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民国初期资产阶级革命的现代经济观_孙中山论文

简论民国初期资产阶级革命的现代经济观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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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09;K2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873(2003)02-0117-06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标志着民主共和制度第一次在这个古老的国度里建立了起来。革命党人在沉浸于胜利喜悦之中的同时,对在民主共和制度下如何建设中国,进行了探索、思考和奋斗。在当时的建国方案中,主要有两种倾向:一种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强调“振兴实业”发展近代经济的思想,另一种是以宋教仁为代表的强调政党政治、加强政体建设的主张。但众所周知,民国政权后为袁世凯所掌握,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提出的“振兴实业”的方案无从实行。正因为如此,史学界对民初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近代经济观从总体上研究还比较缺乏,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空白。

一 资产阶级革命派近代经济观产生的历史条件

1912年4月2日,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天,即发表了《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在这篇文章中他正式提出了“振兴实业”的观点。同年12月,孙中山在杭州特别欢迎会上,又提出了“节制资本”的方针;并把“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铁路国有、教育普及”列为民生主义的“四大纲”。以后黄兴、章太炎等革命党人的主要代表,也分别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发表了同样的观点,从而在革命党人中形成了一股“振兴实业”的经济观。

辛亥革命后革命党人中之所以会出现这股思潮,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和中华民国的建立,使革命党人认为:封建专制制度推翻了,革命的目标实现了,“振兴实业”和发展社会经济就有了它的政治基础。当时人认为,革命已经取得巨大的胜利,从今以后,破坏的事业已经告一段落,可以全力转向建设。于右任在《民言报》上说:“昔日未破坏之时,先以破坏自任;今日未建设时,尤当先以建设自任”。(注:《答某君书》,《于右任辛亥文集》,第237页。)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孙中山的两句话是很有代表性的。一是:“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已达到,唯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注: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9,322页。)二是:“从前为清政府所制,欲开发而不能。今日共和告成,措施自由,产业勃兴,盖可预卜。”(注: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9,322页。)

(二)“振兴实业”经济观代表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是在19世纪60~70年代产生的。到了辛亥革命爆发前,已有了初步的发展。据统计,仅在1905~1908年的四年内,就新设厂矿201家,投资合计5,581万元,平均每年增设新厂50家,新增资本达1145.4万元。设厂年平均数,超过甲午战争前20余年的20多倍;每年平均投资额超过甲午战争前20余年的57倍。(注:根据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96-902页。)但就总的状况来看,这种发展还是很不充分的。特别是到了1909年之后,清政府更加紧对人民群众的搜刮,对民族工商业百般摧残,使本来就对清政府怀有一定疑惧心理的民族资产阶级,愈来愈感到不能指望依靠清政府来求得实业的振兴和对工商业的保护。他们认识到:“中国(清朝)政府,不知依赖商、工业家,亦不能保护之。其罗款项抽厘税,皆尽其力所能及,百端摧折实业而不顾。故我国欲振兴实业而依赖政府,则万无可兴之道。”(注: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卷一,三联书社,1960年版,第205页。)

所以辛亥革命,如果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察,它显然是一场在民族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的基础上、反映民族资产阶级愿望的革命。因此,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迫切希望革命政府能“振兴实业”,使革命前已有了初步发展的经济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例如当时上海的一些资本家们就对兴办工业充满希望,他们说:“政治革命,丕焕新猷,自必首重民生,为更始之要义;尤必首重工业,为经国之宏图。……今兹共和政体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争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注: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61至862页。)又如棉纺工业资本家聂其杰,当时也曾力图趁民国成立的机会,扩充棉纺工业。他竭力向外界宣传:“目前创新厂,事易而功倍。……如有稳固之实业,投资者必多。”他还号召“爱国忧时之实业家……鼓吹而倡导之”。(注:聂其杰:《拟办中国模范棉工厂说略及其预算》、《东方杂志》第9年第4号(1912年10月)。)

