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贝克蒙特雷小说中的人生哲学_小说论文

斯坦贝克蒙特雷小说中的人生哲学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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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坦贝克常与福克纳、海明威并称现代美国文坛三大杰出小说家。(注:Joseph Fontenrose,Preface to John Steinbeck:An Introduction and Interpretation,Holt,Rinehart & Winston, Inc.,1963.)从1929年出版第一部小说《金杯》(The Cup of Gold)开始到1961年最后一部小说《烦恼的冬天》的问世,斯坦贝克共创作了14部小说和多篇短篇故事,另外还有电影剧本、戏剧和纪实性作品。在这十余部小说中,不仅有《愤怒的葡萄》、《伊甸园之东》这样具有史诗气势的宏篇巨制,更有《人鼠之间》、《煎饼坪》和《罐头厂街》等短小精悍的小说佳作,其中许多作品曾久居畅销书榜,为小说家带来了不朽的声誉和丰厚的经济收入。

斯坦贝克的小说大多以加利福尼亚为背景。在这片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上,小说家绘制了一幅幅凄婉动人的生活画卷,演绎了一幕幕发人深思的人间话剧。在他的整个文学生涯中,斯坦贝克思考最多并着力表现的是人与其所生活的社会之间的关系。他在1955年为《周六评论》撰文道:“我以为人是具有两重性的;他既是群体又是个体。在我看来,他只有先做好一个群体的动物,而后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个人。”(注:Peter Lisca,"Escape and Commitment:Two Poles of theSteinbeck Hero,"in Steinbeck:The Man and His Work,Oregon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1,p.75,p.78.)令人遗憾的是,斯坦贝克从未在自己的作品中使个人与社会的这种有机关系达到完美的统一。他小说中的人物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摒弃社会遁入个人主义,要么毫无私利献身于社会,而所谓献身于社会的成功的个人主义者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类型而存在。本文将要讨论的是斯坦贝克以描写沉迷于个人主义的“遁世英雄”形象而著称的“蒙特雷小说”,以期从这种讨论中发现作者寄寓其中的对人与社会的哲学思考。这里所谓的“蒙特雷小说”是指以蒙特雷为背景的三部小说:《煎饼坪》、《罐头厂街》和《甜蜜的星期四》。

一、异文化的世界

斯坦贝克最早的“遁世英雄”形象是《金杯》中的默林。他既是一个逃跑主义的极端范例,又是一位能言善辩的哲学家。默林本来是个很有天赋的诗人,因事业受挫,年轻时就选择了离群索居的生活直至终身,与之相伴的只有一把竖琴和一些关于历史、神话、当代传奇人物的书籍。默林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原因似乎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对世界的看法。当亨利·摩根在走向生活前向他求教时,默林说:

我想我看得出,你是个小男孩。你想从月亮上喝水就像从一只金杯中喝水一样,所以你极可能成为一位了不起的人——只要你永远做个小孩。整个世界都属于想要月亮的小男孩,因为他奔跑、攀爬,有时也许会捉到一只萤火虫。但是,如果他心智长成大人,就一定能明白,他无法得到月亮——那么,他就再也捉不到萤火虫了。(第27页)(注:文中所引的斯坦贝克作品中的文字均出自Heinemann书局1954 年出版的下列著作:The Cup of Gold,The Short Novels of John Steinbeck(Tortilla Plat,Cannery Row),Sweet Thursday。以下只在引文处标明页码,不再作注。)

默林认为,人在世上真正能获得的只是失败和逃避。这样的世界观决定了默林成为斯坦贝克后来小说中“遁世英雄”的原型。需要提一下的是,本文的“遁世英雄”对应的英文是“drop—out”, 指被社会习俗所抛弃的人,和汉语中的消极遁世者有异曲同工之妙,故而用之。

几经周折出版于1935年的《煎饼坪》(Tortilla Flat )是一部以蒙特雷的派沙诺人(Paisanos),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它不仅给小说家带来了他企盼已久的经济收入,也使得他“成为数百万人的偶像”(注:沃伦·弗伦其《约翰·斯坦贝克》,王义国译, 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5年,第8页。)。初看起来, 《煎饼坪》和斯坦贝克以前的作品一样结构松散,但实际并非如此。小说中的每个故事片段都是以丹尼和他的朋友为主线的,故事情节清晰地呈现出由开始向高潮而后又向低潮的发展轨迹。

