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会计改革的五个难题与对策_会计论文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会计改革的五个难题与对策_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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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改革在我国已走过了一段路程,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看,仍存在一些颇难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难题之一:政府在会计改革中应充任何种角色?

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没有绝对肯定答案的问题。从世界范围看,政府对会计的管制,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严密管制型”。政府直接对企业会计施加管制,而且管得很细。法国是这类国家的典型代表。在法国,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是政府和全国会计方案,而不是证券市场。政府对会计的管理,主要通过全国会计方案来实行。在会计方案中,规定了会计术语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规则以及财务报告的格式等。除此以外,还具体说明了九大基本帐户的名称及其核算内容,以及成本计算方面的内容,各行业还有自己的会计方案。可见,这与我国以前的统一会计制度模式差不多。二是“有限管制、企业自律型”。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代表政府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事项加以监管,必要时,它甚至可以否决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准则(尽管很少发生),但其监管的目标,主要还是为了保证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一系列文件和公告(代表美国会计准则)成为会计实务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其他会计事务,政府一般不予干预。三是“自由放松型”,典型代表是荷兰。荷兰的私营经济非常繁荣庞大,而国有企业相对较少,随着跨国经济的发展,荷兰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很高。由于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客观上总是存在一些差异,因此荷兰政府对该国的会计发展采取了听任自由、放手不管的态度,每个企业均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会计制度,企业的财务报告具有高度的公开性,常常是按照几国语言来编制,以灵活地适应企业经营发展之需要。

由上可见,政府在会计管理和会计改革发展中充任何种角色,并不能一概而论,而须联系该国会计实践的内在要求而定。我们认为,我国政府对会计的监管,必须以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为前提。国家通过对会计的监管,促使企业会计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向各界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然而从目前情况分析,这一步还远未能做到。因为目前企业会计系统的内在素质不高等原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揽会计改革及其发展过程中的所有事务,会计改革主要还是依赖广大企业会计来实行,国家只能在宏观上加以指导和调控,寻求我国政府在会计改革和发展中的恰当角色,必须充分认识到一些存在于企业会计当中而会计本身又无法解决的问题,政府的职责就是解决这些问题,这才是当务之急。例如,对不合理的会计制度加以改进,花大力气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严格财会纪律、引导注册会计师的健康发展,设计出更为合理的会计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制度,等等。这样,我国的会计改革,才能够继续向前发展。总之,我国政府在会计改革中的角色,用“有限而有力的管制,积极和充分的引导”来加以归纳,似较为适宜。

难题之二:会计改革在上层、在理论界轰轰烈烈,而实务界会计人

员的反应却甚为平淡,怎么办?

这说明,我们的企业财会人员不是在主动地参与会计改革,而是被动地接受改革。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我们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素质,二是转变企业财会人员观念,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概念。除财会人员本身的积极努力以外,国家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和激励。

1.多年以来,对财会人员的评价是以只要安心于记好帐、算好帐和报好帐为标准的。这种观念现在该打破了,企业财会人员不但要搞好核算,更重要的是理财。换言之,企业财会人员在面临凭证、帐簿和报表的同时,更要面对外界瞬息万变的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参与筹资、投资等财务决策。这需在会计人员有开阔的思路,敏捷的反映和判断力,事实上,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财会人员所应具备素质的总体要求。要达到这一要求,目前财会人员的素质还不够,因此企业财会人员应努力加强学习会计业务,特别是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的补课,以更新财会知识结构,提高本身的素质。由于企业会计的内在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改革的成败,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奖罚、激励机制,帮助财会人员提高素质。

2.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财会人员必须转变固有的观念,加强对财务效益的认识,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关的观念。首先是要有竞争观念。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其一贯的法则。如果企业在竞争中不能及时抓住机会,就会落后,对企业发展不利。企业财会部门是企业管理机构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理应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海洋中搏击,并及时提供有用信息,发挥参谋作用。竞争观念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指财会人员之间还存在竞争,若财会人员本身不注意素质的提高,也将会被市场经济无情地淘汰,而为素质好的财会人员所取代。二是要有风险观念。风险意味着未来的事项是不确定的,既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也可能使企业蒙受损失,风险和收益并存,这是由市场机制的本质所决定的。例如,企业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股票,其可能的收益包括股价和股利上涨得利,但也可能蒙受被投资公司股价下跌或经营亏损而带来的损失。由此可见,财会人员必须树立风险观,善于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进行科学预测,有预见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使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减至最低程度。三是要有货币时间价值观念。货币的占用是有代价的,这代价就是通常说的利息。若将资金闲置起来,这利息就变成了“机会成本”,这是一种资源浪费。意识到这一点,就会促使财会人员精打细算,将企业资金与其使用效益联系起来,使企业财务管理搞得更好。第四是要有信息观念。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财会人员要特别注意从中获取有用的、相关的信息,特别是有关国家重大政治经济决策、财会法规、税收金融法规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既可能对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产生影响(如新税制改革),也可能对企业投资决策、筹资决策等产生影响(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过去人们习惯于凭经验决策,现在看来是很盲目的。总之,树立信息观念要求财会人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样才不致于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迷失方向。

难题之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了一系列的财务会计问题,如何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改建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此我国已作了有益的探索。但是,近来实践表明,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做法不规范而暴露出不少问题。举其与财务会计改革有关之要者,大致如下:

1.在资产评估确认中暴露的问题。首先是对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上,往往缺乏一致的原则和标准,评或不评,评高评低,随意性很大。其次是对企业各项财产损失,包括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潜亏和明亏挂帐、利息挂帐以及福利费超支等,处理时不问原因和性质,有些企业往往一概冲减国家资本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再次是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份公司正式运作期间的资产增值,包括资产投入和企业盈利,大多数未进行追加评估,企业也不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不难看出,上述问题的存在,将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资产评估法规,明确作价原则和标准,减少评估随意性。对改制过程中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分别其原因和性质,按有关制度和审批冲减国家资本金或计入改制后公司损益。至于从评估基准日到股份公司正式运作这一期间的资产增值(权益变动),可以采用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对其进行追加评估,并调整原先评估结果,二是不追加评估,但在帐上作出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例如按持股比例分配摊入各自股权项下。

2.企业改制后,股份公司与原企业的财务会计关系。目前公司制改建大多采用分点式,即一部分改建为股份公司,另一部分分离出来成立集团公司或实业公司。由于实业公司和股份公司都是双重机构、一套人马、水、电、暖又是统一网络,因此资产实际占用情况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难以划分,两家公司之间分帐不清,财务关系很不明晰。

我们认为,股份公司与原企业的财务关系是否明晰,是判断企业改制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理顺两家之间的财务关系,必须明确两家是各自独立的,不同的主体。因此,原先的一套机构和人员,应限期分开,并按照资产、债务分开、收入、费用分开的原则,各自建立新帐。至于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经批准后由两者合理分摊。两家分别编制各自的财务会计报表。改制完成后股份公司与原企业的业务往来,应视同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交易,按市场价格结算。

除以上两点外,还有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问题,国家股股利问题,离退休人员经费处理问题等等。限于篇幅,不一一讨论。

难题之四:执业会计机构有失其中介性,对其质量和信誉产生了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严重后果。怎样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会计执业机构一般指资产评估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按理说,这些机构是中介性公证服务机构。在国外,这种机构大多由民间个人组织成立,其形式多为合伙制,对客户承担经济上的无限责任。而我国的会计执业的机构则不同,除最近有数家合伙制事务所成立以外,绝大多数挂靠政府部门或兼有行政职能的行业公司,由此而带来了一些弊端:

(1)政府代表国有资产大老板,就目前会计执业机构这种组织形式,不管操作人员多么客观公正,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些机构无法不是相关利益的一方,从而有失其中介性。

(2)执业机构一定程度上成了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创收渠道,其组织形式导致部门、地区垄断愈演愈烈,从而引发了五花八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压价、给回扣甚至行贿、听从客户安排、利用挂靠部门的特权等。如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严重后果。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所出的问题,就是明证。

(3)挂靠政府部门不利于让执行机构承担无限责任,也不利于激励其提高业务水平,而且会给我国会计执业机构加入相应国际组织形成障碍。

由此可见,改变我国会计执业机构目前的组织形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依我们之见,合伙制可确定为发展方向。在脱钩改制过程中,首先要扫除观念上的障碍。例如有人认为,执业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由民间合伙人来办此类机构,能否真正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其实这是不必要的担心,国家自有相应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来保障。第二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脱钩改制方面的配套措施,其中包括合伙企业法、个人财产保护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考试及注册登记与管理制度,以及与合伙企业经营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执业有关的财务、会计、审计、人事、住房、劳动保险诸多方面有关的制度等。第三要尽快研究制定脱钩后对原官办执业机构的财产如何处置的办法。现有官办机构的注册资金来源较杂,有的是用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临时垫付的,有的是用预算外收入出资的,有的是向银行借来的,也有的是以官方名义组建而由个人出资的,等等。经过数年经营,这些执业机构的资产都比其注册时要大,有些机构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声誉,说明其具有很高的商誉。如果将其改制为合伙制,那么如何处置现有财产,不仅关系到能否顺利脱钩改制,而且涉及产权界定方面的政策问题,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方法,使脱钩改制工作步入正确轨道。

难题之五:会计研究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改革的进程,如何打开这一局面?

我国会计研究落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面窄、实用性差而相对滞后,近年来,虽然会计书刊和文章很多,但真正立足于中国实际,能够解决会计改革进程中理论需要的成果却不多。二是研究方法落后,总是停留在归纳法和演绎法上,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行为决策研究等先进研究方法尚无一席之地。

为打开这种局面,引入实证研究,不失为一种好策略。综观世界各国,实证会计研究和经验会计研究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以美国权威杂志《会计评论》(Accounting Review)为例,近十年来该刊发表的论文,80%以上是实证研究的成果,其内容涉及财务会计的各个应用领域。实证会计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换言之,它是替人们所观察到的会计实务提供“理由”(如解释一些企业为什么存款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而不用后进先出法)。同时,它又能用来预测某些尚未观察到的会计实务,包括那些已发生但未搜集到其系统证据的现象和实务。实证会计研究通过对某项财务会计实务或某项财会会计准则的成本效益分析,来解释和预测企业管理人员、审计人员及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对会计准则和会计程序的有意识的选择。采用实证方法,会计研究人员就可设立各种有关影响会计实务因素的假设和假说,然后采用一定的科学调查方法进行实际调查,通过统计检验以证明有关假设和假说是否成立。因此,许多人认为,实证研究弥补了传统会计理论中某些主观臆想的缺陷,为会计研究开辟了新的广阔的天地。

鉴于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够发达和成熟,可能会限制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大范围应用,但这并不表明不能在我国运用实证方法。我们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开展研究的课题先行展开,例如股份变化与财务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财务预测的准确性,资产评估值高低的影响因素等。当然,这需要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改变传统思维,提高理论水平。我们相信,随着实证会计研究的开展,一定能产出一批有用的成果,而且拓宽了研究领域,为今后的发展作了良好的铺垫,吸引更多的人转入实证会计研究。

会计改革的深入迫切需要会计理论研究的支持,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就会给会计理论研究带来清新的空气,迎头赶上时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

(陆德民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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