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终结上海商业行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规论文,谁来论文,上海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国家经贸委刚出台的《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我国将对连锁经营各种业态结构进行合理规划,并限制大卖场和仓储式商店的盲目发展。上海市则重申政令,环线以内控制批办大卖场,并要求新办大卖场要经过听证会这道门。
另一个消息是,家乐福正在向上海市有关方面提出设立农产品基地的申请:发展订单农业,将农户公司化,向农户交纳预付金。其形式类似工业领域的买断经营。
在上海社科院流通所汪亮看来,这是家乐福试图打破行规的一个信号。
所谓“行规”是指,商业资本大量占用供应商资本来加快自身扩张。具体而言,大型超市及大卖场都不是通过产品本身赚钱,而是利用收取各种费用办法从供应商处赚取利润,一般以3个月为付款周期。只要销售不出现大问题,商家占有的由供应商提供的庞大现金流,就足以满足其继续扩大地盘的需要。
这是不正常的工商关系。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后果会不堪设想。
国际惯例是实行订单生产或买断经营,收取很高的费用。这样,商业发展的集中度提高,可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工商关系也会越来越紧密。
而在我国,工商关系已成对立之势。
商业对工业的报复
一家不愿具名的日化产品厂家上海负责人说,该企业每月在上海的销售额是300万元,但卖场运作费用就高达100多万元,这些额外的费用是进场费、店庆费、节庆费等各种名目的促销费。而这些,都是大型超市及大卖场的利润来源。
所以,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给经销商的商品价格是2元,而卖场的售价是1.8元。
这100万元,包括单位产品倒贴的0.2元、卖场利润与经销商利润。左右着价格战的战场是卖场,流血的却是供应商。
在上海,连锁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8%,这个数字超出了其他大城市近20个百分点。
连锁超市及大卖场的发达,意味着供应商在这些渠道上没有太大的谈判能力。
此外,由于当地有些经销商与这些渠道商有着很深的交情,使得很多供应商必须依靠经销商来进入上海市场。
比如进场费,供应商去谈,100万谈不下来,而经销商70万就谈下来了。经销商采取买断经营的方式,保证自己有7%的净利可赚。
渠道商与经销商合谋从供应商处谋利。“目前的商业利润,不是真正的商业利润或服务利润,而是物业利润。”汪亮说。
相对于过去的商品短缺——商业追逐厂家求货的时代,北京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姚力鸣说,这是商业对工业的报复。
但事情并不只“报复”这么简单。商业企业占用工业企业资本,占用的钱并没有揣进兜里,而是扩张布点,进一步增强渠道能力。
目前所看到的商业圈地运动,是由外资巨头的进驻引发的,体现为国资商业与外资的赛跑。由于在全国已有多起民营大卖场恶意逃债事件发生,供应商对民营资本的大卖场已经非常小心。
而对于国有资本及国外巨头级企业,供应商则不加设防,原因很简单,前者肯定有政府托着,后者的实力没有人能怀疑。
因此,商业机器以这种不正常的工商模式加速运行着。国有商业与外资巨头主宰着这场商业圈地运作,流血的却是制造商。
大卖场因此可以对供应商颐指气使,可以拿供应商的钱去赌命。
因此可以解释为什么零售业的利润已经降得如此之低,圈地运动还在继续。而国资商业是在无形地透支政府的信用。
在零售开放的大背景下面,上海商业已经发起了基于抢跑为目的的商业圈地运作,联华、华联、农工商依托上海庞大的市场优势等因素,开始加速向长三角腹地地区扩张。
但这样只会使工业企业越发无力积累,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方面很难用上劲儿。
记者采访的一位家庭主妇说,虽然可以以便宜的价格选购到商品,但“有些东西的质量明显不如以前了,比如说洗衣粉”,而一位该行业的厂家人士直言,除了洗涤功能,其他方面都成为降低成本要考虑的范畴。
更重要的是,商业表面繁荣的背后,是自身经营风险的不断积聚,“一旦现金流出现问题,一点抵抗风险的能力都没有。”汪亮说。
而从另一方面讲,外资巨头最乐于看到中资商业快速扩张,一旦出事,好站出来收拾局面。姚力鸣考察完沃尔玛们跨国扩张的历史后,总结说,他们在中国市场的作为,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真正的行动,则是资本扩张,用并购的手段,达到迅速布点和消灭竞争对手的目的。
上海第二轮商业重组得失难断
无论如何,上海在完成了始于1995年左右的第一波商业重组之后,第二波重组已箭在弦上。
第二轮重组的内容是,将商业重组成两大集团——华联集团与友谊集团。汪亮透露:“预计十六大之后就会起跑。”
