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记忆的保存:白居易自编藏书现象解读_白居易论文

个人记忆的保存:白居易自编藏书现象解读_白居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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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1)12-0183-05

一、后人对白居易自编文集与积极保存行为的评价

白居易自编文集不是文学史中的特异现象,与他同时的元稹自编《元氏长庆集》,刘禹锡自编《刘氏集略》,其他唱和集则更多,可以说是当时文人的风气,但白居易晚年频繁编辑文集、详细记录文集编撰的情况和想方设法保存文集的积极态度则在文学史上显得十分显眼。白氏编辑文集及保存的情况:

大和二年(公元828年)57岁,继元稹所编《白氏长庆集》50卷后,续编《后集》5卷,作后序。大和九年(835)64岁,自编《白氏文集》60卷,计诗文2964首(篇),藏于庐山东林寺,有《东林寺白氏文集记》。开成元年(836)65岁,续编《白氏文集》65卷,诗文共计3255首(篇),藏于东都圣善寺,有《圣善寺白氏文集记》。开成四年(839)68岁,续编《白氏文集》67卷,诗文共3487首(篇),藏于苏州南禅院,有《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会昌二年(842)71岁,自编《后集》20卷,于《前集》共70卷,藏于庐山东林寺。会昌五年(845)74岁,《续后集》5卷,《白氏文集》75卷编成,诗文共3840首(篇)。有《白氏长庆集后序》。

白居易为编撰和保存文集所做的努力虽然并没有使他的文集以他编撰的面目完整地保存下来,但他作品保存的完整性在唐人中也属少见。应当说,对于后世读者而言,白居易的努力为他们的阅读提供相对完整的文本,但与他的作品一起保存下来的是他对于文集编纂和保存的积极热情,而这也为他招来了后人的一些的议论。如:

佛氏经律论,合五千四十八卷,置之大藏,所以传佛心印,作将来眼,所补大矣。乐天诗词,其间何所不有,而置大藏何邪?东都圣善寺、苏州南禅院各有之,且自著集序。李公垂作诗美之曰:“永添洪宝集,莫杂小乘经。”所谓盗憎主人邪?又观题文集云:“身是邓伯道,世无王仲宣。只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于身后名亦太孜孜矣。[1]

诗家好名,未有过于唐傅者。既属其有元微之排缵《长庆集》矣,而又自编后集,为之序,复为之记,既以集本付其从子外孙矣,而又分贮之东林、南禅、圣善、香山诸寺,比于杜元凯岘山碑,尤汲汲焉。或疑公旷达,不应戚戚于年岁之逾迈,沾沾于官秩之迁除,计禄俸之损益。不知公之进退出处,系时事之否泰,恒恐后人论世不得其详,故屡见之篇咏,斯则公之微意乎?[2]

才人未有不爱名,然莫有入香山之甚者。所撰诗文,会写五本,一送庐山东林寺经藏堂,一送苏州南禅寺经藏内,一送东都圣善寺钵塔院律库楼,一付侄龟郎,一付外孙谈阁童。此香山所自记也。……以香山诗笔之精,当处处有鬼神呵护,岂患其不传,乃身计虑及此,一如杜元凯欲刻二碑,一置岘山之巅,一沉襄江之底,才人名心如此。今按李、杜集,多有散落,所存不过十分之二三,而香山诗读全部流传至今不缺,未必非广为藏贮之力也。[3]

葛立方、朱彝尊和赵翼都认为白居易对于文集保存的热情出于他对身后名的追求。葛立方对白居易像珍视佛教经典那样将自己的文集藏于寺院内的行为和李绅对这一行为的赞美不以为然,也认为白居易为自己文集的另外一种保存方式(由外孙保存)太孜孜于身后之名。朱、赵二人的评价与其说是批评不如说是感叹,感叹白居易在文集的保存方面过于积极和刻意,如同杜预希望通过刻碑留名一样。朱彝尊点明了他在保存文集方面表现出来的热情引来非议的重要原因,即这种表现与白居易一贯在诗文中塑造的旷达闲适形象不符,朱氏对这种龃龉的解释是白居易在编撰和保存文集方面的积极与认真是为了为后人的知人论世提供详细的材料,所以在诗文中详陈其事。赵翼则感叹白居易的表现是出于对担心自己作品能否流传后世的担忧,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而他认为白居易的担忧和因为这种担忧而采取的措施完全是杞人忧天。

