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龙新[1]2004年在《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受此影响,我国部分财务学者借鉴公司治理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财务治理理论,希望从财务方面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提供参考。实践中,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为解决某单方面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只有综合研究并提出全面解决方案,才能切实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财务治理理论的提出和不断完善,正是适应了这一方面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现实要求,迅速成为财务理论研究的新兴领域。本文综合运用现代财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企业理论及产权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以本金在企业不同层面运动所形成的特定财务关系为研究主线,通过对财务治理内涵、目标等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基于企业所有权安排逻辑,提出了财权配置一般框架,并初步构建了财务治理体系。本文力图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财务治理体系框架结构,期望能够对解决我国企业复杂的财务与治理方面问题有所裨益。本文总体上分为两大部分,共7章。第一部分主要探讨财务治理的一些基本理论,包括1、2、3三章;第二部分对财务治理体系组成部分: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行为规范进行专项研究,包括4、5、6、7四章。第1章“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本章对财务治理理论发展进行了简要回顾,将财务治理理论研究发展大体归结为的两个阶段:西方财务理论界的初步探索阶段和国内财务理论界的初步形成与建立阶段。在西方理论界,很早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就已经具有了相互融合研究的发展趋势,由此产生了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的萌芽。这一阶段并没有明确提出财务治理概念,也没有对财务治理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国内财务学者充分借鉴公司治理理论等,结合中国财务理论创新成果,提出了“财务治理”概念,并进一步探讨了财务治理结构、<WP=4>财权配置等基本理论问题,使财务治理理论得以最终产生并全面发展起来。第2章“财务治理基础理论”。本章探讨了一些财务治理基础理论问题,包括财务治理涵义、主体、客体及目标等方面内容。其中,财务治理理论基础是非常重要的,主要包括本金理论等现代财务理论,以及公司治理理论、企业理论和产权经济学。以上述理论为基石,本文对财务治理主体等基础理论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财务治理主体是指有能力、有资格、有意愿参与公司财务活动并在公司治理中占有一定地位的内部权利机构、个体与法人;财务治理客体则有两种表现形式,在治理框架下具体体现为“财权”,在财务范畴内总体体现为“本金”;而财务治理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形成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第3章“财权配置:基础理论与一般框架”。本章对财权配置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财权配置的一般框架。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问题,有关财权的配置问题贯穿财务治理的全过程。可以认为,企业财权配置基本框架决定了财务治理的一般逻辑和价值取向,对财务治理体系各个部分均具有决定性影响。即企业有什么样的财权配置框架结构,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行为规范。在明确了财权内涵及其与产权、企业所有权关系基础上,按照企业性质——企业所有权安排——公司治理——财务治理的逻辑主线,本章提出了基于“综合谈判力”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分析框架,推演出“股东为主导的共同治理”模式,以此为基础构建出了企业财权配置一般框架。第4章“财务治理结构(上):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治理结构主要是由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组织结构安排和财务运营模式安排三部分组成,本章首先对财务资本结构安排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财务治理结构中,财务资本结构安排非常重要,它是治理结构的基础,体现的是企业内外部权利主体对企业财务权利基本要求和现实分配。在明确财务资本结构内涵及其与要素资本结构、资本结构之间关系基础上,企业资本构成可以大体描述为要素资本结构——财务资本结构<WP=5>——资本结构三层次关系。具体地讲,财务资本结构主要由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等内容组成,企业不同的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财务治理效应。第5章“财务治理结构(下):财务组织结构安排”。本章对财务治理结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组织结构安排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财务组织结构安排在财务治理结构占有重要地位,它体现的是企业财务权利在企业内部各个权利机构之间的具体配置。在财务治理框架下,财务组织结构安排有其独特的内涵,包含许多特定内容。在我国目前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特有的财务组织结构安排问题十分突出,对其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财务组织结构安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股东大会财务组织安排和董事会财务组织安排。其中,董事会财务组织安排中的独立董事治理问题十分重要,是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第6章“财务治理机制”。财务治理机制是财务治理体系的自动调节装置,依据财务治理结构安排和一定制度设计,财务机制能够对企业财务治理活动进行有效调节和规范。本章阐述了财务机制的一般原理,深入分析了财务治理机制的内涵及其与财务基础机制之间的内
邓沛琦[2]2015年在《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混合所有”、“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报告等党的文件中先后被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中,针对传统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逐步突破所有制界线,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大改组和大转型的产物,它是多元化产权投资主体跨行业、跨所有制、跨产业的多样化经营的一种企业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组织经营模式和经济形态,在我国20多年实践发展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规模。截止2012年底,从全国整体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我国500强企业的80%。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为122.9万个,占企业登记总数的15%,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规模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3%,其税收贡献比占47%。其中,央企及其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有少数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占比达到了80%。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大生命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经济增长处在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在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混合所有制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相互投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其基本表现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资联营等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在我国经历了初步发展、基本形成和深化完善三个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共存与共同发展、国家层面的理论创新和政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的发育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基本条件。根据所有制、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辨证关系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实践形式。而混合所有制则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寓于混合经济之中,是混合经济的基础。而混合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融合的结果。事实上,从世界潮流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的混合经济。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得各国投资主体之间的经济混合程度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混合日新月异。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各国先后告别单一所有制而共同走上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虽然各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特色不同,但是混合所有制以适应各国经济发展转变的需要,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必然趋势是“生产社会化规律”、资本社会化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从“自发”走向“自觉”的规律,以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等共同作用下促使了世界经济走向公私混合的市场经济新时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搞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200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在经历了数百年放任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后发展到在国家干预下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市场经济体制。