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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反映”是本体论层次上的概念,“创造”是认识论层次上的概念,因为两者不在同一层次上,所以反映与创造不是直接对立的。在认识论中首先应该坚持反映论,这是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前提,但是仅仅坚持反映论还不够,这不能概括尽认识的全部特性,还不能体现出人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为此在认识论层次上应进一步探讨认识过程中的创造问题。创造是人的主体性在认识过程中的发挥,它不是对认识对象、认识内容的创造,仅仅是对认识形式认识方法的创造。
关键词: 反映 创造 本体论 认识论
毫无疑问,人的认识是外界事物的反映,是对外界事物的观念把握。认识过程中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人的认识并不是机械的刺激——反应,而是具有创造性,能超出感觉经验的局限,抽象出本质和规律,并推论到未谋面的事物中去。那么,反映与创造究竟是什么关系,二者是否是对立的?
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观念是反映论,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观念都是外部世界的反映,“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①。唯心主义的各个派别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否认反映论,现代西方的一些唯心主义哲学甚至认为反映论是机械论的观念,是过时了的东西。是否承认反映论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分歧,唯物主义把反映论作为其认识论的基础,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一切观念正是从否认反映论开始的。自从近代哲学转向认识论以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都是在这个问题上展开的。
我们必须承认认识就是反映,这样才能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才能在正确的基础上深化认识论研究。
然而,如何理解“反映”又是一个问题,反映是对具体认识过程的描述呢,还是认识研究的本体论基础呢?以往的讨论在很多的时候,没有严格区分二者,简单地把认识归结为反映,把认识过程看作是由“反应”发展而来的“反映”过程,由于过多地强调反映同反应的相同之处,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人的认识不过是由外界刺激引起的观念。其实,这只是人类认识的一个方面,同样重要的另一个方面是认识的创造性。用“反映”描述认识过程无法揭示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因素,认识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无法得到合理的说明。我们肯定认识是反映,以此同唯心主义认识论相区别,具有这种意义的反映概念只能是本体论层次上的,不能用它来描述具体的认识过程。
在认识中创造的作用不可低估,之所以人的认识能够深入地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并能不断地修正认识和深化认识,就在于人的认识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认识不同于“反应”的根据就是人的主体性,人不是消极被动地认识事物,而是按照一定的动机、目的主动地去选择认识对象,并积极地创造认识条件,在已把握的认识规律的指导下去认识事物。并不能否认人的一部分感觉经验是自发地由外界刺激引起的,与其他高等动物的感觉没有什么差别,人的自觉认识只能从这种自发的认识发展而来。自觉认识与自发认识的区别在于自觉认识有主体性因素参与,自发认识没有主体性因素参与,有主体性因素参与的自觉认识相对于自发认识来说具有创造性,它不是消极地接受,而是积极地参与,选择什么以及怎样选择都包含着创造的成分。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的一切自觉认识都是创造性认识。
认识中只要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就不是机械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受动认识,不是直接地反映外在事物,而是创造性地把握外在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体现出认识中人的地位和意义。外界事物是客观存在的,外界事物对人感官的刺激也是客观的,可是不同认识主体所获得的认识会有差异,不同时代人们的观念会有不同。这些事实表明了认识现象的一个特点,认识过程具有创造性,因主体的创造能力不同其结果就会不同。本质是事物最根本的规定性,规律是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价值是事物对人的意义,对事物的本质、规律以及事物对人的价值的把握是认识的主要任务。外在世界不会把其本质、规律和价值自动展示给人,必须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经过缜密的思考,积极的创造,才能掌握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及现象中体现出来的事物与人的价值关系。人的认识没有创造外在世界,也没有创造世界的本质、规律和价值,仅在观念把握的过程中渗透进主体性因素,从而具有创造性。