如赵翼所言,白居易文集能够以相对完整的面目流传后世与他的积极保存不无关系,但这种完整性也是他为后人诟病的原因之一,即诗文过“多”。关于这一点白居易自己也有所觉,他在《序洛诗》中写道:“予不佞,喜文嗜诗,自幼及老,著诗数千首,以其多矣,故章句在人口,姓字落诗流。虽才不逮古人,然所作不啻数千首。以其多矣,作一数奇命薄之士亦有余矣。”(卷七十)①他对自己诗文过多的解释是:“凡人为文,私于自是,不忍割截,或失于繁多。其间妍媸,益又自惑。必待交友有公鉴无姑息者,讨论而削夺之,然后繁简当否,得其中矣。”(卷四十五)对于自己的作品,一方面难免敝帚自珍,另一方面,在鉴别取舍之间也难免主观,所以他认为应当将删减的工作交给“交友有公鉴无姑息者”。

白居易并不反对在文集编辑过程中对作品进行删减,也曾提到如有人为他编辑文集可以删除杂律诗:“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今诠次之间,未能删去,他时有为我编辑斯文者,略之可也。”(卷四十五)但在他关于文集编辑与保存情况的详细记录中没有关于他主动删诗删文的明确记载,也就是说,在自编文集的过程中白居易不肯自己主动删减作品。“多”本身也许不能算是一个缺点,但“多”常常意味着良莠不齐或草率为之。

唐贤诗集惟白香山最多,宋则放翁尤甚,大约伸纸便得数首或更至数十首,以故流滑浅易居多,笔力去少陵辈绝远。可知诗必有为而作,作必凝重出之;不尔,不如辍笔。[4]

诗文集务多者,必不佳。古人不朽可传之作,正不在多。苏、李数篇,自可千古。后人渐以多为贵。元、白《长庆集》,实始滥觞。其中颓唐俚俗十居六七,若去其六七,所存二三,皆卓然名作也。[5]

李重华认为白居易和陆游作品太多,所以很多作品都是“伸纸便得数首更至数十首”的无为之作。叶燮则直接指出“诗文集务多者,必不佳”。对于李重华和叶燮这样的后世读者而言,所谓“多”是根据他们能看到的作品数量所下的判断,也就是白居易保存和流传下来的诗文作品。那么也许可以说,假使白居易在“检讨”自己的作品进行编辑时进行筛选,有所取舍,或如叶燮所言“去六七,存二三”,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避免这种批评。因此,白居易作品“多”的问题与其说白居易写得多,不如说是保存得多,这当然与他不加删减地保存自己作品的做法有一定关系。追求文集保存的完整性不仅使他因为作品过“多”而遭到后人诟病,也容易被误解。李重华根据白居易作品多得出“流滑浅易居多”的结论,事实上白居易在写诗作文方面并非漫不经心、草率为之,他经常修改自己的作品以获得更好的文学效果。

周元公云:“白香山诗,似平易,间观所存遗稿,涂改甚多,竟有终篇不留一字者。”余读公诗云:“旧句时时改,无妨悦性情”。然则元公之言信矣。[6]

诗不改不工,老杜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也。今人第哂白香山诗率易,不知其诗亦非草草就者。宋张文潜尝得公诗草真迹,点窜多于初作不云。[7]

周敦颐说他看到白居易的遗稿中有很多涂改,因此看似平易,实则经过多次修改,甚至有“终篇不留一字”的情况,张文潜也看到白居易手稿中修改的痕迹。二人从白居易手稿中的涂改判断白居易作诗不是草草写就,而是经过反复修改写成的。只不过这种修改、删减的意识没有贯彻到他对文集的编辑中,未免给后世读者留下作品过多和创作草率的印象。

二、由“诗史”看白居易保存个体记忆努力的失策

在白居易身后的文学史中,他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平心而论,这种影响力与白居易编辑文集、记录编辑过程以及积极保存而使其文集具有一定的完整性不无关系。但白居易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与诗文中塑造的闲适形象的龃龉、作品过多与好名,都成为后人批评的问题。这当然并非他的本意,他保存自己的作品是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得以流传,而他的努力之所以遭到后人诟病,主要在于他在文集的编辑与保存方面刻意追求完整性以及在追求完整性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个体记忆保存的执著。