二战后,随着国有企业的出现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英国开始实行国有和私有动态发展,相互依存,由此出现了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和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都是特定历史背景和条件的产物,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特征各不相同,因而有其借鉴与启示,但不能照抄照搬。在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调整理顺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仍然存在活力不足、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民营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再次成为本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为抓住改革的战略机遇,必须继承和总结我国以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验成果,并进一步开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视角与路径。在新的时期,面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上的问题,关于混的分类、混的模式、混的时机等问题亟需研究。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与调研访谈相结合法、历史分析与比较研究相结合法,并更加注重经验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形成了一套全面的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体系。本文共分七章,各章的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本章内容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其次,对本研究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根据文献分析,阐述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根据全文研究,提炼出创新点,并提出研究展望。第二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概念及其理论渊源。首先综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和特征,以及混合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区别与联系。其次,进行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辨析。最后,着重论述了中西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理论与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本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为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模式。首先,探讨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主要探讨国有化、私有化、中间道路、“大社会”等时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次,总结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分析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与特征。第四章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历程与模式。首先,分别从宏观政策和微观实践两个层次探讨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其次,总结归纳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归纳和分析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及特征。第五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思想演进及模式定性比较。综述了英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比较了两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与特征。着重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进行全方位比较,包括宏观运行情况、微观操作、股权结构、利益相关者安排等方面。第六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量化评价与比较。首先,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其次,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层面建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曲线,以进一步考察中英社会经济发展轨迹。在此基础上,运用系统耦合评价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函数的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分别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基础环境与现状进行评价。最后,运用边际分析法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第七章为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选择及政策建议。首先,归纳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的启示。而后,运用路径依赖分析,通过构建路径的锁定与突破模型,探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发展现状,构建出我国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升级模型与范式框架。最后,基于启示与改革的路径突破、升级与范式,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
张琪[3]2007年在《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的国有企业集团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目前仍有许多困扰我国国有集团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其中两个重要问题就是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问题,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二者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研究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成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国有企业集团与一般企业相比,在产权、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本方面都存在着特殊性,这些特性对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有着重要影响。本文的研究主要是以国有企业集团的特殊性对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影响为起点,以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为核心,最终探讨优化我国企业集团,特别是国有企业集团发展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双重优化措施。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目前缺少将国有企业集团的产权、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本特点结合起来,分析其对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影响的研究,由于这三方面的特性对企业集团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均有着影响,因此,本文将国有企业集团的产权特点、组织结构特点和人力资本特点结合起来分析对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影响,得出了国有产权代理人缺乏监督动力和集团目标多样化的研究结论,旨在抓住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本质特点,为深入分析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关系提供现实依据。(2)分析国有企业集团内外融资比对治理结构的影响;同时分别从内部治理结构、中间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三个层面分析治理结构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并用环形模型的实证方法分析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得出了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是互动关系的研究结论,与已有的只单方面研究单一企业股权结构或债务结构对治理结构的影响以及内外治理结构对资本结构影响的成果比较,在研究角度上有所创新,在研究内容上更加丰富。(3)利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企业集团人力资本对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关系的影响。对本文规范研究的结论利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进行验证,实证研究结论:人力资本对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关系有影响,这种影响最终落脚于企业集团价值,与规范研究基本一致。随着国有企业集团的发展以及国有企业集团中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的丰富,人们对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一定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关系的研究也定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杨志远[4]2010年在《我国国有企业风险控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如何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命题。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30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就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寻找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的渐进过程。当前,在历年利润增加和规模扩张效应的累积影响下,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无论是在行业控制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都在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随着不断重组和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由内部结构调整、外部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加强,经营风险凸显。