故事的主人公丹尼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退伍的士兵,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他获得了祖父留给他的位于煎饼坪的两所房子,从而变成了一个“有产者”。丹尼将其中的一处租给了皮隆和他的两个朋友,但他不可能,也从未想过从他们那儿得到租金。租出去的房子不久便失火焚毁。三位租房者又搬进了丹尼独住的房子,更有甚者,他们后来又让海盗和他的五只小狗也住了进来,目的是要弄到海盗私藏的钱。海盗确实带来了一袋25美分的硬币让他们保存,但他解释说,钱是用来为圣弗兰西斯科教堂买金烛台的,因为上帝曾让他的一只狗幸免于难。皮隆和朋友们忠诚于海盗对他们的信任,那袋钱于是便成了“象征着友谊的中心”(第90页)。不久,新来的乔偷了钱袋。大家把他揍了一顿,找回了大部分钱,这才发现海盗的钱已足够买一支价值250美元的烛台。 围绕着海盗还愿,发生了一系列极具戏剧色彩的事件。但最终,他们的好日子到了头。丹尼抛弃了朋友们逃进森林,等他回来时全然变成了另一个人,整天无精打采、心情忧郁。为了使他振作起来,朋友们举办了一场大聚会,全煎饼坪的人都来了。丹尼最后一次放纵自己,超越了自己从前的豪饮和打架的壮举,直至冲出屋去要和“值得丹尼与之战斗的敌人”搏斗(第139页),结果坠谷身亡。 丹尼的房子也在他葬礼次日的傍晚被一把火化为灰烬。

《煎饼坪》读起来很像是一部流浪汉小说(picaresque novel),因为丹尼和他的朋友们都是一些无忧无虑的流浪汉,只有在面临饿死的威胁时才会用劳动挣口饭吃。他们的吃喝、快乐全凭运气,小偷小摸、撒谎骗人在他们是常有的事。尽管没有自来水、电灯和换洗的衣服,但他们却活得很好。他们是为一时的快乐而活着,只要有饭吃,有酒喝,有个舒适的地方坐着闲聊,偶尔玩玩女人,打打架,那就万事大吉。就像皮隆所言:“爱情、打架,再加上点酒,你就能永远年轻,永远快乐”(第111页)。然而, 《煎饼坪》却远远超出了通常意义上的流浪汉小说。这些过着流浪汉生活的善良人与周围的商业文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他们身上没有丝毫的商业精神,完全游离于美国商业的复杂体系”(第4页)。这样的反差正是斯坦贝克所力图表现的。

与斯坦贝克先前的作品相比,《煎饼坪》里的“遁世英雄”有两个重要变化。其一,以前的“遁世英雄”有意拒绝他们能够得到的利益,而派沙诺人从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地位,难以参与现代社会的竞争。其二,派沙诺人不再是过去那种羞羞答答、腼腆孤独的隐居者,而是自己群体中的活跃分子。不过,所有“遁世英雄”的共同特征是,他们都厌恶艰苦的劳动,唾弃物质财富。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财产的丧失会给人带来悲哀,既然如此, 不如干脆就没有财产。 (注: Peter

Lisca,"Escape and Commitment:Two Poles of the Steinbeck Hero, "in Steinbeck:The Man and His Work,Oregon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1,p.75,p.78.)在派沙诺人看来,财产会破坏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房子使丹尼有别于他的朋友,因而也成了他的负担,使他总是想着对朋友的责任,他只得逃进森林,以摆脱重负。

要理解《煎饼坪》的意义,一定要弄清丹尼及其朋友的故事与亚瑟王的传奇之间的联系。亚瑟王的故事为《煎饼坪》提供了中心结构,(注:Joseph Fontenrose,John Steinbeck:An Introduction andInterpretation,Holt,Rinehart & Winston,Inc.,1963,p.35.)斯坦贝克在小说中对此作过明确的陈述:

丹尼的房子与圆桌不无相似之处,而丹尼的朋友与圆桌骑士也不无相似之处。这个故事讲述了这个群体是怎样产生,怎样壮大并组成了一个富有聪明才智的群体的。它讲述了丹尼朋友们的历险,以及他们的善行、思想和努力。最后,这个故事还讲述了护身符是如何丢失,这群人又是如何瓦解的。(第3页)

然而,这种联系的重要性不在于《煎饼坪》的故事与亚瑟王传奇有多少对应之处,而在于丹尼和他的朋友之间的关系与亚瑟王和他的朋友之间的关系的一致性上。《煎饼坪》绝非是亚瑟王故事的一个现代版本。丹尼和朋友们追求的生活方式是对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民主、自由精神的一种刻意的摹仿,表现了他们对束缚人的精神与自由的私有财产的唾弃。丹尼死后,朋友们看着他的房子被大火吞噬,因为他们要看着它“像丹尼死去一样在对众神最后一次壮丽、 绝望的攻击中毁灭”(第146页)。这里的“众神”似乎是影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美国社会中追逐名誉、地位和金钱的人们。作者对这些派沙诺人的最后刻画满怀着同情。他们是流浪汉、食客、恶棍,他们破坏私有财产且不与别人往来。这本身并没有错,因为他们不希望那曾经给予他们温暖、欢乐的房子落入它不该落入的人手中。他们不愿意像有钱人那样做人,于是,他们走开了,走向山谷、森林,或别的什么地方。(注:Paul McCarthy, JohnSteinbeck,Frederick Ungar Publishing Co.,1980,p.45.)

有些批评家认为,《煎饼坪》是用滑稽、讽刺的笔调写成的伪史诗(mock—epic),但是,我们似乎更应该将它作为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来解读。透过小说中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派沙诺人粗俗的幽默,可以领悟到其中尖锐的社会批评,从而将它读作“一个表现人在面临绝望困境时的崇高精神的故事”(注:Thomas Kiernan,The Intricate Music: ABiography of John Steinbeck,Little,Brown & Company,1979,p.200.)。丹尼和朋友们的生活是否值得称道姑且不论, 但那却是他们对中产阶级统治下的美国社会主流文化的一种反抗姿态。他们完全生活在一种异文化的氛围之中,没有理想,没有追求,自由自在,宁静、懒散而惬意地活着。这样的生活方式对小说出版之时仍在经济危机的打击下苦苦挣扎的美国人来说,无异于一剂精神良方。人们发现,除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拼命追求名誉地位以外,人还可以有另一种活法。这大概是小说受到读者热烈欢迎的原因之一。

二、“道”的“逻各斯”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斯坦贝克在欧洲做战地记者,其间的经历令他沮丧失望。在战争接近尾声的时候,他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写完了《罐头厂街》(Cannery Row,1945),试图在这本书中“重新捕捉他与埃德·里基茨在30年代度过的好日子”(注:沃伦·弗伦其《约翰·斯坦贝克》,王义国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4页。)。在某种意义上,《罐头厂街》是对随着世界大战而消失的生活方式的怀念,是斯坦贝克面对一个经历了11年的经济萧条后走向战争的世界作出的反应。这种反应就是躲进表面上让人记起10年前的《煎饼坪》的异文化之中。比前一本小说更进一步的是,《罐头厂街》从哲学的角度热情赞颂了直接对抗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伦理价值观。 (注:PeterLisca,John Steinbeck:Nature and Myth,Thomas Y.Crowell Company,1978,p.112.)透过“另一个窥视孔”,斯坦贝克发现,通常的盗贼、 恶棍、叫化子也许应该被称作“圣人、天使、殉道者……”(第379 页)正如小说的核心人物,以里基茨为原型的多克所言:在我们的社会里,获得成功的品质往往是“贪婪、索取、自私”,而“善良、慷慨、坦诚、忠厚”等品质带来的可能是失败(第384页)。 这是对现代美国社会本质的鞭辟入里的洞悉。它告诉我们:用不同的价值观看待相同的事物,必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小说的故事写的是罐头厂街的一群叫化子,但他们不再是派沙诺人,而是地道的美国人,这伙人的头领叫麦克,住在一个被称作“宫殿客栈”的旧房子里。和这伙人同处舞台中心的是“西部生物实验室”的主人多克,他是麦克及其同伴们心目中的好人,所以他们都希望能为他做些什么。叫化子们打算为多克搞一个聚会。可是在多克的实验室举行聚会那天,他因外出采集标本直到聚会结束也未能返回。实验室遭到几乎是毁灭性的破坏。为了补偿他们的过失,麦克和朋友们又开始筹备另一场聚会。在人们以为是多克生日的那天晚上,聚会如期举行并大获成功。这两场聚会因此成了将小说中支离破碎的故事片段凝聚起来的中心。