白居易追求文集编辑与保存的完整性与他在诗文创作中好纪年、纪事的特点有关。纪年、纪事是他作品的明显特点之一,很多人都注意到这点。

白乐天为人诚实洞达,故作诗书怀,好纪年月。因阅其集,辄书錄之。“此生知负少年心,不展愁眉欲三十”[8]。

香山历官所得,俸入多少,往往见于诗。为校书郎云:“俸钱六千万,月给亦有余。”盩厔尉曰:“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此可当《职官》《食货》二志也。[3]1180

白公好以年入诗,不止百十处,后东坡亦然。[7]275

章学诚说:“文集者,一人之史也。家史、国史与一代之史,将取以证焉,不可不致慎也。”章氏此语是针对年谱而说:“谱其生平时事,与其人之出处进退,而知其所以为言也,是亦论世知人之学也。”[9]白居易纪时、纪事的创作特点与文集的编辑、保存相结合恰好使他的文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年谱的性质。可以说,白居易的文集就是他的个人生活史,年月、俸禄和品服,事无巨细都进入他的作品,展现了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当时之事的详细记载使他的诗在某些后来人那里获得了“诗史”的称号。

白乐天多记岁时,每岁必纪其气血如何,与夫一时之事,后人能以其诗次第考之,则乐天平生大略可睹,亦可谓“诗史”者焉。仆不暇详摘其语,姑摭其略。如曰:“未年三十生白发”,“不展愁眉欲三十”[10]。

乐天诗有记年月者,于以见当时之气令,亦足以裨史之阙,如曰:“黄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夏,不雨旱爞爞。”有以见宪宗即位三年久旱如此。又诗曰:“元和岁在卯,六年春二月,月晦寒食天,天阴夜飞雪。连宵复竟日,浩浩殊未歇。”又以见元和六年二月晦,为寒食当和暖之时,而霶霈大雪,其气候乖谬如此。又诗曰“八年十二月,五日雪纷纷。竹柏皆冻死,况彼无衣民。”[10]335

白太傅之诗,亦可称诗史。唐人旬休事,他小说皆不载,独《长庆集》有之。[11]

“王楙的说法第一次将‘诗史’的称号赋予杜甫之外的其他人,但他对‘诗史’的理解还仅仅局限于‘知人’”[12]。张晖指出王楙赋予白居易“诗史”称号是从“知人”角度得出的结论,但认为这是王楙对于“诗史”理解的看法则仍有可议之处。“诗史”的概念最初与杜甫联系在一起,其后逐渐发展衍生出更多丰富的含义,但“诗史”的核心内涵是诗歌对现实生活的关照,即诗歌的现实性。杜甫之所以获得“诗史”称号与“诗史”概念能在后来的文学创作乃至士人生活中发挥重要影响是来自于这一核心内涵,其他衍生的内涵则是验证性的论断,例如关于宋人认为杜诗记录唐代酒价是杜诗“诗史”的一种体现的判断明显带有验证性。因此,王楙从白居易记岁时与他当时的状态判断“亦可谓诗史”也是一种验证性的判断,而不是王楙对于“诗史”概念的理解,何良俊称白居易的诗为“诗史”也是基于同样的出发点。因此,应当说,白居易没有在事实上获得如杜甫一样的“诗史”称号。

如果从“诗史”的核心内涵——诗歌的现实性出发,白居易与“诗史”的联系应绝不仅仅局限于纪时、纪事。在诗歌现实性传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白居易具有不容置疑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主张和讽喻诗的创作实践。王楙两段关于白诗具有“诗史”性质的论述虽然都是从纪时出发得出的结论,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段论述所举白诗的例子分别来自于《贺雨》、《春雪》和《村居苦寒》等诗,而这几首诗在文集中都被归于讽喻诗。如果说,白诗“记岁时”只是限于“知人”,那么他的讽喻诗则既可“知人”也足可以“论世”,但《白氏文集》却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知人”与“论世”的分裂,这与他在编辑文集时将自己的诗分为讽喻、闲适和感伤不无关系。两类诗有不同的表现内容和功能:“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喻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独善之义也。”可见,白居易在创作诗歌时已经有了“公私”之分,而他的这种分类没有贯彻他编辑历程的始终。

在白居易全部的诗歌作品中,讽喻诗的绝对数虽然不能算少,但相对于总量而言则不足十分之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记录个人形容、心情和生活状态的作品,这使得《白氏文集》虽然“公私”兼备却呈现为一种个体记忆的记录,只不过是个体的公共创作与私人创作。