(三)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振兴实业”这个问题上也达成一致

在1905年同盟会刚成立之初,孙中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要将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时,革命党人的内部意见并不统一,不少人并不赞成革命后进行社会革命、实行民生建设。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论述的那样:“会旨虽有建立民国、平均地权诸义,而会员大率以驱除鞑虏为唯一目的,真抱有建设之计划者居少!”(注:宋教仁:《我之历史》篇首蔡元培序,桃源三育乙种农校民国九年石印本。)在同盟会成立之后,由于当时形势的需要,革命党人又将斗争重点放在宣传革命和武装起义上,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振兴实业”上。但武昌起义后,这种局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不少革命党人的代表,均对这个问题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孙中山先生曾先后发表了《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演说》、《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的演说》;黄兴也先后发表了《铁道杂志序》、《致上海昌明礼教社书》和《在上海同盟会夏季常会上的讲话》,均表达了“振兴实业”的思想。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建国方案上和孙中山有重大分歧的宋教仁、章太炎等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如宋教仁,民国初年他的主要精力是放在政党政治上。但他在强调政党政治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实业建设。他起草的《代草国民党大政见书》,既以组织责任内阁为奋斗目标,又具体规划了振兴实业、奖励新式工业、奖励输出商品、兴办交通事业、发展农村事业等发展资本主义的蓝图。而章太章对此问题的看法,和孙中山等人也是基本一致的。他在《中华民国联合会第一次大会演说辞》中就明确宣称:“然富国必先足民,国民经济,应为发展,金融机关,宜求整理,则统一币制,设立国家银行,实为今日不可缓之事也。”(注: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33页。)

(四)民国初年革命党人把主要精力放在“振兴实业”上,这和他们对袁世凯的信任有关。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正式就任临时大总统。当时他迫于形势,在2月电告清帝退位时,就向南京临时政府宣布:“共和为最良国体”,“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36页。)3月8日,他在就职誓词中又宣称:“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注:空海:《袁世凯》,《民立报》1912年2月22日。)田这些言词当时革命派都是相信的。他们认为只有拥有“天生之聪明,政海之经验,强有力之军队”(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5页。)、容“新思想、旧经验、旧手段”(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36页。)于一身的袁世凯,才有能力保护工商业的发展。不少革命党人都以为政治成果自然有保证了,所以“建设国家”、“振兴实业”当然应成为革命党人追求的下一个奋斗目标了。

另一方面外,袁世凯执政后,债积如山,军费支出浩繁,财政困竭,急欲摆脱困境,笼络资产阶级,取好于国民。在其发表的宣言和政令中,他屡次表示:“民国成立,宜以实业为先务”,(注:《袁大总统书牍汇编》,《文辞》,徐有朋:上海广益书局,民国三年版,第3页。)“营业自由,载在国宪,尤应尊重”,且通令各省“切实振兴,以裕国计,……一切商办公司,其已办者务须加意保护,即已停办及有就办而未办者,亦设法维持,善为倡导”,还着“农林工商部迅速各种应行修订法令,分别拟具草案,提交国会公决施行。”(注:《袁大总统书牍汇编》卷2,徐有朋:上海广益书局,民国三年版,第53-54页。)

1912年3月,当孙中山北上和袁世凯相见时,富有政治经验的袁世凯对孙主张的种种建设计划都表示支持,这样一来就更增强了革命党人“振兴实业”的信心。例如孙中山从北京回到上海,在上海国民党欢迎会发表演说时就说:“余在京与袁总统时相晤谈,讨论国家大政策,亦颇入于精微。故余信袁之为人,很有肩膀,其头脑亦甚清楚,见天下事均能明彻,而思想亦很新。”因此他要求:“嗣后国民党同志,当以全力赞助政府及袁总统。袁总统既赞成吾党党纲及主义,则吾党愈当出全力赞助之也。建设前途,于此望之矣”。(注:孙中山:《在上海国民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4、485页。)

