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明道救世”中的礼节思想_顾炎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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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更迭,“天崩地解”的残酷局面,于旧有的思想体系产生极大冲击。理学尤其是阳明心学趋于衰微,已无法满足社会和知识界的需要。于是,“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为学路向应时而起,知识界将研究重心转向经学文献的整理。在此为学路向引导之下,经学家开始舍理言礼,“以礼代理”思想渐趋萌芽。至清中叶以后,汇成潮流,遂有“以礼代理”说的风行于世。此一学术路向的转换,被奉为清代学术“不祧之祖”的大儒顾炎武,实有开风气之功。其“经学即理学”及“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注:全祖望:《鲒埼亭集》卷十二,《亭林先生神道表》;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的论断,乃为其后“礼学即理学”思想之滥觞。

顾炎武治学,一以“六经之指、当世之务”为鹄的,意在“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用他的话来说,就叫做“以明道也,以救世也”,并据以达到“拨乱涤污,法古用夏,启多闻于来学,待一治于后王”之目的。顾炎武此一为学致思路径,是建立在其“知类通达,以几《大学》之道”(注:《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三》;卷二,《初刻日知录自序》;卷四,《又与人书二十五》;卷六,《与杨雪臣》;《日知录》卷一,《童观》。)的认识前提下的,亦即潘耒所概括的“通儒之学”。何谓“通儒之学”?潘耒说:“学者将以明体适用也,综贯百家,上下千载,详考其得失之故,而断之于心,笔之于书,朝章、国典、民风、士俗,元元本本,无不洞悉。其术足以匡时,其言足以救世,是谓通儒之学。”(注:潘耒:《遂初堂集》卷六,《日知录序》。)潘氏此论,实足代表顾炎武之为学精神。

顾炎武既然以“匡时”、“救世”作为其治经研学之目的,那么,他对礼制的重视就不难理解了。因为礼制中既有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乐、刑政、典章制度,而礼本身又是《五经》之一。因之可以说,对礼的研究是顾炎武治学宗旨的归宿和落脚点。细绎顾炎武之意,他对礼制的关注,是对下述状况有感而发的,即:“目击世趋,方知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纪纲为不可阙焉。百年必世养之而不足,一朝一夕败之而有余。”所谓“教化纪纲”,亦即礼之重心所在。基于这一认识,顾炎武认为:“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注: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九》;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他进而阐发先哲“礼时为大”的礼学思想,指出:“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惟其称也。”(注:《日知录》卷六,《君子而时中》。)顾炎武的这一思想,为有清一代礼学研究开辟了风气,定下了基调。

综观顾炎武对礼的研究,有如下诸大端:

其一,礼义与廉耻。明清更迭,不仅造成易代之痛,士风人心亦成一大问题。明末,文士“聚宾客门人之学者数十百人,……而一皆与之言心言性,舍多学而识,以求一贯之方,置四海之困穷不言,而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而“万历以后,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乃犹封诸书册之间,进自阍人之手。今则亲呈坐上,径出怀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话无非此物。衣冠而为囊橐之寄,朝列而有市井之容”。不仅如此,明清易代之时,晚明士大夫多“反颜事仇”。他们的这种恶劣行径及寡廉鲜耻、趋炎附势之丑态,为顾炎武深恶痛绝。反观当代,顾炎武指出,今之学者“生于草野之中,当礼坏乐崩之后,于古人之遗文一切不为之讨究,而曰:‘礼吾知其敬而已,丧吾知其哀而已。’以空学而议朝章,以清淡而干王政,是尚不足以窥汉儒之里,而何以升孔子之堂哉”!这些人不仅“并注疏而不观,殆于本末俱丧”。其病痛在于“好异,以其说之异于人而不足以取信,于是舍本经之训诂,而求之诸子百家之书;犹未足也,则舍近代之文,而求之远古;又不足,则舍中国之文,而求之四海之外”。(注:以上引文分见《日知录》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永筐是将》;卷十三,《降臣》;卷六,《檀弓》;卷十六,《明经》;卷二,《丰熙伪尚书》。)总起来看,“‘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今日北方之学者是也。‘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今日南方之学者是也”。有惩于此,顾炎武高呼:“今日所以变化人心,荡涤污俗者,莫急于劝学、奖廉二事。”其“劝学”之方在反之于“古之圣人所以教人之说”,亦即:“其行在孝、悌、忠、信,其职在洒扫、应对、进退,其文在《诗》、《书》、《礼》、《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处、去就、交际,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罚。”而为“奖廉”,顾炎武不仅以史为鉴,倡为“贵廉”之说,且引《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注:《日知录》卷十三,《南北学者之病》、《名教》;卷十八,《内典》;卷十三,《贵廉》、《廉耻》。)

