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社会制定和经济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基础,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地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租用。但由于国有企业特殊地位和影响力,其内部腐败问题不容忽视,为解决国企腐败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的反腐败监督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肩负着国有企业防治腐败的重要任务。本文分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国有企业腐败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提出相应对策与方案,为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难点;对策
引言: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地位很重要,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支柱,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由于国企的特殊地位,在企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问题,这不仅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严重影响党和干部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必须要利用纪检监察手段来监督和治理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才能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廉洁经营,使公有制经济能够更长远更健康的发展。
一、国有企业腐败的原因及特点分析
1、国有企业的特殊性
我国的国有企业主要有中央直属企业和地方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国家和政府的意志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很强的影响力。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和政府控制的,而其他形式的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国家和政府不占其控制地位,而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机构来掌控。
因此,从所有制形式来看,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有着根本的不同。
2)国有企业既有企业性,又有公共性。作为经营型企业,国企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明显的不同,运营和管理要追求经济利益,追求生产效率。而另一方面,国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通常是国民生活的重要保障,如能源、电力、交通等,具有很强的公益保障性质,不能仅以企业经营利润为指导,还要兼顾民众的生活保障需求。
3)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紧密
非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企业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营,接受包括工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正常行政管理,其经营项目和运营机制较为灵活,国家和政府仅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国有企业由国家和政府出资或控股,除了接受常规的行政管理外,还要接受国家和政府的经营管理权。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运营机制受国家和政府约束,因此国企主要是为国家和政府服务的。
2、国有企业腐败特点
由于国有企业的基础性作用,使得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较多,企业领导权力较大,因此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下面将对国企腐败的特点进行探讨和分析。
1)国有企业腐败的主体身份特殊
国有企业人员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其选拔和任命受党和国家的控制。虽然与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不同,但国企的所有制属性决定了国企员工并非一般意义的企业员工,可以算作一类非典型的国家公职人员,其腐败行为是一种非典型意义上的国家公职人员腐败,较普通企业的腐败行为危害更大。
2)国有企业腐败方式多样
国有企业的工作性质和职权范围与政府机关不同,与非国有制企业也不同,企业掌握的资源丰富,权力大,在人事任免和生产经营方面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因此其腐败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贪污、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挪用公款、非法经营、挥霍浪费等等。这些腐败方式既具有国家机关的腐败特性,又有企业经营的腐败特性。
3)国有企业腐败金额巨大。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或政府投资的企业,在国有资产的使用中,很大部分都用于了国有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投入的资金量巨大,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庞大,经营金额巨大,是非国有企业无法相比的,因此,一旦国有企业出现腐败问题,其涉及的金额十分巨大,非常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4)腐败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和政府,其所有制特点和公共服务属性决定了其并非是单纯的经营型企业,某种意义上也是国家职能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腐败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其负面影响极大,后果十分严重。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防治腐败难点分析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防治腐败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难点和问题,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难点问题,分析一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及防治腐败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和难点的原因。
1.重视程度不够
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企业的纪检监察不够重视,认为企业的重点应放在经营业绩上,对纪检监察工作漠视,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束缚了企业自有经营权力,这种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偏差会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使得国企内纪检监察防治腐败的效果受到影响。
2.企业内纪检监察制度不完善
国有企业内的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建立的,主要为财务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内容不够细化,能发挥真实作用的制度不够健全,操作性不强,而且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这导致在执行的过程中操作性较差,效果并不理想。
3.纪检监察监督专业性不够
国企与政府机关的纪检监督方式有一定的不同,需要较强的专业性支持,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流程有较深的理解和认识,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往往没有相关专业知识,查处腐败的能力不强。
4、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受组织关系制约
国企的纪检监察机构属于企业的职能部门,人员配置和经费来源均由所在企业提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有一大部分也受企业人事部门的管理,这导致了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企业有很强的依赖性,容易受到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制约。
三、企业纪检监察防治腐败的建议和对策
1、建立企业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的主要力量,不但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还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快速,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落后思想有蔓延的趋势,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要通过不断的教育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忠于值守,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此外,还要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
2、理清纪委与同级党委的关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系中,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最重要,也是最特殊的关系。现行的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与党委书记一职多为同一人兼任,是企业的“一把手”。在传统的纪检监督制度下,纪委在统计党委的领导下很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将企业的纪委与党委平行而立,使纪委直接受到上级纪委管理,弱化党委对纪委的影响力,使纪委工作人员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不受领导体制的干扰和束缚。
3、强化民主监督
在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中,还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争取在企业内部推行决策公开、财务公开、人事公开等制度。在企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向企业内部员工公开,增加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能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行为。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反腐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在保护举报人利益的前提下,强化企业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监督力量,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腐败问题形成更为广泛、有力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国纪宣.扎实开展国企反腐倡廉工作[J].中国监察,2010,(05).
[2] 李亚萍.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求实,2010,(6).
论文作者:胡桂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国有企业论文; 纪检监察论文; 企业论文; 腐败论文; 国企论文; 国家论文; 政府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