总之,在民国初年之所以会出现“振兴实业”的经济观,决不是偶然的。它既与民国初年的政治形势有关,也和当时革命党人和一般民众普遍迫切要求发展社会经济、争取国家富强、促进社会进步的共同心理有关。

二 以“振兴实业”为主题的近代经济观的主要内容

(一)要使中国富强起来,必须振兴实业。

民国建立后,中国贫穷之状显而易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革命党人明确提出要发展实业。如孙中山曾多次指出:“中华之弱由于民贫。余观列强致富之原在于实业。今共和初成,兴实业为救贫之药剂,为当今最重要之政策。”“中国乃极贫之国,非振兴实业不能救贫。仆抱三民主义以民生为归宿,即是注重实业。”(注:孙中山:《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4、485页。)孙中山在离欧以前,就把“早巩国基”和发展实业联在一起考虑,认为“以后社会当以工商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注:孙中山:《致民国军政府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47页。)

黄兴也是把发展实业作为建国之途和救亡之策来看待的。1912年8月,他在《铁道杂志序》一文中写道:“今者共和成立,欲苏民困,舍实业未由”。(注:《黄兴集》第252页。)宋教仁在他发表的《代草国民党大政见书》中,曾专门列有“主张开发产业”一节。他明确指出:“中国今日苟欲国强,必先致富,以国内贫乏状况,则目前最亟之举,莫若开发产业。”(注:《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93页。)

(二)政府要积极干预经济的发展。

其一,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必须由国家控制和经营。“国家一切大实业,如铁路、电气、水道等事务,皆归国有,不使一私人独享其利”,而这些产业在发展起来后,“所得利益全国人民可以均分。”(注:孙中山:《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7页。)

其二,对民间资本、民营企业一定要加以保护和鼓励。例如孙中山曾咨请参议院议决颁行实业部拟定的商业注册章程,要“注重公司财产,保卫债主权利”,对独资商号亦一视同仁,以体现“共和政体宗旨”。(注:《辛亥革命资料》,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232页,第58至59页。)此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宋教仁的《代草国民党大政见书》中的一段论述也值得注意:“中国矿产有十之八九尚未开掘,非民间物力有限不能开掘,实政府保护不得其道。故今后宜提倡或保护主义,使之振兴”。

其三,必须以国家颁布大法的方式来保护社会经济,即用法规和政策来实施保护。用孙中山先生话来讲就是:“商务为实业要政之一,……需立永远之计,毋为权宜之策,……庶几商业日兴,戮力同心,相跻共和之郅治”。(注:《辛亥革命资料》,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232页,第58至59页。)

对于这一点,在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和法令中有明确的体现。南京临时政府特设实业部,并令各省设立实业司,以发展农、工、商、矿各业,作为“富国裕民之计”。为此,临时政府制定并颁行了一系列保护工商业发展的章程、则例,如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条例等。对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矿企业,一经申请,临时政府无不一一批准立案,其中包括煤矿、银行、航运、军械制造、缝工、皮工、铁工、鞋工、制革、磨面、轧米、榨油、工艺诸方面,这些对于发展资本主义都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要重视近代交通和工矿的兴办,尤其强调在实业建设中兴建铁路为“唯一之急务”。

这不仅表现在革命党人的言论中,也表现在他们的行动中。革命党人有这种认识,原因主要有二:

其一,近代经济要取得顺利发展,一般讲要有发达的运输工具和通讯工具,这正如恩格斯所讲:“交通运输业的变革,是夺取外国市场的武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94页。)1912年6月25日,孙中山就对《民立报》记者说:“苟无铁道,转运无术,而工商皆废,复何实业之可图?故交通为实业之母,铁道又为交通之母。国家之贫富,可以铁道之多寡定之。地方之苦乐,可以铁道之远近计之。”(注:《孙中山先生谈话》,1912年6月26日《民立报》。)