构建一个规范、稳定的风险控制机制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现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至关重要。第一,如何在企业层面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如何在国有资产监管层面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实现以企业形式存在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前无论是涉及企业个体的微观层面制度改革,还是涉及企业群体的宏观层面体制调整,如何应对与控制风险都是共同的话题。基于以上的认识,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在治理结构的设计和调整中充分考虑风险评价和控制,既是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和完善的应时之举,又是巩固国有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率的解局之措。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风险控制是一个全新的话题。有关企业风险控制的理论与实践都尚在积极的探索过程中。目前,在理论中,当前的国有企业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问题被视为一个管理技术问题,在国有资产管理实践层面上则被视为一个有关规范和标准的制度问题,在企业实际操作层面上被视为一个借鉴、试错和调整的演进过程。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实践,明显地具有行业特殊性、个体差异性和措施相机性等特点。在金融领域内得到强调和推广的风险管理在非金融企业中的应用客观上存在着理论、实践等诸多方面的障碍。正是出于对风险问题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重要性以及当前理论研究存在问题的认识,本文从交易的风险溢价理论研究出发,分别从微观的企业制度层面和宏观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层面两个方面,对国有企业风险评价与控制问题进行初步研究。主要研究以下三个问题:①如何认识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的特殊性?②如何构造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机制的一般框架来保障国有资产经营的安全性?③如何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来提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本文对国有企业风险问题的研究是政治经济学式的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并非面面俱到,也并没有非常具体地深入到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机制设计和运行的具体问题分析中,而是集中在国有企业风险治理层次,从个体的国有企业风险治理与整体的国有企业群体风险控制与传导阻断两个层次展开。本文研究的目的,①以新的视角看待国有企业改革,围绕风险控制探讨国有企业改革的未来方向。②为国有企业风险控制实践的展开提供新思路,如果从更为广泛的角度看,本文的研究可以为风险控制理论在企业的应用提供参考和案例。论文分为六个部分:①导言,主要内容为论述展开之前的必要说明和词汇准备。②第二个部分为“研究基础与文献综述”,从三个方面,即国有企业改革、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践、企业风险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等三个方面对本文所涉及的理论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述。③第三个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国有企业风险识别”与“企业风险控制:一个基于交易的观点”。提出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研究的主要问题,论述目的在于阐明本文的研讨问题;对交易的风险溢价模型进行分析与阐述,为论述的展开进行理论准备。④第四个部分是“国有企业风险控制:一个政治经济学分析”。对国有制下企业的交易属性进行政治经济学探讨。⑤第五个部分是“单个国有企业风险控制:风险治理”和“国有企业群体风险控制:风险类别与传导机制”。从理论与案例两个角度,对单个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主要内容进行研究;对国有企业群体风险传导与阻断机制的分析与研究。⑥第六个部分为“结语”。对论文的基本结论和政策含义进行进行总结。导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工具、主要观点、核心词汇等内容。主要观点包括:①指出围绕风险控制展开的国有企业研究,是在新的问题环境下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再次探讨;②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如何认识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的特殊性?如何构造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机制的一般框架来保障国有资产经营的安全性?如何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来提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③对论文的核心词汇“国有企业”和“风险”进行了概述和界定。(1)研究基础与文献综述。本部分以文献述评的方式,从风险理论出发,分别对本论文研究所涉及的理论基础,即国有企业改革、风险理论及其发展、治理结构以及风险控制等四个方面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①在“国有企业改革与风险控制”方面,对国有企业定位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争论进行了探讨。对“基于一般企业组织模型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和“基于国有企业发展路径的管理变革”等两种观点分别进行了评述,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不仅有个体的风险管理问题,更为重要地,还要处理整体风险识别和评价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内部通过管理和技术的方式来解决风险控制问题,显然是对风险控制的一种误读。因此,必须跳出企业这个小的框架和限制,在更为广大的、包容性更强的政治经济学框架中讨论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问题。②在“不确定性和风险理论及其发展”方面,对奈特的风险和企业组织理论及其发展进行了评述,全面回顾了不确定性与风险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基于奈特的风险理论,发展一个不确定条件下的企业组织理论应该要探讨的问题。③在“企业治理结构与风险”方面,对在现有的公司治理理论下探讨风险治理问题的局限性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发展基于风险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可能性。④在“风险控制”方面,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形成及其构成、风险管理工具及其发展等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综述,并对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评述。(2)问题的提出:国有企业风险识别。本部分从企业风险识别的一般原则出发,结合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指出,①风险管理在一般企业中集中体现在管理层面,而国有企业中则集中体现在治理层面。②探讨国有企业风险识别的特殊点,即国有企业风险识别主体的外在决定性、风险控制目标识别的矛盾性、风险传导机制的无边界性和风险集成性。③描述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研究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指出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单个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国有企业群体的风险控制两个层次,研究的重点在于风险传导机制、单个国有企业的风险治理与国有企业群体的风险控制。(3)企业风险控制:一个基于交易的观点。本部分通过以交易博弈模型为基础的交易风险溢价研究,阐述基于风险分散的企业组织与风险传导机制分析框架。交易博弈模型所阐述的主要观点包括:①任何一个交易都必然地包括以下两个层次,一是对具体交易标的物的交换,例如商品和劳务。二是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交易,即“交易的风险配置功能”。②交易的风险溢价(Risk Premium),即交易2方对通过交易方式希望分散出去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定价。基于风险分散的企业组织和风险传导机制分析框架的主要观点包括:①企业是一系列相关交易的叠加,而这一系列交易之所以被叠加的目的在于控制和减小企业所面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获得交易的风险溢价收益。②企业治理结构之所以重要,在于治理结构是管理叠加起来的交易组合的基础性机制。③企业组织的存在,使得风险控制存在两种基本的手段,一是在企业组织内部通过交易的方式来配置风险,二是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进行风险的配置。④风险传导的过程究竟是一个风险化解的过程,还是一个风险逐渐累积的过程,取决于交易风险溢价收益的大小以及收益在交易双方之间的配置结构。⑤影响风险传导机制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是市场因素。二是制度因素。三是知识因素。(4)国有企业风险控制:一个政治经济学分析。本部分是对国有企业制度及其对企业风险控制的含义的分析。主要观点包括:①资产的庞大规模决定了国有企业内部进行交易以配置风险的空间巨大。②国有企业外在的制度支撑体系决定了国有企业通过外在的交易手段将风险转移出去的空间同样巨大。③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潜力能否发挥,取决于国有企业基本制度构成的两个层次,一是作为企业内部交易风险配置功能发挥的基本制度平台,二是由于监管体系的作用。④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并非一个完全的管理过程,而是一个如何在企业层面实现风险共同治理的问题⑤必须严格控制国有企业自身的风险等同于国家风险。(5)单个国有企业风险控制:风险治理。本部分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的现状进行描述,对当前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主要关注点进行分析,并以案例的形式对当前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成效进行评价。主要观点包括:①尽管股份制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设定了基本路线,但传统管理体制和行政体制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难以忽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存在着明显的、且相互联系的强势利益群体,其自身的诉求足以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②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缺乏一个恰当的向外分散风险和内部配置风险的治理结构平台。③企业的风险分散配置要求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与分担企业风险相匹配的能力。而从现实的情况看,无论是国有企业的职工、管理层、还是外在的投资者(内资或者外资),均无法担当起国有企业风险分担者的角色。④当前的国有企业风险治理,承担风险的主体过少,承担风险能力与参与风险治理能力不匹配是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最大问题。