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传统文化的若干问题_黎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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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约110多万人(1992年),主要聚居在以五指山区为中心的海南岛中南部。由于方言、地域、风俗、服饰等方面的差异,内部又分为“侾 ”、“杞”、“润”(也称“本地”)、“美孚”、“赛”等五个支系。黎族人民从远古起就繁衍生息在祖国南端最大岛屿的热带丛林环境下,发展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创造了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现就黎族传统文化的若干问题,谈点不成熟的意见以求正于方家。

一、黎族传统文化的几个特点

黎族传统文化和其他民族传统文化一样有着多种的属性。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区性、传承性、社会性、时代性、多样性、相对的独立性等等。我觉得最突出的是它的丰富性、多重性和善交流性(相溶性)。

1.传统文化的丰富性。解放前,部分黎族人民(指“合亩”地区)仍以较原始的农业为其主要的生产部门,以狩猎、采集、捕鱼为辅。他们使用简单的工具和主要利用当地的天然原料创造了丰富多彩、精美异常的物质文化。如用于原始农业的铁刀木插、木犁、木耙、钻木取火工具,赶鸟兽用的叮咚板,收割稻穗的小巧手捻刀等,虽然原始粗拙,带着人类童年幼稚的印记,但如钻木取火工具等,用搓动一根木钻砧木,加以助燃物,便能在两三分种内生起火来,这不能不使人敬佩黎族人民的创造力和征服自然的精神。比如黎族男子都善于狩猎,他们除了用火枪打、弓箭射之外,还用挖陷井、下套索等猎取野兽,尤其是他们创造的用以剌山猪的带索脱柄倒剌茅,更体现他们的勇敢和智慧。黎族男子都善于编织,他们用当地盛产的绿竹和产于黎母山和五指山中的优质藤条编织出了箩、筐、篓等等,做工精细,形制美观,技艺高超,既是实用物品又是一件件工艺品。

黎族的纺织久负盛名。早在唐、宋时期黎族的棉纺技术已达较高水平。直到解放前,黎族仍保留轧花机、弹棉弓、脚踏或手摇的纺车、卷线架、理经架、纺织腰机、撷染架等各种纺织工具。他们就是利用这些纺织工具,生产出色彩绚丽的花裙布、黎锦、黎单、花带、木棉被等等。黎族各支系的妇女都有较高的织造技能,尤以“杞黎”和“本地黎”的织造技术更为高超。如五指山的杞黎在花裙布上能织出项链纹,鱼纹、狗脚花纹、鼠花纹、竹花纹、猿花纹等十多种花纹。琼中杞黎也能在花裙布上织出藤纹、锁匙纹、蜈蚣脚纹,雌帽花纹、虫花纹、甘工鸟纹等十几种花纹,且各种花纹上套上青、白、红、黄、兰等颜色,五彩斑斓、蔚为美观。本地黎的上衣下摆前后的花幅均织以贝纹为地,上复人和牛、鹿、山鸟等动物图案。其超短花筒裙除织以人和动物图案为主的繁褥花纹外,还能镶嵌以珠贝(经)线,和以鹅毳(绒)间色丝织成的,浓丽灿烂,熠熠生辉,实为华丽珍品。这种纺织品早在乾隆年间已有记载①。

黎族的雕刻工艺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本地黎胞多在牛骨簪、牛角号、尖刀柄、竹筒、针线盒、纺织工具、插刀格、屋柱、木刀鞘、神桌、神板、鬼符上刻上各种图案。雕刻图案有四种类型,生产工具方面有刀柄、刀鞘、箭杆、纺织工具等,多雕刻牛鹿和星月点纹饰;生活用具如烟筒、盛水筒、竹盒、针线盒等以雕刻几何纹和水波纹为主;屋柱则雕以表示欢乐和吉祥的龙凤饰纹;神桌、鬼符等则雕饰以古人舞蹈和神奇怪物等②。这些雕刻纹饰,抽象地反映了自然景象和人们的观念。

表现上层观念的黎族传统文化亦是极丰富的。黎族有自己独特的风俗,如姨表不婚、同宗不婚和婚前恋爱自由的风俗,过去普遍存在。个别地方至今仍有残存的“夜游放亲”的习俗,“不落夫家”和寡妇改嫁自由的习俗。葬俗方面,过去人死后以独木为棺当天装殓、当天埋葬、不建墓冢之俗和男的死后葬于本村公墓,女的死后则须抬回其娘家,由娘家料理丧事并葬于娘家公墓地,这是一种反映母权制遗存的习俗③。