基于如上认识,顾炎武遂将“博学于文”与“行己有耻”合而为一,使之上升到“圣人之道”的高度,并为之大声疾呼。他指出:“愚所谓圣人之道如之何?曰‘博学于文’,曰‘行己有耻’。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外、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耻之于人大矣!不耻恶衣恶食,而耻匹夫匹妇之不被其泽。”因而,他发出慨叹:“呜呼!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注:《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而“博学于文”与“行己有耻”合而为一的关键在于“求其放心”,其言曰:“他日又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是所存者非空虚之心也。夫仁与礼,未有不学问而能明者也。”(注:《日知录》卷七,《求其放心》。)

由上所论,我们可以看出,顾炎武“以礼存心”的思想,正是在目睹了晚明清初世风人心之浇漓,为力矫其弊而提出的。其关节点在于“博学于文”与“行己有耻”合而为一,从而使人们归依于“圣人之道”。去其虚浮,反之《六经》,以期达到社会风气淳厚和国治民安。顾炎武曾引宋人罗从彦的话说:“教化者,朝廷之先务;廉耻者,士人之美节;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注:《日知录》卷十三,《廉耻》。)此一看法,正是顾炎武“教化纪纲”为礼之重心的具体阐发。诚然,国家的兴衰,社会的治乱,并非如顾炎武所说,只是一个人心、风俗问题,但在明清之际,当社会风气极度败坏之时,致力于转移人心,救正风俗,礼义廉耻相结合,无疑又是切合社会需要的。

其次,礼之功用。顾炎武认为,礼之功用在于其为“自治治人之具”。其言曰:“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然则周公之所以为治,孔子之所以为教,舍礼其何以焉。”(注:《亭林文集》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他引用晏子回答齐景公的话来阐发礼之精义,指出:“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注:《日知录》卷七,《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这是就积极方面而言的。但若失去礼,则“人君无礼,无以怡其邦;大夫无礼,官吏不恭;父子无礼,其家必凶;兄弟无礼,不能久同。”(注:《晏子春秋·外篇》卷七。)从这一角度来说,礼是不可须臾离的。由此,顾炎武得出一种认识,“古之明王所以禁邪于未形,使民日近善远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道矣”。此“道”便是孔子所说的“坊”,亦即:“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为之坊,民犹愈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也只有真正做到以礼坊民,才能达到“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而若不讲究礼,则“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由此可见,礼之兴废,所关者大矣!故孔子有言:“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注:分见《日知录》卷七,《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又见《礼记·坊记》;《礼记·哀公问》;《礼记·仲尼燕居》。)

顾炎武认为,“三代之礼,其存于后世而无疵者,独有《仪礼》一经”(注:《亭林文集》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然“自春秋之并为七国,七国之并为秦,而大变先王之礼”。变则变矣,但“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不过,“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虚之教至于搥提仁义,绝灭礼乐,从此起矣。自宋以下,一二贤智之徒,病汉人训诂之学,得其粗迹,务矫之以归于内,而达道达德、九经三重之事置之不论。此真所谓‘告子未尝知义’者也,其不流于异端而害吾道者几希。”因此,顾炎武不但倡为“以礼存心”之说,且于释道二教深恶痛绝。他在《日知录》中,通过对魏晋至元代有关禁释道言论的钩稽,(注:《日知录》卷七,《子张问十世》,《行吾敬故谓之内也》;《日知录之余》卷三,《废释道二教》、《禁僧》。)彰显出其取舍所在。

