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创新在农村金融融合中的作用:经验、前景与挑战_金融论文

网络金融创新在农村金融融合中的作用:经验、前景与挑战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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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融普惠及其实现路径

       (一)金融普惠与金融排斥

       金融普惠是实现公平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增长的重要前提。在2005年前后,世界银行、联合国等国际机构提出了金融普惠和普惠性金融体系的概念,随后金融普惠及其测量、比较分析和实现路径,成为学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2010年6月,在20国集团领导人多伦多峰会上,由20位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组成了普惠金融专家组(The Financial Inclusion Experts Group(FIEG)),发布了创新普惠金融的九条原则。随后于2010年10月在韩国首尔高峰会议上,将金融普惠作为全球发展议程的主要支柱,成立了金融普惠全球伙伴(Global Partnership for Financial Inclusion(GPFI))。2012年世界银行也加入成为实施伙伴,与金融普惠联盟(AFI)、扶贫咨询小组(CGAP)、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FC)共同推动金融普惠行动计划(Financial Inclusion Action Plan)。

       关于金融普惠(Financial Inclusion)或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ng)的理解和界定,不同的机构或学者的具体表述可能有所差别,但基本含义大致相同。如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The Consultative Group to Assist the Poor,CGAP)将金融普惠定义为:家庭和企业能够方便得到和有效使用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必须是有担当的和可持续的,并在良好的监管之下。虽然金融普惠的目标是让全社会所有人都能有机会、有能力享受所需要的、适宜的金融服务,但是实现金融普惠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那些面临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这些群体往往得不到金融服务,或者得到的金融服务不足。如果能够将金融服务以可承受的成本提供给弱势群体,解决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便利性、可负担性,那么就可以认为实现了金融普惠。与此相反,如果有人不能够获取或承担金融服务,即存在金融排斥。所以,推进金融普惠就是要缓解和消除金融排斥。

       金融排斥就是指穷人以及弱势群体被直接或间接地排斥在主流零售金融服务之外,亦即:一些地区、一些人群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受到歧视。为了深入理解和分析金融不公平、金融歧视问题,地理学家Leyshon和Thrift等人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提出了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概念。

       起初,人们主要是从地理歧视、金融空间差异等角度来理解和考察金融排斥,因为当时最显著的金融排斥现象就是:因金融监管政策的放松、信息通讯技术的应用,而使得与零售服务有关的金融机构为了节约成本而关闭在某些地区的分支机构,从而使得英国、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源分布在空间上出现不均衡。这些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关闭最为迅速的区域是在社会和经济权利被剥夺、特别是有大量少数民族居住的内城。从而在内城的大部分地区和许多乡村区域失去了大量的金融基础设施。

       后来,金融排斥的概念从单纯的地理分析扩展到更广泛的金融歧视,不仅地理因素可能产生排斥,一些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也会导致金融排斥(Kempson & Whyley,1999;Kempson et al,2000)。Kempson等人(2000)指出,除了地理可及性(Geographical Access)问题导致的金融服务排斥,还有一些因素会导致金融排斥,包括:风险评估程序导致的可及性排斥(Access Exclusion)、金融产品附属的条件导致的条件排斥(Condition Exclusion)、金融产品获取价格过高导致的价格排斥(Price Exclusion)、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确定中可能导致的市场营销排斥(Marketing Exclusion)、人们对申请获批可能性的灰心预期导致的自我排斥(Self-exclusion),等等。Demirgü-kunt等人(2008)则更多出于对金融排斥测量的视角,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及和使用加以区分,并区分主动性金融排斥(Voluntary Exclusion)和被动性金融排斥(Involuntary Exclusion)。同时,对金融排斥的考察,不仅针对个人和家庭,还包括了企业。Kempson等人受欧洲委员会委托完成的一份报告中,吸纳、融合了学界和政策界观点,给出了更广泛的金融排斥定义,即:金融排斥是指人们在对主流市场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可及和/或使用过程中面临着困难,而这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又是能够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European Commission,2008)。虽然城乡均可能存在金融排斥,但从城乡比较来看,农村地区往往面临更为严重的金融排斥。