认识的“创造”有创新、超越、发展等含义,可以指认识的深化和新认识成果的产生,也可以指新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对旧有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的超越,也可以从更广的意义上理解为认识活动中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创造性认识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其结果是认识不断深化,思维方式不断进步。没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也就没有认识的创造可言,创造概念中内在地包含着主体性因素参与的含义。人的认识都是自觉认识,自觉认识也就是创造性认识,没有创造性即没有主体性因素参与的认识不是真正人的认识,因此,可以把“创造”作为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用这个范畴概括人类认识的主体性因素参与这个方面。
一提认识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有人就怕由此损害了反映论,其实创造与反映并不是对立的,二者是统一的。只要观察下现实认识活动就不难发现,认识过程就是创造性的反映过程。只要把反映与创造的关系摆正,弘扬认识的创造性并不会影响反映论的基础地位,反而能使反映论更具辩证的内涵,因为创造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
近来,人们越来越多地谈论认识的创造性,于是遇到了创造与反映的关系问题。有些人只承认反映,否认创造的重要意义,致使认识论研究陷入僵化,有些人夸大创造,置反映论于不顾,走向了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中给二者定位变得十分迫切了。
反映与创造的层次不同,明确了这种区别之后才能谈二者的统一性,否则误解是极易产生的。
认识是不是反映?无非两种不同的回答,一种是唯物主义的,承认认识有客观的来源,认识的本质是反映;另一种是唯心主义的回答,否认外在对象对认识的先在性,否认认识是反映。两种都是本体论上的回答在认识论上的表现,唯物主义在本体论上肯定认识的本质是反映以此区别于唯心主义。列宁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②。同样,肯定反映论和否认反映论的对立,也只是在承认物质和意识哪个更为根本的这个本体论问题(也就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反映”概念除此外没有更多的含义,不能在本体论之外的意义上使用它。当然,本体论贯穿在认识论的全部问题之中,在每个具体问题上都有可能产生唯心主义倾向,这时反映论就在本体论层次上约束这种倾向,反映概念以其包含的唯物主义内容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认识论作为一门学科不能没有“反映”概念。
创造是认识论中的范畴,概括了认识过程中表现出的普遍特性,这个特性就是一切自觉认识都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人类认识有其创造性,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外在世界看作“我”的世界,以“我”的眼光去看待世界;不拘泥于感觉的自明性,用理智的思维去综观世界万物;超越感觉经验的局限,深入地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和价值。创造注重的是人的因素,概括的仅仅是以人为认识主体的认识过程,并且仅仅局限在这个过程之中。创造只是个认识论的范畴,不能成为本体论的范畴。与此相反,反映只是本体论的范畴,不能成为次一层次上的认识论范畴。二者有层次上的区别。
反映与创造相比更为根本。反映范畴在最高层次上,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中反观人类认识现象,即从本体论的高度来阐释人类认识现象,揭示了人类认识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具有最高和最终的意义。创造是次一层次上的范畴。局限在认识过程之中,无力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中去阐释人类认识现象;创造是认识论中的范畴,要受本体论意义上的反映论的制约。在本体论上可以说认识的本质是反映,在认识论中应说认识的本质是创造性反映。
反映与创造的关系还可以从内容与形式的角度来理解。反映着眼于认识的内容,创造着眼于认识的形式。
认识的内容只能来自于外在世界。外在世界通过人的感官进入认识领域,除此以外认识并没有其他与外在世界联系的途径,正是由感官而来的全部经验构成了全部认识的基础。全部认识,无论简单的还是复杂的,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来源于这些经验认识。认识的全部内容都包含在这些感觉经验中,只不过是以无序混杂的形式存在,还需要由高级的理性认识来加工、整理,从中分析、综合出那些根本的一般的东西,即从经验认识上升到理论认识。虽然理论认识看起来与经验认识有很大的不同,超出了有限的经验,以把握无限的姿态出现,用逻辑的推理取代了经验认识的感觉,形成严密体系,但理论认识没有增加更多的内容,理论认识的内容只能从经验认识中获取。感觉经验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理论认识同样也是把握现实世界,在内容上是一样的,都是反映世界。决不能认为理论认识把握的是另一个符号的、概念的世界。
不论经验认识还是理论认识,其认识对象只能是外在世界,其所反映的内容也只能是现实世界的状况、本质和规律,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与此相反,唯心主义认识论把认识看作是完全主观的,否认认识的内容只能来自外在世界。这种分歧也是本体论上的,其实也就是是否承认反映论的问题。在认识的内容问题上,我们要坚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肯定认识的内容只能来自于外在世界。
