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的正确目标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论文,目标论文,高职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可以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到现在,培养目标定位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而给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与发展带来了困惑。尤其是一些按传统教育模式、陈旧思维方式提出的培养目标,有可能把高等职业教育实践引向误区。因此,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最需要的,莫过于正确的目标定位。
“经院式”目标定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怎能一开始就打上传统的烙印?
在一些人的眼里,高等职业教育既然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就应该具备高等教育的一般特性——即以高中学历为基础、通过学校实施教育——而忽视了高等职业教育的个性存在。如《高等职业教育概念探析》一文指出了如下一组用于判别某种教育现象或学制是否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依据:1.受教育者必须接受完高中阶段教育或具有相当于高中程度的学历;2.培养“中间人才”(技术员类)系列中的高层次人才;3.学习年限至少2至3年;4.授予高等专科学历证明。这里, 对“中间人才”的理解差异较大,值得商榷。其所指的“技术员”中的高层次只是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在概念上有以偏概全之嫌。综观这四个标准,无异于是将高等职业教育变成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同时,第4条的“授予高等专科学历证明”, 难以准确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要求,更是犯了本质的错误。高等职业教育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高等专科教育,它是职业证书教育的高级形式。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仅授予高等专科学历,而不能授予职业证书,就不能称为高等职业教育。如果以这样的“标准”作为判别高职教育的依据,就有可能将“真刀真枪”的高职教育排斥在外,而将“似是而非”的“高职教育”包括进来。另一种“经院式”目标定位的代表议论是:“现在强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大力培养高中后接受两年左右学校教育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先满足基层第一线和农村地区对高等实用人才的需求”。试问,要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仅凭两年左右学校教育行吗?仅以学校教育为阵地,是不可能培养出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这是一种以传统教育思维定位高等职业教育的典型表现。如果以这样的思想指导办学,只能将高职教育引向“死胡同”。
“狭隘式”目标定位:高等职业教育怎能等同于单一操作技能的职业培训?
从与普通专科教育相区别的角度来探讨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自1990年广州会议形成热潮后,至今仍余音绕梁。目前较为盛行的观点是:高专是在一定的学科领域上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强调这种应用要在一定的学科范围内,因此,它对岗位的要求是群体性的,其专业划分一般不针对哪个具体岗位。如秘书专业,其培训只对秘书岗位,是商业企业的秘书还是工业企业的秘书,或是事业单位秘书,一般不去细分。然而高职,则在人才培养中更强调具体岗位的针对性,比如汽车制造厂维修技师等。因此,高专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一定很成型,到某个岗位上不一定马上适应,但对岗位选择余地要大一些;而高职是针对具体岗位培养,进入岗位角色的适应期较短,但选择余地小。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有些学者将高等工程专科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进行了一番比较,认为在“知识要求”方面,前者“强调有较为系统和扎实的理论”,后者则“强调岗位所需的实用知识”;在“能力要求”方面,前者“强调工程设计转化为实际的转化能力”,后者“强调岗位所需的操作应用技能”;在“人才类型”上,前者属“工艺实施型”,后者属“操作技艺型”;在“对岗位变化的适应性”上,前者“强”后者“差”。由此比较,进而认为“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机制的形成,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由于岗位针对性太强而对岗位变化的适应性太差,其生命力将会低于高等工程专科教育”。
这里,笔者要问,如果高职的培养目标仅是特定岗位的操作技艺型人才,连岗位变化都适应不了,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种人才哪家企业、哪个行业敢要?如此高职教育何以能风靡世界各国?很显然,这里提出的所谓的高职培养目标纯属臆断,这种臆断在1990年的全国高专工作会议上表现得非常突出。因为这种“臆断”及其对职业大学采取“分流”的提议,不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客观实践和企业乃至经济界的实际需要,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各地职业大学、各地方政府的一致反对。
值得指出的是,1990年广州会议提出将“为生产一线服务的应用性人才”作为高专的培养目标,而这样的培养目标实际上是80年代初兴起的职业大学一致提出并积极探索实践的,将职业大学实践的培养目标“剽窃”给了高专,又凭臆断给职业大学一个培养目标,然后加以一厢情愿的“比较”,致使改革的先锋成了被“分流”的对象,这些近乎滑稽的言论居然出自教育改革的决策层,反映了我国教育界相当部分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漠视和无知。实际上,高等职业教育不是高中后职业技术培训的代名词,它是在现代高新技术进入生产过程后给职业岗位带来人们难以适应的急剧变化中诞生的,它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教育而不是片面发展的教育,这种教育正是为了提高劳动者对岗位变化的适应能力。培养技艺型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一部分,决不是全部;即便是技艺型人才,其对岗位变化的适应性也不是“差”,而是“强”。
正确的目标定位: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
教育的存在,是因为有了社会的需要。职业教育从诞生到发展,无时无刻不是受着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牵引。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既不能借助于传统高教培养目标进行逻辑推理,也不能离开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主观臆断,凭空捏造。必须从现代化的大职业教育观念出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为大背景,考虑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全过程,研究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诞生发展的共同特征,对现代经济部门对主要人才类型需求进行职业分析,才能给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作出一个准确、科学的表述。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培养高中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及其相当者)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能把科研与开发设计成果转化到生产工艺或实际生产中去、以生产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开发运用为主的工艺型人才;在现代化生产线上,对高新技术设备及流程能进行熟练操作和科学管理、能直接实现经济效益的技艺型人才和能把领导和决策者的意图、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贯彻到实际业务中去的实际工作者(管理人才)。
