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转型:走出“边缘化”处境的根本出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处境论文,出路论文,基层党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作为现代社会的产物之一,现代政党性质决定着政党必须与其所在社会保持密切的联系。从世界政党历史以及各国政党的经验与教训来看,一个政党要保持较强的生命力并能不断引领社会发展,就必须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推进自身转型和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动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社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和转型,日益迅猛的全球化浪潮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变化。社会变化和转型客观上要求作为领导和整合社会的核心政治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做出相应的反应。从总体上来看,中国共产党已经在进行自我调整,并取得到了许多实质性成果,党的“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就是其集中的体现。但是,由于建国之后中国在较长时间里处于计划经济社会之中,在构建计划经济的社会结构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形成了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结构相契合的组织“惯习”(注:“惯习”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用来描述人们在特定社会场域中所形成的与该场域结构同型的一种习惯状态(尤指身体)的一个概念,特别是指一种趋向、倾向、素质、偏好。在布迪厄那里,惯习所指的不是个体性的、技能性的熟练习惯,而是一种集体性的、持久的、规则行为的生成机制。“惯习”有两层意思,一是结构,二是倾向。惯习是外部条件结构转变为自我期待的结果,这一由外转内的过程也就是社会化的过程。不同的社会群体将实际生存可能性内化而形成种种不同的行为倾向(自我期待、应对方略、行事标准等等),这些不同的行为倾向也就是不同的惯习。惯习一方面在制约行为,另一方面又在产生行为。惯习是行为的结构性限制,但又是行为(包括观察、自我期许)的生成模式。这种惯习一方面是历史中或者实践中形成的,另一方面它绝对不是消极的反映,而是在表面的再生产当中改变着结构或者场域。本文借用“惯习”这一概念来描述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社会结构下形成的政党组织以及组织中的成员,描述与这一时期和社会结构有着内在一致性的组织特定运作模式以及组织中成员的思维、行动逻辑和习惯。)。由于组织“惯习”具有较强的稳固性,虽然社会发生了转型和变化,中国共产党在总体上也意识到自身转型的重要性并着手进行调整和发展,但是在具体的组织设置以及党的干部意识和行动逻辑上要实现彻底的“与时俱进”却是相当困难的。组织的传统“惯习”与转型后社会结构的内在要求出现错位,导致基层党组织陷入了“边缘化”的处境,从而降低了执政党整合社会的能力。在社会与政治发展过程中,社会自主性和社会力量在不断生成和日益壮大,而执政党整合社会的能力却存在弱化的现象,这对于执政党的执政来说,就显得十分危险。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规律来看,要扭转这种现象,其根本的出路在于,根据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推进执政党的转型,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转型,从而在新的行为逻辑和组织“惯习”下,恢复和提高党整合社会的能力,为党的执政赢得稳固的社会基础。
二、基层党组织“边缘化”:执政党整合社会能力下降的一种表现
近来“边缘化”一词在社会中逐渐流行起来,在描述社会和政治发展中某些组织等社会政治角色的作用时,人们也开始使用“中心化”与“边缘化”的词汇,党组织“边缘化”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学术界对党组织“边缘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或者说从学术规范来看,党组织“边缘化”的表述也未必显得恰当,但从人们使用这一提法的情况来看,党组织“边缘化”所指代的内涵还是明确的。依我的理解,所谓党组织“边缘化”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所发挥的具体作用逐渐弱化甚至消失,从而导致这些党组织整合社会能力的较大程度下降或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主导地位丧失的现象。
(一)领域与类型:考察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基础
党组织“边缘化”是人们对中国当前政治生活中党组织发挥作用及其现实地位的一种描述,要对党组织“边缘化”现象进行研究,首先必须明确党组织“边缘化”现象所发生的领域以及类型。
1.领域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设置有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等三个层级的组织机构,各级组织存在着任务的分工。党的地方组织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三个层级的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包括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或总支)。(注: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96—2000)》,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7页。)
