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法》正起草 民企加快接掌工商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接掌论文,工商联论文,民企论文,商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联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可以看到这样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到这个自己的组织的管理中。政府官员正在减少。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商会的作用非常强大。此次全国工商联大会对其章程的修改中,新加入了“增加商会的服务”等内容。这意味着这个民间组织必须转型。
变化正在发生
但是,过去工商联对于成员的服务是很有限度的。除了这个民间组织,不同的政府机构也对非公有制经济拥有各种各样的管理权,在职能上与工商联存在重叠。
中共十六大明确表示,政府四大职能包括经济调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减少行政审批,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政府也将对国有企业减少干预。
工商联在中国同时被称为“总商会”。针对商会的非公有经济组织的性质,有代表在本周的会议上提出,“商会不应该再按所有制划分性质”,因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平等主体。随着政府逐渐淡化对企业的管理,以及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国际企业同台竞争,商会应该考虑突破所有制的框框。新任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表示,商会吸收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但主要是解决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因为国有企业有政府部门管理。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中国的商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其职能和范围,即使商会鼓足干劲想为自己的会员服务,也近乎“无的放矢”。早在五年前,工商联就向有关部门提出,应该制定《商会法》。
政治环境
上届21名主席、副主席中,内地仅有柳传志、张宏伟、刘永好三位民营企业家任副主席,而这次23名主席、副主席中,内地民营企业家副主席已经增加到8位。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入全国工商联高层。这个明确的信号同样印证了正在发生的变化。
在这次新当选的412名执行委员中,非公经济人士有233名,所占比例为56%,首次超过一半。他们的平均年龄为48.3岁,其中50岁以下的占54%;有377人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及省、地、县级人大和政协中担任代表或委员。
黄孟复则表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走上工商联(商会)会长的位置。希望他们在做好企业的同时,利用他们的才智为商会注入更大的活力。”
与以往不同的时代背景是,中共十六大第一次全面肯定了非公有经济的地位,这显然推动了获得政治“身份证”、“护身符”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工商联的高层管理。
起草《商会法》
在02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大会上,张云龙等32名工商联代表提出:国企改革后,大批中小企业与原上级单位脱钩,游离于社会中;大批新兴的私企、乡镇集体企业已极为活跃。但他们缺乏组织、信息不通、产品落后、信誉较差、贷款无门;同时,中国加入WTO后,民族经济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他们建议加快制定《商会法》。
黄孟复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已经开始组织起草《商会法》,地方立法部门也可以先进行探索”。他同时对广东工商联向政府提出明确职能的做法表示支持。
“究竟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会架构,以及商会与中国贸易促进会等官方协会应当是怎样的关系,目前政府并没有具体的规划,毕竟,政府目前的工作是转换职能。当政府把很多不该管的工作交给社会时,全国工商联的角色将渐渐清晰。”他说。
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受到中共十六大鼓舞的这个民间组织的成员,热切期望工商联能够真正成为代表他们发言的组织。“但是我们知道,必须耐心等待这个国家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一位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