其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为了资本输出的需要,疯狂掠夺中国路权,争相在华划分势力范围,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所以铁路问题成了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对此孙中山有个明确认识:“今日修筑铁路,实为目前唯一之急务;民国之生死存亡,系于此举。”(注:孙中山:《在北京报界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31-433页。)所以修筑铁路是当时全国人民反对外来侵略思想的反映,也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要求开发、利用本国丰富资源和扩大市场、争取发展心愿的强烈反映。

当时孙中山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宣传:“铁路常为国家兴盛之先驱、人民幸福之源泉也”;“目前关系吾国前途之最大者,莫如铁路之建筑”;中国“如欲立足于世界,惟有速修铁路,以立富强之基”。(注:孙中山:《在北京报界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31-433页。)总之,为了在落后的中国发展近代工业,孙中山越来越把他的眼光集注到建设近代交通运输业,尤其是修筑四通八达的铁路上来。1912年6月22日,《民立报》记者问他:“关于政界近情之意见何若?”他回答说:“现拟专办铁路事业,欲以十年期其大成。”(注:《孙中山先生一席话》,1912年6月23日,《民立报》。)

对此黄兴也提出不少相同的意见。他亦主张“先以铁道为救亡之策,急起直追,以步先进诸国后尘,则实业庶几勃兴。”他在《铁道杂志序》中还指出:“然不速建铁道,则实业决难发展。盖实业犹人身血液,铁道则其脉络,脉络滞塞,血液不贯注,自然之理也。”(注:黄兴:《〈铁道杂志〉序》,《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52页。)在孙中山就任全国铁路总办后,黄兴也就任汉粤川铁路督办。

(四)要发展经济,必须向外开放,引进外来资金。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不久,孙中山即宣布:“欢迎外资、欢迎外才,以发展我之生产事业”。在《建国上两大要务》中又指出:“款既筹不出,时又等不及,我们就要用此开放主义。凡是我们中国应兴事业,我们无资本,即借国外资本;我们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我们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物质上文明,外国费二、三百年功夫,始有今日结果。我们采来就用,诸君看看便宜不便宜?”(注:《孙中山全集》第二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33页。)由于当时中国的资金积累非常薄弱,所以在对外开放上,孙中山对引进外资十分重视,“国家欲兴大实业,而苦无资本,则不能不借外债。借外债以兴实业,实内外所同赞成的。”(注:孙中山:《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7页。)

其实对于利用外资这个问题,早在辛亥革命爆发时,他就提出来了。1911年10月底,他在一封电报中分析了国内形势,认为:“各地组织……全都期待着我来领导,如可得到财力支持,我可完全控制大局。”(注:孙中山:《致咸马里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44页。)他当时之所以不立即回国而奔波于美、欧,除了劝告列强停止对清廷的贷款和其他援助外,更重要的还是想从列强那儿寻求“财力支持”。当他从欧美列强一些当权者那儿获得某些口头允诺,以及四国银行团答应只要新政府成立即可“开议”贷款后,就以为外交活动成功而急忙返国,“以挽危局而定国本。”

(五)要振兴实业,就要培养人才;而要培养人才,就要发展教育,尤其要重视实业教育。

例如黄兴就是在发展实业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他的教育主张的。他说:“欲言建设,当得人才;欲得人才,当兴教育。”又说:“兴思二十世纪世界共同解决者,实为发展国民生计问题;而本问题锁钥,则在国民之企业力与日俱高。……夫发达国民企业力,其途亦多,而有良好之中小学以植其基,则为天经地义之不容或易。”为此,他主张“普通教科教材应取实得主义。”并“可以实业教育定为全国女子教育方针”。

而宋教仁也有同样思想。他提出:“教育为立国根本,振兴之道,不可稍缓。”他提出应兴办五种教育,即法政教育、工商教育、中学教育、中小师范教育、女子教育。而工商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要“输进工商新知识,发达工商”。(注:《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95页。)

蔡元培则不仅主张发展实业教育,而且他本人也是一个实践者。他是我国最早创办职业教育者之一。他与黄炎培一同创立了中华职业教育会,并被推为会长。他认为除了办好普通教育之外,“职业教育决不可少”,主张在商业发达的地方,“先办商科”,还要办学工学农的职业学校,“不妨分头去研究,不可只走一条路。”(注:蔡元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蔡元培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77页。)