顾炎武对礼之功用的认识,还体现在其“严夷夏之防”思想中。早在先秦时期,许多人便将有无礼义视作华夷之别的标志。虽有人对此提出批评,如祭公谋父就肯定犬戎“树惇”(注:《国语·周语上》。)。但此观点未能被多数人接受。孔子在对管仲的评价中,曾指出:“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注:《论语·宪问》。)对此,顾炎武认为:“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犹不敌华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注:《日知录》卷七,《管仲不死子纠》。)因而,顾炎武主张“素夷狄行乎夷狄”,即“处夷狄之邦,而不失吾中国之道”。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夫是之谓素夷狄行乎夷狄也。若乃相率而臣事之,奉其令,行其俗;甚者导之以为虐于中国,而藉口于素夷狄之文,则子思之罪人也已。”(注:顾炎武:《原抄本日知录》卷九,《素夷狄行乎夷狄》,台湾1970年徐文珊先生点校本。又见黄侃《日知录校记》卷六。)由此可见,顾炎武面对满洲贵族的入主中原,是抱有强烈的民族意识的。诚然,“严夷夏之防”是儒家思想中的糟粕,我们没有理由去肯定它。但也应看到,顾炎武在清初民族压迫异常酷烈的情况下,以之去反抗清廷的统治,这自有其立论的依据。而且,在反抗清廷民族高压的斗争中,此类主张亦确实产生过积极影响。强烈的民族意识,并非顾炎武一人所特有,在清初其他进步思想家的思想中,亦有程度不同的反映。这正是清初的特定历史环境给那个时代的理论思维留下的烙印。

其三,礼与法。在中国古代,礼与法两位一体,相辅而行,直接关涉到统治机器的有效运转、国家的治乱安危。夏商周三代之迹向为后人所乐道,其原因乃在于先王能敬德保民,不尚刑罚。降至春秋战国,诸侯国陷于纷争角斗之中,他们恶礼害己,皆灭裂其籍,“礼崩乐坏”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儒家“仁义”之说,面对血腥的兼并屠杀,已显得软弱无力。相反,投时代所好的法家,却一时有了用武之地。及至秦始皇以武力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任刑废礼,虽有“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之举,终因法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其作用微乎其微。因此,秦朝的短祚而亡,重又激起人们对礼与法的思考。贾谊在《过秦论》中分析秦亡原因时,发出了“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的感叹!汉代秦而起,虽有叔孙通的草创朝仪,使汉高祖发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的不胜感慨,但其时对礼的重视并不够。所以,终西汉之世,礼仪建设的成绩并不大。个中缘由,汉宣帝的一段话颇耐人寻味,其言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注:以上引文分见《史记·礼书》;《汉书·元帝纪》。)事实上,不管后代思想家做何解释,统治者大都循此思想而行。

当然,不少思想家对礼与法的关系亦曾做过有益的探讨。最为典型的就是司马迁所说的:“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注:《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的这一思想是有其渊源的。早在战国时,荀子便已援法人礼,在大力倡礼治的前提下,亦注意到法对礼的补充作用。汉代的贾谊对礼治与法治的关系有所思索,他说:“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注:《汉书·贾谊传》。)可见,司马迁的礼法思想,乃直承贾谊而来。

