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创业”:安徽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_贫困地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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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农村劳动力比重大,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劳动力输出省份和“民工潮”的发源地之一。由于外出打工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劳动力异地转移成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近年来市场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构成改变,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使农村劳动力出现持续逆向转移。如何认识劳动力转移的变化趋势?如何选择既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又符合我省贫困地区实际的劳动力转移模式?如何扩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探讨具有现实意义。

一、劳动力转移过程:由“从业型”向“创业型”转变

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两个阶段:“从业型”和“创业型”阶段。

第一是异地转移——“从业型”阶段 80年代末期,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岗位增多,与内地收入差距拉大,推动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大规模流动。由此引发的“民工潮”一直延续到90年代,“民工潮”最高时,全省大约有500 多万劳动力流动转移就业,而外出劳动力以贫困地区居多。据1998年对全省农村住户调查,全省外出劳动力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10%,而贫困地区外出打工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阜阳地区外出打工人员达200多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4;无为县达到25万,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1/4,年创劳务收入7亿多元。劳务输出已成为贫困地区重要的收入来源。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多数外出劳力以务工为主,外出打工被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因此,此次“民工潮”又称为“打工潮”,其生存性决定了劳动力从业型的特点。

第二是逆向转移——“创业型”阶段 90年代中期,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经济结构调整,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增多,一些行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提高,劳动力就业弹性下降,加大了对外来农村劳动力的排斥。同时,由于制约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制度障碍没有消除,缺乏就业保障,导致劳动力就业成本和转移成本上升。我省外出打工人数明显减少,并出现由城市向农村的逆向流动。一部分早期“打工者”,在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经验后,返乡后投资建业,推动了当地的“创业潮”。 如无为县先后已有5000 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办或领办企业900家,其中年产值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14家,1998年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阜阳地区1998年打工回乡有154人领办、创办企业76家, 实现利税2480多万元,解决劳动力就业5642人。据估计,在每100 个外出打工者中,大约有4个人返回家乡创办或领办企业。 这不仅推进当地资源的开发、新兴产业发展,而且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种回归式转移,表明就业已不再是仅仅为满足生计,而是为追求更高的收入水平和更好的发展机会,理智性选择决定了劳动力转移“创业型”特点。

二、“从业型”+“创业型”:劳动力转移的有效方式

“从业型”和“创业型”转移不能简单等同于异地转移、就地转移,它是以效率、而不是以空间变化为前提,通过转移主体就业行业的选择,反映不同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劳动力转移效率则是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的综合体现。

对“从业型”和“创业型”转移进行分析,以OPS与MN 分别代表它们的效率曲线,不难发现两种转移方式的效率差别。

图:两种劳动力转移方式的效率曲线

“从业型”转移效率是一条“倒U型”曲线。这是因为, 我省贫困地区多是山区、库区和沿淮行蓄洪区,生存环境恶劣,可利用的资源相对短缺。劳动力数量相对于资源拥有量较多,劳动力素质偏低。部分劳动力外出就业,一方面可以缓解人地紧张的矛盾,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外出打工人员通过“边学边干”,积累经验,增长知识,摆脱贫困地区的封闭和制约,有可能成长为开拓性、创业型人才,并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效率。

“从业型”转移增加了个人经济收入,提高了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水平。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率,效率曲线处在上升的趋势(OP)。但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数量逐步增大,而素质水平有限,会导致劳动力转移效率(OS)下降。一方面劳动力持续向外部转移,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在对外来劳动力需求趋向饱和时,政策约束就会变强,制度成本和转移成本增加,个人收入下降。另一方面,劳动力过度转移也会给农经济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这些都不同程度地致使资源效率和经济效率下滑。

“创业型”转移效率是一条上升的曲线。它要以一定自然资源空间、一定可利用资金量和一定素质水平的劳动力为基础,当位于MN曲线下方时,表明区域人均资源占有量有限,当劳动力转移数量过多,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就会出现行业过度进入,经济结构趋同,市场竞争加剧,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或当人力资本不足,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不具备掌握生产技术、产品信息、市场运作能力,也会导致经济效率下降。

为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有效程度,必须将两种转移方式加以有效组合。转移初期,限于自然资源匮乏、资本存量不足,而劳力资源丰富,劳动力通过异地转移,获得较为稳定就业机会和较高收入,效率曲线处在一种上升的趋势。当进入转移中期,通过劳动力“从业型”转移获得一定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存量,有利于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创业型”转移,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增长,从而获得更高的效率(位于MN上方)。在转移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制度约束,提升P点的位置, 尽可能扩大转移总量规模,使就地转移的空间更大,提高劳动力转移效率。

贫困地区劳动力“从业型”转移,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一种增加收入途径,更重要的是一个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通过“从业型”的就业行为使地域转移和产业转移结合,从外部经济系统获取内部经济系统支撑力,开辟了“创业型”就业渠道,启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劳动力“从业型”+“创业型”转移,不失为现时期一种有效的转移途径。

三、多重模式组合: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趋势

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决定了劳动力转移模式不是单一的。走“从业型”和“创业型”并举,实行多重转移模式组合,在开拓劳动力异地转移基础上,创建与发展多样化就地转移途径,尽快使贫困地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这是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发展趋势。

