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体育制度改革的动力与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改革论文,中国论文,路径论文,动力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3)01-0042-04
1 问题的提出
继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行讲话之后,中国改革开放进入第二阶段,中共中央认清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1992年10月召开党的“十四大会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遵循“效率第一,公平第二”的分配原则,体育管理层面临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环境变迁做出适应性变革,1994年,以足球职业化为突破口,开启了体育产业化和职业化的新纪元,1994年4月17日-11月13日,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在16个城市举行,首次拉开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序幕,时至今日(2012年4月24日-25日),中国足球职业化道路历经18载的历练,却以足球大审判为结局,新华社新华网(2012年4月26日电)以“足球的审判!从道德到灵魂的洗涤”为题,介绍了中国足球腐败案第二批涉案人员分别在丹东、鞍山、铁岭、沈阳四地开庭审理的实况,一批昔日叱咤风云、声名显赫的足球官员、裁判、俱乐部经理、运动员纷纷走上被告席,接受法律庄严的审判。显然,从足球竞赛的成绩、足球产业对GDP的贡献、足球人口的变化三个方面判断职业化的效果,中国足球并没有获得“为国争光”的政治效果、“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济效果和“全民参与”的社会效果,它辜负了政府的厚望、打击了企业投资的信心、挫伤了球迷的热情。“法律的缺失,带来了监管的缺失,法律和监管的双重缺失,结出了中国足球场上的‘罪恶之花’——假、赌、黑现象泛滥猖獗。腐败的土壤上中国足球每况愈下,无论是国家队,还是职业联赛以及青少年足球等全线溃败,全面倒退。”中国足球在争议声中启动“管办分离”的改革,2012年2月10日举行的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
一项新制度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它是否具有改革的动力和路径,也是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关于新制度的动力源解释,不同学科理论指向有所不同,简而言之,经济学的效率机制认为动力源于新制度能够促进组织效率的提高,政治学认为新制度应该是权力结构的重新调整,社会学认为新制度的动力源于社会文化认同。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逐步出现跨学科的统一性和解释现实的贴切性,它重视分析制度变革的背景、历程和结果。本研究将运用跨学科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分析中国职业足球的演变逻辑、提出以足球为突破口的中国职业体育改革的动力和路径。
2 理论基础
组织的新制度主义,是经济社会学这门交叉学科领域形成的一个学派,它不同于经济学新制度主义关于组织变迁的理性逻辑,它强调组织存在及变迁的合法性或合理性,强调组织行动主体的认知结构。
2.1 经济学的理性逻辑
新制度经济学(Williamson,1985)虽然注意到制度对于理性自利的个人追求效率的钳制,不过仍视制度是为了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及提高效率而建立。这和早期政治学中的制度论认为制度是相关行动者刻意设计用来解决问题和执行某些功能的架构是一样的观点(Scott 1995a; DiMaggio 1991; North1991)。前述理论共同的特色是从功能论、演化论及个人主义的决定论来认知组织,认为个人或组织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存在着理性的基础。这里所指的“理性”是以经济效率作标准。组织在经济理性的指导下,根据“以最小成本达成最大效益”的原则而行为。经济社会学家反驳组织的理性逻辑时持有的观点是:如果按照理性逻辑推论下去,社会上很多同类组织都应该效仿公认的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的组织结构。但是,即使是同类经济组织,这种趋同并没有导致相同的命运,有的运行良好,有的濒临倒闭。
以职业足球为例,全球最有影响力的足球职业赛事,在美国遭到冷遇,其间当然有美式足球NFL、职业篮球NBA抢占市场先机的竞争,当然不乏有美国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的诠释。中国足球的职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如果仅仅以足球成败而否定足球产业化的改革道路显然有失偏颇,学者、媒体人、民间球迷不少会议或论坛有相对统一的认识,即不是中超联赛制度本身有问题,更多是制度运作过程中人的问题,国家足协作为足球联赛制度的行动主体之一,足球内部的假、赌、黑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