       尽管10年来金融排斥含义不断扩展,地理可及性问题的重要性有所弱化,但是,Leyshon等人(2008)依然认为,目前地理可及性障碍仍是引发金融排斥一个重要因素,改善地理可及性理应成为金融普惠性政策关注的重点。

       (二)缓解农村金融排斥、促进农村金融普惠的基本途径

       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等需求主体之所以面临金融排斥,就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分散、弱小的主体提供服务交易成本较高,而“距离”是决定农村金融服务中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地理、文化、社会阶层、户籍等,导致了借贷之间的距离,而由于交通、通讯基础设施不好,会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较高的交易成本,势必抑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积极性,进而产生金融排斥。

       克服金融排斥特别是地理可及性障碍引起的金融排斥,可供选择的基本途径有两条:一是增进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密度,改进交通基础设施,改善金融机构网点的地理可及性;二是发展无分支网点银行业务(Branchless Banking),主要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克服金融服务的空间障碍,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POS机、代理银行等。

       二、使用信息通讯技术促进农村金融普惠的机制与国际经验

       (一)信息通讯技术促进金融普惠的基本情况与机制

       发展无分支网点银行业务是实现金融普惠的重要手段。而所谓无分支网点银行,就是不再依赖传统银行网点的金融服务传送渠道策略,一方面,这些策略可能与已经存在的银行网点功能是互补的,二者的协作,能够拓宽金融服务的渠道宽度;另一方面,无分支网点银行策略可能作为与传统银行网点相互独立的渠道,完全替代、摒弃基于物理网点的金融服务传送模式。无分支网点银行技术模式包括互联网、ATM机、POS机、电子转账POS(EFTPOS)、手机银行等。2011年一项调查研究结果显示:62%的受访人选择互联网作为他们喜欢的银行服务渠道模式,而只有20%的受访人选择传统的银行网点服务模式(2007年,40%的人愿意选择银行网点服务渠道模式)(PwC,2012)。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客户数字化程度的提高、物理网点区位基础设施成本的提高。

       信息技术或信息通讯技术使用成为金融普惠非常重要的促动手段(Gupta,2011)。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借助信息通讯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ICTs)的进步,开展了金融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有效地促进了金融服务对偏远、贫困人群的覆盖,促进了弱势人群的金融服务可得性。正基于此,电子金融普惠(e-Financial Inclusion)概念和模式被提出来。基于信息通讯技术的金融创新可以降低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移动金融在金融普惠和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比如:一项关于非洲国家的研究,基于1988~2007年的数据,分析了手机发展对金融普惠的作用进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显示手机的发展显著正向影响经济增长,而其中的机制就是手机发展促进了金融普惠(Andrianaivo and Kpodar,2012)。另一项研究指出,在Colombia这个金融深度不足的南美国家,政府和私人部门开发了许多试图降低金融服务交易成本、增进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金融普惠的渠道模式,包括使用互联网、留言电话、手机、银行代理等技术的金融服务,其中大面积地使用手机银行易化金融服务可得是一项重要举措(Fernández de Lis,2014)。

       邓白氏(Dun & Bradstreet)公司201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金融服务业增加对互联网使用,将有助于增加透明度、降低分销成本。据邓白氏调查(D & B Survey)数据显示,84%的受访者采用互联网作为最主要的金融服务传输渠道。互联网可以增加金融服务市场可及性(扩大覆盖面),提供操作效率,降低成本。互联网对金融普惠影响的具体机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价格、特性的透明性(宣传介绍)。二是使用互联网,能够增加市场细分和产品区隔,使得金融服务提供者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设计不同的产品,降低分销、传送成本。