1、异地流动型转移 劳动力跨区域流动, 以摆脱资源不足的约束,被视为一种投资少、见效快、实惠于农民、受益于地方的致富捷径,并易于在广大贫困地区推广。目前,通过这种方式转移的劳动力数量还不到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总量的1/5,而且地区差距也较大。因此,当前应采取分散流动、扩大范围、积极培育全省统一劳务市场等多种策略,提高劳务输出量。同时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劳动力结构也要进行相应调整,逐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向年轻化方向转移,以适应市场化择业趋向。

2、资源开发型转移

以资源开发为主的产业结构是贫困地区的发展方向。重视资源的深度开发,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耕地、非耕地资源,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和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多途径扩大劳动力就业规模。这一转移方式已在我省贫困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山区通过山场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开发性农业生产;沿淮区通过实行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现出了一大批兼业户、专业户,逐步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带动劳动力由传统农业向大农业转移。

3、城镇集聚型转移

当前大中城市无法容纳众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选择向小城镇转移是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发展小城镇,有着一举多得的功效,不仅可以降低转移成本和就业成本,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从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可以通过适当集中,提高集聚效应,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减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并且为返乡人员提供投资兴业的场所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因此,走一条适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城镇发展之路,对于加快劳动力转移,显得尤为重要。

四、政策建议: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大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力度,推进实施劳动力转移多重组合模式,与本省贫困地区实际相一致,而且与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相一致,因此在政策制定中有几个导向性问题值得注意。

1、“民工潮”和“创业潮”,是“管”还是“促”。

对于“民工潮”而言,只要收入差距存在,流动是不可避免的,反映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理性化择业行为趋向。当前对“民工潮”采取的各种“管”的措施,不是疏导而是抑制性的,结果只能使转移成本上升,而不能制止劳动力跨地区流动。

“创业潮”虽然规模远不如“民工潮”,但所创造的经济收益并不少于前者,甚至更大。但是继“民工潮”之后的“创业潮”,各级政府在认识上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管”的方式不力,表现在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束缚太多,农村经济投资经营机制不健全,政策效应的滞后等多方面。

无论是“民工潮”还是“创业潮”,各级政府部门当前应采取的积极态度是,由“管”到“促”,变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建立省际间劳务协作关系,拓展劳务市场,除向沿海发达地区和大西北地区输出外,还要向国际市场开拓劳务输出渠道。要在提供培训场所、用工信息、咨询服务、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上,解除外出人员后顾之忧,帮助减少流动盲目性,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保障。并且政府在认识和行动上对回乡创业予以帮助和支持,为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不仅要提供市场咨询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而且在政策、税收、财政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建立与完善农民投资经营机制,多方面鼓励回乡创业,使其成为当地投资主体和经营增长点。

2、如何看待劳动力“输出”和“回归”。

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相对于自然资源量比较多,有些人就把劳动力资源看作是经济发展的“包袱”,劳动力输出只是减轻“包袱”,作为短期致富的一种手段来看待。重“输出”,轻“回归”的做法普遍存在。一些早期外出打工者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经营经验,很想回乡兴办企业,但得不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甚至还会遇到种种障碍。应正确认识劳动力资源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变“包袱”为“财富”,就是把“从业型”与“创业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在“输出”与“回归”上做好文章。要象支持劳动力“输出”一样,重视劳动力“回归”,一方面鼓励劳动力“从业型”转移,另一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利用返乡人员的资金与技术经验,积极鼓励农民投资建业,带动新的就业增加,加快“创业型”转移步伐,从而真正走上致富之路。

3、扶贫先扶“人”,还是先扶“业”。

扶贫是一项政府行为,贫困地区积极争取扶贫资金,通过兴办乡镇企业及其他开发性产业,带动了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快脱贫步伐,扶“业”显得必不可少,但扶“业”的同时,对“人”的扶持不可忽视。事实上贫困地区扶“业”和扶“人”往往处在不对称的状态,结果是上了一批又一批的工业项目,“业”有了,但缺乏一批创业者以及与产业要求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的劳动者,而常常以失败告终,造成大量扶贫资金的流失、沉淀。经验表明,人力资本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应将人力资源开发放在贫困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高度加以重视,当前尤其是要加强劳动力素质、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素质;培育乡土人才,培养农民企业家、创业型人才。因此,树立先扶“人”再扶“业”的指导思想,在扶“人”的基础上同扶“业”结合起来。

4、是移民就业,还是移业就民。

我省贫困地区多是深山区、库区以及行蓄洪区,这些地方人口居住分散或原来就不适宜过多的人口居住,生存环境恶劣,交通、邮电、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差,有限的扶贫资金很难满足建设需求,投资效率低,充其量只能改善局部地区的条件,并不能使所有贫困人口受益。显然,这就需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适度移民,有计划地实行移民就业,拆村并镇,统一规划安置,迁往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城镇定居就业,对这些地区优先进行有组织劳务输出,走“从业型”转移之路。而对于资源条件较好的地方可采取移业就民,走集中开发、合理集聚、“创业型”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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