⑤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分析中,主要风险类别包括:主体缺失风险、内部交易定价机制行政化风险、内部风险错配风险、风险控制封闭化风险。(6)国有企业群体风险控制:风险类别与传导机制。本部分对国有企业群体所面对的宏观风险及其类别、国有企业微观风险向宏观风险传导的机制进行研究。主要观点包括:①政治风险、金融风险、产业风险是当前国有企业群体风险控制所需要关注的三个重要方面。②国有企业风险传导机制三个可能的阻断机制包括:微观企业制度、监管体制、政策约束与社会关注。③当前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的三个重要方面是:防范国有企业个体的局部政治风险演变为整体性政治风险、防范个体的财务风险演变为整体性的金融风险、防范个体的行业风险演变为整体性经济结构失调。本文可能的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选题与体系创新。选题创新方面,将国有企业风险管理的实践放到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领域内进行探讨,并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理论分析。体系创新。尽管论文的研究尚且粗浅,但基于交易博弈模型为基础的交易风险溢价研究,以及基于风险分散的企业组织与风险传导机制分析框架,在分析所采用的基本概念(例如交易的风险配置功能、交易的风险溢价)、方法(期权理论在交易风险定价方面的运用)以及切入点(基于未来的不确定性)等方面,是奈特风险和组织理论的重新表述和发展,在上述方面,与基于交易费用的企业理论等现有理论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②视角创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本文对于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的分析与探讨,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再认识;第二,本文对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的研究,更多地是从经济理论对企业风险控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管理研究层面,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工具性探讨。第三,本文对风险的分析,并没有完全停留在现有的风险理论的基础之上,而是在运用新的风险分析工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③观点创新(理论部分):任何一个交易都必然地包括以下两个层次,一是对具体交易标的物的交换,例如商品和劳务,二是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交易,即“交易的风险配置功能”;交易的风险溢价,即交易各方对通过交易方式希望分散出去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定价;企业是一系列相关交易的叠加,而这一系列交易之所以被叠加的目的在于控制和减小企业所面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获得交易的风险溢价收益。④观点创新(应用部分):国有企业风险识别的特殊点包括:国有企业风险识别主体的外在决定性、风险控制目标识别的矛盾性、风险传导机制的无边界性和风险集成性。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单个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国有企业群体的风险控制两个层次,研究的重点在于风险传导机制、单个国有企业的风险治理与国有企业群体的风险控制。当前的国有企业风险治理,承担风险的主体过少,承担风险能力与参与风险治理能力不匹配是国有企业风险治理的最大问题。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潜力能否发挥,取决于国有企业基本制度构成的两个层次,一是作为企业内部交易风险配置功能发挥的基本制度平台,二是基于监管体系的作用。
岳丽君[5]2017年在《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研究》文中指出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尤为突出,是30多年经济飞速发展的源动力。统计数据显示,1981—2015年,我国经济与投资均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其中GDP的年增长率高达9.77%,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增长率也高达21%。然而隐藏在宏观经济高投资、高增长现象中的本质是微观层面中企业投资的低效率。究其原因是由于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因而,追逐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自利动机会驱使高管利用手中权力异化企业投资行为,进行非效率的投资。内部控制作为企业不完全契约的必要补充,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协调和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避免利益冲突的一种制度安排和控制机制,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内部控制的实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从自愿到强制的过程。借鉴美国《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我国于2008年和2010年先后颁布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出具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标注着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建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由自愿进入强制性阶段。因此,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治理机制以及治理效果成为日益关注的重点,亦成为检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效果的重要一环。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中,政府管制是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特色。随着放权让利改革的深化,政府管制模式由"行政干预"变为"监管",赋予企业管理层更多公司决策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强化了高管的权力。当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高管为了追求私人收益,将个人意志体现在公司投资决策上,非效率投资成为其理性选择,加剧了企业的非效率投资。因此,政府监管并非一无是处,可以限制上市公司高管权力的滥用,抑制高管在投资决策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非效率投资的发生。从区域市场环境角度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实行的"梯度发展战略",造成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和极大的差异性。市场化进程的不均衡,形成区域市场竞争水平的差异性,进而对高管权力的制约作用也千差万别。从资本市场环境角度看,由于缺乏完善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体系,机构投资者作为外部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对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有效监督制约高管权力,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作用。随着近期资本市场中"宝万之争"、"前海人寿举牌格力"的发生,机构投资者也展示了其对一个行业、一个市场秩序的破坏力。因此,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力量,其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逐渐成为资本市场改革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基于此,本文以2007—201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内外部治理的角度检验高管权力对投资效率的影响。首先,在理论方面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了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动因。其次,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管家理论与激励理论解释高管权力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然后,充分考虑了内外部的治理机制的作用,构建理论模型,搜集整理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主成分分析、多元回归、分组回归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同时,通过变换样本、双样本T检验以及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对实证分析结论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后,针对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权力下的投资行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高管权力维度的划分及检验。根据Adams等(2005)的研究和法约尔的观点,将高管权力分为两类,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正式的权力来源于制度、组织等安排,非正式权力是基于高管个人的知识、信息、经验、魅力等形成。借鉴Finkelstein(1992)的四维度说,Kim(2011)综合分析提出三维度说,将高管权力分解为三个维度: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和个人能力权力。不同的所有权安排会影响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状况,影响董事会的制度,进而影响高管的权力,因此,采用反映所有权安排的变量—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来作为代理高管所有权权力的指标。高管的组织权权力是企业科层组织所赋予的,因此,采用反映企业治理结构的变量—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兼任、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监事会规模作为代理高管组织权权力的指标。个人能力权力包括专家权力和声誉权力,专家权力是基于高管个人知识、信息、经验等形成,声誉权力是基于高管声誉、威望、个人魅力等形成,因此,采用反映高管个人能力的变量—CEO任职年限、高管兼职、内部晋升和政治资本作为代理高管个人能力权力的指标。基于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对高管权力三个维度中的10个代理指标与投资效率的关系进行了验证,其中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CEO任职年限、高管兼职和政治资本8个代理变量通过验证,均对企业投资效率有影响,充分证明指标选取的合理性。第二,基于双人性假设的高管投资行为驱动分析及效果验证。传统的高管行为研究认为,高管只能选择代理人或管家单一角色,或者作为"经济人"出于代理人追逐委托代理收益和信息不对称收益的自利动机,进行非效率投资;或者作为"社会人"受社会动机和成就动机的驱动,选择管家角色进行效率投资,实现组织绩效。