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思想渊源与经验基础_斯大林论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思想渊源与经验基础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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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邓小平同志所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而在当前,在我们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时,能否正确地解决种种矛盾和澄清种种疑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出及其基本内容

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是怎样提出,又具有哪些基本内容呢?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实际生活里产生出来的,是从总结历史经验,重新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中逐渐形成的。

在1979年3月30日的理论务虚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 要使中国实现现代化,至少必须看到中国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底子薄”,二是“人口多,耕地少”,“中国式的现代化, 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164页。)。 回顾我们建国三十年搞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可以引出这样的经验教训:“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2页。)。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我党第二代领导集体,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对我国所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探索的。

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经党的十一届四中会讨论通过的、 在国庆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经济和文化还不发达”,“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

1981年6月27日,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986年9月28日,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了我国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上“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1987年3月25日, 邓小平在关于党的十三大报告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根据的草拟报告大纲的设想上批示说“这个设计好!”同年8月29日, 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客人时指出:“我们的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

党的十三大报告全面展开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主要矛盾和基本路线的阐述,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丰富了这些阐述。

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它意味着从五十年代中期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我国就已从过渡时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由于我国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生产力水平,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时都会经历的起初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时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但它又是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初级阶段;

第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要在这个阶段里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

第五,在我国,要延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邓小平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380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阶级斗争虽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不是主要矛盾。

为了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回顾从1957年下半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二十年左右的时期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一再发生挫折,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从1957年10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毛泽东同志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把社会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等同起来,说它的主要矛盾还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事情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任务,我们党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之所以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的,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初级阶段,为了摆脱贫穷和落后,尤其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摆在首要地位。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之所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因为它是我们立国之本,是使初级阶段不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保证;坚持强国之道的改革开放,则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又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把改革作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项工作的动力,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总之,我们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这是近二十年来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经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为了全面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我们要排除僵化和自由化的干扰和影响,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还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据此: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基本目标,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基本政策覆盖所有制、市场经济、分配方式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四个方面。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基本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政策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民族区域自治制,以及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基本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基本政策是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针对我国基本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但由于20世纪产生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一些在不同程度上经济文化较不发达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急躁冒进、超越阶段的失误,非洲还有一些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国家在争取到民族独立以后也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使这个理论又具有巨大的国际意义。所以,在我们党提出这个理论以后,日本《读卖新闻》当即发表评论说:“它将对第三世界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的‘初级阶段论’对苏联和东欧国家也会产生刺激。对越南、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等第三世界的社会主义国家将产生重大影响。在这些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多数都忽视国情,急急忙忙地实现了国有化和集体化,结果,连人类最基本的‘吃的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注:1987年11月12日[日]《读卖新闻》载丹藤佳纪:《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将对第三世界产生影响》。)。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思想渊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我们党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的概念和理论,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然而,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它是没有思想继承的凭空创造。虽然就它的内容来说,深深地植根在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中,但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却又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为思想渊源的。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理论也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

有些人习惯于从字面上去寻找思想的传承关系。如说布哈林在1922年就提出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等等。然而,在实际上布哈林说的是“社会主义的这个初级阶段的特点是阶级的等级制依然存在,但是这种等级制不具有通常的性质,居于上层地位的是无产阶级”(注:布哈林:《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载《布哈林文选》上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3页。)。就是说,布哈林所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指的过渡时期,和我们的涵意不同。所以,单从字面上去寻找思想传承关系是不成的。反之,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说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如把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基本理论观点分解开来,却不难看出它在思想上渊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的理论命题有二:一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经济文化较不发达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二是说,在任何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阶段都是不可超越的。应当说,这两点全都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主张。

关于经济文化较不发达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的思想萌芽,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1846年间所写《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有所表达。在那里,他们在世界交往普遍发展的情况下,不仅从民族的范围,而且也从世界的范围去观察引起历史冲突的生产和交往方式的矛盾,指出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像英国那样的工业比较发达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像德国那样工业较不发达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使其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而“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版,第115—116页。)。