《罐头厂街》既没有对社会现实作出细致的分析,也没有提出变革的方案,而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以取代正在自取灭亡的旧世界。然而,这个新世界并不完整,它是由支离破碎的片段拼成的。所有这些时间顺序散乱的片段,被一种浓浓的怀旧情绪重新组合成一个无始无终的世界,特定的意象和场景得以在其中重现。可以说,《罐头厂街》在永恒不变的艺术世界中把实际生活中那些一去不返的品质重又聚拢了起来。(注:用永恒的艺术使稍纵即逝的现实获得永恒,这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在《希腊古瓮颂》中所采用的艺术手法。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拙文《诗歌的伊甸园:济慈的诗学及其悖论》,见《外语教学》1997年第二期。)战争虽然加快了那些品质的失去,可斯坦贝克始终对它们怀有深深的眷恋。这也许是他创作这部小说并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定在二战以前的一个原因。

《罐头厂街》结构的特点是开放性和自由性。这种形式恰当地表现了罐头厂街社群的相同品质。这个没有任何强加的传统或权力的社群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生命有机体的自然秩序,表现出自己内在的原动力。(注:斯坦贝克惯于用生物学的观点看待事物,认为任何事物,包括社会群体,都有一个孕育、诞生、成长直至死亡的过程。)在这种开放、自由的形式之下,起主导作用的是对理解这部小说至关重要的哲学意蕴。小说第二章的这段文字对此作出了喻示:

文字是一种符号,给人以欢乐。它吸收人、景物、树木、作物、工厂和卷毛狗。然后,实物变成文字,复又变成实物,只是变了形,被织成一个怪诞的图案。文字吸收罐头厂街,消化掉再吐出来,于是这街就闪耀出绿色世界和映照天空的大海。李中不只是个华人杂货店主。他应该就是。也许他是恶,被善所平衡,而善又使他悬浮起来——他是一颗亚细亚式的行星,老子的引力使他沿轨道运行,可算盘和现金收入记账机又使他偏离老子……李中悬在空中旋转,在杂货和鬼魅之间周旋。(第386页)

老子的学说在《罐头厂街》里成了分辨是非善恶的标准,因而也就是罐头厂街群体生活的准则。极为有趣的是,《罐头厂街》中有些细节几乎就是对老子《道德经》的验证,(注:斯坦贝克在写作《罐头厂街》时显然熟悉《道德经》。在《小说日志》(Journal of ANovel,1951)中,他将老子与柏拉图、基督和佛陀并称。)有时甚至表述方法也非常相像。相对于以上引文,《道德经》中的说法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注:本文所引《道德经》原文均出自吴林伯校注的《老子新解:〈道德经》的释义与串讲》,京华出版社 , 1997年。下文不再一一作注。)。老子的“道”指万物化生的总规律,或不易之定理。“道”化生万物而有名,有名则有万物之实。这和斯坦贝克的文字(the word)吸收万物,万物变成文字,又变成万物的意思是一样的。道家学说摒弃对物质、名利、权力的欲望,反对持有确定的或强硬的观点,认为所有这些都会导致暴力。道家还提倡培养朴素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认为无名便是大智,失败乃是成功,这样的信条在《罐头厂街》随处可见。斯坦贝克的“德星、仁星们”除了吃的、喝的和满足以外,一无钱财,二无志向,而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却“在寻求满足的过程中毁灭了自我,精疲力竭也难达目的”。这正是老子所谓的:“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斯坦贝克用来观察麦克及其朋友的“另一个窥视孔”,也许就是老子的“明道若昧,进道若退”的翻版。7月4日这天,麦克和朋友们连游行都懒得回头看一眼,因为“他们知道游行中会有什么”。这正应了老子的“不出户,知天下”。凡此种种对应,不一而足。