在上述党的三个层级的组织中,不论是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这一事实,还是从党在现实政治社会中的作用情况来看,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导性地位都是稳固的。从党的基层组织情况来看,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以及农村中的乡镇党委、企业中的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虽然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党组织的功能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弱化现象,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这些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基本上还是正常的。目前,党组织“边缘化”现象较严重的主要是发生在以下三个领域:一是农村的村一级;二是企业中的非纯粹公有制企业;三是社区。从上述的三个领域来看,党组织“边缘化”较严重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之后新成长起来的社会组织和新出现的社会领域,如企业中的非纯粹公有制企业以及社区;二是在单位制度衰微之后,单位制度退出的范围,如农村以及社区。(注:目前的社区不论是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与计划经济时期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本文认为目前社区既是去单位化的产物,同时在结构和功能上又具有新兴社会领域的性质(特别是城市中的一些“高尚”小区))。因此,概括起来,我们可以知道党组织“边缘化”现象主要发生在社会转型以及单位制度衰微后生成和转型的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领域里的基层党组织中。
2.类型
根据其在现实中表现的情况来看,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现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党组织空缺;二是党组织空转;三是党组织合法性基础的丧失。
(1)党组织空缺。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在经济领域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由于这些企业的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与传统企业有着较大差异,担心党组织在企业中建立后造成政权力量对他们的直接控制,因此在非公企业中的建党工作,遭到了许多企业主的排斥或消极对待。建立党组织过程中的客观困难,造成了在非公企业中出现了大面积的党建空白点。由于党组织空缺,在这些企业中的党员成为了“口袋”党员,就更不要说发挥作用了。
(2)党组织空转。所谓党组织空转,是指在一些党组织中,在干部配备、规定制度执行上,都能够保持相对正常,但是在发挥整合社会方面的作用较低或在所在社会领域中的社会政治生活的主导地位丧失,从而导致党组织运转的形式化,没有起到基层党组织整合社会的作用。这些现象主要发生在许多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和部分农村村一级党组织中。如一些社区党组织只是将工作限制在党组织关系在居委会的那些党员,并只是以传统的行动方式开展活动,对于社会转型后的社区民众的需求并不关心,或想关心但由于传统的思维、行动逻辑和组织“惯习”的作用导致他们不知怎样或不敢去为这些民众服务,从而丧失了他们在社区这一政治建设新的战略性空间中的主导作用和地位。(注:关于社区是中国政治建设新的战略性空间的具体内涵,可详见林尚立:《社区:中国政治建设的战略性空间》,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2年第2期。)
(3)党组织合法性基础削弱。合法性基础削弱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村一级党组织中。(注: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究其根本就是党组织合法性基础削弱的一种表现,这里主要是从合法性基础削弱的狭义的层面来理解的。)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公社组织的解体,农民率先成为原子式的个体。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逐渐发展和完善,相比较于村委会主任通过村民“直选”方式产生,上一级党组织提名由党员选举的村一级党组织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开始受到农民的置疑,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直接对抗的现象,使党组织的威信受到较大影响,也导致了村两委的普遍矛盾,从而削弱了党组织在农村的整合和领导能力。(注: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154页。)
(二)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实质:执政党整合社会能力的下降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注: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96—2000)》,第16页。)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这一基本定位,既是中国共产党政党性质决定的,也是其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在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之后,中国开始进入了全面的现代国家建设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自身规律要求党必须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对社会进行整合,实现对社会的领导,从而为执政服务。同时由于中国社会发育的先天不足,客观上需要通过政党力量对社会整合,帮助和培育社会力量的发育与成长,才能实现社会的稳步发展,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推动政治的发展,而整合社会的直接承担者仍然是基层党组织。
党的执政需要通过基层党组织来实现对社会的整合,保证社会成功转型和健康成长从而为政治发展奠定基础,也需要基层党组织来完成社会整合任务。但是,从上述党组织“边缘化”发生的领域来看,正是社会转型后新的社会领域和社会组织中发生了党组织“边缘化”现象,而这些领域在中国目前社会中占据着最为重要的地位,并且已有大量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些领域中自发成长起来而未能得到有效整合。从发生的类型情况来看,党组织空缺、空转以及合法性基础削弱,都使在这些领域中的党组织整合社会能力较大程度地下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由于在最需要党组织整合的地方较长时间内出现较严重的党组织“边缘化”现象,其实质即意味着党组织整合社会的能力下降。由于中国社会特征的决定,党组织“边缘化”现象不论对于党的执政,还是对于推动社会健康成长以及建立现代国家来说都是一个不利的因素。