       实际上,如何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挖掘农村大数据,为农村贷款提供资信评级服务,已受到一些大型评级机构的关注。如:美国的政策与经济研究委员会(the Policy and Economic Research Council,PERC)与益百利微型分析公司(EMA,Experian MicroAnalytics)开发了一项为扩展新兴市场(特别是农村穷人)金融可得性的创新性方案——金融身份风险管理(Financial Identity Risk Management,FIRM),以改进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和借贷能力评估所需要的数据。在一家主要关注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的ICTs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的电子杂志《ICT Update》第76期(2014年2月)中,确立的主题就是移动金融与农业,认为移动金融(mobile finance)将掀起农业供应链金融革命(ICT Update,2014)。其中,有一篇文章“大数据与小农户(Big Data for Smallholder)”,专门对FIRM进行了介绍。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降低金融服务中信息收集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信贷服务供给;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其在金融创新中的使用,可以降低银行的金融服务运营成本,促进银行增加服务,尤其是对地理偏远的地区。信息通讯技术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有很多方面,可以从信用体系建设、无分支银行业务(Branchless Banking)、支付手段创新与支付环境改善等方面,理解和认识发展中国家信息技术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与作用机制(参见马九杰等,2012)。信息通讯技术发展对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供给,促进对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创新与覆盖面扩展的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基于信息技术发展可促进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改进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信息环境,有利于提高信贷决策效率,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识别、测量和管控信贷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产品开发,比如电子金融、互联网金融、手机银行等,这些产品的开发有利于地理上偏远的农村地区覆盖率的扩大,提升农村金融普惠性。三是,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内部管理效能,特别是垂直管理能力,使得金融机构能够下沉经营重心。四是,基于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夯实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有利于改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与支付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供给。

       (二)信息通信技术使用推动农村金融普惠的若干例证

       1.非洲的案例:肯尼亚的M-PESA和乌干达的MTN

       在非洲地区,大部分的人口缺乏金融服务,只有20%的非洲家庭拥有银行账户,比如埃塞俄比亚、乌干达、坦桑尼亚这3个国家,平均每10万人才拥有1家银行,而且,即使是享受服务的人,也会因为高额的交易费用感到不便(Ondiege,2010)。

       面对这样的状况,非洲国家近年来纷纷通过发展手机银行、移动钱包等改善金融排斥的问题。最著名的就是,肯尼亚的Safaricom引入手机银行与POS机服务,成功开发M-PESA服务项目。M-PESA主要针对的客户是没有银行服务与账户的客户。坦桑尼亚则由Vodacom引入M-PESA。

       乌干达则是MTN引入移动钱包,其采用的是卡基为基础的手机钱包服务。提供的服务是透过1,300名的代理人存款,顾客会收到短信提醒存款已经到账,然后,顾客可以把钱转到其它手机银行的用户。

       2.亚洲的案例:泰国的True Move

       在泰国,移动运营商True公司推动移动银行的发展。泰国银行支持移动货币的使用,现金的管理成本是电子货币的使用原因。泰国缺乏银行服务的人大多是没登记的劳工与收容所的难民。移动货币则是大部分使用在移动充值、基金转账、账单支付、购买物品,但是大部分的使用者都是年青人。正是由于移动银行业务的发展,泰国近年来金融服务大幅度增加。

       3.拉丁美洲的案例:巴拉圭的Tigo和Personal

       大部分的拉丁美洲国家,金融网点密度相对较低,金融基础建设缺乏。以巴拉圭为例,这个拉丁美洲最穷的国家,有着高度的金融不平等,乡村地区遭遇教育与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不足。巴拉圭在中南美洲的银行分行密度最低,每十万人只有五家分行。即使加上一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巴拉圭的人口仍有70%受到金融排斥。但是,拉丁美洲移动电话普及率突破100%,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创新增加了金融服务获取渠道。拉丁美洲最大的两个电信运营商——Tigo和Personal推动移动钱包平台。在巴拉圭,Tigo拥有54.67%移动电话市场占有率。2008年,Tigo首先引进的移动钱包Tigo Cash,主要功能是零售支付,注册的方式是在代理人商店验证,交易方式主要是从电子钱包转账。2010年,又推出Giros Tigo,主要提供国内的转账服务,顾客A到代理点汇出移动货币,然后顾客B收到短信通知前往代理点,用自己的PIN码领钱。Personal是巴拉圭第二大的电信运营商,拥有29.68%移动电话市场占有率,2010年开始推行移动钱包Billetera Personal,功能有转账、商业支付与账单支付,提供的服务已经超过一个基本账户。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我国农村金融普惠:进展及前景

       (一)互联网金融及其主要模式

       虽然国际上对基于信息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电子金融、移动金融、网上金融、无分支网点银行等讨论很多,但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则可以认为是由我国学者及实践者提出的,是对基于电子信息、互联网技术和精神的金融创新模式的总结和梳理。