斯坦贝克用道家精神统领《罐头厂街》的虚构世界,其原因在于,他认为支撑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价值体系已全面崩溃,不能再像他在《愤怒的葡萄》等作品中暗示的那样,仅靠这个世界自身的变革来清除痼疾,而必须用一种新的价值体系对其进行重构。道家哲学的精神正好与他一贯倡导的非目的论(non—teleology)契合,于是便成了《罐头厂街》世界的逻各斯(logos), 这个世界的存在以及对它的认知都维系于此。(注:有关逻各斯的阐释,参阅盛宁《人文困惑与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批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90、91页。)也正是在此基础上,作家将罐头厂街的一片混沌幻化为朗朗乾坤,向人们昭示着这个世界的意义。华人杂货店主李中虽然不处在故事的中心,但却对认识《罐头厂街》的世界至关重要。他就相当于这个特殊世界的一个若即若离的评判官。他领会“道”的实质,又深谙美国商业社会的精神,知道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平衡。当他违背商业原则把房子“租”给麦克等人,向罐头厂街的人们大施善行时,实际上是在自觉不自觉地遵从这个世界的逻各斯。

然而,《罐头厂街》所遁入的世界并不那么完美无缺,并非人人都按照《道德经》的准则生活。罐头厂街曾经历的不幸,就好像是由某种“无法解释的”、不明确的自然力引起的。令人欣慰的是,这儿很少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把自己的标准强加在他人头上。“大乱乃治”既可以作为《罐头厂街》的引言,又可以说是斯坦贝克对现实世界的希望。因为在小说开始,他就用多样性和无序性对将要呈现的世界作出了界定:“罐头厂街是一首诗,是扑鼻的臭气、刺耳的噪音和光怪陆离的色彩;它是一种情调、一种风气、一次怀旧、一场梦境”(第379页)。 所有这些都在“为好心人多克做点什么”的主旋律中达到了和谐统一。多克是这个世界的灵魂,他没有任何世俗目的的生活方式是道家哲学精神的具体体现。这个关于“遁世英雄”的故事以滑稽、幽默的笔调,满腔热情地展示了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些行为似乎意味着,刻板的社会是一个愚蠢的机器,是对自由精神的蹂躏,是对生活可笑的浪费,必须受到机智的‘局外人’和毫无生活目标并以此为荣的、足智多谋的无业游民的蔑视。”(注:Charles Child Walcutt,American

LiteraryNaturalism,A Divided Stream,Green Press Publishers,1956,p.265.)

三、并不甜蜜的结局

《甜蜜的星期四》(Sweet Thursday,1954 )是斯坦贝克重新回到遁世英雄的一种努力,是他“在创作生涯中惟一一次回到以前的一部小说背景”(注:沃伦·弗伦其《约翰·斯坦贝克》,王义国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60页。)的小说。 它也许还是一部比斯坦贝克的评论家们迄今所作的评论更值得关注的小说。(注:Richard Astro,Introduction to Steinbeck:The Man and His Work,Oregon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1,p.9.)故事一开始, 读者就被带回到已经熟悉的《罐头厂街》的氛围中。多克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回到罐头厂街,重新开办西部生物实验室。麦克及其朋友们依然住在宫殿客栈。李中的杂货店转手给了墨西哥人瑞瓦斯。熊旗饭店的主人换成了多拉的姐姐芳娜。

故事一开始就表现出一种与《罐头厂街》不同的情调。多克回来后再也难像以往那样无目的地生活,因为“蒙特雷变了,罐头厂街和它的居民也变了。……多克也在变”(第18页)。麦克和朋友们发现,是成家的需要困扰着多克,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于是,麦克就和芳娜合计,把多克与熊旗饭店一个新来的姑娘苏齐撮合起来。他们首先要在熊旗饭店举办一场化妆舞会,一为多克募捐买显微镜,二为促成多克与苏齐的结合。但这次努力以失败告终,多克和苏齐疏远了。黑兹尔弄断了多克的胳膊,从而引起苏齐对多克的同情。小说最终以皆大欢喜的结局收场。多克获得了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可以专心致志地做他想做的事了。