从内容上可以说全部认识都是反映,但从这个角度并不能区分出经验认识和理论认识,因为这种区分仅仅是从形式的角度而言的。根据认识形式的差异,我们把直接以感官反映世界称为经验认识或低级认识,把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反映世界称为理论认识或高级认识。由于时代、文化的差异,或者是教育程度的差异,对世界的反映形式不同,有些人仅以经验反映,有些人以理论反映世界。这种差异就意味着人的认识并不完全由外在世界决定,更重要的是人的认识能力和创造能力。认识的差异就在于人的创造能力的差异,之所以称理论认识为高级认识,就是因为其中包含着更多的创造性成分。人类最初如同动物一样用感官感知世界,毫无创造可言,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进步,概括综合能力的提高,开始创造性地反映世界,自出现了语言符号之后,又用概念来反映世界,在这样的认识中创造性极大的提高,以后随着逻辑推演、数学方法、系统方法等认识形式的不断发展,认识的创造性不断提高,认识世界的能力不断加强。
用反映并不能概括尽人类认识的基本特征,仅能指出人类认识内容的来源,无法解释个体认识的多样性和时代文化的差异性,要解决认识论中的这些问题,还必须从认识的形式上来规定这种基本特征,那就是创造性。创造性所概括的是认识中的主体性,认识的主体性集中地表现在认识形式上。认识的内容是外在世界的状况、本质和规律,这些内容不随人的认识能力的增强而改变。反映论就是在内容上肯定认识的本质是反映。随着人的认识能力的增强而改变的是认识形式,认识形式因时代或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合适的认识形式可以容纳更多、更深刻的内容。经验认识只能把握事物的表面现象,理论认识可以深入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认识形式的每一点进步都是认识创造能力的进步。
认识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只能以一定的认识形式容纳一定的认识内容,仅有认识内容或认识形式都不能构成认识,没有无内容的认识,也没有无形式的认识。认识形式是观念地把握世界的方式,高级认识形式才能容纳更多、更深刻的内容,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人类认识能力的不断进步只能是认识形式的不断发展,今天人们认识能力远胜于早期人类的认识能力,不在于感官比他们更强,更不是世界显示给我们的内容更多,只是因为我们的认识形式强于早期人类的认识形式,我们的认识形式能够容纳更多的内容,能够更准确、更深入地掌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创造性对于认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舍弃认识的创造而只谈认识的反映,或舍弃认识的形式而只谈认识的内容,都是不全面的。
但是,不管创造的意义多么大,也不能离开反映现实世界这个认识的根本目的,一味地强调创造而忽视基础反映论,就有可能把认识歪曲为主观的臆想和凭空的创造。认识的创造性如果离开了现实的生活,那将失去其全部意义,创造出一些毫无成果的认识,使认识成为为认识而认识的认识,认识因而也就失去其赖以继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认识成果必须反回来服务于实践,在实践中实现其价值,只有那些真正地反映了现实事物的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在实践中创造出更多的物质成果,更好地满足人的需要。创造是好的,主张创造性的理论也有其合理性,但如果把创造理解为纯粹主观的东西,那就错了。
创造作为认识论范畴不能取代反映范畴在认识中的本体论地位,创造强调的是认识形式中的主体性,仅仅局限于认识现象之内,对认识与外在世界的关系问题只能由本体论层次上的反映范畴从认识内容方面来阐释。创造要以反映为前提,反映外在世界的创造性认识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成果。科普宁说:“认识的创造性活动,是在理解现实的客观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脱离开现实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这种联系通过反映概念表现出来”③。
综上所述,坚持如下两个方面才能正确地看待认识的创造。第一,肯定反映是创造的前提和基础,不能用创造否定反映,还要明确反映与创造是不同层次上的范畴,在本体论上要承认反映,在具体认识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弘扬创造性。第二,肯定认识的内容只能来自客观世界,没有先验的认识;还要承认认识形式因主体而异,合适的认识形式可以容纳更多、更深刻的认识内容。
三
现在考察一下认识创造性的表现,在感觉经验、理性认识中看一看认识主体性因素的影响,从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看一看认识形式在认识中的地位,再从选择、建构等方面看一看认识的创造性。
感觉经验是最基本的认识,构成人类认识的基础,它产生于感官同外在事物的相互作用之中,受自然肉体的限制很大,是最简单、最低级的认识形式。即使这样的认识形式也不同于动物感知外界的方式,原因就在于人是社会化的动物,在文化的熏陶之下人的感觉经验中溶进了社会认识的成分。尤其重要的是人的感觉活动具有一定的目的、受一定动机、愿望的指引,对其所感知的对象有所选择,甚至还要借助一些作为人类智慧产物的认识工具去感知对象。连最简单的感觉经验都渗透着创造性因素,其他高级认识更是如此。
毛泽东说:“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④。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从表及里的改造,也就是要发挥人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从而把握整个事物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认识中的每一次提高和深入都不是简单地重复已有的经验材料,而是要在杂多的经验材料中发现共同的本质和一般的规律,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世界,这个结果只能是创造性认识的成果。没有创造性认识则不可能发现本质和规律,本质和规律隐藏在现象背后,需要艰苦的思索创造过程才能在多样性中发现共同性,在具体中发现一般,在偶然中找到必然。