所谓“知人论世”应指知人与论世的相互交融,即在阅读某人作品的过程中,既通过其作品了解这个人和那个时代,也通过那个时代了解这个人和其作品。对于读者来说,阅读文学文本和史学文本都是获得过去的途径,在文本阅读的过程,即使是史学文本也不可能完全将文本与其作者相剥离,作为个人意志表达的诗歌文本则基本是通过作者获取过去,而“诗史”的优势在于其表达个人意志的文本中强调一种公共性。陈国球认为这种个人意志与公共性的结合正是“诗史”的主要意义:“‘诗史’之关切重点,正在于诗与诗人以外的‘现实世界’。诗人触世抒怀,兴咏成书。作为读者,诗就在眼前;但溯‘兴咏’所触之事,却是对已消逝之‘过去’的一种追寻。尤其当这‘过去’的内容是国计民生、朝政兴衰等涉及公众关心的议题是,这‘过去’就是名正言顺的‘史’;在读诗的过程中,穷问‘历史’,更似是一种责任。”[12]作为“诗史”典范的杜甫在后人看来达到了知人与论世的交融,而白居易虽然记录详细、保存完整却没有获得公认的“诗史”称号。所谓“诗史”并不是在诗中毫发毕现地复原历史原貌,相反,事无巨细的记录反而会使读者难于捕捉历史的真实。因此,如果说白居易的诗具有“诗史”的性质则主要应指他的个人生活史,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白居易在编辑文集的过程中不会删去自己的作品,如果删去一部分作品,很有可能使这部个人生活史不完整。但很可能恰恰是这种对于完整性的追求使他的文集清晰地呈现了他的个人生活,也呈现了知人与论世的分离。在中国古代,某个人作品的保存与流传显然无法与史实记载保存的重要性相提并论。白居易尽可能完整地呈现自己的生活史,赋予自己的文集以史的意义以希冀自己的作品能够流传万世,这也许是获得不朽的不错选择,但个人生活史显然并不足以实现不朽的目标。杜诗作为杜甫个人的诗歌文本也是其个人生活、情感和意志的记录与表达,是个体记忆,但在杜甫身后漫长的历史中,杜诗极少被作为个体记忆被阅读和记忆,这显然是白居易精心编辑文集所无法企及的,也许对于“未尝一饭忘君恩”的杜甫来说,没有所谓真正的个体记忆吧。

通过具有个人生活史和回忆录性质的《白氏文集》,白居易完整地展现了自我,在展现自我的过程中,他不仅追求完整性也追求准确性。在作于会昌五年的《白氏长庆集后续》中,他明确地说明:

白氏前著《长庆集》五十卷,元微之为序,《后集》二十卷,自为序。今又《续后集》五卷,自为记。前后七十五卷,诗笔大小凡三千八百四十首。集有五本……其日本暹罗诸国及两京人家传写者,不在此记。又有《元白唱和》《因继集》共十七卷,《刘白唱和集》五卷,《洛下游赏宴集》十卷,其文尽在大集内录出,别行於时。若集内无而见假名流传者,皆谬为耳。(外集,卷下)

在人生的倒数第二年,他将自己所编文集(包括唱和集)以及保存的方式一一详细记载。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最后声明以上所列才是他的作品,任何不在他所编文集内的属他的名而流传的都是伪作。这个声明再一次体现白居易试图通过他的文集展现完整、真正的自我。白居易自己也感觉到了他的这种态度和行为可能招来后世读者的非议,在《解诗》中为自己辩解:“新篇日日成,不是爱声明。”这说明他也感到密集的创作诗歌并将它们全部完整地保存很有可能被后人认为是好名的表现。

三、个体记忆与社会记忆

同样与历史相关,咏史诗与诗史最大的不同在于:咏史诗面对的是过去,而诗史面对的则是未来。对于诗人而言,咏史诗是对往事的评价,尽管多数的咏史诗都具有当下的意义,但诗人站在历史的终点;而诗史则是将诗人和他的作品交给了后来人,能否称作“诗史”决定于后者评价,诗人站在了历史的起点,他所要经历的评价没有终结。同样,一个人的作品能否得到保存并流传下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来的人,对于作品在身后的遭际是任何人都无能为力的。白居易在《读邓鲂诗》中表达了对生命无常和身后命运的感慨。

