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的错位与矫正研究_问题意识论文

文科的错位与矫正研究_问题意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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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4)-01-0045-09

严重的问题是缺乏问题意识

反思建国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问题意识淡漠,运作性不强,是制约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触及了这一问题。有人曾就此反思道:“只重视对社会本质的描述,不重视对社会运行机制的研究;即使是对社会本质的描述,也只是根据经典结论进行推演,企图用一两句经典统化一大堆新情况新问题,一切以维持某种秩序为原则。”(注:参见夏禹龙:《社会科学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页。)还有人在谈到我国哲学发展时写道:“回想过去,我们的哲学为什么起不了它应有的作用?我以为,关键在于失去了‘问题’与‘真见’这两点。在哲学的热潮时代,人们面对的不是现实的生活,而是权威的文本,注重的不是实际的问题,而是理想的原则,说的不是自己的语言,而是经典的话语。真正的问题被掩盖了,大话、空话、假话便成为时髦。”(注:转引自徐长福:《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两种思维方式的僭越与划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问题意识淡漠既有学科自身的原因,也有特定的政治根源和社会历史根源。从学科属性角度看,人文社会科学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其发展往往受统治阶级及其意志左右,研究重心多以统治阶级的利益、好恶为转移。同时,人文社会科学往往又充当政治斗争的工具,是不同政治集团争夺的重要战场,政治敏感性强,倍受各方关注。不顾及统治阶级的忌讳,不投其所好,这样的理论探讨,曾经是极其危险的行为。轻者遭受利益集团排挤,重者引来杀身之祸。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是导致人文社会科学界问题意识淡漠,运作性弱,理论勇气不足的政治根源。

建国以来,在特定的国际、国内社会条件下,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政治批判代替学术讨论,政治定性取代学术结论,人们已司空见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问题意识难以萌生,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是扭曲的、迟滞的。改革开放以来,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渐趋宽松,政治的干预逐渐弱化,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学术“惯性”依然存在,无形的学术“禁区”仍然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这是导致问题意识淡漠的社会历史根源。

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许多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至今不敢触及表面上似乎有悖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问题,更不敢涉足与现行体制和当下政策似不一致的社会现实问题。他们的研究工作要么限于注释经典著作,在经典体系内兜圈子;要么仅仅为现行政策或政治意志作宣传、论战,甚至粉饰太平。即使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应用学科或工程学科中,也是迎合长官意志,按“经典”去演绎或随“钦定”调子演唱,不敢越雷池一步。虽然有一些视学术良心为生命、责任感强的学者,不随波逐流,直面社会现实问题,大胆进行理论探索,可惜他们当时很难得到恰当的评价,只是代表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

应当指出,问题是研究的起点,也是学科发展的生长点。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意识淡漠,脱离时代与社会现实,无异于切断了它们发展的源头,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生命力将随之枯竭。有研究者指出:“从历史上看,任何对自己时代真正有意义的哲学,任何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哲学,一定是那种最敏锐又最深刻地把握和反映了自己时代问题的哲学。……问题而非别的东西才是哲学思考的根柢所在。如果无视或忘却了自己时代的问题,哲学理论就会变成无根之木而失去生命力。”(注:参见徐长福:《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两种思维方式的僭越与划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哲学这样,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而言,何尝又不是如此?

为了真正突出问题意识,首先必须矫正几个最严重的定位倒错。

非体系本位

应当看到,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发展很不平衡,甚至有些学科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这其中既有人文社会科学自身局限性的作用,也有现行科研体制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体制的弊端。而在这种种原因中,一个内在的、起着直接制约作用的因素是思维方式所存在的局限,是“体系本位意识”的消极作用。

体系本位意识,是指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在科学研究中,以概念与概念、范畴与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学科体系的严谨、完整和包容性作为主要的关注对象。具体表现在研究工作中,无论是研究课题的确定还是课题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都主要是以学科体系本身的需要为出发点。

由于体系本位意识的作用,人们往往更注重从学理的角度考虑学科的需要,也就是说,更容易、并且更主要地是以一种较为封闭、静止的观念和较为狭窄的眼界来构思学术研究。在此过程中,关注的主要是概念、范畴、逻辑、体系以及学科本身的知识积累,而构成学科发展前提的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则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完全被忽略。在这种情况下,学术研究便难以从现实中发现问题、得到启迪、获得灵感,因而也难以与时共进。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体系本位意识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当这种意识逐渐成为不自觉的集体“冲动”时,当这种意识导致为体系而体系、把体系当做学科建设的全部目的时,就会形成一种经院习气,束缚学科不断更新和发展,成为阻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入的因素。

