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文化逻辑与产业规制——以媒介融合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媒介论文,视角论文,逻辑论文,规制论文,数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853(2012)02-0018-04
我国的传统出版正处在急剧变革当中,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技术、内容、服务、资本的融合,形成一系列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合作、联营、并购、重组的传媒形态,出现了全新的融合媒体组织;媒体机构的兼并重组、体制机制的改革、传媒与其他行业的渗透兼容,打破了以往出版产业的格局和产业模式,促使传统出版实现数字化升级和产业化转型的变迁。随着主流媒体的国际化拓展和媒体集团化趋势,各传媒集团将主导我国传媒产业各个领域的发展,并力争在国际上争夺更多的市场空间和政治经济文化的传播话语权。
然而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正快速朝着两个看似矛盾的方向发展。
一方面,出现产业扩散和媒体延展的趋势。数字技术的渗透和新媒体的产生,大大地降低了生产和销售成本,扩展了现有的分销渠道和市场空间,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体验新技术的同时使用功能强大的新的内容产品,可以对内容进行诸如存档、注释、循环利用之类的操作,享受良好而快捷的消费服务;出现了纸媒、电子书、手机读物、听书等各类数字内容产品并存的局面;形成了传统出版社、内容集成商、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等多元化的内容生产和提供方式;出现了手机移动阅读、手机音乐、当当书城、电子书网站、游戏动漫等平台化的营销和服务;移动运营商、大型网站、硬件生产商、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也纷纷介入出版领域。这表明我国的出版业务主体正向传统出版以外行业拓展,呈现产业扩散的趋势;可以说全民参与出版、多行业参与出版的数字出版时代已经到来。
另一方面,呈现产业集聚和媒体融合的态势。在资本与制度的推动下,出版行业与其他行业在技术、机构、资本、市场等方面产生融合,出现了融合媒体或机构;出版产业的边界正在拓展,逐渐向其他行业渗透与融合。具体表现在介质融合、渠道融合、内容融合、技术融合、市场融合、资本融合和机构融合等现象,并重新组建新的出版集团和媒体组织,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多元化竞争的优势。可以说媒介融合已经在数字出版行业得到印证。
似乎很少有媒介批评家能同时把握这个媒体扩散和媒体融合的矛盾天平的两端。有人担忧传统主流媒体会在新媒体的生长中被淘汰出局;有人庆幸传媒行业的淘金时代已经来临;还有人担忧内容碎片化将会导致共同价值和大众文化的丧失。有人看到了数字化技术带来的便捷和自由,对媒体的失控表示恐惧;另一些人又说媒介被控制过度。一些人看到了一个没有把关人的世界,另外一些人又看到了把关人具有前所未有的权利。这种种现象和问题,都集中于数字技术和媒介融合国际大背景下的数字出版产业之中。笔者以媒介融合和制度经济学视角,尝试分析数字出版的文化逻辑和产业规制之关系,求教方家。
1 技术推动之媒介融合
媒介融合是在技术推动之下不断演变发展,媒介融合改变了传媒行业的技术、产业、市场、体制和受众这五者之间的关系;媒介融合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转变,本质上是在制度经济框架下的产业转型;融合仅仅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点。
随着新媒体便携性的增强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媒体无处不在的时代。我们能够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媒介来了解世界,并且多种媒介的功能被整合在同一种媒介工具之中,出现了融合媒体的终端设备。以手机为例,在今天手机已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通讯工具,它们能够让我们从互联网上下载数字内容、接收发送图片和音乐、收看电视、玩游戏、定位和搜索地理信息,甚至可以取代身份证和银行卡,多种其他媒介的功能被整合在手机这一个媒体之中,手机可以说是融合媒介的典型代表。如今数字内容产品的激增给人们带来多元化的文化消费和市场,人们可以通过DVD播放器、车载收音机、IPod、随身听、MP3播放工具、网络广播电台、音乐有线频道或音乐网站,甚至是SD芯片卡来收听音频节目;可以采用有线电视、IPTV、卫星电视、数字电视、社区终端视屏等设备,甚至是手机来收看视频节目;三网融合技术下,可以通过数据线来查阅社区生活信息、电视、广播、电子书刊等多种数字内容,享受便捷的信息服务。凡此种种都是媒介融合趋势下产生的融合媒体,并由此生产了融合媒介的文化现象和经济现象。