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封建社会地名变迁的若干缘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封建社会论文,地名论文,缘由论文,中国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地名,是人类活动的见证之一。尤其是行政区域的划分及其命名,历来都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封建统治者的思想意识,在地名的演变中起了重要作用。自秦汉在全国大力推行郡县制,至明清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域的划分及其命名已基本定型;而封建君主专制的绝对权威也是从秦统一天下后真正定立,至明清发展到高峰,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避讳制度对地名的影响
封建时代对君主及尊长的名字不直接说出或写出,而用其他方法加以回避,是为避讳。避讳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直至明清。特别是秦汉以来,随着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强化而日趋严密复杂。可以说,避讳制度是维护封建皇威、实行专制统治而采取的一种特别的、影响广泛的、强有力的手段,是封建专制统治的产物。
避讳制度主要是针对国讳而言,避讳种类极多,改地名仅是其一。在地名中涉及的讳名对象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国号。据寿纪钧同志的《讳名与地名演变关系初探》一文载,秦置钱唐县,唐则改称“钱塘县”;唐置明州,明则改为宁波,是为此类,但并不多见(注:《地名学研究》第二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二是皇族名讳。此类比例最大,包括对宗庙先祖的追讳,皇帝、太子乃及诸侯等名讳。
为先祖讳例,如秦始皇“令王翦将击荆”,对楚地称荆不称楚,盖避其父庄襄王子楚讳。东汉光武帝改寿良县为寿张,是因其叔父赵王名良。隋文帝讳父名忠讳,遇“中”字多改为“内”,中乡县改为内乡,中牟县改为内牟,中部县改为内部,褒中县改为褒内。宋太祖避始皇玄朗讳,玄武县改为中江,朗山县改为确山;又避祖敬讳,敬州改为梅州;避父弘殷讳,弘农县改为恒农,殷城县改为商城等,诸如此类。
皇帝讳例,如三国吴景帝名休,改休阳县为海洋。晋文帝名昭,改昭阳县为邵武。隋炀帝名广,改广河县为长河,广武县为雁门,广明县为金明,广安县为延安,广寿县为永寿。唐人避高祖李渊讳,遇渊字多改为“泉”或“深”,渊泉县为深泉,清渊县为清泉。唐玄宗名隆基,改隆州为阆州,大基县为河清。代宗名豫,改豫州为蔡州,豫章为钟陵。宋太祖名匡胤,改匡城县为鹤丘,胤山县为平蜀。太祖名光义,改义州为宜州,义川县为宜川。明太祖名棣,改沧州之无棣为庆云,乐安州之无棣为海丰等,不胜枚举。
太子为储君,有些朝代亦将之列入讳名之列。《三国志·吴志·孙权传》载:“(赤乌)五年春正月,立子和为太子,大赦,改禾兴为嘉兴。”(注:《三国志》卷47。)唐高祖李渊之太子名建成,遂改建城县为高安,晋城县为晋安。唐高宗李治之子名弘,则改名弘农县为恒农,弘静县为安静。而李隆基、李豫等为太子时,朝野即为之避讳。
三是后宫外戚讳。“母以子贵,妻以夫荣”是封建社会的特权之一。《通典·礼篇》所载的讳议中,就有“帝所生讳议”条(注:《通典》卷64。)。历代王朝,以东晋后宫讳最多。《晋书·后妃传》载,“成恭杜皇后讳陵阳(阳字衍)……改宜城陵阳县为广阳县”(注:《晋书》卷32。),是为皇后讳例。郑太妃(小名阿春)专宠后宫,当时就是否为之避讳等问题,君臣之间还展开了一场争论。众官认为,“小君之讳,列于讳榜,故天下人同讳;所生之讳,不列于讳榜,故天下人不同讳。”但终因封建皇威而为之讳,凡“春”字悉以阳字易之,富春县改为富阳,宜春县改为宜阳(注:陈垣:《史讳举例》卷8。)。
缘于后宫的裙带关系,外戚名讳亦略见于史书。据陈垣先生考证,唐代“山南道夔州,本名信州,武德二年改,盖讳唐外祖独孤信名也。又垂拱初,避武氏祖讳,改华州曰大州,华阳县曰仙掌,华原县曰永安,华容县曰容城,江华县曰云汉,华亭县曰亭川。”“宋避章献明肃刘皇后祖讳,亦改淮南之通州为崇州,蜀之通州为达州,通利军曰安利,通化县金川。”(注:陈垣:《史讳举例》卷2。)