尘架多文集,偶取一卷批。未及看姓名,疑是陶潜诗。看名知是君,恻恻令我悲。诗人多蹇厄,近日诚有之。京兆杜子美,犹得一拾遗。襄阳孟浩然,亦闻鬓成丝。嗟君两不如,三十在布衣。擢第禄不及,新婚妻未归。少年无疾患,溘死于路岐。天不与爵寿,唯与好文词。此理勿复道,巧历不能推。(卷十)

对于功业未成、英年早逝的邓鲂来说,自认为是其知己的白居易也只是在偶然翻阅书籍时才想起这位挚友,偶然的翻阅和“看名知是君”表明了邓鲂身后的寂寞,这不禁让白居易悲从中来。命运没有给予邓鲂足够的时间去建功立业以青史留名,虽然留下了“文词”,也只是被偶然翻阅。事实上,如果不是白居易的作品,邓鲂这个名字可能早已消散在历史的迷雾中。也许正是对于无法控制的未来的焦虑,促使白居易付出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保存自己的作品,他也在《题文集柜》中表达了这种焦虑,自知“失散”的可能性极大,面对这种可能性他所能做的就是做一个坚固的书柜,自己保管和交于后人保管,对于没有男性继承人的白居易而言,只能交给女儿,由外孙来保存,这更加加剧了他的焦虑。

个体面对时间和历史的无力感与抗争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留名千古是超越这种焦虑的一个好方法,很多人都在为之努力,而白居易的努力之所以让后人反感,认为他好名,是因为他的努力太过执著于个人记忆的保存。赵翼的话恰好说明了这点:“以香山诗笔之精,当处处有鬼神呵护,岂患其不传,乃身计虑及此,一如杜元凯欲刻二碑,一置岘山之巅,一沉襄江之底,才人名心如此。”他认为优秀的作品自有鬼神为其保驾护航。如此说来,白居易确实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自己作品的流传问题,因为他的作品当时就已经获得广泛的赞誉和传播,如赵翼所言“古来诗人,及身得名,未有如是之速且广者。”关于这一点,白居易本人也是心知肚明的:

礼吏部举选人,多以仆私试赋判传为准的。其余诗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信之也。及再来长安,又问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的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云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间有题仆诗者。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娱乐,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与元九书》卷四十五)

赵翼把保证作品流传的责任交给鬼神,乍看之下,似是无稽之谈,事实上,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体记忆的保存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诸如鬼神的冥冥中的某种力量,实际上就是历史的偶然性。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并非历史宿命论,而是历史的偶然性。面对历史的偶然性,个体无能为力,因此应当保持泰然处之的态度,将其交给历史和后来者而不是非要对抗这种偶然性。应当说,白居易对历史偶然性的抗争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但后人并没有对他的努力和成功表示赞赏,因为这种成功本身也是一种偶然性。而经过时间的侵蚀和历史偶然性留存下来的文本自然带有某种神圣性,这种神圣性是时间赋予的而非来自当时或后来的价值判断。叶燮说:“诗文集务多者,必不佳。古人不朽可传之作,正不在多。苏、李数篇,自可千古。”对于后世读者而言,他们所看到的苏、李作品是流传下来的,却不一定是他们最优秀的作品,无论以当时还是后世的标准评价,但时间赋予了他们不朽。

过去的文本是获取过去、将现在与过去联系起来的桥梁,是社会记忆的载体之一,但过去的文本不意味着全部过去,或者说,人们也并不希望或需要获得全部的过去。从某种意义上说,追寻与想象失落的过去才是过去之于我们的意义。正是在这当中,社会记忆得以建构。后人看到的《诗经》可能只是它原貌的十分之一,尽管人们只能读到这十分之一,但那十分之九在每次被阅读时都会在已有文本中隐现。古诗十九首、苏、李诗乃至李白、杜甫,那些失落的文本为人们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阅读所存文本的时候,就如同看到冰山的一角,海平面下的冰山始终存在,是冰山的一部分。管中窥豹自有想象全豹的意趣。正是这种想象与阐释的空间使得这些文本不断被后人阅读。个体记忆并非全无意义,但个体记忆无法取代社会记忆。

[收稿日期]2011-06-24

注释:

①朱金城笺注《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3757页。本文所引白居易诗文皆据此本,以下只注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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