三 对民初资产阶级革命派近代经济观的评价

首先,从中国经济近代化的角度来看,这种经济观应该加以肯定。由于民初革命党人不仅提出了“振兴实业”的思想,而且还通过各种方式来使这种思想得以实施促使中国出现了新的兴办实业热潮,推动了民国初年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民初的短短一两年当中民族经济从总体上看有了较大发展。例如上海、无锡、苏州、镇江、南京、芜湖、宁波、长沙、沙市、烟台、河南、东三省等地都增设了很多纺织、面粉等工厂;云南、广西、湖北、江苏的某些采矿业呈现明显的起色;其他造纸、制革、碾米、火柴、纸烟、酿酒等工业也有所发展。(注: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847-860页。)民族近代工业—反辛亥革命前夕的衰敝,很快从复苏走向新的发展,反映了“振兴实业”思潮的重要推动作用。

第二,由于民初革命党人强调要对民间资本加以保护,所以民初中小资本得到了明显发展。据杨铨《五十年来中国之工业》一书中关于辛亥革命前后两个时期公司资本额的比较,1903-1908年注册公司数127家,资本总额为5,122万元,平均每年设立公司21家,每个公司资本平均为405,000元;1913~1915年新注册公司124家,资本总额2,442万元,平均每年设公司数41家,每个公司资本平均仅为196,000元;可见,辛亥革命后每年平均新注册公司数较前期增加一倍,而各厂平均资本反不如前期为大。这说明了中小资本多于大资本,小厂增多。

第三,由于革命党人的鼓动,再加上政府明令保护,当时不少人怀着“破坏告成、建设伊始”的心情,成立了各种实业团体。如“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中华实业团”以及西北、安徽、镇江、苏州、黑龙江等地方的实业协会,以振兴实业为宗旨,动员人们要乘共和国建立的时期,实行产业革命,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我们认为民初革命党人中“振兴实业”思潮的提出和振兴实业活动的展开,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革命派在新形势下从事革命斗争的继续和发展。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认为,民国的成立并非标志革命的终结,作为三大革命之一的社会革命并未完成;而“振兴实业”正是为了完成社会革命。孙中山在刚辞去临时大总统职的第三天,就在上海同盟会机关发表致力于民生主义的演说。此后,他又四出奔波,“历周各省宣传主义”,先后到达上海、天津、武汉、北京、广州、南京、杭州等二十多个城市,视察北宁、津浦、胶济、沪杭、南浔等铁路以及各工矿企业,并且到处发表演说。据初步统计,从1912年到1913年间,孙中山作过58次演讲,其中以民生主义为中心内容的达33次之多。

另外,革命党人还亲身投入“振兴实业”的活动。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后,对发展国民经济抱负极大,除在上海设立铁路公司外,更兼任中华银行总董、铁路协会名誉会长,李平书等人又公推他为永年保险公司董事长,“俨然商界闻人”。他与江浙资本家沈缦云等联合华侨资本家筹组中华银行,预定资本总额一千万元,正是为了“借以加强国内与南洋各地之经济联系,为发展实业之先声”。同时,黄兴、宋教仁等不仅在湖南先后倡办中华汽船公司、湖南五金矿业股份公司、富国矿业股份公司等,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拓植协会(专事东北、新疆一带的屯垦)和国民银行。章太炎于1912年冬受命任东三省筹边使,不久也把主要精力投入东三省的建设上去了。

民初革命党人振兴实业的活动,由于袁世凯的反动而被扼杀了。这对革命党人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事实使他们认识到,在中国要真正搞实业、实现近代化,必须首先在政治领域进行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然一切都是空的。正如孙中山后来总结的:“一国之内,人民的一切幸福,都是以政治问题为依归的,国家最大的问题就是政治。如果政治不良,在国家里头,无论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注:孙中山:《三民主义》,《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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