Tosi(2003)认为,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在解释高管行为时是可以融合的,因为代理理论只强调高管人性中经济性的一面,忽视了高管人性中社会性的一面,管家理论是对其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其逻辑的起点就是"经济人"假设,因此作为根植于制度、组织安排的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更容易诱使高管选择代理人角色,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会导致帝国建造、机会主义、管理防御、滥用自由现金流等非效率投资行为。作为"社会人"的高管,其个人专家技能、声誉等形成的个人能力权力使高管更易履行管家职能,具有追逐组织绩效和个人价值实现的行为动机,更易进行高效率投资。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分维度验证中,所有的假设均得到验证:(1)高管所有权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程度正相关;(2)高管组织权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程度正相关;(3)高管个人能力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程度负相关。充分证明,倾向于使用正式权力(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的高管,在投资决策时更易履行代理人职能,进行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的非效率投资;倾向于通过个人能力权力来影响组织成员和决策的高管,在投资决策时更易履行管家职能,采取符合组织利益的效率投资。最后,根据前面通过验证的8个代理变量,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综合生成高管权力指标,验证了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的关系,即高管权力越大,企业非效率投资水平越高。第三,构建内外部双重治理下的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模型并进行验证。在分析高管权力及其各维度对企业投资效率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内外部治理机制如何影响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作为企业内部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可以通过内部控制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有效监督和制约高管作为"经济人"的代理问题,抑制高管进行自利动机下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同时,良好的内部控制有助于在企业投资决策中,高管"管家"行为的实现,抑制高管非意愿性非效率投资,提高投资效率。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外部制度环境影响塑造企业内部契约安排。外部制度环境对高管权力异化投资行为的治理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督机制,可以作为公司治理机制失效的替代机制,约束高管滥用权力进行自利动机的非效率投资;二是区域市场化水平通过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主要是经理人市场)和法律制度环境等多维度规范、制约高管权力的滥用,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三是从资本市场角度看,作为资本市场中企业外部治理的主力军,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或者通过控制权市场来间接参与公司治理和投资决策,从而制约高管权力,提高投资效率。用分步回归方法,对内外部治理对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研究发现:(1)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高管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能够缓解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对高管个人能力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调节效应未通过验证;(2)按照产权性质分组,高管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影响仍然显著,且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组相比,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高管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影响更强,充分证明政府监管的存在更能够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监管能够抑制高管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增强个人能力权力导致的效率投资;(3)区域市场环境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市场化程度越高,越能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且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诱致的非效率投资取得的;(4)机构投资者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从而提高企业投资效率;(5)基金持股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基金持股比例越高,越能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且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取得的;(6)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负向调节高管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且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增强高管个人能力权力引致的效率投资来发挥治理作用,提高企业投资效率。本文对于已有研究具有以下贡献:(1)构建高管权力的多维指标测量体系,为科学衡量高管权力结构和强度提供依据。摈弃以单一指标衡量高管权力的做法,从不同维度刻画高管权力,为高管权力衡量提供有益的探索;同时,深入到高管权力结构内部,从高管权力的不同侧面考察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对于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研究结论更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2)以"经济人" + "社会人"双重假设,建立高管权力→行为(驱动)→投资效率的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的逻辑模型。突破以往研究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时单纯的"经济人"假设,以"经济人" "社会人"双重假设为出发点,融合委托代理理、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理论和管家理论去阐述高管权力下的企业投资行为,将进一步丰富现有的高管权力理论,开拓高管权力和投资效率研究的新思路。(3)深入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特征,比较异质性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机制及效果的差异,丰富了机构投资者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机构投资者因其持股比例、持股动机及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不同,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也是不同的。本文立足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特性,比较分析了对投资效率的作用机理及效果的差异,为机构投资者发挥积极治理作用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
胡良才[6]2015年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为“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运用国有资产向企业出资,“国家”依法当然成为出资人,国有资产所有权亦自然转变为资本形态的股份所有权(即,法律意义上的国有股权)。可以说,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厉行法治的基本要义。中国现行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就是适应国企股份制、公司制改革,顺应国有资产市场化、资本化经营的发展要求而建构起来的。经过出资股权转化后的国有资产,客观上就需要塑造一个具有商业行为模式的持有和行使主体,以股东的角色依法进入国家出资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形成法人治理机制。国有资产部门分割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显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拟商业化资产运作模式,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与管理体制,自然成为改革的理性逻辑。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策部署,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法相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资委的诞生,标志着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出资人时代,其体制特点是:国家出资人职责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资委行权履责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然而,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职能定位,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与质疑和争议相伴。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并没有理清国资委的职权边界。由于监管与行权对象的含混与模糊,国资委不仅在管理国有资本,还在管国有企业的资产(法人财产),名为管资产、管事实则“管企业”,“婆婆”+“老板”是对国资委职能与地位的生动写照。实践中,国资委一度倾向于做“中投二号”,过多强调其作为股东的微观角色,而对国有资产面上的宏观监管职能被弱化,使得国资监管的政策与规则“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统一所有、统一监管的体制格局难以真正形成。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非但没有直面国资监管的体制弊病,反倒赋予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限,现行立法在“中庸”的道路上加剧了国资在部门间“依法割据”的态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之路该往处去,成为理论迷茫实践亦困惑带有方向性的根本问题。为此,本文以“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立足于“管资本”的改革进路,对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有关法律理论以及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与监管的法律改革与制度建构问题进行了回应性的探究。