这一重大行动的根据是,商业集中度仍然不够高,前四家网点数所占比重不超过2%,而面对外国商业资本的圈地运动,必须迅速提高集中度。
其次,商业规模小,使得商贸流通业无法充分发挥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原因很简单,作为上海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商业的发展必须促动其他产业发展。
但这两个根据都遭到了反对。
反对者认为,即便是目前的状态,制造商也无叫价能力,诸多供应商处于苦撑状态,第二轮重组之后,进一步极端强化了采购谈判能力,供应商能否受得了,是个无法预测的问题。
对于第二条,反证来自上海社科院近期的一份报告。该报告的结论是,商业的发展没有起到多少对关联产业拉动的作用。“相反,对工业领域某些行业却造成杀伤力”。
上海社科院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法计算得出上海商业前向、后向关联系数都比较低(产业的前、后向关联系数是衡量该产业带动其他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程度)。
这两个数字反映了上海商业对其他产业带动能力较低。比如说,前向关联系数,用贝叶斯指数算,上海为1.662,纽约为1.876;后向关联系数,上海1.10;纽约1.345。
事实上,在前向带动方面,对于相当部分的快速消费品行业,已经产生了接近于破坏的压力。
而后向方面,如金融业,压力重重的银行头头们,非常想说服商业巨头做一件“保理业务”,即商家、厂家、银行三方达成协议,商家收货之后,马上给厂家开具票据,厂家只要付出约1%的贴现费用,即可从银行拿到现金。3个月后,银行拿票据向商家收款。
但目前的情况是,商家的积极性不强。原因很简单,大的商超有足够的谈判能力,想怎么着,就怎么着,3个月付款已成为厂家产品进场的行规,过期压款,对于厂家而言,也奈何不了商家,商家自然不愿套上银行这层紧箍咒。
第三,对房地产业的促进力度也不够。过去10年,上海城区从60平方公里扩大到600平方公里,新建社区140个,但目前几大超市集团只在小范围,比如在中心城区、在已发展了5年到6年左右时间的成熟社区内竞争,而对于更多的新兴社区,一般不会进入。
这一点与商业资本占有工业资本这一商业发展模式有关:超市经不起风险,不停的运转需要不断的现金流,进入不成熟社区,销售收入将无法预测,而现金流一断,无疑会激怒已经苦不堪言的供应商。
政策层的难题
由于相继出现的大卖场恶意逃避供应商债务事件(比如2002年9月2日哈尔滨万集源倒闭案),国家经贸委专门研究调查,很多供应商进而期盼政府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2002年10月11日,国家经贸委一副主任出面,作了一次主题为“强化商业信用”的书面讲话,呼吁“以公平为杠杆,与供货商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
同时,作为响应,各地商委作出一些规定,比如,设立举报电话,鼓励供应商就商场苛刻做法进行举报。
但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强约束力。而且只限于国有商业,对民营及外资没有办法,反而造成新的市场不公。
看来政策层并没有太多的办法。
与我国目前状况类似,美国在1936年前后刮起过商业圈地风,连锁超市店大欺厂,向供应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应商加大折扣、交进场费等等。最终迫使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向联邦法院起诉,从而成就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别名《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的出台: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它向供应商收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费用,必须一视同仁,对供应商不能采取大小有别的政策。
不过,美国当时的情况与我国——尤其是上海目前的情况有些不同:前者体现的矛盾主要是中小制造商与大商家的矛盾,而我国则主要体现为工、商两大行业的对立;市场主体所有制不同,上海本土重量级商企基本上是国有资本把持。
姚力鸣认为,“如果我国也颁布类似的《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由于缺少相关配套法律,是无法得到切实执行的。”
此外,据透露,上海市商委近期提出要搞订单采购中心,但汪亮对此举的效果不持乐观态度,“关键的问题不是搭什么架子,而是如何利用财税政策加以引导。”
汪亮拿出的方法是,凡是下订单的,在税收时可以返还。也就是说,政府用财税手段,诱之以利,实现商业向订单模式转轨。这无疑是要政府出血,因此汪亮认为,“现在看来,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