2.2 社会学的合法性逻辑
相对于经济学的理性逻辑,经济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强调组织的存在或变迁很多情况下并不遵循组织利益的最大化逻辑,而是组织结构的设计者为了获得上级的认可或民众的认同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组织的新制度主义制度学派强调人的行为经常不受功利主义的驱动,而是在强制、模仿以及规范的压力下,更多地出于合法性或合理性的考虑,或是认知方面的原因而趋同(Meyer & Rowan 1977; DiMaggio & Powell,1983)。组织制度是掌权者权力运作机制的达成,是一种有权力的人实现其价值和利益的有利结构,而一直掌有权力的人,才能够不断地扩展其价值观、保护其自身利益。掌权者如何保有权力的组织运作机制,例如透过控制在位者、续任者,利用沟通与社会化的手段制造英雄崇拜,让掌权的继承人得以延续相同的制度,进而维系既得利益的体制(Stinchcombe,1965)。组织并不是他们自己所宣称的或想追求目标的理性制造者,而只是落实某些特殊的、秘密的价值工具(Perrow,1986)。组织的新制度主义认为理性不是单纯的个人主义驱动下的理性,理性或效率具备社会建构的特质(Fligstein,1990)。理性的社会建构最终必须通过人的认知或互动解释,认知的解释成为新制度主义的核心。制度是约束人的行动并为行动提供秩序的共享规则体系,这个规则体系既限制行动主体追求最佳结果的企图和能力,又为一些特定社会集团为了满足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奖惩体制提供特权保护(DiMaggio & Powell 1991:11)。
社会上较多的同类组织在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上越来越相似,但组织环境面临的复杂环境不同,于是出现有些组织花费很大代价去做看上去与组织目标毫不相干的事情,还有很多组织的结构与运行存在分离,结果是组织不顾自身特点,形态上越来越趋同。新制度主义学派就认为这种趋同性从影响权力的大小与制度环境的稳定性来看,有三种力量促成制度趋同化:第一是强制性的趋同化(coercive isomorphism),主要是来自政治和优势组织的影响力;第二是模仿性的趋同化(mimetic isomorphism),是组织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通过学习和模仿优势组织以应付环境不确定性的压力;第三是规范性的趋同化(normative isomorphism),主要来自现代组织面临理性化与专业化的压力(DiMaggio & Powell,1991:64-74)。制度是行为者建构的一种安排,无论正式或非正式制度,都有管制性(regulative)、规范性(normative)和文化认知性(cultural-cognitive)的特征(Scott 1995a,35-45)。管制性指的是可执行的规则与法律,以及其背后支撑的制裁与监视性机制;规范性则包括规范、价值与角色以及构成社会期望的道德信念系统。文化认知侧重以界定、构成或正当化行为者的权利、利益、能力与认同(Scott 2001,41-70)。
中国足球的职业化当初也是基于中国其他行业市场化的压力之下推行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上层政府的认可。此外,体育管理者如何提高民众,尤其是球迷的认可呢,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联赛制度,这种联赛制度当然要学习发达国家成熟的职业联赛制度。但体育职业化之初,中国正值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推行阶段,中国传统社会管理的“单位制”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社区”,单位体育受到冲击,新的社区体育还远未形成。因此,体育行政干预较多的中国职业体育也是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形成的,虽然职业体育制度参照国际经验,但它并不代表中国职业体育环境的成熟,当然更不能代表这种制度一定能够减少交易成本。那么,中国职业体育制度也出现组织结构与组织运行相悖的状况,也是引发诸多腐败问题的根源。
3 中国足球演变的逻辑
足球是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转折点和突破口,是中国职业体育走向“国际化趋同”的典范,即国际上的职业体育是建立在私有制、市场经济主导的基础上,中国的专业队都有职业化的性质,但与国际上的职业化有本质的不同,我们是在公有制、国家包下来的基础上的。如果从1992年6月足球界标志性改革的“红山口会议”算起,历经20载的足球职业化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就,这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体育职业化改革目标并没有实现,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历程及其结果:
3.1 经济组织改革的“强制性趋同”(宏观)
面对宏观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经济改革进入第二个阶段(1993年至今),这个阶段全部改革的基本条件是三个政策措施:结束双轨制、重新集中财政资源以及宏观经济紧缩。国家体育事业费的支出比例从1992年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4.2%降低到1993年的0.39%,体育基建投资占当年国有单位基建投资的比例也由1992年的0.31%降低到1993年的0.28%。国家足球优秀运动队在队运动员人数1990(1245)、1991(1000)、1992(1169)、1993(867)。
1992年中国足球“国奥队”在吉隆坡失利,伍绍祖1992年3月30日的讲话稿中提出为什么“把足球作为体育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在全国改革开放第二阶段,坚持思想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强体育之路。体育要上去,必须改革开放。体育要发展,经费是基础,必须解决国家拨款为主的经费限制。坚持把足球作为改革的先锋和突破口的五个原因:第一,足球大家都很关心,足球的特点,从上到下都很关注;第二,目前足球水平比较低,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改起来没有什包袱,不用担心丢掉什么,各种方式都可以试一试;第三足球是运动项目的一个星,足球金牌的含金量高,尽管也是一块金牌,从物理的重量上与其他项目的金牌,如游泳、跳水等没有区别,但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重得多;第四,通过足球的改革,促进整个的体育制度改革,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事业的良好机制;第五,当时的大环境允许采取一些动作,比如彩票的问题,职业化就是市场化,邓小平南行讲话坚定了路线。
这种强制性趋同,既有上层的压力,也有民众的压力。上层压力,从邓小平的“足球要从娃娃抓起”,1985年8月11日,首届国际足联16岁以下柯达杯世界锦标赛的闭幕式在北京举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鹏在工人体育场接见当时的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时,向在座的国家体委领导同志传达了邓小平关于足球的指示:足球要从娃娃抓起;江泽民时代,2000年1月30日与韩国比赛输了球,十分钟后江总书记就给国家体委领导同志打来电话,作为体委,要为人民服务,就要抓这件事情,抓足球改革没有精神负担,反正是输了,一败再败,怎么折腾也是输,胆子更大一点了;2009年,胡锦涛10月16日山东济南接待优秀运动员代表等,提出中国足球还要继续发扬“志行风格”,习近平10月12日德国参观拜尔集团谈及足球,(中国足球)一定要下决心搞上去,但这个时间会很长,刘延东10月14日山东青岛出席足球工作座谈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
民众压力,早在1985年5月19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国家队出征世界杯,中国国家以1∶2输给中国香港队,比赛结束后,许多观众压抑不住内心的悲愤,情绪激动,要求与足协领导对话,在场外拦截外宾、掀翻汽车,甚至殴打民警,酿成了所谓“5·19”事件,这是中国球迷的第一次球场闹事。1992年伍绍祖在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足球改革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到,如果再出现一个“5·19事件”,中国的足球改革就可能被断送,所以,球迷协会的责任重大,吉隆坡失利后,我们收到了上千封群众来信,接到了上千个球迷的电话,有的球迷让我们去自杀,到现在我们还都把这些过火的言辞看作是对足球的关心。
3.2 社会网络锁定的困惑(中观)
社会网络研究的代表人物是格兰诺维特,经济行为是嵌入在具体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之中的观点,可以用经济生活的信任和欺骗以及市场和科层两对概念来分析经济行动的嵌入性问题(Granovetter,1985b:482-487)。科层制度(企业)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克服自由交易市场少数交易的欺骗性而存在,稳定的社会关系可以提高信任水平,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最终节约成本。但在经济研究中,同时也强调如果长期的社会关系固化,使得企业或产业创新与改革的动力不足,难以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