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技术无所不在、技术无所不能,数字技术看似主导了数字出版的产业发展,但是,真正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因不是技术,而是制度规制模式下的产业嬗变。主要体现在传媒所有权模式和产业利益链模式;技术融合只是媒介所有权模式和利益链模式的具象方式和表现。当古老的好莱坞还致力于传统的电影制作时,而一些新媒体集团,比如说美国著名的维亚康姆公司在所有权模式和数字技术支撑下,已经开始打造和控制整个娱乐产业的利益链条,它生产电影、电视、流行音乐、电脑游戏、做网站、做玩具、主题公园、图书、报纸、杂志和漫画等,实施融合媒体的战略。可见数字技术促使了媒体的变革,加速了新的融合媒体组织的诞生。
融合媒体一方面促进了产业的重组和兼容,反过来,媒介融合又影响了媒介市场,影响了我们对媒体的使用和消费。人们使用融合媒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年轻人在操作电脑的时候,可以同时流连于四五个窗口,浏览网页、听音乐、下载音乐、和朋友聊天、完成文字处理的文件、回复邮件等;流行电视剧迷们也可以模仿对白,概括剧情,对电视剧内容进行讨论,创造原创流行的小说剧本,创作音乐,谱写乐章、制作自己的视频电影——然后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球传播。这种融合现象发生在同一种设备里,存在于具有相同经营权的企业里,存在于消费者的大脑里,存在于“群迷”里,甚至存在于一个人身上。
因此,在媒介融合的发展趋势和进程中,人们使用融合媒体的现象也越来越普及,这种融合媒体造就了新的传媒文化。
2 数字出版之文化逻辑
对文化而言,媒介融合将是一个“杂糅”的文化现象,数字技术和新媒体构成了新的利益关系和价值链,从而形成新的传媒文化,媒介融合促进了文化的变迁。可以看到,文化变迁、传媒规制和媒介经济三者的合力加速了媒介融合,并促使技术设施和媒介设备发生变化。
媒介融合的速度在不同的文化阶层和消费阶层里具有不同的表现:那些最富有的、最懂技术的少数精英将变成最早的融合媒介产品的适应者,并被其他阶层的人追捧为时尚,而努力模仿和追赶。媒介融合的速度在国家之间也是有差别的:媒介融合将形成强大的传媒帝国,直接导致权利和财富在发达和富有的国家高度集中,同时也将改变发展中国家原有的格局。融合不仅是企业品牌扩张的机会,它也意味着媒体力量的重新配置和媒体美学、媒体经济学的重塑。法国网络信息理论家皮埃尔·利维(Pierre Levy)用“集体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这个术语来表述在某些网站社区出现的大范围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他认为,人们利用互联网把个人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加以传播分享以实现共同目标。而UGC模式目前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和新媒体业态之中;如维基百科、YouTube、MySpace等网站都是UGC的成功案例,社区网络、视频分享、博客、播客和微博等都是UGC的主要应用形式,这就是“集体智慧”的体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著名的传媒理论家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教授认为“集体智慧”的出现可以归因于媒体融合以及共享文化。
新知识新文化层出不穷,人和人之间的传统联系方式已经开始支离破碎;新技术支持下,人们的联系方式更加多样、更加快捷。网络社区的新结构正在形成,这些新社区往往通过自愿的形式,即时的方式,通过情感投资的形式加以确认并形成,有些还通过企业的产品推广营销、互赠知识、互换信息的活动方式组合,形成了人们自己的社交圈和网络社区。
知识文化将会逐渐地转变商业文化,甚至会转变国家民族的文化传承方式。新技术带来了许多新的生产方式、生产流程和销售模式。例如,点对点技术不断被推广,越来越多的新生销售和传播方式如在线阅读、跳转链接、分章节销售、碎片化的知识检索等,已经无需再经过传统的“整本复制”环节,这种新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严重地挑战着旧有的分销和所有权系统。
媒介融合的发展,最终势必会造成商业传媒和“集体智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可以想象,传媒领域将会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媒体权力:一种来自于媒介融合,以网络电视这种融合媒体为例,任何需要播放的信息,都需要获得授权;另外一种就是“集体智慧”,信息传播是面向不同公众组成的松散网络人群,信息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而不需要付费。由此造成了“传播权被高度集中”和“传播权被彻底粉碎”的媒体生存博弈。
