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精神贯彻精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座谈会讲话摘录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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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又指出,面对世纪之交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不失时机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是自封的,不是由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起来的,也不是由政府的行政命令所确定的,而是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形成的。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是历史的必然,同时基于一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的现实,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制的有效微观实现形式、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问题。

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宏观经济形势的改变、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经济的初露端倪等。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决定了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国有企业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和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随环境的变化新产生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必须对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认识。要把目前国有企业三年解困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突出问题,为深化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真正做到改革和发展的有机结合。

要通过深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1993年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由被动式改革进入主动式改革阶段,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这一特征更为明显:改革的大政方针、方向与目标都已明确;一些可能由政府统一制定的企业改革的办法、途径也已作出规定;积累了一定的企业改革经验;有了明确的理论指导;企业改革日益法制化;改革的思路有了战略性转变;国有企业的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的多样性决定了统一、具体的改革措施与方法难以由政府一一作出规定,等等。进入主动式改革阶段,市场力量在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与方案的选择、决定方面开始起更为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关键的作用。在日益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成为关键性的决定因素。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来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不仅仅取决于企业的改革,还取决于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进步状况及其他一系列复杂的因素。要把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减轻企业负担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结合起来。针对国有企业面对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以企业走向市场、适应市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心,把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贯穿于改革、改组、改造的始终,在实践中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管理体系,实现由传统意义的企业管理向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管理的转变。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再次强调要把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当作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有制决定着其实现形式,同时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这是因为,一种所有制容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相当大,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有不同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在不同的经济领域和行业,由于经济技术特点不同,同一种所有制也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一个国家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使同样一种所有制,可以采取和其它国家不同的实现形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必须从实际出发,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过去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没有真正搞好搞活,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适应企业的不同情况,找到和采取有利于国有资本有效运营的多种实现形式。

在过去的改革中,尤其是十五大以来,围绕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我们已经做了大量探索,但国有经济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实现形式问题。在今后的改革中,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第一,要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为依据,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凡是符合这个根本标准的财产组织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都要坚决采用。第二,探索国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应该考虑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背景和要求。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高国有资产质量,要求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领域根本不能发挥国有经济的优势,不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国有资本从这些领域尽快退出的问题。第三,国有企业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关键不在于人为地规定国有经济必须占多大比重,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有灵活的机制,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够在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竞争中发展壮大。因此,所谓国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应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第四,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条件,除了少数必须采取国有独资企业形式的以外,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应该改组成由多元投资主体组成的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原则,不能不论企业情况如何,搞“一刀切”,整齐划一地采取一种企业形式。比如对于中小型国有企业来说,首先不能都卖掉,同时在改革中一些国有中小企业可以实行股份制,一些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有些则可以采取承包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租赁制等形式。第六,国有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各负其责、相互制衡、有效运转的治理结构。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体制,既使经营管理者具有充分的决策权和经营权,又能保证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其中国有企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主力作用。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负债率却节节上升。过高的负债率,是当前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对于企业经营及资金良性循环形成巨大的压力。

债权对于企业是偿还性资金,企业不但要还本,还要付息。结果企业经营所得相当大部分以本、息形式流出了企业。这就是为什么一部分高负债率的企业,产品有市场,现金流量很大,而企业自身始终摆脱不了经营亏损局面的重要原因。这类企业如果自有资金比例比较高,结果就会大不一样。因为股本金一般可以交易但不能自由退出,企业经营所得,是其自身的收入。特别是产品有市场、现金流量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其收益不会流出企业,资金自然进入良性循环。因此,要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必须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把过高的负债率降下来。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改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作为搞好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财力,区别情况,有步骤地分类加以解决。

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按有关规定正确实施。这项政策实施得好,对于那些产品有市场、现金流量大的企业改善资金循环状况,有重要意义。由于债转股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必将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债转股,目前实际主要是将银行的贷款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有股权。因而正确实施债转股,也有利于理顺企业与银行的关系。

实施债转股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要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相结合,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和加强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经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评审。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防止一哄而起和国有资产流失。做到既能通过债转股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解决企业的困难,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又不带来新的问题,发挥好这项政策的作用。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实现四个突破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跨世纪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指出,“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们提出的近期目标是,力争在2000年底之前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达到这一目标,关键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是要在覆盖范围上有大的突破。社会保险必须覆盖城镇各类职工,使全体劳动者都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这是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的客观要求。必须按照《决定》要求,依法扩大养老、失业、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城镇国有、集体、外资、私营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要纳入,不能有遗漏。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各地要消除担心扩到外资企业会影响投资环境、扩到集体企业会增加资金负担、扩到个体工商户会增加麻烦等疑虑,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决定》要求上来。