       谢平等(2014)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涵盖由于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金融到无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交易和组织形式,包括了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六种主要类型。罗明雄等(2013)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农村金融普惠的作用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促进了金融普惠特别是农村金融普惠。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onsultative Group to Assist the Poor,CGAP)2014年的一份报告称,尽管中国能够享受银行服务的人群早已使用移动银行业务(Mobile Banking),但是中国成功的案例有可能形成一种无分支网点业务和金融普惠的新范式。中国模式与非洲国家由大型移动网络运营商(Mobile Network Operators,Mnos)主导的无分支网点银行模式有很大的不同。中国聚合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性技术公司、互联网巨头等多种力量,提供支付、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Social Networks)等服务,这些服务能够将低收入人群连接到数字化信息超级高速公路,改进他们市场、服务和信息的可得性。通过调查研究,他们指出:大多数人群都具有银行账户的可及性,但是最贫困和偏远社区的人们仍然面临被排斥的局面。银行近年来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和渗透率显著提升,而这些改善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银行账户可及性障碍的减缓;二是政府政策的强力推动,如农业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政府转移支付和补贴,要求通过银行账户(卡)、农村便民支付网点发放。快速的新技术(如互联网、移动和智能电话)的采用(据Butani的2012研究,中国手机覆盖率达到84%),大大改进了中国人的服务、市场和信息可得性,这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城乡间金融普惠差距。在中国,推进无分支网点银行发展,需要改进核心基础设施,如建立和大面积采用手机网络、互联网,降低银行账户的准入门槛,以及第三方支付运营商的增加。其他需要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支付协会组织、征信体系、ATM机、POS机的发展等。为了促进金融普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普惠,中国实施了很多政策措施和监管策略。尤其是试图通过无分支银行业务的试点试验和监管改革,推进金融普惠,即:鼓励银行、移动网络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微型金融机构探索新的方法,增加对偏远地区和金融服务不足人群的服务。

       1.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申贷业务发展对农村金融普惠的作用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推出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对于缓解农村地理金融排斥、扩大金融普惠程度将具有重要作用。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陆续推出了手机银行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也于2012年7月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云岭村和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战旗村试点,推出专门针对农村用户的手机支付业务“汇易达”。

       与农村金融有关的手机银行包括无卡取现、手机银行-农户小额贷款、手机银行按址汇款和手机金融等。手机银行对缓解农村金融网点不足和金融服务空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发展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也是我国农村金融普惠政策的重要内容。

       近一两年,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始在农村推行网上申贷。网上申贷在提高农村贷款的阳光化程度、缓解农村贷款难、促进金融普惠方面也将有重要意义。

       2.农村小额便民支付终端建设、移动支付与农村金融普惠

       农户不仅仅有信贷、支付、结算、汇兑、储蓄、保险等需求,而且随着农村商品化程度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增加,农民对支付、结算基本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将不断增强。同时,通过提供基本层次的金融服务,可以构建一个客户信息系统,进而通过信息系统筛选出高端客户,对高端客户提供多元化、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如信贷、租赁、票据、理财、保险等)。信息通讯技术(ICT)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金融机构农村小额支付服务的创新,也促进了整个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农村布设置了便民金融服务站点,虽然各家银行的终端模式和功能有所差异,但其主要功能都是便民小额支付。这种农村金融服务终端实际上是代理银行和信息通讯技术应用的结合。因为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终端(站、点)往往设在农村小卖店、小超市、农村售卖点、小餐馆等现金流量较大的地方,这些主体实际上扮演了“代理银行”的角色,成为一种类型的无分支网点银行。这些便民服务点对促进银行账户、银行卡、小额取现、支付、汇兑等金融业务的普惠,具有重要意义。