论文坚持从“历史”中来、到“实现”中去的研究路径,始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与文法,通过考察国企改革历程,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进行了回顾,从实践与实证的视角,阐释了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塑造具有行为理性的国有资本(股权)行使与监管主体问题。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对国有资产的基本含义缺乏统一认知的状况,论文在大陆法系的理论框架里,对“财产”概念进行了法学探源,提出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归属权意义的国家所有权”的观点,使“国有资产”有关法律问题能在统一认知的法学范式中进行研讨。“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向企业投资后身份转为出资人,论文对国家的法律人格和国家职能的学说观点进行梳理和评论,主张国家作为出资人始终是公法人格,凭据民事法律人格“功能说”,认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论文还将国家的职能统合重构为公共管理与所有者职能的二维构成,并将国家出资人职能归属于国家的所有者职能。由于国家政治实体的主权特性以及法律人格的抽象性,使得“国家”难以满足公司股东人格具体化要求。国家作为出资人,并不意味着国家自然可以成为民商法域的“股东”。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承担与权利行使问题,必须通过立法的功能创设,通过制度建构进行法律拟制。论文认为,所谓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是指确认“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地位和出资人职能,规定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其管理体制,以及规制出资人权利(股权)和出资人监管权力行使等一整套法律制度规范的总称。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职能界分功能,二是主体塑造功能,三是职责建构功能。论文将现行立法建构的出资人法律制度归结为出资人管理体制、出资人主体以及出资人职责三个方面内容。为厘清推动改革的思路和方向,论文对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惑进行了综述与解析。理论争议表现为对国资委的法律主体地位及其行权履责“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职能定位之争。实践困惑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基础法律关系辨识的困惑,二是“三层构架”间产权所有与行使的困惑,三是如何厘清监管层的国资委与经营层的授权运营机构之间关系的困惑。论文还对美英日法以及新加坡等西方主要国家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出资人职责由国家所有权制度演化而来,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元”概念。论文认为,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诸多分歧与困惑,根源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这一概念的混沌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推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改革,既要超越现实的纷繁争鸣和体制博弈的利益趋向,更要追根溯源的“学术回归”,需以法治的理性思维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学术检讨和法律重述。论文认为,所谓国家出资人职责是指“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基于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而具有的监督管理出资人权益和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职权和责任。结合国资委的法定职责以及国资委要么做“出资人”(即,股东)、要么做“监管人”职能定位争议,论文从本源属性和权能结构的两个维度,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了法学重构。论文主张,国家出资人职责是一个蕴藏“私”权基因且公私并存的复合体,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的新生概念。基于权利与权力构成“法权”统一体的分析范式,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律定位是“权利与权力内在统一的经济法权”。按照股东权利(股权)及法人财产均源自出资财产的公司法原理,论文认为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源于国家所有权,甚或说,国家出资人职责就是国有资产资本化或通过出资转化了的国家所有权。论文基于对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及结构的解析,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能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同体构造的观点。在借鉴德国行政私法“双阶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权能结构是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一体双阶”构成的学术观点,并对两项权能之间的隶属性的位阶关系进行了阐析。基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认识,论文不仅从理论上解释了国资委法律主体地位的行政机关属性,而且阐释了国资委行权履责的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职能应当一体行使、不能部门分割的法理,回应了国资委“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实践争论与理论纠结,具有正本清源的学术价值。在借鉴国外法制经验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三项改革设想:(1)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2)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与功能再造。(3)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基于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的权能构造,论文将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权能类型化行使,归结为出资人职责机构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的出资人行政监管权和股东治理权两类法定职权,并分别就出资人监管权和股东治理的行使及内容进行了解析。为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管、对规制者的规制,最后,论文对出资机构人履行权履职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解构和论述。
杨召文[7]2005年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与战略绩效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经济的转型正在向产权多元化、市场化转变,微观企业的治理问题是市场转轨成功的关键,良好的公司治理也是我国成功融入国际社会的关键。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长居优势地位,获得长远发展优势,就必须制定有效的战略管理,指导和规划自己的经营活动。从公司战略管理的理论发展来看,战略管理的目标由对环境的被动适应转向追求提高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以战略资产的积累和动态能力的培养和相关利益者的共同治理来主动增强对外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抗击能力。 根据公司治理作用的范围,公司治理可以分为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机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安排与战略过程的联系表现为:股东大会——战略目标的控制机构,董事会——战略决策机构,经理层——战略决策的实施者,监事会——战略决策的监督机构。公司外部治理的控制权市场的存在对企业的战略决策来说也是一个杀手锏,在市场体系较为完备的条件下,企业的战略决策信息借助现代网络通讯手段能够迅速传达到每一个投资者,以此来传递市场的反映与偏好,左右战略决策的方向。本文运用相对价值和价值成长能力的概念来分析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机制对企业战略绩效的影响。 本文共分八章,第l章是导论,介绍选题的背景及意义,考察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本研究的基本情况、研究方法和研究路线。第2章是公司治理的有关理论基础,深入阐释企业制度的发展与公司治理思想的共生演进,并从合同与企业理论前沿发展的角度探析公司治理的结构安排,并对公司治理理论研究进展中所包括的公司治理绩效评判内容作了分析。第3章是公司治理与公司战略绩效的基本理论构架,回顾了公司战略管理的理论发展,指出了公司治理与战略过程联系,建立了本研究的公司战略绩效评价体系。第4章是国外公司治理典型模式比较分析,主要是对英美治理模式与德日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并指出其借鉴意义,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背景下上市公司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第5章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公司战略绩效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具体从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的制度安排考察了它们对战略绩效影响,并作出研究结论。第6章是公司外部治理的战略控制与公司战略绩效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从企业融资结构、战略并购两个方面研究外部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战略绩效的影响,认为应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执行,并合理定价非流通股股权,从而加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力度。第7章提出