此外,传统主流媒体是处于国家议程的核心位置,将主导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草根媒体或新媒体往往会以维护公民的知晓权、参与权的面貌出现,构造出与那些主流媒体核心价值观不同的观点,严重地挑战着主流媒体的权威与核心地位。主流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竞合不断演进,技术、产业、市场、体制和受众这五者也永远处于博弈之中,主流文化的价值观与旁门左道的价值观在媒介传播中不断碰撞、不断博弈,商业传媒与“集体智慧”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不断斗争,这就是媒介融合下的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背景与文化逻辑。应该看到,传媒创新往往出现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这两者之间的边缘地带,把握好边缘地带往往就能巩固主流媒体的导向,这要求文化研究必须重新审视和重新思考传媒文化和核心价值,探索其内在的文化逻辑。
3 数字出版之产业规制
数字出版产业是内容产业,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因此,产业发展不能脱离现实的国情和文化环境,受到宏观社会发展的制约,更主要地受到制度经济模式的制约,具有多种规制方式和特征。
规制是一种普遍现象。传媒规制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可以说大凡有传媒产业的地方就有规制的存在。不同国家对传媒规制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国情,产业体制各异,但规制恒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传媒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有专门的传媒规制机构对传媒产业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管理,并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政策和规制系统,以激励产业或者制衡行业。
垄断与竞争并存是数字出版产业规制的主要内容。媒介融合的内生逻辑及终极指向是通过规模化和差异性来满足人们即时即地的信息需求,一方面需要垄断经营以提高数字出版产业规模效益和产业整体优势,另一方面又需要竞争,以提高效能。数字出版垄断巨头和新兴媒体企业并存是数字技术条件下数字出版产业的现实;垄断和竞争并存是数字出版规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制衡是规制的天平支点。媒介融合过程和传媒形态是在垄断作用力和竞争作用力之间的博弈中不断发展的,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只有当两者力量呈现均衡状态时,所产生的产业效益是最大的。因此,媒介融合背景下,数字出版产业规制的核心就是要让具有调适垄断作用力和竞争作用力这两股力量达到均衡的能力——“制衡”,以“制衡”作为平衡数字出版产业内部作用力的原则。在规模经济驱动下的垄断经营的空间中调适垄断性作用力,扩大产业边际效益、提高产业效能;同时也要最大可能地激励竞争,通过放松管制、不对称管制和反垄断等手段来调适竞争性作用力。这两股力量达到均衡就是数字出版产业规制的“支点”,也是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核心原动力。
发挥数字出版规制的“公器”作用。以政府为代表的规制主体,基于法制和科学管理,采用有效而稳健的渐进式制度改革和规制措施,激励和制约数字出版企业在保障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数字出版企业在开拓市场,使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化的同时,也往往可能为追逐最大利润而牺牲社会效益或给公共安全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需要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种规制手段来引导产业竞争和发展。传媒规制是传媒社会的“公器”,因此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中要牢牢把握“规制公器”,发挥规制的“公器”作用,引导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数字技术和媒介融合环境下,对我国数字出版的发展模式和产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伴随我国传媒体制的改革和产业转型,应该把握媒介融合的发展特征,认清媒介融合背景下新的文化发展逻辑和产业特征,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把握规制的平衡点,从文化新形态和传媒新业态特征入手,根据媒介融合的变化来调整传媒规制,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