当人们对一系列纷至沓来的新现象、新问题感到迷惑不解,需要理论提供一种有助于“解惑”的认识,而理论又回避推逶之时,理论研究的作用难免令人置疑。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也就得不到公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这也是人文社会科学长期遭到社会轻视的部分原因。

新时期所出现、形成的新问题,是很难完全纳入既成的知识和概念框架、以原有的理论体系来认识和解决的。这并不是说原有的理论体系对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不起任何作用,相反,无论问题如何“新颖”,都必须借助某些现有的概念、范畴和知识体系,只是不能停留于此。关键在于,不能学究式地解决问题,如果囿于体系本位意识,确是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此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如果只是凭借一时冲动、或者出于某种简单的意识形态立场提出问题,这也是一种变象的体系本位意识作怪。这种问题其实不构成真实的难题,因为提问的时候,答案已经有了。一旦它们大量地缠绕在当代知识生产的主体环节,表面的热闹将使学术讨论始终在一个圈子里打转。

非功利主宰

市场经济鼓励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但是,在社会尚未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过分强调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容易引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蜕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未能幸免。以法学为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法律的不断完善,众多学者于是转向法学研究,兴起一股法学研究热。但在法学研究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法学界的学术传统尚未建全。“没有学术性的引文或引证,这表明法学界没有借鉴和学术积累。法学界要不断地研究新问题,提出新问题。而引文或观点引证就是不断推进学术研究、深化研究水平的一个基础,一种保证。只有熟悉了某个领域内一些主要的著作和文章,才可能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新问题,才可能有新的洞识,才可能推进自己的思想;并进而推进法学界的研究。”(注: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版。)

同样,市场经济呼唤着大量的工商管理人才,商学研究热应声而起,MBA遍地开花,众多学者转向MBA,但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有与法学类似的问题。不同的是,法学研究多为不注重借鉴,而商学研究却是一味效仿。学界已经注意到这种倾向,大呼学术本土化问题亟待解决。这是中国学术从“热”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反映一些有志的中国学者不满足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对西方理论和思想的一般地和简单地搬用。

近期间引人关注的学术界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抄袭剽窃、包装注水等现象,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在学术领域的表现。在短期利益驱动下,一些学人自律不足,随波逐流,求量不求质,不端行为频生,甚至成为金钱的奴隶,出卖自己的灵魂。

然而,不能全怪学者个人,现有的学术激励制度、成果评价体系过于急功近利,工资、职称、奖励、房子及各种其它待遇都决定于科研成果的多寡。学术成为谋利的工具。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严重败坏了清正严明的学术风气,致使不少人从以往的“羞于言利”蜕变为“事必言利”,甚至把社会上走后门拉关系,请客送礼等套路引入科研成果的发表、鉴定、评奖和职称的评审之中。这样的学术激励制度、成果评价体系强化了“四重”、“四轻”的现象。一是重项目申报,轻制度建设。二是重科研结果,轻科研过程。三是重成果形式,轻成果效益。四是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这些现象的存在,在客观上刺激了一些人的名利意识,诱发了浮躁情绪,从而产生学风不正、学术腐败等问题。

科研管理本身是一门科学,但是现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管理,在相当一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就是催促各个部门及个人每个季度和每年填一堆表格,统计谁、哪个部门发表了多少文章,获得了什么奖,争取到什么级别的课题和拿到多少课题费,再根据这些统计数字,通过一定的程序提升某人的职称,给予某部门更多的经费。长此以往,人文社会科学很难获得大的发展。

各大学热衷于争形式主义的一流,无形中也促动着人文社会科学的浮躁。有学者对此批评道:“到处争办一流高校,争博士点,争国家重点学科,全是一流,还有一流吗?在这样的情势下,我若是大学校长,也不能免俗。这些校长院长既是催问者也是被催问者,有点类似高中毕业班的班主任。普通教师更是让数字、表格逼着走,搞得人心浮躁,出现一些恶性竞争。有些青年教授一年出一本书,‘十年磨一剑’成了‘一年出一书’,哪有做学术研究一年出一本书的,这又不是写小说。”(注:朱学勤:《大学要避免学术浮夸和“大栗子”》,光明日报,2002-02-19。)可见,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由于市场经济浪潮以及学术评价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急功近利,学术成果质量低下,粗制滥造现象严重。