四是孔子名讳。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自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确立了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孔子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至正直纪》谈到“丘字圣讳”:“丘字,圣人讳也。子孙读经史,凡云孔某者,则读作某者,以丘字朱笔远圈之。凡有丘字,皆读作区。至如诗以丘为韵皆读作休,同义则如字。”(注:孔齐:《至正直记》卷3。)甚至有朝廷明文规定,《金史·章宗纪》载,明昌三年,诏令“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复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回避”(注:《金史》卷9。)。又泰和五年,“谕有司进士名有犯孔子讳者避之,仍著为令”(注:《金史》卷12。)。可见,在宋朝严厉避讳制度的影响下,金人对孔子的崇敬不亚于中原。因此,在地名上亦有孔子之讳例。《宋史·地理志》云:“大观四年,以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注:《宋史》卷85。)
讳名主要是讳正名,《曲礼》有曰,“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孔子为其母征在避讳即做到“言在不言征,言征不言在”。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讳嫌名,二名偏讳严重存在,如唐德宗名适(音kuò),则括州改为处州,括苍改为丽水,此为嫌名讳例,后晋高祖改名敬瑭,则竟陵县改为景陵,钱唐县改为钱江,行唐县改为永昌,福唐县改为南台,此为讳嫌名兼二名偏讳例。这样,就大大扩大了避讳范围,给上书言事,史籍记载造成很大困难。早在唐初,统治者就意识到它的严重性,曾多次下令禁止,但因时尚已深,这种现象依然如故。至宋则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今所传宋绍定礼部韵略,卷首犹载淳熙、绍熙时应避旧讳及诸帝嫌名,真有过五十字以外者,此实空前绝后之例也。”(注:陈垣:《史讳举例》卷8。)
上述讳例,是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提倡的,他们把自己说成与众不同,是“天子”、“圣人”,连地名都不允许有字和他们的名字相同。在地名避讳范围内,也有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憎恶的人的名字,而要避讳的例子。典型的是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恶安禄山之姓名,凡郡县有“安”、“禄”字眼大都改易。据陈垣先生考证,凡至德二载所改郡县名,皆因于此:
至德元年,安定郡改保定,安化郡改顺化,安静县改保静。
至德二年,安邑县改虞邑,安边郡改兴唐,安康郡改汉阴,尚安县改万金,咸安郡改蓬山,同安郡改盛唐,同安县改桐城,绥安县改广德,唐安县改唐兴,洊安县改洊水,宝安县改东莞,遂安县改晋康,安南县改镇南,保安县改保宁,齐安县改恩平,万安郡改万全。安城郡改岭方,安城县改保城,安京县改保京,安昌县改义昌,安乐县改常乐,始安郡改建陵,始安县改临桂,兴安县改理定,安仁县改容山,安义县改永业,安海县改宁海,崇安县改崇平,军安县改军宁,福禄郡改唐林,安远县改柔远,安定州改宜定。改郡县名达35处之多(注:陈垣:《史讳举例》卷2。)。
“安”字本有吉祥之意,且是最能体现统治者文治武功的字眼,恐怕也是中国地名中最常用的汉字,然因唐肃宗恶安禄山之故,乃至于此。
二、封建伦理道德对地名的影响
西周的天命观,秦汉的五德始终说,以及秦汉以前的封建伦理道德,是中国君主专制权威合法性的思想基础。其中的封建伦理道德,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用以维护其封建统治秩序。