崔昱晨[8]2018年在《政府审计、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价值关系研究》文中提出政府审计是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安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证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工具,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构成政府审计的重要内容,政府审计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政府对国有企业担负着监督检查、完善经营、信息公告的责任。政府审计具备审计的本质特点,能够缓解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并延伸出其他功能。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政府审计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最终目标,企业价值也是企业经营效果的最终体现。公司治理机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的公司治理能够有效降低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中存在种种问题,不利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价值提升。近年来,政府审计将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有效运转作为审计的重要目标。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具有揭示、预防和抵御的功能,具备监督、保证和促进的作用。政府审计是否有效的发挥出治理功能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政府审计、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价值间存在何种关系,本文研究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本文研究立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阐述了政府审计的功能、作用、目标,剖析了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审计作用于国有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国有企业价值的机制和三者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基于理论分析,对政府审计介入程度、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价值的关系提出了研究假设,并以2010-2016年审计署公告的接受财务收支审计的央企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政府审计介入能够提升国有企业价值,对企业内部价值的提升作用在介入一年后出现,对外部价值的提升作用在介入两年后出现;政府审计介入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介入当年、介入一年后、介入两年后的公司治理都有积极影响;高的公司治理水平能够提升国有企业价值,公司治理水平越高,企业价值越高;政府审计介入与公司治理水平对国有企业价值的影响具有互补效应,二者共同提高国有企业价值,但该效应具有时效性,在第三年时减弱消失。经过研究,本文得到了以下政策启示:第一,提高政府审计频率,扩大政府审计规模;第二,继续将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作为关注重点;第三,进一步推动绩效审计,促进政府审计功能转变;第四,根据审计周期性和时效性,合理安排审计时间;第五,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推动政府审计做优做强。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将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纳入研究范围,讨论并检验了政府审计介入对于国有企业治理状况产生的影响,并从治理水平角度出发,讨论并检验了政府审计介入和公司治理水平对国有企业价值的共同作用,丰富了关于政府审计作用于国有企业的研究,为完善政府审计工作、提升政府审计水平提供了政策启示。
卢刚[9]2017年在《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互动作用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基本问题,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为公司治理实践提供了富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但就研究结果而言,已有文献研究结果差异较大,无论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还是高管激励方面探讨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均有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这三种截然不同的实证结果,并未得出一致的和公认的结论。可以说,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仍是理论界悬而未决的问题,两者之间的作用机制更是处于"黑箱"状态。另外从研究方式来看,现有相关研究多是先验性地单向分析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而忽视了反作用力——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可能影响,少有文献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从双向互动的视角探讨"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这一理论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尝试通过嵌入"技术创新"和"媒体监督"中介变量来揭示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互动作用机制"黑箱",以期弥补现有研究范式的不足,完善治理结构理论体系及其应用研究,并为我国公司治理转型实践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主要工作及结论如下:第一,系统总结概述了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作用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在分析综合基础上,结合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和公司绩效理论的核心内容,指出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应该是双向互动的作用关系,而现有相关研究多从单一视角探讨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存在研究范式方面的不足,需要完善和改进。同时,围绕双向互动的研究视角,基于技术创新和媒体监督与公司治理和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文献,设计了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公司治理——技术创新——公司绩效"和"公司绩效——媒体监督——公司治理"两条线索的研究思路,深化了已有的关于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作用关系研究理论框架。第二,基于电力行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从互动作用的视角,综合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模型和分位数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目的在于从经验数据的角度初步验证和揭示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互动作用关系的存在,为接下来进一步分析两者之间的互动作用机理奠定基础和前提。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不仅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两者之间存在间接性和时间间隔性的互动作用关系。当滞后期较短且公司绩效水平较低时,公司治理是公司绩效的格兰杰原因;当滞后期较长且公司绩效水平较高时,公司绩效成为公司治理的格兰杰原因。第三,理论分析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并根据技术创新对公司绩效的突出影响揭示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作用关系当中的中介作用,从而揭示嵌入技术创新的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机理。公司治理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影响公司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作用:一是制度环境途径,所有权制度和内部公司治理运行制度构成公司治理的制度系统,两者分别构成技术创新资源投入的制度基础和技术创新决策和管理的制度形式,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影响技术创新效率从而作用于公司绩效。二是动力系统途径,投入资本的股东天然具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加企业价值的动力,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一种激励约束机制,为技术创新提供最基本的动力支持和资源配置。第四,根据嵌入技术创新的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机理进行研究设计,运用中介作用模型和电力行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实证检验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作用关系的中介效应。首先设计并检验了"公司治理制度系统要素(董事会规模、两职合一、独立董事)——技术创新——公司绩效"的作用模型,其次设计并检验了"公司治理动力系统要素(股权制衡、股权性质、高管薪酬)——技术创新——公司绩效"的作用模型,尽管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未充分发挥(部分变量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不显著或负相关关系),但检验结果均支持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关系中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从而支持了嵌入技术创新的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机理。第五,媒体监督对公司治理的作用逐渐获得认可和重视,其积极意义也得到国内外经验研究的证实。依据相关文献线索,理论分析媒体监督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并根据公司绩效与媒体监督的天然联系揭示媒体监督在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作用关系中的中介作用,从而揭示嵌入媒体监督的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作用机理。具有突出业绩的公司更能引起媒体的监督兴趣,因为它们更善于利用媒体披露利好信息,也往往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和发展使命。而媒体监督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影响公司治理:一是"声誉机制"途径,由于负面报道会伤及公司治理人的声誉,因而他们通常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改进行为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引入行政介入"途径,媒体有影响力的报告如果引起相关行政机构的关注,则违规公司需要付出很高的行政成本,从而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第六,根据嵌入媒体监督的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进行研究设计,运用中介作用模型和电力行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媒体监督在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作用关系的中介效应。借助涵盖543种地市级以上报纸的中国知网中"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以该数据库收录的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新闻报道的数量来量化媒体监督。首先设计并检验了"公司绩效———媒体监督——高管薪酬(内部治理的代理变量)"的作用模型,其次设计并检验了"公司绩效——媒体监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外部治理的代理变量)"的作用模型,检验结果均支持媒体监督在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关系中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从而支持了嵌入媒体监督的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构建了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互动作用理论分析框架。