市场经济鼓励竞争,这对促进经济的发展确实功不可没。但是,科学研究工作不能等同于经济工作,虽然不能不言功利,但如果受功利主宰、成为功利的奴隶,势必走向歧途。特别是一些基础学科、重大理论课题等方面的研究,都需要研究者潜心钻研,甘坐冷板凳。黑格尔曾谈到科学的两种作用,一种是服从于其它部门的要求,但这只能是偶然的和为了实现特殊目的;只有当科学不再从属其它部门而独立思考时,它才可能真正发展自身。人们除了在经济、政治利益驱动下无休止地开展各种功利性活动外,也需要没有功利目的地思考一些非功利意义的问题,实现一种对世界的精神上的把握。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少数人文社会科学家的纯粹思考,这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再者,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虽然都是科学,但是在对其成果进行鉴定时,自然科学通常有精确的衡量标准,社会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量化。人文社会科学无法提供像自然科学那样明确的鉴定依据,即使存在社会效果,也难以用数字来显示。因此,在评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方面,不能简单地把工程计量方法搬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来。

去政治化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主体的特点决定了人文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不能绝对分开。人们之所以想去客观地反映社会“事实”本来面目,正是在某种主观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推动下进行的,这种活动的目的和方式是与主观相关的;但是,主观影响不可能是无限度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它必然要受到社会存在、受到客观事实的制约。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的价值取向不无联系,意识形态正是以一种强烈形式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同时,意识形态也离不开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和事实根据,并不断调整或巩固其价值内核,证明其合理性。

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相互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片面观点:

一是把两者相互混同,英国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断言在社会科学领域,支持者的人数、虔信程度、鼓吹力量是决定因素,社会科学由于等同于意识形态而不能再称之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卡尔·曼海姆认为任何思想体系都是社会的政治的和现实存在的产物,因而社会科学不仅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并且两者正逐步趋于一体化。

二是将两者截然对立,第二国际的伯恩施坦、考茨基都认为意识形态与所有的科学(包括社会科学)是不相容的。现代西方学者如波普尔主张在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进行严格划界,认为只有将二者分离开来,社会科学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我理解”。技术统治论的代表人物贝尔更是主张对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思想体系进行“非意识形态化”,取消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代之以各种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

在我国,正统观点是:“社会科学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意识形态包括社会科学”。人们常说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其实这种说法过于笼统。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总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是意识形态,而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则是科学,或是建立在牢固的科学基础之上。

经典作家强调社会科学首先是一种探索真理的认识活动,其首要标志是对科学性的追求,以及怎样努力排除非科学因素(包括反动阶级的意识形态)干扰的问题。马克思早就对研究主体的价值取向提出了要求:即真正的学者应当具有独立思维的品质,要与干扰这种独立性的外界影响以致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马克思曾反问道:“难道真理探讨者的首要任务不就是直奔真理,而不要东张西望吗?”(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页。)对于一个真正的学者来说,对真理的追求要胜过附带上的团体或个人的因素。马克思认为:“一个人如果力求使科学去适应不是从科学本身(不管这种科学如何错误)而是从外部引出的,与科学无关的、由外在利益支配的观点,我就说这种人‘卑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126页)马克思称赞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是客观的,他的客观性就在于如果科学要求他作出与其阶级利益相对立的结论,那么他也能作出;相反,马克思称马尔萨斯是虚伪的学者,因为“马尔萨斯在科学上的结论,是看着统治阶级特别是统治阶级反动分子的眼色捏造出来的,这就是说,马尔萨斯为了这些阶级的利益而伪造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127页。)可见,马克思强调的是,社会科学的首要任务应在于探索真理以及在探索过程中要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把科学研究变成外界影响尤其是统治阶级思想影响的产物。

学术批评难以正常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分不清学术和政治的界限。“文革”时期把学术问题一概视为政治问题,把学术批评当成正确的批评错误的,政治上先进的批判政治上反动的。以这样的态度怎能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

目前,中国传统史学面临着“去政治化”和进一步社会科学化的问题。众所周知,二十世纪初古老的中国传统史学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兴起了“新史学”思潮。此时,通过日本间接传入的西方实证主义史学对这一思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实证主义史学倡导的探求历史发展规律,扩大历史研究范围,引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新的研究方法等内容,暗合了中国史学发展的要求。新史学和二三十年代的实验主义史学各有侧重地发展了实证主义史学的两个宗旨。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常常不是在规范的社会科学意义上被加以使用的,因而中国历史研究者诸多研究课题的提出不是沿循学术积累与知识演进的脉络而自然达至的结果,而是政治主题先行督导下的有意识反应。从当代学术范式演进的规范性来说,缺乏一种自我更新的弹性能力,缺乏在学术问题讨论层面与国际学术界的基本对话能力。在多元西方社会理论的交替渗透下,在后现代史学思潮的影响下,中国史学界开始重新探析马克思主义史学观在中国发生的语境,以及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当代社会科学渗透背景下的位置。而中国史学研究中的自主性问题,是在现有西方化的宰制氛围内如何给传统史学的想像、直观和感悟能力预留空间的问题。