黎族的天文历法知识与农事关系非常密切。清·张庆长说:“黎内不记年月,无令节……然耕作收获,颇占四时节气不爽毫发云。”④他们除了根据物候变化以掌握节令变化外,还有一套类似汉族十二地支生肖计日法。其计算日子以十二天为一周期,分为猪日、鼠日、牛日、虫日、蛇日、火日、龙日、鱼日、蚊日、猴日、鸡日、狗日。大约30.5个周期为一年。“合亩”地区,以十二地支纪一年为十二个月,把十二月和一月称为“中间月”和“年月”,每年的中间月和年月是准备过年的月。所以,《定安县志》说“二月即饮年酒”⑤。

2.传统文化的多重性。主要表现在不同支系、不同地区的文化的不同形式上。

黎族的五个支系的女服饰绚丽多彩,虽有相同之处,但都各有特点。不仅五个支系的服式不同,且各支系内部,因居住地不同或分为更小分支,亦有一定的差异,充分显示出文化的多样性和多重性。如侾黎的服式就有三星式、四星式、罗勿式、侾应式等;杞黎服式也有琼中式、乐东式及五指山式;本地黎服式则有元门式、白沙式、高峰式、保亭式等等。美孚黎服式虽较简单,亦有东方式、昌江式之别。杞黎服式大方美观,华丽多样;本地黎服式则上衣活泼、清新,短裙流光溢彩;美孚黎的服式简洁、明快等。这些服式,既非常适合热带地区生活,又具有鲜明民族特点,十分惹人喜爱。

不同支系、不同地区的不同文化形式,在民间文学上表现也很明显。如黎族歌谣,除有独唱、说唱、对唱、联唱、合唱和一领众和等多种演唱形式外,在唱腔旋律方面,各支系,各地区都有不同的调子。流传较广且有一定格式的歌谣,就有琼中县的《味亲调》、《罗咧调》,保亭县的《罗呢调》,通什地区的《叽呃调》,乐东县的《千家调》,白沙县的《哇呀哇调》,昌江县和东方县的《呕哇呕调》,《滚龙调》,崖县的《孝调》、《吗哑调》,陵水的《喂加罗调》等等。形式风格多样,腔调优美的民间音乐,为本民族各地区人民所喜爱和广为传唱。

3.传统文化的善交流性(相溶性)。不仅表现在民族内部不同支系的互相沟通上,而且表现在善于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东西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

民族节日方面这个特征就很突出。农历“三月三”本是东方县美孚黎传统的特殊节日,当时正是木棉飘絮、槟榔花开的盛春季节,这天男女盛装,中、老年人在家设酒对歌,青年男女则在野外山坡树下互相唱歌,倾诉爱情、物色对象。解放后,三月三这个节日也为其他支系的黎族接受。民族节日往往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次大检阅,不单可以看到多种民族服装、民族风俗习惯的大展览,而且往往体现出一个民族的特殊的心理素质、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等等。同时表现出一个民族惊人的组织力、内聚力和生命力。

由于黎族和汉族很早就有交往,所以两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生互化,这在民族节日上表现得很明显。一般黎族地区的节日基本上和汉族一样,即有春节、端午、清明、中秋等节日。但在这些节日里,吃的、玩的、娱乐、仪礼等方面又具有本民族的传统内容。

衣饰方面,历史上和汉族接触较多的东方、昌江两县的侾应人,就穿和汉族妇女近似的拖地长裙。崖县、陵水一带的崖州侾人,女不纹脸,戴小耳环,其结婚礼服就有仿汉族凤冠蟒袍一类的装饰,头上也插上从汉区购来的凤钗。可见,黎胞在解放后,较快接受和喜爱汉族服装是不足为奇的。

黎族传统文化的相溶性,在文化艺术上表现得极其明显,如前所说黎族历史上不仅和汉族交往频繁,而且和我国南方的一些民族甚至南洋群岛的一些民族也有过接触和往来,如歌舞、歌谣就有和汉族交往产生的“汉词黎调”。舞蹈有具有南方民族特点的“钱铃双刀舞”、“打鼓舞”、“舂米舞”。也有与东南亚地区和南洋民族舞蹈相似,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打柴舞”(竹竿舞)等都久负盛名。这些歌舞有很高的技巧,故流行颇广,深得人民喜爱。