封建伦理道德对地名的影响是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强化而加深的。据熊树梅同志的《谈谈中国地名的起源和演变》一文考证,《汉书·地理志》所载1700个地名中,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忠、孝、节等只占一部分,而东汉以后,反映封建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的地名增加很快,到清代这类地名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注:《地名学研究》第一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如北魏的忠义郡(山西),唐的忠州(四川),金的忠州(山西),忠县(山西);唐孝义县(山西),后唐的孝感县(湖北);南齐的仁化县(广东),隋的仁寿县(四川),宋的仁怀县(贵州);后晋的义宁县(广西),清的义宁州(江西),晋的义兴郡(江苏),北周的崇义县(湖南),唐的义昌县(湖南);明的礼县(甘肃);南朝梁的信州(川鄂),隋的信安郡(广东),唐的信丰县(江西),信州(江西)和信义县(广东)等等。当然,其中也难免有些因其它原因而得名的,但不可否认封建伦理道德对它的影响。
封建统治者以仁义礼忠孝等概念命名地名,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强化人们的封建伦理道德意识。此外,还源于一些具体原因。
一是对某种具体行为的嘉奖。例如东魏二年(公元540年),西魏的陕州将领宫延和等与西魏政府发生矛盾,遂率部下与百姓投奔东魏,东魏政府将他们安置在汲县一带,并在汲县治所置义州。又东魏孝武帝武定五年(公元547年),侯景叛乱,淮北震动,唯河南淮阳一带的百姓不为所惑,坚持拥护东魏政权,东魏政府“认百姓守信,不附侯景”(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7。),置信州。台湾诸罗县于乾隆五十二年(1786年)改名嘉义,也是因为此前林爽文起义,台湾人民广泛响应,唯诸罗县的驻军和居民坚持据守,起义被镇压后,清政府赐改名以示嘉奖。
二是统治阶级的自我标榜。封建社会的思想家在强调臣民的忠孝仁义道德的同时,也极力鼓吹君主的德治与仁政。统治者也往往以德治仁政自我美化,体现在地名中的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强调自己“得其天性”(刘安《淮南子·齐俗训》之语),然后施“仁政”,德、仁总在己方。这种地名多以归德、归仁、归义等命名。后晋李存勖攻后梁开封,克宋州,设归德军,其义源于此。典型的是清朝在其发祥地辽宁所设置的府、县地名。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在沈阳置奉天府,以标榜自己奉天命而取天下。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又在沈阳置承德县,以表示自己禀承上天之德。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又在承德县东境置兴仁县,以表示施仁政。其二是以体现自己居庙堂之高而不忘其民之忧。封建统治者不但通过安、宁、泰、康、乐、寿、丰、兴、昌等祥瑞字样命名地名,以标榜为人民祁求安定和平、繁荣昌盛,还直接以安民、保民等地名来体现自己对人民的义务。其中最醒目的是以“怀”为前缀的地名,以此虚伪地表示自己对人民或边远少数民族的关怀和安抚。例如辽之怀仁县(山西),晋之怀来县(河北),北魏之怀荒镇(河北),唐之怀柔县(北京),北魏之怀朔镇(内蒙古),晋之怀化县(广东),宋之怀远县(广西),清之怀远县(陕西)等等。当然,这些地名的内涵丰富,也可表示在朝廷施行“仁政”后人们之“怀化”,“怀恩”。例如“怀安”一词,既可表示朝廷希望人民安宁,也可表示百姓怀念朝廷恩德而安于生计。《史记》有言:“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
三是强调对人民进行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教化。在封建统治者看来,下层劳动人民和边疆少数民族愚钝未化,特别需要教化。教化是治国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仍是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孔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民易俗,莫善于乐;安民治民,莫善于礼。”(注:《孝经·广要道章》。)这类地名多以“顺”、“化”为缀。如明之抚顺(辽宁),唐之扶风(陕西),宋之善化(湖南),明之归化(福建),清之彰化(台湾)、景化、承化(新疆)、通化、奉化(吉林)等。但实际上,教化还不是维护专制统治的最有力手段,因而与教化并行的是镇压,这类地名多以“绥”、“靖”等为缀。如唐之绥州(陕西),清之镇西,宁西、绥定、宁远、和靖、绥来、孚远、新平(新疆)、靖安、辑安、镇安(吉林),明之永定(福建)等。二者相辅相成,从而真正体现了封建统治者的以“文治武功”的安邦治国策略。
三、统治阶级的封建迷信思想对地名的影响