总体上讲,人文社会科学有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面,也有超越意识形态的一面。如果将其完全政治化、片面意识形态化,成为某些人随心所欲的工具、是不利于学科健康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片面意识形态化,完全违背学术求真精神。以价值评判代替知识争论,以一时的政治需要决定学术真伪,既严重影响学术的独立性,也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敢、不能直接提出真正的问题。在片面的政治压力之下,为了求得生存空间和研究的权利,许多知识分子不得不曲意逢迎、谨小慎微或者噤若寒蝉,以免触犯禁区。反对学术片面政治化,并不是否定意识形态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指导,而是要在政治与学术、实践与学理、意识形态与求真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反对学术片面政治化,需要放开言路,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来对待学术研究,不要“打棒子、扣帽子、纠辫子”,允许学术界对学术问题进行自由的讨论。

不唯上

“唯上”主要指的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容易受到来自政治权威和学术权威支配的畸形现象。

在政治上,中国作为一个专制史悠远流长的文明之邦,政治权威至上的专制主义,以及屈服于它的“史官文化”混迹于各个领域,在媚世谄上的浊浪滔天之中,成为中国社会向现代民主制度转型的重大障碍。顾准认为,“所谓史官文化者,以政治权威为无上权威,使文化从属于政治权威,绝对不得超过政治权威的宇宙与其他问题的这种文化之谓也。“(注:《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在“史官文化”环境中,知识与文化没有独立的余地。

新思想的孕育和成长,有赖于自由的学术空气;学者的创新精神离不开学术自由环境的滋养。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是学术权力的前提,是民主的基础。学术权力必须以通过民主方式获得的学术共识为出发点。否则这种权力的行使,就有可能侵犯其他学者的权利——学术自由。

二战时期的德国,对本国科学最直接的有害影响来自于纳粹政府的政治极权主义。借助于这种反动的政治势力,纳粹党徒打着反对伪科学的旗号,破坏、歪曲科学的基本原则,践踏科学的基本精神,把相对论物理学和现代原子物理学贬斥为“犹太科学”,使这些代表物理学最新进展的学科很快人去楼空、濒临崩溃的边缘。结果学术骗子们竟能与有才能的科学家竞争并占有研究资金和设备,政治权威可以随意践踏通过科学研究获得的并经由科学同行确认的知识成果。

在学术上,权威指的是一些有特定的权力的人。权力包括奖励权、强制处罚权、法定权、专业威信和人格威信。具有前三种权力的人通常是官员,这些人可能来自于任命,也有可能来自于选举。具有后二种权力的人被称为非正式领导,他们通常是自发产生的。而只有具备全部五种权力的人才被全体组织成员认可为组织的领导。

一个学术权威也可能同时是某个研究组织的领导,如卡文迪什实验室的主任;他可能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如费因曼。通常,非科学领域的人们对学术权威产生很多神话,比如学术权威具有超凡的魅力、学术权威总是对的、学术权威的人格总是高尚的、学术权威总能站在科学前沿、学术权威对科学领域以外的知识也应该十分了解,等等。

简单地说,所谓的“学术权威”,就是表现一种较大的学术权利。学术权威既可以是享有学术权利的个人,也可以是一种学术权威组织。当学术权威以个体形式表现时,其学术权力的大小是经其学术能力和高低来衡量的。此时,个体的学术修养、学术成就、学术经验和学术品格等都会构成衡量指数。当学术权威以组织形式出现时,首先表现为该组织中享有学术权利之个体间的一种民主形式;同时,该组织学术权威的高低,来源于该组织个体学术能力与它组织个体学术能力的比较。

学术权威对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因为他已经在过去的科学活动中展示了自己的能力,人们就有理由相信他及其他的圈子里的人会继续发挥他们的效用。因此,尽管他们得到稀缺资源可能是不公正的,却是有效率的。在科学探索过程中,某学科领域形成了学术权威是这门学科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术权威可带领和指导广大研究者不断向科学的深度与广度探索,在研究探索过程中,这种“权威”角色对科技进步和推动学科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学术权威的产生可以使他们所在的科学研究集体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和影响得以提高,从而使该科研集体在社会系统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福柯曾说,学术话语也含有权力的意味。学术直接同权力关联,在中国是有传统的。经学便是如此。倒是被排除在行政、学政之外的一些学人,如清代的民间学术专门家,反而可能静心澄虑做出好的学问。不过中国文人习惯于“身在江湖之上,心存魏阙之下”,学术文章也可用来邀取权力,或者换取权威感的满足。近年来,所谓“学术中心”和“学术边缘”的提法相当惹眼。应当说这是明显的权力概念。

囿于学术权威的观点和政治权威的权力,是不可能提出任何有价值的问题的,也无法发现现实中涌现出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只有突破这些约束,树立创新的信心,问题意识才有建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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