三、执政党传统“惯习”与转型后社会结构的错位:党组织“边缘化”的原因
基层党组织中之所以会出现“边缘化”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执政党自身转型滞后于社会转型。(注:从组织理论的一般原理来看,“开放系统必须遵守所谓‘有限变化原则’:‘就是系统不能比环境表现出更大的多样性’。”([美]W.理查德·斯格特:《组织理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因此,从总体上来讲,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组织的转型和变革适当落后于社会变化是正常的,是符合政党自身规律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在社会转型阶段出现党组织边缘化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应在较快时间内得到扭转,否则就会影响到政党的执政基础。这也就是说,政党转型滞后于社会发展是存在着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一限度,就有可能产生质的变化。)之所以党的转型会滞后于社会转型,除了政党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求执政党的转型不能快于社会转型的因素外,从政党自身内在机理来看,还因为转型期政党组织“惯习”的改变存在着一定滞后性。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适应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和行为方式而形成的政党组织结构、运行方式以及党的干部思维和行动逻辑,未能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以及在这一社会结构下的人们需求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从而导致组织“惯习”与转型后的社会结构出现了错位,最终导致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产生。
(一)单位制度衰微导致基层党组织与转型后社会结构内在契合度下降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确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国共产党以党的基层组织为轴心单位,重新组织和整合了中国社会,从而结束了中国社会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散乱状态。基于计划经济体制对社会生产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重新组织和整合的社会形成了以党的基层组织为轴心的单位制的社会结构,其内在逻辑是: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经济生产单位为基础,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框架,以国家全面主导社会为动力,将社会生产和生活全部组织进各种各样的单位组织或单位体系,从而形成以集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为一体的单位组织为基本构成要素的社会结构形式。显然,这种社会结构体系与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之间有很强的内在契合性,因为,整个社会实际上就是围绕着党的基层组织网络构筑起来的。(注:林尚立:《社区党建: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01年第3期。)但是,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城市,政经社一体的单位组织日益被功能专业化的组织所取代,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日益脱离出组织的空间,回到社会;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摆脱了公社组织的束缚并逐渐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率先成为原子式的个体。与此同时,组织对人的控制日益减弱,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了很大的自主性。由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而导致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党的组织结构基础和活动方式空间与转型后的社会结构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差异,从而无法得到转型后社会的支持,最终导致了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产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引起的单位制度衰微,以及进而导致的基层党组织与转型后社会结构内在契合度下降,是党组织“边缘化”现象产生的结构性原因。
(二)基层党组织资源配置功能与社会个体直接利益实现的相关度弱化
在传统的单位制度下,党的基层组织在单位之中处于轴心位置。单位制度的政经社一体化的特性,决定着单位之中党的基层组织掌握着整个单位的政治、经济资源以及所有成员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的分配权力。基层党组织所具有的全能的资源配置功能,在具体的社会政治生活过程中内化为一种自我强化机制,随着这一机制的运作,党组织的组织机构、活动方式与当时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契合度得到了进一步巩固。随着单位制度的衰微,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利益实现路径日趋多元化。单位制度衰微,使以党的基层组织为轴心的政经社一体化组织开始崩溃,导致了党的基层组织对资源的全能性控制和分配权力逐渐丧失。与此同时,人们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获取,导致经济利益的获得与政治忠诚之间的关系脱钩;在政治权利上,虽然许多人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政治诉求,但由于政治忠诚缺乏经济利益分配作为后盾,导致了政治忠诚度与过去比较,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趋势。另外,对于转型后社会中人们一些新的政治诉求和社会需要,基层党组织又无法予以满足,这就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基层党组织的疏离感。这就导致了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出现。因此,基层党组织资源配置功能与社会个体直接利益实现的相关度弱化,是基层党组织“边缘化”产生的功能性原因。