(一)“君权神授”思想对地名的影响
早在西周,周公为了论证以周代殷的合法性,就提出了天命观:“非我小国敢伐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可畏。”(注:《尚书·多士》。)西汉董仲舒进一步提出“天人感应”思想,为“君权神授”制造舆论。君权神授思想,是中国君主专制权威合法化的理论支柱。历代统治阶级往往有意识地利用神学思想神化自己,以及无意识地为某些封建迷信思想所主宰,从而也造成了对地名的一些不良影响。
唐宋对道教的尊崇,在中国道教发展史上影响颇深。早在隋末危机中,社会上就广泛流传着“杨氏将灭,李氏将兴”、“天道将改,将有老君子孙治世”的政治谶语。李渊晋阳起兵后,开始有意识地利用道教为其服务,与道士王远和、李沌风等合谋炮制“唐公当受天命”的舆论。所以《旧唐书·高祖本纪》中有霍山神使者声称济师李渊的记载,为李渊鼓动军心,夺取天下。唐朝既定,李渊及其子孙继续编造老子神话,与道教鼻祖攀上宗亲关系。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唐军与王世充对峙于绛州,绛州人吉善行声称多次于羊角山遇见一位骑白马的老人,自称“帝祖”,并预言唐“今年平贼后,天下太平,享国延永”(注:《混天圣纪》卷8。)。以后,唐王朝于各地增建道观,封赐道士,以奖励道教佐唐之功,而于李耳的诞生地——河南鹿邑县厉乡曲仁里置真源县。“真源”之意即道教的发源地。武则天载初元年(公元689年),又改为仙源。赵宋与李耳无缘,则以捍卫道教为宗旨,于英宗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将该县改名卫真。
由于唐宋统治者对“天人感应”之说的迷信和利用,以祥瑞得名的地名颇多。唐玄宗在位时期,又有所谓有人遇见老子并得到“灵符在尹喜之故宅”的暗示,唐玄宗派人在函谷关的尹喜台西边应验发掘,认为是天降宝符,因而改年号为“天宝”,改桃林县为灵宝县。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亦自称梦见神人暗示将降天书大中祥符三篇,并且可以以此作为纪元,因而接受众臣提议,改元“大中祥符”,并将东京开封改名祥符县。
此外,“君权神授”思想在宋之应天府,辽之奉天府和清之奉天府,承德县中都有所体现。
(二)对龙的迷信及其对地名的影响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中华民族对龙的崇拜来源于图腾崇拜。然而封建帝王不仅垄断了龙的专利,还竭力利用对龙的自然崇拜来巩固对龙的政治崇拜。往往在改朝换代或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争权夺利斗争时,“真龙天子”的丑剧层出不穷。历史上的公孙述、刘秀、孙亮、孙权、刘裕、萧道成、萧衍、杨坚、李渊、李世民、李隆基、朱温、郭威、刘乃至袁世凯等都有所谓的神奇之处和梦龙之说。翻开《册府元龟·帝玉部》,此类记载比比皆是。例如汉高祖“初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时雷电晦,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此为布衣天子刘邦得天下寻求合法性。高祖之子文帝“以汉王四年生,初帝母薄姬,高祖召欲幸之,对曰:‘昨暮梦龙据妾胸’,高祖曰:‘是实?贵征也。吾为汝成之。’遂幸有耳,岁中生帝于河南。”这恐怕就与后宫争宠或王子争位有关了。此外,封建君主十分禁忌对龙的侵犯。尤其是宋代,“时方禁以龙、天、君、玉、王为名字”(注:洪迈:《夷坚志·夷坚甲志》卷18。),《史讳举例》中亦有不以“龙”字为一般人名之记载。
缘于对“龙瑞”的利用或对龙的禁忌,地名中亦有因之得名或为之遭难的。唐玄宗李隆基与太平公主的斗争中,就利用“龙瑞”巩固自身地位。其所居隆庆坊一池突然浸溢,认为“龙气”所致,即位后即改名“龙池”。三国魏明帝时期,河南郏县摩陂的一口井里出现所谓的“青龙”,魏明帝亲临观看并认为天示嘉兆,而改年号青龙,并改摩陂为龙陂,赐山名龙山。北魏孝文帝在此基础上,于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在龙山附近置龙山县。这些都是因“龙瑞”而得名的例子。
山西晋阳城历史悠久,北齐的高欢,唐的李渊,后唐的李存勖,后晋的石敬瑭,后汉的刘知远,先后在此起兵得天下。宋王朝对晋阳的风水进行分析,认为系舟山为“龙角”,龙山、天龙山为“龙尾”,晋阳正当蟠龙中心,故常有“真龙天子”出现,因而称之为“龙城”。他们害怕有人据此与之争天下,故于“太平兴国四年,平刘继元,降为紧州军事。毁其城,移治于榆次县。又废太原县,以平定、乐平二县属于平定军”(注:《宋书·地理志》。)。当时对晋阳城先是放火焚烧,次年又引河水浸灌其废墟,“龙城”对宋王朝的威慑乃至于此。