第二是要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上有大的突破。目前养老保险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基金支撑能力不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上打开思路、拓宽渠道。《决定》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指明了方向,一是要强化社会保险的征缴,提高收缴率,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在征缴和追缴这个问题上必须依法办事,不能手软。这一手软了,发放这一手就硬不起来。同时,要推进省级统筹,加大资金调剂力度。二是要拓宽新的筹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开征利息税等办法,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要占到一定比例。去年以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为减轻企业负担,不让地方吃亏,缺口部分全部是由中央财政解决的。各地方政府也应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三是要抓紧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同时,要加强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增值。

第三是要在社会化管理服务上有大的突破。这件事做好了,将减轻企业的一大块社会事务负担,也有利于调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按照《决定》要求,明年要争取做到养老金全部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从工作实践看,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的根本措施。退休人员全部与企业相分离,由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是社会的发展方向,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职工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上目前社区功能还不完善,一下子推行有难度,需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要认真落实企业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是要在社会保险法制建设上有大的突破。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迫切需要尽快立法。我们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实践经验,各项政策已经明确,立法是有深厚实践基础的。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紧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同时,要严格执法,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

积极推进西北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对甘肃这样一个既是老工业基地、又处在西部的省份,这是一项更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贯彻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促进西北经济发展,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首先,要主要依靠我们自己的工作,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根据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基本思路,要扶持石化、有色金属等在甘肃的部属企业的发展,在资源配置、协调服务、外部环境上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强化它们在我省的经济支柱地位;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兼并联合等措施,重组国有资产,带动搞活大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发展;继续贯彻“抓大放小”方针,加快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对大量中小国有企业,从实际出发,采取更灵活的改革措施,搞好搞活:集中力量对老工业企业和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使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技术装备、产品档次、质量效益有明显提高。

其次,国家要在宏观政策上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甘肃经济以能源、原材料、重化工业为重点,是过去服从全国经济建设的大局、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设形成的,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随着全国其他地区能源、原材料、重化工业的发展,甘肃工业的优势不那么明显了,再加上计划决定价格到市场决定价格的变化,使甘肃工业的赢利水平降低,经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困难。要发挥甘肃原有工业结构的优势,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从目前甘肃的实际情况看,单靠甘肃自身的力量难以实现这个战略转移,需要国家在政策和财力上进行支持。国家政策支持要立足现有基础重塑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的优势,根据地区优势发展一批深加工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营造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

中央已经明确了开发西部地区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结合当前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对西部地区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支持,比较可行的办法是:(1)在基础设施建设、债转股、 技改贴息、封闭贷款、核销呆坏账准备金、市场融资等方面,对西部地区要在总量上倾斜;(2)本着区域经济合理分工发展的原则, 国家在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涉及国家安全的关键行业的区域布局和重大项目布点上,优先考虑西部地区;(3 )对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在税收政策上实行区域差别税率,用税收杠杆支持西部国有企业发展。对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可采取贷款优惠政策。在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市场建立、金融领域开放上,对西部地区采取更为灵活的鼓励措施;(4)在近期内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解决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增强企业和西部经济发展的后劲。

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集中必要力量,对有全局影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先进装备制造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这是党中央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企业改革的客观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必将大大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贯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经过多年改革的实践,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条件已大为改善,企业技术改造具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利于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手段,提高生产效率;企业通过开展“学邯钢”活动,狠抓内部管理,严格成本核算,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明确技术改造的方向;随着企业改组、联合、兼并步伐加快,通过采取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将原来的“拨改贷”资金转为资本金、加大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力度,以及开始实施的企业债权转股权等增资减债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债,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条件,有利于提高技术改造的效率。金融体制改革,使企业技术改造真正成为银企双方的选择,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改造的自主性、主动性;连续多次降低银行贷款利息,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利息支出;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减轻企业负担活动,帮助企业减少了大量不必要的负担;企业设备进口税收的减免政策的实施等,都有助于降低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成本。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重复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逐步落实,也越来越有利于企业减少技术改造投资的盲目性。

今年,国家安排部分新增国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坚持了“质量、品种、效益”的原则,突出了“扶优扶强”的重点,强调了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和新的企业亏损,明确提出了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的标志性目标。这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重复建设,加快实现“两个转变”的精神。从前一段的实践看,坚持这些原则和指导思想,对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是十分必要的,四中全会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后几年,要继续坚持上述指导思想,把支持技术改造的重点集中到提高有全局影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竞争能力上来。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占据重点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发挥先导作用。要通过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使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产品质量、工艺技术、生产装备、劳动生产率等方面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结合首都实际,实现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跨世纪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在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结构调整上有所突破。