尤其要指出的,黎族和我国大多数民族一样都喜欢和崇拜龙。其房屋柱栋多有雕刻龙纹,头巾衣饰有刺绣龙纹。甚至盖馆材的被子也绣以龙纹,名曰“龙被”。这就充分说明黎族传统文化早已溶入光辉的中华民族文化之中。

二、对黎族传统文化的几点认识

面对如此丰富的黎族传统文化遗产,我们初步得到了以下几点认识。

1.关于黎族传统文化的社会功能问题。

如果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去衡量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可以发现,民族传统文化的社会功能在今天都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黎族传统文化也是一样。

积极方面,黎族传统文化是黎族人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斗争、科技实践和思维创造的结晶,是民族内聚力、向心力的轴心,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黎族传统文化中反映生产发展和创造才能的纺织、服装设计、编织技术、雕刻工艺等等,以及尊老爱幼、尊重妇女的好风尚,热爱和平的劳动生活、不畏强暴的性格,对人友好、好客、恪守信用,热爱劳动,不偷不诈等等的好的道德观念,以及能歌善舞等,这些表现黎族精神、灵魂的东西,将经常激励着本族人民自尊、自爱、自强不息。这些是本质和主流,在今天仍具有团结人民的功能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功能,对青少年成长的教育功能,对外还有弘扬本民族文化的功能。对这些东西的继承和发展,必将收到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中,难免有消极因素,黎族也不例外。比较明显的,如传统的自给自足、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缺乏商品生产技能和观念,仍流行于某些地区的夜游、早恋、早婚的习俗⑥,还有缺乏科学技术,迷信鬼神等。这些消极的东西,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经济落后,分工不发达、生产力低下的产物。如“夜游”、“早婚”,即是人类社会早期的对偶婚乃至群婚的遗风⑦。再有些则是受汉族封建社会和本族剥削阶级意识长期的社会污染,如受宗教迷信及一些不良意识的影响等。

2.关于文化变迁问题

解放40多年来,黎族的传统文化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变化有着加快速度的趋势。在这种变化过程中,我们认为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

一种是互化现象。这是指黎族文化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彼此互相影响,彼此学习,吸收对方文化的精华部分,共同创造新的文化过程。汉族历史上曾吸收黎族纺织技术,喜爱黎族纺织品、黎族的歌舞等,黎族的音乐也愈来愈为汉族人民所喜爱和乐于吸收。随着黎族传统文化的发掘和弘扬,将有更多文化因素为汉族和其他民族所吸收。黎族、苗族之间也是这样。互化现象,在存在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社会里,虽也有发生,但较少或很困难。在实现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现象是自然的事。随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互化现象将会愈来愈多。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两个民族文化才有可能是“双方都是主动者,每一方都献出它的一份,而且每一方都变成一个新的文明实体”(A new reality)⑧。当然,各民族献出的东西可能有多有少,原来较先进的民族可能献出多些,而另一民族则多吸收些,这里并不含不平等的因素,是正常合理现象。我们认为这种现象可以理解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方面的自己的特点将消失得较快,即所谓和其他民族的物质文化走向“一体化”,而精神文化的某些方面却顽强地表现自己,甚至有“加紧活动”的现象。解放以来,黎族的服装、建筑、日常生活用品等改变很大,有的地方甚至很难见到民族服装了。但精神文化方面,例如个别地方的“夜游”、“早婚”、“多子多福”,喜庆活动中的特殊仪式、礼仪等,宗教迷信活动的习俗和观念却时有高潮叠起。这种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本民族物质文化逐步消失而和其他民族物质文化走向“一体化”,而精神文化的某些部分却顽强地表现出来,有时甚至似乎是“复燃”的现象,我们想给予一个名称叫“反向消长”。这是因为物质文化虽然也有一定的保守性,但其变化是较迅速的。社会变迁引起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引起生活节奏的变化,为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生活的变化,必须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其间也有不适应甚至“抵制”,但步枪终究代替了鄂温克狩猎者的扎枪(矛)和弓箭,先进的农具终究要代替简陋落后的农具(如黎族祖先使用的木犁耙和捻穗刀)。生产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机织布和成衣也将日益代替费时费事的以原始的织布机所织成的纺织品、刺绣品和衣服。但精神文化方面有所不同,它是文化深层的东西,是世代传递积淀深厚的产物。这些东西虽然能变,但变化的速度甚慢。同时,观念形态的东西要更新就得有一个过程,需要有个学习、适应、接受,使之化为本民族的东西的过程。再是,这些东西已成为本族人们表现形式的东西,当人们不能或还来不及以科学精神对其反思、分辨情况下,人们认为其都是好的,作为本民族应以保存、继承的东西。在当前开放、改革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同时使生活节奏加快,这就容易引起人们的心理失衡,即在突然出现的经济、社会力量面前,缺乏心理承受能力的人们,就有可能转而求助于鬼神,以求心理解脱,从而可能引起宗教迷信活动的回潮泛滥。