(三)皇家“风水”对地名的影响
封建君主对“风水”的重视主要体现在都城宫殿、先宅先莹和皇家陵墓的选择和保护。先宅先莹的“风水”多是旁人附会和统治者自我宣扬;而对都城宫殿的选择虽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更重要的是从地理形式、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状况出发的。皇家“风水”集中体现在对陵墓的选择和修建。
古人修莹建墓的原因最初源于“孝”。孝的内容很多,概括而言有两方面,一是生前敬养,二是死后葬祭。但随着堪舆术的发展,体现在墓葬上的功利色彩愈来愈浓厚。封建统治者企图通过陵园修建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和“家天下”的长治久安。今天还保留下来的关中帝王陵、巩县古墓群和北京皇陵区就是历史的见证。
在先莹、陵园所在地移民置县以奉陵寝,这是皇陵影响地名的主要原因,西汉著名的“五陵县”就是佐证。一是长陵县,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7年)营建陵墓,取名长陵,同时设县以奉陵寝。二是安陵县,惠帝于此营建陵墓,取名安陵,同时设置以奉陵寝。三是阳陵县,原为秦弋阳县,汉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年)于此营建陵墓,取名阳陵,因而改弋阳县为阳陵县。四是茂陵县,原为槐里县茂乡,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39年)于此营建陵墓,取名茂陵,并设立陵邑,宣帝时改设茂陵县。五是平陵县,昭帝于此营建陵墓,取名平陵,因而置平陵县,以奉陵寝。
汉代以陵得名的还有:万年县,为汉高祖之父陵墓所在地,因名万年陵,于是析栎阳县东北特设该县,以奉陵寝。南陵县,汉文帝母薄姬陵墓所在地,于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设该县,以奉陵寝。云陵县,为汉武帝的钩弋夫人赵婕妤陵墓所在地,因名云陵,则设此县,以奉陵寝。杜陵县,原为秦杜县,因汉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于此营建陵墓,取名杜陵,因而改名为杜陵县。昌陵县,即高祖时的新丰县,因成帝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于此营建陵墓,取名昌陵,于是设昌陵县。
此外,历代以帝王及其先祖陵墓命名的县诸如:东汉的甘陵县(安帝父甘陵在境内),博陵县(桓帝父博陵在境内),唐的乾州(因唐玄宗乾陵得名),辽的显州奉先军和奉先县(为奉祀显陵而设置)、乾州广德军和奉陵县(为奉祀乾陵而设置)等等。
(四)封建吉祥观对地名的影响
封建吉祥观对地名的影响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祥瑞物出现而改名置县,如上文提及的“龙瑞”和“天降大中祥符”;一是以吉祥字样命名地名,这是地名比例中比例最大的一类。这类地名多以安、宁、泰、乐、康、寿、福、兴、昌、盛、丰等字,并以永、长、常、广等字为前缀。然而,对吉祥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几千年的积淀,已为广大人民所接受。但在这类地名中,有部分是与王朝的兴亡紧密联系的,又突出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对地名的影响。
一是与当代最高统治者的“国姓”有关。
历代统治者的避讳对象主要是名字,对“国姓”却大力颂扬。北齐高欢,将汉之河南县改为高安县,取“高氏政权安泰”之义。东晋后赵石勒于建平二年(公元331年)置石安县(陕西),亦取“石赵政权安泰”之义。以“国姓”贯以地名的做法当首推武则天当权期间。天授二年(公元691年),改河南荥阳为武泰,以颂扬自己执政期间的“国泰民安”。唐中宗复立后复名荥阳。长寿元年(公元692年),又将河南西华县改为武城,其名源于此城“本楚武王所筑”,实际上是取“武氏城郭”之义,以寓意政权归武氏所有,唐中宗时复名箕城。证圣元年(公元695年)析河南鲁山、郏县地置武兴县,取“武氏政权兴盛”之义,唐中宗时改名中兴,后又因年号“景龙”而易名龙兴。此外,从自身各种愿望出发,还在河南置有武圣、河北置有武隆、武昌,河南置有隆武,陕西置有武安等。《郡县释名·浙江》卷有曰:“唐武后析(永康)县之西南置武义县,时天下多以‘武’名。”