(三)党的基层干部思维、行动逻辑与转型后社会要求的背离
正如上文中我们所提及的那样,建国之后,以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的新中国政权,为了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确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采取了以党的基层组织为轴心重新构建单位化的社会结构。在党建国家和党建社会的条件下,政党与国家、社会存在着强烈的同构性。计划经济社会所要求的高度集中化和组织化的管理需求,内化为基层党组织及其干部的“惯习”。在这一“惯习”作用下,党的基层干部就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有着内在一致性的思维和行动逻辑: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以简单服从上级为取向,以命令为执行手段,以划分工作边界为基本要求,将党的领导逻辑与党的执政逻辑简单等同起来。应该说,这种思维、行动逻辑在计划经济时期是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社会发生深刻转型的条件下,党的基层干部这一思维、行动逻辑逐渐不适应转型后的社会,特别是那些完全“去单位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领域。党的基层干部的思维、行动逻辑与其所在社会结构的内在一致性弱化,为在这些领域中出现党组织“边缘化”现象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社会中新的矛盾与新的利益诉求不断产生,各种社会力量开始成长与壮大。这些新的社会力量的活动和利益诉求是在与转型后社会结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思维逻辑和行动逻辑下展开的。由于党的基层组织及其干部无法满足,或在传统的思维、行动逻辑作用下不愿意满足这些转型后人们的新利益诉求,甚至与这些人的行动逻辑产生较大的冲突,从而造成了人们对基层党组织产生疏远感与不满意情绪。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及其干部的思维及行动逻辑改变的滞后,及其与转型后社会要求的背离,是基层党组织“边缘化”产生的主观原因。
四、实现执政党的自身转型:走出“边缘化”处境的路径选择
党组织“边缘化”导致了执政党对社会整合能力的下降,对党的领导和执政所构成的挑战是战略性的。面对挑战,中国共产党的唯一选择就是如何适应这种变化,依据社会发展和变化的实际情况,推动党组织的自身转型,在新的条件下构建党组织整合和动员社会的新机制、新基础、新体系。
(一)实现执政党政党化的复归:从行政化走向社会化
从现代政党的本质来说,它们是来源于社会的,但是作为一种组织,组织的一般特性决定着:政党组织一旦建立之后,作为一种“生命体”存在,政党在自身运作过程中有着相对独立性,从而与其所在社会之间保持着一定距离,并反作用于社会。但从根本上来说,政党的发展最终还是决定于社会的。对于执政党来说,与社会保持良性互动更是其顺利执政的重要前提。在计划经济时期,计划经济社会结构和政党——国家体制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过程中日益走向行政化。行政化倾向导致党形成了自我封闭和僵化的特点,再加上当时社会为国家所统合,从而使党失去了与之互动的环境,也因此丧失了从中获得资源进行自我维护的可能,最终导致“文革”的爆发。在政党自身强烈生存意识的驱使下,中国共产党结束了“文革”,并决定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出了封闭和僵化的社会、政治体制,使长期为国家所统合的社会逐渐成长起来,并在推动现代社会成长和壮大的基础上,开始走向建设现代国家的道路。政党一般规律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发展特点以及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都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在新的条件下摆脱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行政化的传统组织“惯习”,恢复政党自身所应有的与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的特性,使自己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重新政党化。诚然,我们从理论上认识到重新政党化的重要性是容易的,而在现实中要做到这一点却是较困难的,因为政党行政化是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经过高强度训练后而内化成的,要在短时间内改掉是不容易的。从一般社会、政治发展的规律来看,是需要经过各方努力和博弈之后才能获得成功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边缘化”正是社会与政党传统组织“惯习”博弈的一种表现。这一博弈从另一角度说明了执政党走出行政化、重新政党化之重要,同时也为我们指出了解决党组织“边缘化”问题的根本对策只能是实现执政党的政党化复归。
(二)重建执政党与社会互动的机制:从封闭走向开放
对执政党自身来说,要实现政党化的复归,解决基层党组织“边缘化”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重建执政党与社会互动的机制,从而实现执政党从封闭走向开放,并在此过程中积聚社会资本,最终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这里所谓的执政党与社会互动机制重建是从广义上来界定的,它包括组织重心的转移、吸纳社会力量机制的形成以及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
