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要有硬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要有论文,措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十分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和领导人的多次讲话中,对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作了充分、全面的阐述,各级党委在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从总体上看,我们党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好的。但是,也必须看到,在落实这一制度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问题,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有些地方和单位,党的这个根本制度长期不能坚持、不能完善,甚至遭到破坏。这就说明,要把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我国曾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封建大国。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很深,民主主义的传统匮乏。我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出身的干部及其子女在各级领导机关占大多数。农民意识中的脱离群众的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在社会意识中占很大的比重。这种落后的社会意识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是格格不入、极不相容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和农民意识中的个人主义、宗派主义相结合,使得民主集中制的建设遇到极大的困难。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就是说,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还缺乏过硬的措施。长期以来,我们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写在文件上,印在书本上,讲在口头上,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就是没有真正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实施,也没有建立一套更为具体的规章制度加以保障。在1962年举行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同志用很大的篇幅论述民主集中制问题,讲得非常好。但是,正是他老人家后来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所利用,把党的民主集中制彻底破坏了。这是一个十分沉痛的教训。历史经验证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命根子。正如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历史经验又证明,在我们这个商品经济不发达、小生产盛行的国家里,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极其不容易的。因此,要使党中央的《决定》真正落实,要真正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必须采取一些符合实际需要的硬措施。
首先,要进行一次全党大检查,摸清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状况如何,至今还是一个不完全清楚的问题。《决定》上说:“现在,我们党执行民主集中制总体上是好的,但还有不少问题。”这是就全党而论的,具体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就不能照套。最好的办法是各级党委首先对照党章和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准则》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逐条检查一番,看看自己在哪些方面执行了,哪些方面做得不够,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然后,听听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这样经过上下结合的普查,对于本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大体上就心中有数了,据此做出正确的结论,不是套用“基本正确,还有问题”的公式,而是采取写实的方法,列出做得好的和做得不好的若干条,然后对症下药。这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前提。它也是对人们想不想实行民主集中制,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还是不厉害的一次最好的检验。
其次,要配备好党委书记,调配好党委委员。
这是上级党委要做的事情。经过大检查以后,各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状况清楚了,就可以采取组织措施,对那些不称职的而且一时又很难提高的党委书记和委员进行必要的调整。
经验证明,一个单位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与不好,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德才兼备、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党性强、民主作风好的党委书记。有这样的书记,就能执行好。否则,就搞不好,不是民主不够,就是集中不够。德才兼备、民主作风好的干部,在我们党内是很多的。问题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亲、唯派,把一些作风正派的干部长期埋没了。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该善于发现这样的好干部,把他们选派到关键岗位上。
一个党委班子中,如果党委委员是坚强的,党委书记要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搞好民主集中制,调配好党委委员也是十分重要的。“文化大革命”把党的干部队伍分裂了,直到现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或明或暗地存在相当严重的派性活动。这种派性活动同经济利益相结合,使得那里党的领导机关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况。大体上有三种情形:一种是一派当家,搞清一色的班子。书记和委员都是原来的一派、一个观点的人。这样的班子,内部“团结”一致,没有矛盾,实际上隐藏着很大的祸端,书记、委员合伙营私,通通作弊,无人监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歪风往往就是在这种清一色的状态下产生的。另一种是两派鼎立,互不相容。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领导班子由两种倾向、两种观点的人组成,一、二把手各有一帮子人,长期不和,你搞你的,他搞他的;开起会来,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并且互相拆台,把精力常常浪费在内耗上,怎么能够搞好工作呢?还有一种,就是在一些单位的班子中,书记和委员都不是派性组合,但是,委员的素质不高,不是老好人,就是“软骨头”。他们出于种种个人私欲,在党委内部,很少提不同意见,生怕得罪什么人,你好他好大家好。这样,就使得一些民主作风不好的书记,为所欲为,无人制约。以上三种情况,在不少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因此,为了搞好民主集中制,必须要调配好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个个讲党性,坚持原则,无私无畏,即便是来个“南霸天”也是霸不起来的。
过去,我们党选配干部的传统做法是,先由组织部门发现和考察干部,提出候选名单,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再由组织部门办理任免。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不坚持这个规程了。选配下级主管干部,多由上级主管领导内定,再在党委会上走个形式,再由组织部门办理任免手续。组建党委班子,也按主管领导的意图办事。试想想,用主管领导个人决定的办法来任命干部,组建班子,怎么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呢?我们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打破个人专断的恶习,打破派性干扰,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任免程序,把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派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承认或有意回避这个现实是十分有害的。有派不可怕。只要上级坚持党性,不搞派性,下级的派性是可以遏制的。
第三,要轮训党委书记和委员。
这是各级党校义不容辞的任务。我们很多新上任的年轻同志是真心实意想搞民主集中制的。但是,对于如何搞法,知之不多,经验不足。因此,中央党校和省、地、县党校都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办民主集中制轮训班,一二个月为期,力争在三年之内,把各级党委书记和委员轮训一次。轮训班主要学习列宁、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学习我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和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采取整风的办法,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订出今后的工作计划。各级党校的其他班次,也要开设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课程,使来党校学习的干部都能学到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经验。从当前新老干部交替的情况看,如果不对年轻的党委成员进行专门培训,不给他们以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经验,民主集中制也是坚持不好,健全不了的。
第四,建立推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构。
这是各级组织部门的事情。目前,各级组织部门都没有专门分管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构,使得这项关系党的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没有专门人员管理。这是一个缺陷。各级党委组织部都应该建立民主集中制工作机构,其任务主要是为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政策提供方案,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等等。有了这样的机构,就会有人专门抓,使得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过去,上级下去检查工作,很少有人检查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党委书记民主作风怎样,党委委员作用发挥得怎样,也很少过问。有了专门机构以后,就会专门抓这方面的工作,每年抓几次,是会抓出成果来的。
第五,建立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律检查机构。
这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民主集中制不但是党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而且是我们党的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目前,各级纪委都没有设立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律检查机构,也很少查处严重违犯和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案件。这同我们对违犯民主集中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有关。党内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民主集中制不健全或遭到破坏有直接的关系。抓经济领域里的问题,是从后果方面解决问题,自然还是要继续抓的。但是,光这一方面还不够。只有抓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才能从动因上解决问题。因此,各级纪委应该建立民主集中制纪检机构,专门检查和处理违犯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案件,对情节严重者绳之以党规党法。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大事。党委要抓,党委的各个工作部门也要抓。全党齐动手,经过几年的努力,民主集中制一定会健全起来,坚持下去,我们党就会有无限的生命力,任何艰难困苦都会战胜的,任何消极腐败现象都会根治的。对此我们应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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