确立上述培养目标,一是有利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必要内容。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职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受教育者在某一具体工作岗位或职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从业能力。但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职业生涯的成功不仅需要知识、技术和技能,还需要意志、责任感和义务感,能很好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8届大会通过的《关于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建议》指出:“大学水平的技术和职业教育,除了开设高级专业化课程外——课程中应包括:使那些在一些科技领域负主要责任的人,树立起经常把他们的专业工作与更伟大的人类目标联系起来的态度……”职业教育不仅在于教给人们怎样做事,还要教育人们怎样做人。1997年6月18日,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专门为深圳职业技术学校题词,指出:“办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熟练职业技能的优秀人才”。李岚清同志的题词为我们准确地确立高职培养目标指出了方向。依据这样的培养目标,在业务素质上,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并不是固定在某一岗位的操作型“工匠”,而是能适应生产第一线高新技术岗位群全面需要的优秀人才。
确立上述培养目标,二是有利于满足经济建设对高职人才的全面需要。首先从类别上满足了各类企事业、政府机关、执法部门对高职人才的不同需求。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自身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也提供了发展环境和条件。目前企业高等技术工人严重短缺,不足技术工人总数的2%,连工人素质比较高的上海,高级技术工人也只占3.7%,全市技师和高级技师不足1万人。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科研、 执法部门等机构中从事各种实务工作的基层管理工作的合格人才也比较匮乏。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显得更不适应社会需要。”我们提出的高职培养目标,能较好地满足上述各类人才的需求,在功能上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将科学技术(包括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生产设备)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二是“直接提高产品质量”,前者有利于促进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轨,后者则促进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轨。可以说,在实现“两个转变”过程中,高职教育应该起到不可替代的、甚至是非常关键的作用。高职培养目标体现出的独特的“经济功能”一定会得“道”多助地唤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参与,这对于高职教育的试验与发展尤为必要。必须指出,我们提出“实务工作者”的培养,是从“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功能中派生而来,旨在将经济科学乃至各类社会科学理论灵活、成功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走出导向误区:高等职业教育实践的千呼万唤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践,可以说自80年代初在以职业大学为主体的高职院校就已开始了。实践过程中,尽管办学者有满腔的热忱,尽管行业、企业有迫切的需要,但由于管理层对高职教育的目标定位争论很大,致使高职的试验一直处于左右摇摆之中。因此,科学定位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并以此为基础确立正确的发展高职教育的目标导向,对高职教育的实践至关重要。目前急需走出下列的导向误区:
——“分流即分等”的传统观念误区。长期以来,人们视普教、职教的“分流”为“分等”,认为职业教育只能是面对不能升学者的“二等教育”,这实质上是鄙薄职业教育的陈腐观念的反映。现在对发展高职教育有一种主张是,为每年众多的高考落榜生开辟一条既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要求标准、又能进入高等学校的出路。与这种“桌子底下放风筝——出手就不高”的办高职教育的主张相呼应,高教界一位人大代表也谈到:“对一些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不高的普通高校,可引导其向高职发展。”这种主张的出发点及其实施构想,不都是整个职业教育“二等”地位的绝妙注释么?在本文上一部分提出的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中,“高中后”并不仅是拘泥于“高中”起点,也可以是“专科后”。职业教育体系,作为与普通教育并行的体系,“专科”不是其“顶点”,国外也是如此。而且,从国情看,我国有不少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但形成不了现实的生产力;我国能开发出不少世界一流的新产品,但难以商品化。要成功地解决这些问题,专科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恐难胜任,必须有更高层次的工艺型人才。因此,应允许并鼓励一批实力较强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层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试点。
——单纯依靠学校教育发展高职教育的办学误区。从高职的培养目标定位看,它与普通高等教育,将形成两大并行的人才培养系列,即学科型人才序列和非学科型人才序列。由此决定了两类人才的培养模式有根本的不同。现实中不少人幻想单纯依靠学校办高职教育,显然是忽视了不同类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差异性。实际上,参照高职培养目标,秉持“学科本位”思想,以办学历教育的传统办法,囿于“象牙之塔”,对普通高教进行“小改小革”,想办好高职教育是不可能的。可以说,高等职业教育是对普通高教的脱胎换骨和革故鼎新,必须走学科与企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确立以行业企业为主的办学体制。有志于试办高职教育的院校,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的复杂性、艰巨性,必须深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第一线调查研究,与企业、行业及相关部门组建高职教育联合体,具体参考德国“双元制”职业学院的培养模式。发展高职教育,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应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尤其是现代化的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在兴办高新技术职业培训上的主力军作用,同时,对我国试办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将其正名定位于高职教育体系内鼓励发展。
——以管理学历教育的传统办法来对待高职教育的管理误区。如何管理高职教育并规范其发展,国家教委已成立了有高教司、成教司、计划司、发展中心和职教司等单位参加的高等职业教育协调领导小组,这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体现了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教育的重视和倡导。但是,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考虑,则不能沿用普通学历教育的管理办法。对高职教育进行有效管理,理所当然地牵涉到教育管理层,同时也涉及社会相关管理层;故而不能仅是教育管理层内部的“小协调”,而应是社会各相关管理层的“大协调”。
鉴于我国目前现实,有必要建立由国家教委牵头,吸收劳动部门、各行业、代表性强的现代企业集团以及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参加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其职能,首先是在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面向基层、办出特色、积极试点、逐步规范”的原则对高职教育进行有效管理,逐步制定并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设置办法;再次,科学确立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政策。实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需要加大实训比重,尤其是对实习场地、实验设备的现代化程度要求较高,如果在投入上不实行倾斜政策,就很难办出高职特色。在德国,高职教育的年生均经费是同层次普通高教年生均经费的5~6倍。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高等教育投入上也应体现出优先发展高职教育。第四,确立高职毕业生(毕业学员)的就业制度及待遇。国家应从政策上保证给予同级别的设计师和工艺师、技师一样的待遇,来鼓励人们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正确引导成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