1.组织重心的转移。在组织重心转移方面,需要强调两点:一是组织重心应从单位向社区转移。因为社会转型之后,绝大部分的政经社一体化的单位组织已经衰微和解体了,原有单位组织的功能为各种功能专业化的组织所替代,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日益脱离出组织的空间,回到社会,回到社区。再加上个人逐渐开始拥有了房产等私有财产,在这样的条件下,社区就不单是原有意义上的生活空间,在社会成员的主体性日益增强的情况下,社区日趋成为社会成员生活和履行权利的基本空间。这就决定了党在未来社会发展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并赢得雄厚的社会基础,党的建设就必须实现战略性转移,即将自身的生长和活动的主要空间从单位转向社区,以社区为主要空间,组织党员、发展党员、动员社会和整合社会。(注:林尚立:《社区党建: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01年第3期。)二是在处理非公有制企业与社区进行党组织建设的关系时,应坚持在不放松非公有制企业建党工作的同时,以社区党建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基础,从而实现党建工作全面向社区转移的目标。
2.吸纳社会力量机制的形成。吸纳社会力量机制包括三个方面:(1)吸纳社会一般民众的力量。这主要是通过推进农村和社区中的社会自治工作进程,扩大社会参与面和提高社会参与力度,使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中扮演主角,从而获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动权。(2)吸纳社会精英人士进入体制内。一是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将转型后社会中的各类积极分子和精英分子吸收进党内。二是对于那些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诉求并能真正代表民众利益的社会精英分子,要创造条件推荐和帮助这些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从而使社会精英力量纳入体制内,并使之与党组织建立良性关系,成为党组织服务和整合社会的重要延伸手臂和力量。(3)创造一定平台,使社区中的党员以及民众在互动过程中积累社会资本,从而降低社会治理中的成本,同时也为党组织的政治资源、价值权威再造奠定基础。
3.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内民主制度创新有两个方面的诉求:一是激活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二是获得基层党组织的新的合法性基础。这两方面诉求的实现,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都必须吸纳社会力量。具体来说要在两个方面的制度上进行完善:一是在决策制度上要积极听取党员以及非党人士的意见,积极借鉴基层民主自治中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同时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建立社区党员联谊会,并使之成为党组织决策的“智囊团”或听证会成员。二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制度上实行“两票制”,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基础,并实现合法性基础的转型。
(三)改变执政党基层干部的行动逻辑:从“为我”走向“为他”
上文中我们已经提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惯习”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有着较强的滞后性,再加上组织的一般特性决定了有着较长历史的组织内部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从而使党的基层干部的思维、行动逻辑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惰性,不愿意随着社会转型而进行自觉的调整。因此,改变执政党的组织“惯习”和干部的思维、行动逻辑,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多次博弈后才能实现。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着较大主动调整空间的,即可以通过重建执政党与社会互动机制以及在制度创新过程中获得改变基层干部行动逻辑的动力。如果能够建立起政党与社会互动机制的话,就有可能在制度上对基层党的干部的思维、行动逻辑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和限制。因为这些制度是在新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形成的,在这些制度背后蕴藏着与新的社会结构有着内在一致性的、并与传统逻辑有着本质性差异的行动逻辑内容。一旦按照这些制度执行,以新的社会力量为依托的新的制度逻辑就会产生结构性力量对传统的行动逻辑进行约束与限制,最终使之退出,实现行动逻辑从“为我”向“为他”转变,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做到为民众服务,并在服务民众切实需要的过程中获得主动权。这一结论为已经实行“两票制”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许多实际事例所证实。(注: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第119—154页。)
五、结语:在回到社会的过程中重新获得主动权
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现象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互动过程中的一种常态表现。它说明,中国共产党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了的社会要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逻辑进行自我调整。但是,对于执政党来说,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现象毕竟意味着执政党整合社会的能力的下降,这对于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并发生着深刻变化的社会中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不能不引起重视。扭转党组织“边缘化”现象,其根本出路就是要根据现代政党的内在规律,着眼于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特点,在执政党政党化复归、执政党与社会互动机制重建以及党的干部行动逻辑改变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执政党自身转型,并在转型过程中与转型后社会达成良性互动,从而最终实现在回归社会过程中重新获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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