在19世纪70—8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俄国农村公社所有制时,又提出在胜利完成的西欧无产阶级革命作出榜样并给予援助的情况下,它能够不经受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波折而占有其一切积极成果,成为共产主义的起点。这就是人们现在常说的所谓“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问题。到了19世纪90年代,恩格斯在去世前一年,又一次强调说“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02—503页》。)。

关于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可超越的,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历来是他们的崇高理想。但是,他们又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所以,他们又再三再四地强调“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版,第239页。); 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甚至对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程度时,才能“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可以持续下去,并且不致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或倒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版,第273页。); 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才能使得“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历史的必然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2版,第631—632页。)。

反之,要是在历史进程中,尚未形成这些物质条件,那么,“即使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31—332页。)。 要是在没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作前提的情况下去强行消灭“异化”,“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死灰复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版,第86页。)。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强调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第2版, 第101页。)。

列宁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所作出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通过十月革命的实践,把在一定条件下,经济文化较不发达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由假设变成了现实,而且还就此提出了和马克思恩格斯不尽相同的理论论证。

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时代以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带来了不同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前景,使得社会主义有可能不仅首先在一个国家内、而且肯定在像俄国这样只有中等资本主义发展水平但却是帝国主义链索上的薄弱环节上取得胜利。列宁抓住了这个机遇,胜利地实现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并在驳斥普列汉诺夫、考茨基、苏汉诺夫所提出的反对意见中,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

普列汉诺夫在1917年10月28日《致彼得格勒工人的公开信》中说,只有当无产阶级在居民中占多数时,它才能建立自己的专政,否则就会遭到最大的历史灾难、最惨重的失败。考茨基在1918年8 月的《无产阶级专政》一书中说,布尔什维克的“无产阶级专政,无非是一种想要超越或者用法令来取消那些自然的发展阶段的大规模试验而已”,他把这比作一个为了缩短怀孕期而疯狂万分地猛跳的妇女,说“这样生下来的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

针对诸如此类的反对意见,列宁先是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从分析俄国无产阶级的力量入手,指出当时它“在政治制度方面,在工人政权的力量方面,比不管什么英国或德国都要先进”,但在另一方面,“在组织像样的国家资本主义方面,在文明程度方面,在物质上和生产上‘实施’社会主义的准备程度方面,却比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还要落后”。面对俄国无产阶级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这种不相称的情况,怎么办?列宁认为,如果据此而认为俄国无产阶级“不应该夺取政权,那就犯了不可救药的错误。所谓‘套中人’就是这样推论的。他们忘记了,‘相称’是永远不会有的,在自然界的发展中,也和在社会的发展中一样,这样的相称都是不可能有的,只有经过多次的尝试——其中每次单独的尝试都会是片面的,都会有某种不相称的毛病——才能从一切国家无产者的革命合作中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主义”(注:《列宁选集》第3卷,第3版,第531页。)。接着。 列宁又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民族殖民地委员会的报告》中,把这个问题由个别上升到一般,强调指出:“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共产主义”(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3版,第279页。)。应当指出,列宁的这个结论, 对于在20世纪中期、特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由苏联的一国实践发展为欧亚拉美十五个国家的实践的凯旋进军,具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针对着1922年俄国孟什维克苏汉诺夫所谓“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的责难,列宁在1923年口授发表的《论我国革命》一文中,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不发达国家在一定条件下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列宁指出:“面对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所造成的那种革命形势的人民,在毫无出路的处境逼迫下,难道他们就不能奋起斗争,以求至少获得某种机会去为自己争得进一步发展文明的并不十分寻常的条件吗?”“既然毫无出路的处境,十倍地增强了工农的力量,使我们能够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那又该怎么办呢?”“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列宁强调说“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3版,第776 —777页。)。

由于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不久,在国际上就发生了对俄的十四国武装干涉,在俄国内则发生了反革命叛乱,迫使苏俄中断了社会主义建设而进入“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这个时期所采取的余粮收集制等政策,就其作为应付战争和经济破坏的临时措施来说,取得了成功,保证了战争的胜利,但就其作为急于求成地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而言,却遭到了失败,它造成了阻碍生产力发展,导致严重经济危机的消极后果,而且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动乱。