       3.基于农村电商发展的大数据征信、网络贷款、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与金融普惠

       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和扩张,为电商企业利用网上交易信息、大数据对参与网上交易的中小企业进行征信和信用评估奠定了基础,也为基于电商平台的网络贷款、供应链金融(贸易信贷)创新等提供了条件。基于电商的金融创新大致分为两类,即平台模式和供应链金融模式(见罗明雄等,2013)。平台模式即是平台企业对其长期积累的大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对数据进行专业化挖掘和分析,创新性为平台服务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供应链金融模式即是以电商或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在海量的交易数据基础上,以信息提供方或担保方身份,通过与银行合作,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融资,如以京东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随着电商向农村的延伸,利用电商销售产品的农村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有可能利用网络贷款、农业供应链金融进行融资,这将增进农村信贷普惠。

       一些商业银行也积极利用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如中信银行利用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等相关平台和运营商,开展B2B电子商务在线融资等服务。再如,众品集团于2013年提出了“鲜易供应链”的发展思路,同时建立电商自有平台“鲜易网”,改变了传统冷链运输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基于电商平台,众品集团还为客户提供“中高端冷链产品展示交易、供应链集成优化、农产品及生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雨润食品公司2014年计划投资20亿元,建设自主电商品牌“雨润庄园”,提供B2B的供应链服务。食品电商平台的建立,势必为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和农村金融普惠产生正向影响。

       4.公益性P2P网贷及其对农村信贷排斥的缓解

       P2P网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与个体间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点对点间信息交互和资金借贷的过程。P2P网上贷款平台作为金融中介的替代模式,可以在填补金融普惠缺口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如Kiva平台即具有公益性网上贷款性质。Kiva平台2005年创建于美国,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与60个国家88家微型金融机构有合作。其在乌干达的借款人,之所以使用网上借贷平台,主要是受社会影响。低收入人群通过采用网上借贷平台技术进行企业融资,可以增进金融普惠。Kiva平台与五大洲的微型金融机构合作,向无法从传统银行借款的人群贷款。其中100%的贷款来自投资人(贷款人),这些款项被发送到各地的合作伙伴,由合作的微型金融机构向有贷款需求的人群放贷。Kiva平台依赖于全球450多位合作伙伴的志愿者,他们负责编辑和翻译借款人的故事、保证Kiva项目的顺利运行。贷款将100%的通过网上借贷平台融资,Kiva不保留超额的资金。

       宜信于2006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首家也是目前最大的P2P(个人对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平台。通过创新平台,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拥有富余资金的个人(贷方)将钱借给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借方)。其中的宜农贷即主要以农村贫困妇女为放款对象。这也是农村金融普惠的一支力量。

       5.其他类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其影响

       攒钱、储蓄、理财对农村居民非常重要。一些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的储蓄水平相对较低,但不是因为穷人没有储蓄偏好,是因为没有便利和适宜的储蓄理财产品。有研究显示,穷人对储蓄和贷款的需求比是12∶1(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2010)。如果穷人没有正规的安全场所存放他们的收入,他们将以现金或珠宝、牲畜等资产形式保存他们的财富,而这些资产形式收益低、风险大(BSR,2011)。而“余额宝”的发展为平民理财、金融普惠提供了机会,这种产品的门槛很低。另外,众筹融资平台的构建为农村创意产业、创意农业的创业与发展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将为农业与农村金融普惠发挥一定的作用。

       四、利用互联网金融技术促进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创新将极大的促进农村金融普惠,缓解地理金融排斥。不过,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试图能够缓解或消除地理金融排斥,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偏远农村地区的可及性和使用又面临着制约和挑战。

       (一)金融知沟与数字鸿沟的制约及对策

       地理上受到排斥的人群很难有效地利用互联网金融,因为存在金融知识欠缺、存在知识沟(Knowledge Gap)、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等,这些人群电话、电脑的拥有量少和使用能力差,相关费用承担能力也差。这将制约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普惠特别是偏远地区金融普惠作用的发挥。

       解决的办法就是:其一,开发对偏远地区居民更友好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克服如手机功能低端、农民上网能力弱的问题;其二,加强金融教育、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三是,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渗透率和传输效能。

       (二)农村征信体系不健全的制约及对策

       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征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网上申贷、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产品在金融普惠中的作用。对策就是充分利用线下本土代理机构和人员的社会网络、社会资源优势,对接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发挥各自的特长,推进农村金融普惠。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

       由于互联网金融形式多种多样,即使一种产品的细分类型亦很多,经营水平、能力亦参差不齐,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更多是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中信息真实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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