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工会维权困难的若干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论文,思路论文,困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维权工作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常常议论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一方面,宣布已经建立多少工会组织,会员人数达到多少,发挥了多大作用,但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在纷纷质疑,面对矿难频发、加班频繁、讨薪困难等等问题,以劳动者维权作为主要职责的工会,又在哪里呢?
上述现象表明,与社会对工会服务的强烈需求相比,我国工会维权工作的确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困难。造成这种困难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前的工会维权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要破解当前这种工会维权的困难,必须对我国工会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关于工会机制的改革,近些年来我国已经摸索出不少经验。而且,近一百多年来,在不少国家,工会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交融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综合这些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关于工会机制改革的思路。
完善自愿建立和参加工会的制度
允许企业劳动者自愿建立和参加工会,是我国法律确立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工会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虽然有上述规定,但具体到落实则是另外一回事。现实中有这样两种现象,一种是企业职工要申请建立工会,但无法获得批准。据《商务周刊》2005年8月报道,北京市通州区工人董昕,自1998年起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框架下,先后多次发起组织本企业和本行业的工会,但都一直不能如愿。据说上级领导不予批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发现董昕等人想建立的工会不是传统的发两张电影票、发两双手套的工会,而是有一定的利益诉求;二是上级工会习惯的是找企业法人建立工会,认为建立工会是企业法人的事情,与企业职工个人无关。
另一种现象是企业职工根本不敢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例如,国际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进入中国10年,已经在中国各地建立了几十家连锁店,雇佣了几万员工,但直到今年7月29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成立之前,沃尔玛中国公司一直拒绝建立工会。据报道,在上级工会代表接触沃尔玛职工时,他们大多因为害怕而不敢对工会问题表态。众所周知,沃尔玛反对工会的错误文化由来已久,对其世界各地的分店想建立工会的员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打击。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制度给予保护,沃尔玛公司员工的表现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我国能及时完善制度,一方面为员工行使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做出具体规范和指引,另一方面严格打击那些侵害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利的行为,可以预见,我国劳动者对于工会的积极性一定会提高,整个工会工作,特别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有可能会大大改观。
建立合理的工会经费来源制度
工会经费中有一重要来源,即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但是,据报道,近年来工会经费的正常收取率逐年降低。虽然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为工会组织撑腰,情况仍不容乐观。一些外资企业迟迟不愿建立工会,与工会经费这一原因也不无关系。甚至有人发出这样荒谬的调侃,认为我国工会在大抓外企建会工作,并不是为了维护外资企业职工的权利,而是要收取外资企业应当交纳的工会经费。
不过,随着时代发展,这一由单位拨交工会经费规定的合理性的确值得讨论。也许,在计划经济年代,这一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工会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帮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搞好生产工作,并负责职工的福利和教育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企业的资金是老板、股东自己的私有财产,要其另外拿出一笔费用支持工会,让工会再来与老板、股东自己争取利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这一规定很容易影响工会职能的正常发挥。俗话说,端谁的饭碗,归谁管。依靠老板拨给经费维持的工会,能与老板拍桌子谈判吗?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旧中国时期的“黄色工会”。那些黄色工会是在老板的扶持下建立的,主要为老板说话,并不真正为工人谋利益,并不受工人欢迎。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黄色工会”的前车之鉴仍然值得注意。
如果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的支持(不排除政府补助、社会个人捐助等),这就有利于在工会组织与会员之间形成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这样,工会就可以摆脱对雇主的依附,产生为会员而不是为雇主服务的动力。
明确工会组织的职能
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应当履行4项职能;维护职能、参与职能、服务职能和教育职能。虽然2001年的工会法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定为首要职能和基本职责,但是,从工会法来看,我国工会的基本定位仍然是一个政治组织,工会法要求“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而言,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10多年来,我国工会组织的职能定位已经成为广大工会的“难以承受之重”,并由此导致了工会角色的不少冲突。
例如,在一些地方,由于工会组织过多地强调了政治稳定等政治功能,当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工会不敢积极充当工人利益的代言人,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损害了工会的形象。与此同时,由于主要强调维护总体利益等政治职能,工会组织本身应该履行的基本责任却明显缺位。像集体谈判、促进职工就业等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所公认的工会经济职能,履行的情况和效果却很不理想。
工会是工人自愿组成和支持的群众组织,而这样的组织却要其首先应当服从社会总体利益,这似乎有些不合理。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公司或企业,可以以谋求利润为主要目的,企业雇主组成各种商会、雇主协会,主要维护企业雇主利益,为什么工人组成的工会却要承载着那么重的社会使命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给工会组织更多的宽容。我们至少可以从制度上允许:工会组织的职能主要是为它们的成员获得最好的劳动条件;工会组织主要是一个经济组织,工会组织介入社会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推动政府给集体谈判以更好的保障,以及实施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利益的法律等。如果这样定位,显然将会有利于改善工会组织的形象,密切工会与会员和广大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履行好工会组织应尽的职能和使命。
强化工会民主管理机制
今年沃尔玛英国子公司——阿斯达公司的罢工事件是一只很好的值得解剖的“麻雀”。阿斯达公司是沃尔玛在英国通过收购方式控制的一家大型零售企业,该公司部分员工原就是工会会员。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因为工作量、奖金支付和集体协商权等问题,英国总工会(GMB)与阿斯达公司之间的纠纷一直不断。近来,双方的矛盾不断激化。是否采取最激烈的产业行动——罢工,英国总工会不能擅自主张,而是依照法律举行工会会员的投票,最后的投票结果是三比一赞同,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决定于2006年6月30日零点零一分开始举行仓储工人的罢工。虽然这一罢工在预定举行前的最后一刻,由于英国总工会与阿斯达公司的谈判达成协议而取消,但其民主化的决策程序对我们很有启发。
其实,要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已经成为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惯例。因为通过长期的实践,人们发现,如果不实行民主管理,工会组织就极有可能异化,成为工会的对立面;工会委员就有可能成为工会官僚和工人贵族;缺乏民主监督的工会,极有可能出现超越现行法律的行为,影响社会公正和秩序。
工会民主管理这一经验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机制改革很有启发。参照国际经验,我们生活中一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存在的问题,例如:眼睛只朝上看,对会员冷漠傲慢;占有庞大的政治经济资源却主要只做做发发电影票、组织文娱活动的简单事情;代表职工与雇主签订的集体合同,员工却不知晓合同内容,等等,就找到了症结和答案。可以这样说,要提高我国工会组织的效率,让人们真正感受到工会的作用,就必须大力加强工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从而杜绝工会组织的官僚化,提高工会组织的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