要通过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加强重点,改善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有步骤地使国有资本从不适宜首都发展、难以形成和发挥优势的行业及领域退出,配置到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中。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等途径,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抓好一批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要继续采取多种“放小”措施,形成一批小而精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化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

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有所突破。

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总体要求,遵循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产管理与生产经营分开的原则,建立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投资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三、在发挥首都科技人才优势,推进科技进步上有所突破。

要以知识经济为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发展首都经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紧紧抓住国务院批复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这一新的契机,按照建成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的目标,搞好科学规划,加强协调,营造创新环境,发挥中关村对于全市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资源的整合作用。

四、在坚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实施可持续发展上有所突破。

北京作为首都,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要加大对工业污染的治理,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劣势企业。对资源浪费、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水泥、小玻璃及其他不适合在首都发展的行业和产品,采用经济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淘汰。逐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首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从适应首都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出发,加强政府对工业布局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

五、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有所突破。

保持首都稳定是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进程中,要始终注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北京市将在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基础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各险种基本实现统一制度、统一政策,基金实现统一征缴、统一监管,离退休人员从企业分离,实现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制。

深化内部改革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农垦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着力进行资产优化组合,走出了一条集团化、公司化发展路子。截止到1998年底,甘肃农垦已成为拥有国有资产总额70亿元、净资产30 亿元、 销售收入20亿元、实现利税5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开发生产出了“莫高”葡萄酒、“西凉”与“五泉”啤酒、“好为尔”乳品等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为甘肃农垦集团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扎扎实实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根据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下一步企业改革的重点是,以甘肃农垦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甘肃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在重组中实现农垦企业结构优化。第一,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逐步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将集团各成员企业分别组建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多级法人企业集团。要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农垦集团的管理体制进行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改组,形成有效的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第二,构筑科学高效的经营模式。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团的一体化发展,要按照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的划分原则,形成企业集团的基本管理模式,全面提高集团公司的综合经营效率和效益。投资中心集中在集团公司总部,有利于形成集中而强大的投资能力;利润中心分散到子公司和分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经营层次的积极性;成本中心落实责任到最基层单位,严格管理制度,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第三,培育集团公司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及时将国有资本从不能发挥国有经济优势的领域退出,投向有发展潜力、有市场前景的领域,以少量的国有资本控制和运用大量的社会资本,达到资本运营带动生产经营的目的。要通过一系列资本运营措施和手段,使企业发展不断进入新领域。按“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原则,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运营体系,通过集团企业内部改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使企业走上快速发展轨道。第四,从企业改组着手对农垦系统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甘肃农垦和其它国有企业一样,存在着重复建设和资产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导致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难以有效利用,同时一些优势企业又难以扩大生产规模。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企业重组中要以实现结构优化为思路,由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实施兼并,并承担劣势企业的债务,吸纳劣势企业的资产,接受劣势企业的职工,强弱双方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对产品无市场前景、资源衰竭、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从源头上消除亏损企业。企业改组和调整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展,优化企业集团的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

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公司

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淄博市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证明,股权多元化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改革产权制度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淄博市近年来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为企业转机建制,实现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实现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快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实行股权多元化,一定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行业属性、资本的有机构成、地区分布和改制基础,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大胆探索多种实现形式。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对众多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则可以放开企业投资主体的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国有、非国有企业法人、个人、外商等多种经济成分入股,变单一的国家所有为混合所有,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在推进股权多元化的实践中,我们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企业间交叉持股、吸收合并、债权变股权、引进外资嫁接、内部职工持股、出售国家股权、鼓励企业经营者持股等多种形式,优化了企业的股权结构。

实行股权多元化,关键是选好出资人。实行股权多元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强化所有者约束,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增强企业活力,而不是单纯改变股权结构。因此,在推进股权多元化的过程中,必须把好选择出资人这一关,不能“降格以求”,更不能“一卖了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两个标准:一是对法人出资者,主要侧重于大公司、大机构和高成长性企业,尽可能为国有企业引入优质资本和高水平的股东,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对个人投资者则主要考虑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以加强他们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如淄博市生产出口服装的兰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债权变股权的形式,引入了中国银行总行这样的大股东后,企业不仅实力大增,而且强化了所有者内部约束,提高了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使其产品成为国际市场上的抢手货。

实行股权多元化,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来说,是一件好事、新事,也是一件难事、大事。我们深深体会到,如何正确处理好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导的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股权多元化是企业行为,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并通过市场运作来实现,政府要切实尊重企业的愿望,不能“拉郎配”,搞行政命令,也不能随意干预市场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政府在实行股权多元化过程中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制定政策、宏观协调和筛选合适的投资者等方面。正确处理好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导的关系,股权多元化才有可能真正规范、健康地进行,并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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