挫折使列宁深切地认识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以及采取的相应的方针政策的制约性。但是,列宁不是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用论证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可超越的方式,去表述这种制约性,而是用论证条件不同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办法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方式去表述这种制约性。具体地说,按照在一国经济中,占优势的是大私有制还是小私有制,是大农业还是小农业,是大资本主义关系还是小经济,以及是否已经形成了农业雇佣工人阶级等等为转移,决定了那个国家能否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在俄国那种小私有制、小农业、小经济占优势,还未形成农业雇佣工人阶级的国家里,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经过诸如国家资本主义等等这样一些对欧洲来说“未必必要”、甚至“完全不需要”的特殊过渡阶段和办法。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列宁又用论证社会化不同于没收和国有化的方式去表述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制约性,因为在实行没收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实行国有化的问题上,需要有政治家的坚决性,反之,在实行生产社会化时,即使有世界上最大的坚决性也是不够的。

正是在这些思想的基础上,列宁明确划分了俄国向共产主义过渡各阶段。他说:“我们在剥夺了地主和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建立社会主义那些最初级形式的可能性,但是这里还丝毫没有共产主义的东西”(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3版,第91、92页。);“我们在俄国(推翻资产阶级后的第三年)还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从共产主义的观点看来,否定政党就意味着从资本主义崩溃的前夜(在德国)跳到共产主义的最高阶段,而不是进到它的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3版,第154页。)。

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思想观点和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说,是息息相通的,它们无疑地构成了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思想渊源。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与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说,不仅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且还借鉴了其它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

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在执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面对着在苏联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同时,资本主义因素和弊病、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文化的侵蚀也有所增长的局面,在过早地结束新经济政策的同时,也滋长和发展了急于建成社会主义和超越阶段地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情绪。

斯大林在把基本实现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和剥削阶级的消灭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的标志的同时,又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和社会主义的建成混淆起来,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助长了超越阶段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冒进倾向。他在1936年宣布建成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标准去顶替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方面的标准。他说,建成社会主义“最主要的,就是资本主义已经从我国工业范围完全驱逐出出去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现在是在我国工业中独占统治的体系”,在农业方面,“富农也被消灭”,形成了“无所不包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体系”,“个体小农经济成分只占很小的地位”,总之,“人剥削人的现象已被铲除和消灭,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已经作为苏联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础而奠定了”。虽然斯大林也谈到生产力方面的状况,说俄国工业已经“建立在丰富的现代新技术的基础上”、“十分发达的重工业以及更发达的机器制造业的基础上”,农业也已“有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机械化的、用新技术武装起来的生产”(注:《斯大林文选》上卷,第84页。),但在实际上,苏联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马克思提出的要吸收和享用资本主义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就、积极成果相比,和列宁提出的适应最新技术水平、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即全国电气化相比,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在这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宣告建成了社会主义,显然降低了标准、超越了阶段。在苏联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为第三个五年计划规定基本任务时,斯大林又说“我们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已进入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时期”(注:《苏联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3页。)。在1939年3月召开的联共(布)第18大, 又在决议中规定了苏联人民和共产党在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任务。希特勒的入侵使斯大林暂时中断了他的设想,但在战后不久他又重新捡起了这个话题:1946年9月, 斯大林在会见《星期日时报》记者时说:“‘一个国家内的共产主义,特别是苏联这样的国家的共产主义,是完全可能的”(注:《斯大林文选》下卷,第478 页。)。在这种形势下,苏联理论界把当时提出的在15—20年内生产生铁5400万吨,钢6000万吨,煤5亿吨的指标, 说成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斯大林纲领(注: 见1946年9月26日[苏]《真理报》。)。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又列举了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三个基本的先决条件(注:《斯大林文选》下卷,第624—626页。)。同年举行的联共(布)十九大更在所通过的《苏共章程》中规定“苏联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最后建成共产主义”(注:《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5分册, 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93页。)。

