朝廷来说,“国家如一公司,朝廷则公司之事务所,而握朝廷之权者,则事务所之总办也。国家如一村市,朝廷则村市之会馆,而握朝廷之权者,则会馆之值理也……夫国之不可以无朝廷,固也。故常推爱国之心以爱及朝廷,是亦爱人及屋、爱屋及乌之意云尔……故有国家思想者,亦常爱朝廷,而爱朝廷者,未必皆有国家思想。朝廷由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对于外族来说,国家是对外之名词,“人类自千万年以前,分孳各地,各自发达,自言语风俗,以至思想法制,形质异,精神异。而有不得不自国其国者焉。循物竞天择之公例,则人与人不能不冲突,国与国不能不冲突,国家之名,立之以应他群者也。故真爱国者,虽有外国之神圣大哲,而必不愿服从于其主权之下,宁使全国之人流血粉身,靡有孑遗,而必不肯以丝毫之权利让于他族。盖非是则其所以为国之具先亡也。譬之一家,虽复室如悬磬,亦未有愿他人入此室处者”。对于世界来说,“一国者,团体之最大圈,而竞争之最高潮也”[1](pp.22~31)。人群有竞争之本性,竞争又是文明进化之手段。作为人群最大圈的国家不能破,破则竞争绝,文明亦同时与之绝。

以上六点即为梁启超近代国民思想的内涵,本文从权利、义务、自由、独立、自尊、自信、自治、尚武、进取冒险、爱他、合群、公德、国家思想等等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独特内容的方面对其进行了阐释。这些方面反映了近代国民思想的主要精神,从中我们可以深切地认识到,梁启超等近代先觉者所倡导的国民思想,实际上是一种不同于封建文化观念的新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的道德观念。梁启超等近代先觉者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理解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视角和方法,即把它们视为相互关联、统一融合的互动关系。之所以如此看待这种关系,是它们之间的“互利”原则促成的,并可以真正达到“互利”之目的。也就是说,为了个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的各自利益,需要三者之间形成统一融合的关系。只有在个人、社会和国家间建立起这种和谐统一的关系,才能使三者最终真正获得各自的利益。为了促成三者间这种圆融的关系,国人就应当从封建文化观念中挣脱出来,树立新型的文化观念,即树立国民思想,诸如义务、责任、自治、爱他、合群、公德、国家思想等新观念。国人有了这样的新观念,才能建立人、社会、国家三者之间统一协调的新关系,使三者不再分离,不再疏远,并最终达到“互利”的目的。建立个人、社会、国家三者间的新型统一关系,需要个人的付出与贡献,这似乎是以消损个人的利益为代价;但梁启超等近代先觉者在倡导国民思想的过程中,又力图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现象的泛化,因此极力强调国人个体本身的独立性,决不否定个人,决不湮没个人,突出提倡国民思想中的权利、自由、自尊、自信、尚武、进取冒险等价值观念,从而构成近代国民思想的整体内涵。有了个体的权利及自由等观念,才能最充分地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更完美地建立个人、社会、国家间的新型关系,亦能更快更好更有效地达到“互利”之目的。可见,近代国民思想实际是一种新型的人、社会与国家间的新的文化道德观念,这是近代国民思想产生的重要意义的体现。

近代国民思想产生的原因,既包括救亡图存的基本国情构成的客观因由,也包括近代有识之士对人、社会、国家三者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构成国民思想的主观因由。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西方文化形态对中国有识之士的影响。这是另一种客观因素(西方近代文化形态)与主观因素(中国近代先觉者对西方近代文化形态的认同)的结合,从而构成近代国民思想产生的另一因由。中国进入近代以后,西方文化形态就开始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中国人,中国人也在不同层面上接受和认同着西方文化。从接受“长技”等西方先进物质文化,到接受西方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步一步走向深入。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人开始大量介绍西方社会科学的文化形态,并把重点放在西方政治文化与思想文化领域,这无疑为中国有识之士更好地接受西方文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当时一些期刊的目录中,可以窥见中国人主动自觉地介绍西方政治文化与思想文化的一般状况。如1900年12月6日到1901年12月15日一年间,《译书汇编》共出版9期,除个别“杂报”、“杂录”等栏目,基本都是翻译美、德、法、日、英等国著名思想家的政治理论与文化理论的重要文章。其中包括法国卢梭的《民约论》、美国伯盖司的《政治学》、德国伯伦知理的《国法泛论》、日本鸟谷部铣太郎的《政治学提纲》、法国孟德斯鸠的《万法精理》、日本酒井雄三郎的《十九世纪欧洲政治史论》、德国伊耶陵的《权利竞争论》、英国斯宾塞尔的《政治哲学》、日本加滕弘之的《物竞论》、日本楩山广业的《现行法制大意》等。这些翻译和介绍对于在中国传播西方政治文化与思想文化理论所起到的启蒙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再如《译林》杂志,1901年3月于杭州创刊,在短短一年里出版了13期,以翻译日本人的作品为主,包括有清浦奎吾的《明治法制史》、织田一的《国债论》、镰田荣吉的《欧美漫游记》等重要著作。上海出版的《翻译世界》也一样,从1902年12月1日起,3个月共刊出4期,翻译关于哲学、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宗教等各方面专著,多译自日本及欧美大学教本,其中译自日本的尤多。如日本蟹江义丸的《哲学史》、德国楷尔黑猛的《哲学泛论》、英国斯宾塞尔的《宗教进化论》、日本永井惟直的《政治论》、日本熊谷直太的《法律泛论》、日本中野礼四郎的《教育史》等。除这些以翻译西方政治和思想著作为主的期刊外,其他刊物也程度不同地注意到对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理论的评价。这些翻译、介绍和评价为中国人接受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理论提供了方便。近代不少知识分子通过在国外留学或在国内大量接触西方文化,对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理论有了认同,并有所吸收和消化,从而变成自己思想文化观念的一部分。近代国民思想的很多内容就是对西方近代文化的直接吸收。西方近代文化对中国有识之士的影响,从他们自己的著述中能够得到真切的反映,很多思想家后来成为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和积极的宣传鼓动家,梁启超的表现尤显突出。