感觉经验中外界对象起着决定性作用,感觉经验只能由外界对象刺激才能产生,但认识主体的目的、动机,经验知识、文化背影,以及所凭借的认识工具对感觉经验也有重大的影响,对同一对象的感知会因主体的不同而有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因主体创造能力的不同而产生的。在理论认识中,认识的创造性成分更多,主体之间的差异也更明显。本质和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成为认识的内容,可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创造性认识能力的发展轨迹。认识的内容是认识对象所具有的,认识主体不能创造它也不能消灭它,认识主体只能凭相应的认识形式去发现它。在认识的形式中可以看到认识的创造性,认识形式不同则认识成果就不同,认识形式发展了,则对事物会有更全面、更深刻的把握。总之,认识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是不容忽视的。
从经验认识中概括、抽象出本质和规律,不是远离了外在世界,而是更准确、更深刻地把握了外在世界。列宁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⑤。本质和规律不是发明的,而是发现的,认识主体通过艰苦的创造性认识活动,在多样性中把握共同性,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在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总结出事物发展的规律。认识的创造性并没有改变认识的内容,创造性认识的内容不失其客观性,当创造性认识以相应的高级认识形式把握了由外在世界得来的内容时,其不同之处仅在于对事物的认识更具一般性和深刻性,因而较之经验认识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了世界。
认识事物离不开一定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是认识活动得以发生的重要内在机制。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是对事物内部、事物之间以及事物与人之间联系的一种认识,是一种高度抽象、极为简炼的认识,与认识过程紧密相关,并在认识过程中作为固化了的“程序”而出现,成为认识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有一定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认识就不能超出动物的感觉,谈不上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连简单的分类都不可能。
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对人们的认识有极大的影响,作为一种框架和模式体现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和创造性,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不同则掌握的世界图景就会不同。神学只能看到神的世界,机械论只能看到因果联系的世界,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们只能这样看待世界,只能在这个框架之内去解释世界。任何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都有其局限性,它只能引导人们认识世界的某一方面,某一种联系,而忽视世界的其他方面和其他联系。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在认识创造性的发挥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认识主体性有相当大的影响,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的重大突破必将带来人的认识能力的极大提高。
认识的创造性伴随着选择,选择也表现着人的认识的创造性。选择是认识活动中的经常现象,人不能把所有的事物都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只选取那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物作为认识对象。即使对经验材料和认识方法也不是简单地拿来就用,还要有一定的选择,只选择那些最合适的材料和方法,选择那些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方法。选择仅仅是外在的现象,更深的原因仍然在于人的认识的创造性。选择要有选择的原则和标准,而这个原则和标准并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从经验或对象那里直接获得的,是由认识主体根据现实情况作出的,离不开主体的目的、动机及其知识背景和文化传统。选择什么以及怎样选择,全取决于认识主体的创造性,选择能力与主体认识能力的发展是相一致的。
认识过程中也有主体建构的成分,认识主体总是按既有的经验、知识和思维模式去理解新的知识,力图在现有的框架内解释新事物和新现象,对与已有的知识背景相一致的知识认同接纳,而对与原有的认识不相一致的要排斥,尽量保持原有的认识。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认识只能在接纳那些与已有的认识不同的新经验、新知识和新方法时才能向前发展。选择和建构的作用是有限的,在创造性认识过程中这种主体性因素也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并不能用选择和建构概括全部认识过程。
认识过程不单纯是理性认识,相伴随的还有情感、意志、想象等等,这些非理性认识的作用有时也比较突出,直接影响认识的选择性、创造性的发挥,非理性认识中人的因素更为重要,个体之间的差异也更明显。
语言是思维的基础,产生于人的现实生活中,包含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和结果,作为认识的工具作用于认识过程,同时把它所包含的认识方式和观念也运用到认识过程之中,对人的认识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认识受到语言的支持,也受到语言的约束,语言的发展总是同人的认识能力的进步相一致。这也是认识创造性的一种表现。