中国足球的社会网络,既有体制内的政府与足协不分,足协是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脱胎出来,与政府保持强有力的人脉网络,一方面有助于足球政策的贯彻执行,比如足协管辖下的所有俱乐部都要服从国家需要,国家有权调整职业赛事和调配球员;另一方面,官员、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复杂关系使得相互关照成为可能,中国足球腐败案中反映了足球的同事关系、师徒关系、同学关系、队友关系,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下的“人情往来”、“面子文化”、“相互关照”在足球圈子里演变为一张巨大的“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市场化的俱乐部不得不适应潜规则,即使曾经让人幻想的“G7革命”最终被扼杀在摇篮里,足球职业组织又维持了原型。
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模仿学习发达国家的职业俱乐部经验,建立职业联赛制度。伍绍祖在1992年国奥队吉隆坡失利之后,召开一次名为“路在何方”体育记者座谈会,提出足球改革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足球改革要追求的模式是要改革体制、转换机制,要学习体育发达国家建立一流俱乐部的先进的办法。袁伟民同志讲外国的俱乐部也不见得就都是好的,大概只有五分之一是成功的,我们要学那个五分之一,甚至要学那个十分之一,也就是五分之一当中最好的。到欧洲、日本、韩国去,反复地参观学习。
但是,这种模仿性趋同在社会网络形成的利益圈内,足球的假球、黑哨、赌球等现象滋生,职业俱乐部这类经济组织最终不能达到追求的经济目标。
3.3 行动主体认知的迷失(微观)
伍绍祖对国外的职业化模仿,始于足球改革之初,所谓职业化是根据外国的国情,把从事某个体育项目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职业,而不是业余时间随便玩一玩。对他们来讲职业非常重要,因此干什么职业就会全心全意地把它当作为之奋斗的事业去干,有强烈的竞争观念和职业观念。体育职业化首先要有一种竞争的精神,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全神贯注的态度,这是职业化的一个本质特点。李元伟认为中国职业篮球同样面临球员必须提高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尤纳斯就曾说过中国球员管不好自己,欧洲球员就可以做到自律。为什么国家队一集训就要搞准军事化管理,因为稍一放松,就有队员跑去喝酒了,训练起来无精打采。像搞全明星赛、做公益活动、回报赞助商的活动,我们的球员有时表现得被动、冷漠、不职业。球员职业意识的缺乏是挫伤球迷、冷漠赞助商、挫败球星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足球大审判中,受审的官员曾经以没有遵守好道德底线为自己开脱,国家工作人员缺乏规则精神,“黑哨”和“球员”经不起利益诱惑违背了个体的为人道德,“官哨”受不起上层领导的面子违背了集体的职业道德,“俱乐部”打不破利益圈违背了行业的诚信道德。微观行动主体认知的迷失滋生“集体潜规则”。
总之,中国足球的职业化既有它起初的强制性,也有它失败的必然性,也是新制度主义理论在职业体育组织中的验证,但对于市场未成熟的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它是强制性和模仿性趋同的产物,而规范性趋同还不存在,因为它在中国还没有理性化和专业化的压力。因此,组织的新制度主义在应用性研究中可能还要更多地考虑组织所处行业的成熟阶段。
4 理论反思与实践思考
4.1 理论反思
首先,组织的新制度主义并未把中观的社会网络视角纳入分析的范畴,中国诸多经济和社会改革的实践表明,行动主体对制度的认知还取决于组织中具有权力地位的人的认知,但是这种权力阶层认知的维持和扩展需要组织所处的社会网络共同达成;其次,组织的新制度主义应该把组织所处的行业成熟程度作为重要的控制变量,不能为了简化而断言所有同类组织最终会走向趋同。
如果社会网络异质性较强,且所处的体制环境较为透明,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或规范认知程度高,能够带来更高的信任、减少交易成本,即使是模仿性趋同的组织结构,最终也可通过模仿学习提高效率,模仿性趋同和理性追求达成一致;反之,如果社会网络同质性较高,且所处的体制环境固化,大家尝试的潜规则形成,而且这种潜规则对新进入者的同化程度较高,违反规则的意识得到人际信任强化,集体无效率机制形成,较多组织是此类的模仿性趋同,结果是“谁都不想把蛋糕做大”,而只想着“如何瓜分蛋糕”。
4.2 实践思考
4.2.1 中国职业体育改革的动力
上层动力:足球是上层领导最为关注的运动项目之一,正在推行的源自中央指令性的“管办分离”改革需要彻底打破原有的运作机制,如果仍然沿袭“换汤不换药的改革”,随着法制环境和监管机制的日益完善,“切蛋糕”的权力受到制约,当组织目标不能帮助完成个人目标时,组织内部冲突不断,这是改革的潜在动力源。