赫鲁晓夫虽然全盘否定斯大林,但在超越阶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却不仅继承、而且进一步发展了斯大林的设想:在1959年1—2月的苏共21大上,赫鲁晓夫不仅宣布苏联已“进入一个新的、极重要的发展时期——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还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有效地利用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可能性,将大致同时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其根据是运用“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使“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的共同水平平衡起来”(注:《苏联共产党第21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1959年人民出版社版,第40、 142页。)。1961年,赫鲁晓夫更在苏共22大上通过了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苏共第三个纲领,这个纲领规定在1961—1970年的10年中,苏联在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时,在按人口平均计算的产量方面超过美国,而在1971—1980年的第二个10年结束时,将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对此,赫鲁晓夫曾经吹嘘说:苏共三个纲领好比一支三级火箭,第一级火箭使我们脱离了资本主义世界,第二级使它上升到社会主义,第三级的任务则是引入共产主义轨道。

在赫鲁晓夫鼓动下,东欧国家也刮起了一股“向共产主义过渡风”。例如,保加利亚党在1962年通过的8大决议认为,完成今后20 年的远景规划就”意味着1980年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将建成共产主义社会”;捷克斯洛伐克在1960年7月通过的宪法指出“社会主义建设已完成”, “我们正在集中力量向共产主义过渡”;民主德国党的9 大通过的党纲说“继续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立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从而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基本的前提”;罗马尼亚党把1971—2000年规定为“建设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阶段”;古巴党则在60年代中叶在党内开展了一场关于古巴能否先于苏联、中国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争论。

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纪念十月革命50周年的报告中,把赫鲁晓夫“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基调降为“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1982年,安德罗波夫进一步把它降调为苏联仅处在发达社会主义“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1986年3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27 大制定的党纲时沿袭了苏联已“进入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到了1986年10月,他又把苏正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说法,进一步降调成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以后又完全抛弃了社会主义……。

从苏共历任领导在关于所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提法的不断改变中,可以看出他们不是从基本国情出发的主观随意性,同时也可看出超越阶段、盲目冒进造成的严重后果,致使他们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退却性地修改提法。实际上,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超越阶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去盲目追逐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大二公三纯,正是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的过程中,也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由于“左”的思想的支配和影响,这种探索又是艰难和曲折的。

1957年2月,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在这里,毛泽东吸取了斯大林的教训,把社会主义划分为“建立”和“完全建成”两个阶段,但对所需时间却估计较短,如在1957年7 月发表的《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他写道:“必须懂得,在我国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基础和现代化的农业基础,从现在起还要十年至十五年。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现在还未建成,还差十年至十五年时间”。

这时,由于赫鲁晓夫大反斯大林,在国际范围内掀起的反共浪潮,以及在国内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使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急剧“左”转的变化。1957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改变了1956年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观察和判断;接着,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又提出了七年超英十五年超美的口号,在1958年8 月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中,又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超越阶段、刮共产风招致经济困难的教训,使毛泽东清醒过来,在1958年11月《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提出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应当利用商品来团结几亿农民”;在1958年12月《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说明要点》中,他提出要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划清,根据这个质的规定性来制定目前阶段的方针政策,并提出了以实现国家工业化、农业电气化、机械化,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实现全面全民所有制和基本消灭阶级为主要内容的建成社会主义的七条标准;在1959年2月27 日的《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他说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公社工业化、国家工业化,还只是第一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提高的阶段,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在1959年12月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笔记中,他又把这些探索集中起来,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但在那以后,特别从1962年开始,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探索,又重新让位给关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中,始终存在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大过渡”理论的阐述,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中认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和理论,不仅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而且又是在总结几十年来国际国内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超越阶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4—235页。),所以, 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具有丰厚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准确地把握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我们就能在当前的改革攻坚和发展关键时期,澄清种种疑惑而正确解决面对的种种问题,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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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思想渊源与经验基础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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