当然也有缘于特殊原因而例外。隋朝统治者恶“曲阳”之名,而于开皇七年(公元587年)改名恒阳,是“以在恒山之南,因此为名”。又有山西曲阳县,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名阳直,恐怕也是缘于同因。这种情况是因恶字义而改名,实质上也是为了维护“国姓”威严。
二是与国号有关。
每个王朝都希望自己的政权繁荣昌盛,长治久安,因而往往在国号后缀以兴、昌、宁、寿等为名。西汉在四川、陕西交界处设葭萌县,三国蜀汉政权取“蜀汉长久”之意,改名汉寿,西晋则改名晋寿。今河北无极县,本为苦陉县,后汉章帝北巡于此,改名汉昌,魏文帝改为魏昌,隋开皇时改为隋昌,唐武德时改为唐昌,皆取国朝昌盛之义(注:嘉庆《清一统志·正定府》。)。东汉政权在湖南平江县境内置汉寿和汉昌县,三国吴时改为吴寿和吴昌。东汉时又在湖南资兴县境内析置汉宁县,三国吴时改为阳安,西晋是易名晋宁,后又改名晋兴。隋末萧铣以梁宗室起兵,在今湖南宁远县置梁兴县,唐初改为唐兴,武则天时又改为武盛,唐玄宗时再改为延唐,唐末改为延昌,后唐是复名延唐,后晋时则改为延喜。可见,这类地名是众地名中最不稳定的,往往随着政权的变更而更改。
三是与年号有关。
自汉取特定年号以来,年号成为统治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反映个人特殊意愿的产物。越到封建社会后期,从年号中越能体现封建统治者的自我标榜和追求吉祥的主观性。在地名中,有的纯粹是以该县在某一时期设置而以年号命名,如福建建安县置于汉建安年间,永泰县置于唐永泰年间,政和县置于宋政和年间;浙江绍兴府置于南宋绍兴年间,庆元县置于宋庆元年间,陕西淳化县置于宋淳化年间,乾封县置于唐乾封年间,乾元县置于唐乾元年间;湖南大历县置于唐大历年间;河北乾符县置于唐乾符年间等。
有的则是与年号相关而得名的,如河南龙兴县得名于唐中宗改年号“景龙”;浙江景宁县置于明代宗景泰年间等,这类地名往往比纯粹以年号为名的地名更具有吉祥之意。
四是与历代崇尚与禁忌有关。
汉朝深受五德始终说影响而尚火,以为“洛”字为水部,水能克火,不吉利,“故佳改洛为”称洛阳为阳(注:《中原杂俎》卷2)。曹魏取代东汉,以许县为东汉灭亡之地,不祥,而更名许昌。
封建专制制度对地名的影响,这一问题已渐渐为地名学同志所共识。邸富生同志在《有关辽宁省县名几个问题的探讨》一文中探讨辽宁境内县名变化的原因时,也指出县名的变化主要是政治上的原因,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县的名称是封建朝廷用行政命令手段下达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每设一县,叫何名称,都是当权者说了算的,因此,县名本身是不带有人民性的,统治者不会在命名县名时前去征求百姓的意见,也决不会因为本地百姓不接受而加以更换”(注:《地名学研究》第二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这种主观臆断的地名有时还伤害乐民族之间,邻国之间的感情,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更改了一些不利于民族团结和邻国友好的地名。例如改归绥(“归顺绥靖”之义)为呼和浩特,迪化(“启迪开化”之义)为乌鲁木齐,安东为丹东,镇南关为睦南关等,这种做法是符合历史潮流和人民愿望的。但也有一些地名被保留下来,这并非等于继承了历史上地名的封建性。保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促成的:一是地名追求稳定性,其命名者是封建统治阶级,使用最多的却是广大人民,因长期的使用而逐渐习惯化和人民化。二是地名中所蕴含的某些因素在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已逐渐融合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成为中化民族普遍的文化心理。三是某些地名的命名在当时尽管体现了封建统治者专制的消极因素,但也包含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积极因素而为人民所接受。四是地名中所体现的某些美好愿望也符合广大人民的心理。总之,这些地名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人民化而保留下来,它往往失去了命名的特殊背景和既定含义,但这不是封建统治阶级的贡献,而是人民的贡献。否则,这类地名没有多少生命力,往往随着朝代的兴衰而变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