可以看出,《甜蜜的星期四》与《罐头厂街》相去甚远,这表明作者的思想观念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小说的《序言》是这样开始的:“一天夜里,麦克仰卧在宫殿客栈的床上说:‘我从来都不满意《罐头厂街》那本书。若让我写,就会是另一番模样。’”麦克的不满在《甜蜜的星期四》中都将得到更改。从这种意义上说,斯坦贝克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是要摒弃《罐头厂街》中宣扬的学说,用另一种信条取而代之。因此,《甜蜜的星期四》中的理想人物已不再是崇尚非目的论的、把科学研究当作一种生活方式的“圣人”多克,“而是一个好丈夫,一个有固定职业、稳定经济来源的人”。(注:Joseph Fontenrose,JohnSteinbeck:An Introduction and Interpretation,Holt, Rinehart & Winston,Inc.,1963,p.128.)斯坦贝克自己曾经在给一位老朋友的信中谈到《甜蜜的星期四》:“我刚完成另一部关于(罐头厂)街的书,写的不是确实发生,而是本该发生但没有发生在厄德身上的事。我好像无法摆脱他的死。但这是最后一部和他有关的作品了。”(注:Thomas Kiernan,The Intricate Music:A Biography of John

Steinbeck,Little,Brown & Company,1979,p.302.)

斯坦贝克用厄德·里基茨作主要人物的原型写出另一个故事,显然是希望驱除这位已故生物学家对自己文学生涯的残余影响。不写“确实发生的”事,而写“可能发生的”事,无疑是要放弃过去的追求,想向世人证明没有里基茨他仍能写出好作品来。《甜蜜的星期四》中遁世英雄的“入世”标志着他们过去身份的丧失,这既是作者为他们设计的一个“甜蜜的结局”,也是他试图为自己的“蒙特雷小说”画上的一个句号。然而,事情并不像斯坦贝克所期望的那样。小说问世后,评论界众口非辞,认为这部小说“近乎孩子气的讽刺风格”在艺术上是失败的,反映了作者自信心和能力的丧失。社会公众对这部小说的反应也极其冷淡。时代变了,人们的欣赏趣味也在变,没人会再对一群叫化子演出的闹剧感兴趣。《甜蜜的星期四》确实为罐头厂街的人们设计了一个“甜蜜的结局”,但是却没有给作者带来他所期望的甜蜜的回报。

综上所述,斯坦贝克的这组“蒙特雷小说”覆盖了小说家20年的创作生涯,是他的创作由上升到衰落的过程的一个缩影,正好印证了他有机地看待事物的观点。从《煎饼坪》有意地构筑“异文化的世界”开始,到《罐头厂街》以道家哲学作为该世界的逻各斯,再到《甜蜜的星期四》中非目的论哲学观的告退,斯坦贝克总是试图用滑稽、幽默的笔调表现他对人与社会的哲学思考,其中既显示出作者对人的真正价值的认同,又蕴含着他对现代美国社会价值观的批判。斯坦贝克在1962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在受奖演说中他说:作家“有责任揭露我们许多重大的过失和失败,有责任为了改善之目的而将我们愚昧且危险的梦想挖掘出来,暴露给世人。”(注:Paul McCarthy,John Steinbeck,Frederick Ungar Publishing Co.,1980,p.142.)这可以说是斯坦贝克对自己一直从事的工作的概括。他凭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讴歌人的高尚品质,讽刺现代社会被物质利益扭曲变形的灵魂。他在对“遁世英雄”寄予深切同情的同时,又对他们逃避社会责任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因为他始终没有忘记理想中的“献身于社会的成功的个人主义者”的人物类型。从这种意义上讲,《甜蜜的星期四》中遁世英雄的“入世”,实际上既是斯坦贝克调和个人主义与社会责任的一次努力,也表达了他对人的自我完善能力的信任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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