认识主体的创造性在社会科学中更为重要,其表现也更为明显。在政治学、美学、伦理学等与价值紧密相关的科学中,因人对价值的理解不同,人们的价值观念就不同,对这些社会事物的看法和主张就会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社会科学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价值观念,价值观念不同于真理认识,人们很难达到统一认识,由于角度、方法和原则的差别,人们对社会生活的感受不同,解释也不同。关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不能不受价值观念的指导,价值观念对人们怎样看待社会事物和人生的影响很大。
认识活动是人的活动,只要是人的活动就有人的因素参与进去,表现出主体性特征。认识不是被动地反映外在世界,而是创造性地反映外在世界,选择认识对象,建构认识结果,在一定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指引和制约之下,用一定的认识形式容纳相应的认识内容,表现出认识活动中主体的主动地位和创造能力。创造是一切认识活动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不论是经验认识还是理论认识,不论是理性认识还是非理性认识,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所有的认识都具有创造性。
四
反映与创造根本就不是一对对立的范畴,二者处于不同的层次之中,反映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最高范畴,与之直接对立的是先验论;创造是次一层次上的认识论范畴,与之直接对立的是一切否认认识创造性的观念。反映与创造并非一个成立另一个就不能成立,二者可以同时成立,因为二者并不在一个层次上,矛盾律并不适用。反映范畴仅仅概括的是认识内容的客观性来源,却没有涉及由客观外在世界到人的观念认识的具体途径和具体方式,创造范畴概括的恰恰是认识的具体途径和具体方式;反映范畴只把认识作为精神现象看待,而不关心认识中人的因素影响,创造范畴正是要强调认识中人的因素。反映概念处于本体论层次上,并不能概括尽具体认识的特征,这就需要由“创造”来补充,具体的认识过程就是具有创造性的反映过程。反映与创造是一对互补的概念,二者在不同层次上从不同角度概括了人类认识的基本特征。
认识是反映外在客观世界的过程,这是一切讨论的基础和前提,离开这个基础和前提就有可能走向先验论,只有坚持反映论才能保证认识研究的唯物主义方向。不论人类认识发展到何种程度,也不管人们认识有多大的创造性,都不能改变现实认识的反映特性,离开了反映论也就是否认了认识对象的先在性。没有外在对象的认识是毫无成果的认识,不能用这样的认识去掌握世界和改造世界。由于实践的需要有了认识的必要,认识不是为了认识而认识,而是要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那些能够解决或正在试图解决现实问题的认识才有存在的价值,才能满足人的需要,才能符合人的本性。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认识主体,而是有多种需要,追求各种价值的现实的人,他的一切活动都是价值活动。认识活动也是价值活动,认识的价值只能通过深刻地把握外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正确地指导实践才能实现。
认识论的研究仅仅坚持了反映论还不够,还应在具体一些层次上研究现实认识过程和形式。这样就可以发现,一切具体认识过程中都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一切认识都是创造性认识。对认识对象和经验材料的选择,对认识方法、思维方式的选择,对认识成果和理论观念的评价和选择,表现出认识主体具有的创造性。对经验的分析和综合,对现象的抽象和概括,对价值的探讨和追求,无不表现认识主体的创造性。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高级认识形式和认识方法不断地代替旧的低级的认识形式和认识方法,新的认识成果总是代替旧的认识成果,这也都表现认识的创造性。“创造”就是对认识过程中的共同特点的概括,是认识的基本特征之一。
如同“反映”不是具体的认识过程一样,“创造”也不是具体的认识过程。反映概括了所有具体认识的内容与外界对象的关系,创造概括了认识过程中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及其对认识结果的影响。把“创造”提升为认识论的一个范畴,可以在反映论的基础上指导具体认识,弘扬认识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肯定认识过程中主体性因素的重要性,把认识过程理解为现实的人的认识过程,防止认识论中的僵化倾向。
在认识论中决不能把反映与创造割裂,否则会使认识论走上歧途。有些人过分夸大创造,甚至要把创造提到本体论的高度上,这就是否认了反映论,实质是唯心主义。创造的意义多么大也不能因此否认反映论,创造仅仅是反映之中的创造,超出反映论谈创造那便是先验论。相反,有些人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只谈反映,不谈创造,把本体论意义上的“反映”概念运用到认识现象的具体层次中,用“反映”概念描述具体的认识过程,由此一来就使反映与创造对立起来,使反映与创造处于这样一种境地,若肯定创造就是否定同一层次上的反映,若肯定反映就是否认同一层次上的创造。用创造否定反映或用反映否定创造,都是错误的,产生这种错误的认识根源就在于混淆了不同层次上的问题,割裂了创造与反映的内在联系。认识论的研究应区分创造与反映的层次界限,由反映论指导全部认识论的研究,由创造范畴深入对具体认识过程和具体认识形式的研究,使得认识具有丰富的内容,与现实认识的联系更加紧密。
(收稿日期:1994年11月7日)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
②《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③科普宁:《认识论》,转引自岩崎允胤、官原将平:《科学认识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0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9页。
⑤《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