梁启超在阐发国民思想的过程中,充分表现出西方近代思想文化对他的影响,以《新民说》最为明显。在《新民说》中,要么直接引用西方圣哲的话来阐发自己的观点;要么用自己的语言来阐述西方近代的思想观点;要么以西方诸国为例,作为自己某些观点的论据。如他在阐述“利己”与“民权”的观点时,曾提到过我国古代思想家杨朱的话:“人人不拔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而梁启超对这句话前后认识不同。他说:“昔中国杨朱以为我立教,曰:‘人人不拔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吾昔甚疑其言,甚恶其言,及观英、德诸国哲学大家之书,其所标名义与杨朱吻合者,不一而足,而其理论之完备,实有足以助人群之发达,进国民之文明者。盖西国政治之基础在于民权,而民权之巩固由于国民竞争权利寸步不肯稍让,即以人人不拔一毫之心,以自利者利天下。”[2]梁启超对杨朱“自利”观点前后认识上的变化,反映出西方近代文化对中国有识之士的影响力。梁启超在谈到国民自治时,认为法律对自治有着不可回避的重要意义,这时他引用了孟德斯鸠的话作为根据:“孟德斯鸠云:‘法律者无终食之间而可离者也。凡人类文野之别,以其有法律无法律为差,于一国亦然,以一身亦然。’今吾中国四万万人,皆无法律之人也;群四万万无法律之人而能立国,吾未之前闻。”[1](pp.69~75)这是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启迪了梁启超。梁启超阐述国民义务思想时,把“纳租税”、“服兵役”视为国民义务的两大要件,而中国与泰西诸国对待这两项义务的态度迥然相反,梁启超对此进行了比较:“吾国民最畏此二事,若以得免之为大幸者,此最忌行薄弱之征也。昔之颂君德者,皆以免征减赋为第一仁政,若宋之改征兵为佣兵,本朝康熙间下永不加赋之谕,皆民间所最讴歌而最感戴者也。而岂知兵由于佣者,则爱国心必不可得发现,而永不加赋者,苟欲为民事新有所兴作,费无所出,而善举亦不得不废也。泰西诸国则异是。凡成年者皆须服二三年之兵役,而民莫或避;租税名目如鲫,其岁纳之额,四五倍于我国,而民莫或怨,彼宁不自宝其血肉、自惜其脂膏也?顾若此者,彼自认此义务,而知有与义务相对待之权利以为之偿也。”[1](pp.142~147)由于梁启超看到泰西诸国之人尽了义务,而能换回权利,反观中国人不尽义务,最终导致国人失去爱国心,同时也废弃了利民的各项善举,两者相较,当然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梁启超在此吸取了西方人的价值观念,并把它宣传灌输给国人,也让它成为国人新价值观念中的一部分。关于国民的“自尊”,梁启超格外欣赏和称赞欧美各国的自尊品格。他说:“为国民者而不自尊其一人之资格,则断未能自尊其一国之资格焉者也。一国不自尊,而国未有能自立焉者也。我闻英国人自尊之言曰:‘太阳曾无不照我英国国旗之时。’(英人属地遍于五大洲,此地日方没,彼地日已出,故曰太阳常照英国旗也。)曰:‘无论何地,凡我英人有一人足迹踏于其土者,则其土必为吾英之势力范围也。’吾闻俄国人自尊之言曰:‘俄罗斯者,东罗马之相续人也。’(相续者,继袭之义)曰:‘我俄人必成先帝彼得之志,为东方之主人翁也。’吾闻法国人自尊之言曰:‘法兰西者,欧洲文明之中心点也,全世界进步之原动力也。’吾闻德国人自尊之言曰:‘自由主义者,日耳曼森林中之产物也;日耳曼人者,条顿民族之宗子,欧洲中原之主帅也。’吾闻美国人自尊之言曰:‘旧世界者,腐败陈积之世界也,其有清新和淑之气者,惟我新世界(旧世界指东半球,新世界指西半球)。今日之天下,由政治界之竞争,而移于生计界之竞争,他日战胜于生计界者,舍我美人莫属也!’吾闻日本人自尊之言日:‘日本者,东方之英国也,万世一系天下无双也,亚洲之先进国也,东西两文明之总汇流也。’自余各国,苟其能保一国之名誉于世界上者,则皆莫不各有其所以自尊之具。”[1](pp.93~103)由于西方近代思想文化对梁启超的影响,由于梁启超赞赏和称誉西方近代思想文化,所以在近代思想文化的变革时代,他特别着力于把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移植到中国,使其成为中国近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因素。

近代国民思想在救亡图存的历史条件下生发成长,是近代有识之士深入思考中国未来出路的思想结晶。它是对中国文化传统的深刻反省,是改造中国社会隐形结构的关键所在。它是中国近代思想先驱者寻求摆脱封建专制束缚、追求近代民主政治的反映,是封建专制社会向近代民主社会演进的体现。它不但是近代社会也是当代社会思想观念变革的重要任务。

收稿日期:200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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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现代民族思想_梁启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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