现有相关研究多是单方向地分析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而忽视了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结构、机制和效率产生的可能影响,少有文献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而针对电力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则更少。本文基于相关理论和文献从互动的角度出发分析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互动作用机理、构建相应地理论模型,并以中国电力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从而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真正科学合理并符合实际地揭示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及其表现形式。第二,发现了公司治理通过技术创新影响公司绩效的内在机理。公司治理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影响公司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作用:一是制度环境途径,所有权制度和内部公司治理运行制度构成公司治理的制度系统,两者分别构成技术创新资源投入的制度基础和技术创新决策、管理的制度形式,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二是动力系统途径,投入资本的股东天然具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加企业价值的动力,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一种激励约束机制,为技术创新提供最基本的动力支持和资源配置。检验结果表明,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中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第三,证实了公司绩效可以藉由媒体监督作用于公司治理。本文嵌入媒体监督因素作为传递变量,来揭示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媒体往往自发关注并监督有着较大规模和优良绩效的公司,且媒体监督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影响这些公司的治理情况:一是"声誉机制"途径,由于负面报道会伤及公司治理人的声誉,因而他们通常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改进行为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引入行政介入"途径,媒体有影响力的报告如果引起相关行政机构的关注,则违规公司需要付出很高的行政成本,从而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检验结果表明,媒体介入在公司绩效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中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第四,提出了中国电力企业治理与绩效协同优化的对策建议。本文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相关结论,从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互动的视角,为中国电力上市公司治理优化及绩效提升提供相关建议,有助于形成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的改善而促进中国电力上市公司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稳定的动力机制。
韩晓洁[10]2017年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企民企的进一步融合,激发经济活力。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再次指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将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继续国企改革,促进经济繁荣的重要手段。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渐进性,从改革开放前我国计划经济指令下单一的公有制结构,逐渐过渡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动力。本文在归纳总结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和政策研究进展之后,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包括历史变迁及其效率状态,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当前进一步深化混改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参考了西方相关经济理论,针对本文分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若干建议。具体的:第一章“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本文的研究路径做了框架性介绍,列明文章章节结构及基本内容安排,同时说明了本文的研究重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进展与评论”。将国内外理论界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分类整理,包括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和绩效研究三部分文献综述。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框架研究作了梳理,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研究发展进行了归纳。在实证部分的研究综述中,对国内和国外学者对不同变量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归纳。第三章,“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对我国建国后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了回顾,就我国国有企业现状进行了规范性分析,肯定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同时也明确国有企业绩效仍有大幅提升空间。本章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对国有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绩效进行了分析。首先,使用万得数据库(WIND)2004-2013年10年间剔除ST公司外所有上市公司数据,基于固定效应模型,对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绩效做了分析。然后,本文聚焦商业银行业。使用万得数据库(WIND)2005-2015年11年间23家上市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数据,基于随机前沿方法,对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绩效做了分析。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基于,就我国国有企业现状做出准确的描述,为进一步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待解决的问题提供实证支持。第四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分析”。基于上文对于我国国有企业现状的分析,本章就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做了归纳,主要包括政府干预下的产权问题突出,代理成本高昂;国有企业形成行业垄断,产权交易市场不成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流于形式,公司治理乏力;政策解读观点不一,法律保障仍未健全。第五章“国外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效果与借鉴”。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诸多问题,通过与其他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比较研究,寻求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经验。从我国现存问题出发,有针对性选择了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波兰等五国进行比较研究,主要从英国的分阶段推行、美国的分行业推行、日本完善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督机制、波兰通过“国有投资基金”解决政府所有权代理、新加坡法律保障完善政策稳定等角度寻求对我国的借鉴。经过比较研究,就我国本轮推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中的创新点进行解读,强调本轮混改的核心和重点。第六章“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本章分别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股权结构理论等五个方向,对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体系进行梳理,并对各理论对于我国不同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起过的指导作用进行阐述。第七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建议”。基于上文的分析,就本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本文给出四个方向的政策建议,分别是厘清改革方向和目标,调整企业股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切实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 财务治理理论研究[D]. 衣龙新. 西南财经大学. 2004
[2]. 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D]. 邓沛琦. 武汉大学. 2015
[3]. 国有企业集团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关系研究[D]. 张琪. 长沙理工大学. 2007
[4]. 我国国有企业风险控制问题研究[D]. 杨志远.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5]. 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研究[D]. 岳丽君. 山东大学. 2017
[6].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D]. 胡良才.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7].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与战略绩效的关系研究[D]. 杨召文. 武汉理工大学. 2005
[8]. 政府审计、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价值关系研究[D]. 崔昱晨. 山东农业大学. 2018
[9]. 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互动作用实证研究[D]. 卢刚. 山东大学. 2017
[10].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绩效研究[D]. 韩晓洁. 深圳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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