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胎治疗早期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观察论文_刘思施

刘思施

湖南省新田县妇幼保健院 湖南新田 425700

摘要:目的:进一步对保胎治疗早期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进行分析和探讨。方法:选取我院于2013年10月—2014年12月期间所收治的50例早期先兆流产产妇,将其作为本次研究的观察组,经检查,产妇在妊娠期内有先兆流产情况,通过保胎治疗后继续妊娠,同时选取同期前来我院进行生产的正常孕妇50例,将其作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观察两组孕妇在妊娠期所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分娩方式,同时记录两组新生儿结局,并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产妇经过保胎治疗后,有2例产妇在妊娠期间出现高血压,1例产妇产后出血,对照组中有1例产妇出现高血压,1例产妇产后出血,两组产妇在并发症以及分娩方式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差异(P>0.05),此外,两组新生儿结局之间无明显差异(P>0.05)。结论:在早期先兆流产孕妇的治疗中,采用保胎治疗对孕妇的生产方式以及新生儿的结局等没有影响,因此,保胎治疗可以用于具有早期先兆流产的产妇的治疗中,今后可以推广并使用。

关键词:保胎治疗;早期先兆流产;临床疗效

早期先兆流产主要是指孕妇在妊娠12周前出现阴道流血、腰酸、腹胀坠痛等先兆流产现象,包括难免流产、习惯性流产等。当前,针对早期先兆流产孕妇,多数认为主要是由于遗传缺陷、有害环境、解剖异常、母体某些疾病影响等原因所导致的,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在临床上,若及时治疗,则可以有效止血,其孕妇能够继续妊娠,若孕妇得不到有效治疗,则会增加阴道出血,最终发展为流产,对孕妇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基于这一情况,本次研究特选取我院于2013年10月—2014年12月期间所收治的50例早期先兆流产产妇,以及同期前来我院进行分娩的正常孕妇50例,将其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对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式分析,旨在帮助其他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现就将有关结果作如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我院于2013年10月—2014年12月期间所收治的50例早期先兆流产产妇,将其作为本次研究的观察组,孕妇中年龄最大的39岁,年龄最小的20岁,平均年龄(30.21±1.72)岁,其中有经产妇25例,初产妇25例,停经时间40—90天之间,平均停经时间(62.35±3.58)天,均出现阴道出血,出血量小于月经量,出血时间在1—10天不等,平均出血时间(4.52±1.26)天,孕妇伴有腰部酸痛、小腹坠胀感等,经检查,孕妇宫口未开,胎膜没有出现破裂,超声检查宫腔内胚胎心动正常。同时选取同期前来我院进行分娩的正常孕妇50例,将其作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孕妇中年龄最大的40岁,年龄最小的19岁,平均年龄(30.51±1.67)岁,其中有经产妇28例,初产妇22例,停经时间42—95天之间,平均停经时间(64.15±3.31)天,两组孕妇在年龄、停经时间等一般资料方面不存在明显的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针对孕妇,首先嘱咐其卧床休息,孕期禁止性生活,根据孕妇的不同病因进行针对性治疗,对不同程度的早期先兆流产孕妇给予一定极端的胎儿镇定剂,若产妇为黄体功能不足,则每天通过肌注方法给予20mg黄体酮,对于不同条件的孕妇可以每天给予绒毛膜促性腺激素1500 U,针对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孕妇可以采取维生素E以及安全剂量的甲状腺片。此外,患者除了使用上述治疗方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中药辅助进行治疗,采用具有补肾固气、养血养元、清热安胎等功能的中药,煎水送服,每天2次,孕妇也可以服用保胎丸。孕妇通过积极的治疗后,对其进行适当的心理治疗,很多孕妇会因此产生不良情绪,如焦虑、抑郁等,对此,需要稳定孕妇的情绪,多和孕妇交流,保持良好的心情,避免外界事物的刺激,嘱咐孕妇家属多关心产妇,不要责怪孕妇,多安慰、鼓励孕妇。当孕妇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采用超声检查胎儿情况,如阴道停止流血并超声检查胚胎存活则可以继续妊娠,叮嘱孕妇在生产前定期进行产检;若检查发现孕妇阴道继续出血,胎儿状况不佳,则应适时终止妊娠。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孕妇在妊娠期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观察其分娩方式,同时记录两组新生儿结局,分别做好相应的记录,并进行比较。

1.4 统计学方法

对上述两组患者各项记录数据进行分类和汇总处理,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9.0对上述汇总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组间率对比采取X2检验,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产妇并发症、不良反应、分娩结局

观察组产妇经过保胎治疗后,有2例产妇在妊娠期间出现高血压,1例产妇产后出血,对照组中有1例产妇出现高血压,1例产妇产后出血,此外,两组产妇在并发症以及分娩方式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差异(P>0.05),详情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并发症、不良反应、分娩结局[n=(例)%]

注:P<0.05表示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先兆流产主要是根据病史及临床表现诊断,较少依赖辅助检查,多数患者出现症状时才来就诊,因此,流产原因较难确定,是否需要保胎,是否具有优生意义便缺乏客观指标[2]。当前,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其情绪波动较大,不利于妊娠期女性的健康。保胎治疗需要根据孕妇的自身情况,遵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其进行相应的治疗,同时做好相关检查,不断观察胎儿的变化情况,一旦患者治疗后,其阴道流血发黑等则表示治疗效果不佳,提示即便是继续治疗都会发生流产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因素出现,对孕妇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需要适时终止妊娠[3]。

综上所述,从本次的研究结果来看,在早期先兆流产孕妇的治疗中,采用保胎治疗对孕妇的生产方式以及新生儿的结局等没有影响,因此,保胎治疗可以用于具有早期先兆流产的产妇的治疗中,今后可以推广并使用。

参考文献:

[1]陈鑫.保胎治疗早期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观察[J].吉林医学,2015,15(05_:887-888.

[2]贾苒.保胎治疗在早期先兆流产治疗中的疗效观察[J].中国妇幼保健,2011,20(27):4237-4239.

[3]朱立新.地屈孕酮和保胎无忧片治疗早期先兆流产的疗效对比观察[J].中国临床新医学,2013,19(01):40-43.

论文作者:刘思施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1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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