在一些地方,一段时间内出现的“反向消长”的问题,我们认为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消”和“长”都要进行具体分析,以便识别其哪些当“消”,哪些不当“消”;哪些可“长”,哪些不能“长”。在这当中,我们认为必须注意两种情况。在物质文化方面要防止失传,例如汉族的唐、宋工艺品很多,水平很高,因社会文化变迁,人们注意力转移而失传了。这些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等,今天要想恢复它,必须花很大的力气。当前对黎族的纺织工艺和服饰、雕刻等也应防止失传,可否利用现代科技方法,将其适当改革而继承下来呢?对精神文化方面的习惯、观念、宗教信仰等,我们认为好的要继承,不利于民族健康发展的要防止“失控”和引导改革。防止“失传”和“失控”及引导改革的问题做好了,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民族的繁荣发展,否则将得到相反的效果。

3.对待黎族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

首先,要尊重。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应反对虚无主义问题。尊重民族传统文化,对本民族来说,是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的表现,是尊重自己祖先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劳动成果,是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勇气和精神的重要基础。对其他民族人民来说,尊重黎族传统文化,就是尊重黎族人民,尊重黎族人民的感情,尊重民族平等政策。同时,可以学习、借鉴。

其次,对传统文化必须采取批判、扬弃和继承的态度。传统文化既有许多精华之处,也有其带人类着童年稚气的原始落后因素和剥削阶级社会的糟粕。这就不能采取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的态度,而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对其进行具体分析。经过认真研究,分清好、坏、优、劣,以定取舍。这样才能做好防止“失传”、“失控”和引导改革问题。

再次,开发利用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利用也有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之别,如开发利用传统文化的人文资源来发展旅游业,这已经有先例,且将是大有前途的,当前是如何进一步发掘和提高的问题。又如纺织品、服饰等,同样也能开发利用。有位巴黎的服装艺术大师曾说,当代最摩登的时装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八十年代,中国土家族的土家锦时装、苗族蜡染时装出国展出轰动了日本和巴黎。1987年在广州举行的第20届全国旅游工艺品交易会上,壮锦、傣锦、土家锦、黎锦和苗族蜡染制作的时装十分畅销。近年,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妇女,也将自己缝制的苗族服装打入国际市场。据文山州提供的统计数字,从去年4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从文山州邮电局寄往美国的苗族服装包裹达1113件,共4450多套,创汇4000多万美元⑨。如此精美的黎族纺织品,如此丰富多彩的黎族服装,如能引起服装设计师们的重视、改造,创出具有黎族独特风格的时装,这些纺织品和时装必将成为畅销的旅游商品。对于优秀的观念意识,传统文艺也应好好继承发扬,使之成为两个文明建设中重要的精神财富,这是间接利用问题。总之,只要对传统文化具有科学的、正确的态度,采取正确的措施,就一定能使黎族传统文化在大力开发海南的事业中,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发挥出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新时期中放出异彩。

注释:

①清·乾隆《广州府志》卷九载:“黎锦出琼州,以吴绫越锦拆取色丝,间以鹅毳丝线,织成人物花鸟诗字,浓丽灿烂,可以为衾褥,幛幕,以有金丝间错者为上。”

②王国全编:《黎族风情》,广东民族研究所编印,第169-170页。

③中南民族学院编:《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上卷),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同时据宣统·张隽《崖州志》卷十二,黎情载:上几代,黎族还有人死则火化和风化的习俗。

④清·张庆长:《黎歧纪闻》。

⑤清·光绪《定安县志》卷九,黎歧志·黎俗。

⑥《他真正认识了自己的价值——记省先模报告团成员梁启圣》,载《羊城晚报》1986年3月10日。

⑦杨鹤书:《黎族某些地区原始婚姻遗俗之我见》,载《广西民族研究》1985年第2期;邢关英:《黎族的女权制遗风》,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2期;马建钊:《黎族原始婚姻习俗初探》,自治州民族研究第2期(1986年)。

⑧马林诺斯基语,转引自《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十册,人类学》,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975年6月第4版,第23页。

⑨《说来也许难以置信,苗装走俏美法市场》,《光明日报》199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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