下层动力:“十二五”期间改善从经济增长到促进民生时代观念转变,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宏观产业结构调整,高科技、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体系需要更多知识性、创新型人才,他们将会塑造更大规模的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是职业体育观众(spectator)的潜在动力源。体育商业活动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主要业态之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发达国家的职业体育组织必然会寻找中国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它们将是职业体育运营者(Manager)的潜在动力源。
4.2.2 中国职业体育改革的路径
4.2.2.1 全方位构建“职业体育认知”
政府“有形之手”在于积极培育职业体育市场,彻底改变权力干扰市场、关系破坏市场的局面,面对上层政府与下层社会的期望,反思同辈群体违反规则的警示后果,政府必须主动积极寻找出路,把认知放在“如何做大蛋糕”,而不是“如何切分蛋糕”。“职业体育”不是“竞技体育”,它必须遵守市场化的规则运行,政府责任在于如何保证市场主体的权利不受到侵犯,如何满足社会对职业体育产品的消费需求,是市场和社会的协调者,而不是生产商。因此,职业体育训练与竞赛必须有步骤地分离。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办俱乐部,为职业体育后备力量拓宽渠道,与教育部门、产业部门、社会管理部门通力合作,构建社会主导、市场主导的训练体系;二是政府退出竞赛管理者的主导地位,让俱乐部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竞赛规则,政府是职业体育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和技术规则创新的创导者。
俱乐部作为市场行动主体之一,要在政府的监管下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特指俱乐部以兴办足球学校、建设足球训练基地等为名堂的“圈地”运动,因为当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背后是实力强大的房地产商)。当然,市场认知取决于行业道德体系建设。
裁判员作为市场监督的执行者,必须树立国际化的行业标准和规则意识,政府可以加强培训,辅助职业标准认定,切实提高裁判员的数量和质量,让更多裁判员接受市场规则的检验,才能提高职业认知水平。
运动员作为职业体育产品的生产者,必须遵循诚信、守法、竞争与合作的职业精神,当国际球员越来越多被中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吸收时,运动员必然要提高自己的价值认知和道德水平。因此,需要大力培育专业性的体育经纪人组织,制定专项的体育经纪人政策,因为他们可以对运动员进行市场策划和包装,专业化分工也是国际职业体育发展的必经之路。
消费者不能把运动员当作纯粹的商业产品,质量差弃之,质量好尊之,他们需要尊重和理解,需要球迷给机会,球迷就像漂泊在大海的帆船舵手,如果你偏离了方向,那么大家集体覆舟。因此,鼓励各类球迷协会、球迷自愿者组织的发展,必然对职业体育市场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4.2.2.2 多渠道支持“城市体育竞争”
移植全运会的城市竞争机制,把职业体育发展作为城市体育产业发展的考核指标,在宏观职业体育政策的杠杆调整下,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重点地选择城市示范点,推动“城市职业体育计划”,如对城市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数量、质量、训练基地、社会责任、赛事产业的规模等做出评价,同时对城市球迷组织、在训运动员数、社区训练点等进行考核。
城市大众体育的考核,要结合职业体育发展,建立如体育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市场和社会的俱乐部组织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带动的大众体育活动等综合指标的评价体系。
4.2.2.3 宽领域塑造“市场竞争对手”
中国职业体育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摆脱“引狼入室”的传统思维习惯,不能因为国际职业体育组织提出的条件苛刻就拒绝它们,这样反而丧失了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对外引进,要“舍得孩子”,只有这样才能套来狼,让外资公司或机构能够享受到国内企业的同等待遇,在租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吸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
借鉴“放水养鱼”的经济发展经验,给国内更多地企业参与到职业体育产业提供机会和政策,等到鱼肥水美的时候再去规范市场。
标签:职业体育论文; 足球论文; 足球培训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足球精神论文; 足球规则论文; 球迷文化论文; 职业环境分析论文; 职业路径论文; 中国足球论文; 中国男足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