顾炎武对礼与法的关系亦有论究。他对历代法制、尤其是明代后期法制的败坏探本寻源,认为:“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进而,他就历代法制之弊指出:“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详究事势,豫为变通之地。后人承其已弊,拘于旧章,不能更革,而复立一法以救之。于是法愈繁而弊愈多,天下之事日至于丛脞,其究也眊而不行。”有鉴于此,顾炎武憧憬着那种“变鲁至于道”的治世。他说:“变鲁而至于道者,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变齐而至于鲁者,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注:《日知录》卷八,《法制》;卷七,《变齐变鲁》。)由此可见,在礼与法的关系上,顾炎武从明亡清兴的社会实际出发,更加重视礼制的建设,从而构成其礼学思想的特色。

其四,对礼学的研究。顾炎武虽然没有礼学方面的专著问世,但是丝毫不妨碍他的礼学主张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他曾说:“至于悯礼教之废坏,而望之斟酌今古,以成一书,返百王之季俗,而跻之三代,此仁人君子之用心也。”其所希望的“后之君子,因句读以辨其文,因文以识其义,因其义以通制作之原”(注:《亭林文集》卷三,《答汪苕文书》;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的研经治礼方法,不啻为后人开一治学门径。

顾炎武之所以未成礼学专著,在与汪琬的书信中,透露出个中消息。他说:“然斯事之难,朱子尝欲为之而未就矣,况又在四五百年之后乎?弟少习举业,多用力于四经,而三礼未之考究。年过五十,乃知‘不学礼无以立’之旨,方欲讨论,而多历忧患,又迫衰晚,兼以北方难购书籍,遂于此经未有所得。”(注:《亭林文集》卷三,《答汪苕文书》。)即使如此,其对《仪礼》脱误的考辨,还是非常精到的。在顾炎武看来,“十三经中,《仪礼》脱误尤多”。经过考证,他指出:“《士昏礼》脱‘婿授绥,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一节十四字(原注:赖有长安石经,据以补此一节,而其注疏遂亡);《乡射礼》脱‘士鹿中旌以获’七字;《士虞礼》脱‘哭止,告事毕,宾出’七字;《特牲馈食礼》脱‘举觯者祭,卒觯拜,长者答拜’十一字;《少牢馈食礼》脱‘以授尸,坐取箪,兴’七字。此则秦火之所未亡,而亡于监刻矣。”(注:《日知录》卷十八,《监本二十一史》。)言之凿凿,实非疏于礼学者所能言。

顾炎武治礼,颇服膺郑康成,对之推崇有加。他的《述古》一诗赞道:“六经之所传,训诂为之祖。仲尼贵多闻,汉人犹近古。礼器与声容,习之疑可睹。大哉郑康成,探赜靡不举。六艺既该通,百家亦兼取。至今三礼存,其学非小补。后代尚清谈,士苴斥邹鲁。哆口论性道,扪龠同矇瞽。”此就其大者而言。具体到三礼之研究,顾炎武认为郑康成的特色在于“或改其音而未尝变其字”(注:《亭林诗集》卷四,《述古》;《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书》。),“其于二礼之经及子夏之传,往往驳正”。可见,顾炎武对郑康成的推崇,并非出于回护汉人及康成之意。观两者对礼之考辨,实有其渊源所在。所以,顾炎武指出:“此其所驳虽不尽当,视杜氏之专阿传文则不同矣。经注之中,可谓卓然者乎!”(注:《日知录》卷二十七,《汉人注经》。)此论颇得郑氏之义。

此外,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对丧礼亦多有探讨。如论“三年之丧”,顾炎武通过对“今人三年之丧,有过于古人者三事”的详细梳理考辨,得出结论:“夫实之无所不降者,仁之至;文之有所或杀者,义之精。古人制礼之意盖如此。后世父在为母三年,妇为舅姑从夫斩齐并三年,为嫂有服,为弟妇亦有服,意欲加厚于古,而不知古者子之为母、妇之为舅姑、叔之于嫂,未尝薄也。愚故曰:此皆溺乎其文,昧乎其实,而不究古人制礼之意者也。古人所勉者,丧之实也,自尽于己者也;后世所加者,丧之文也,表暴于人者也。诚伪之相去何如哉。”(注:《日知录》卷五,《三年之丧》。又见《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服制书》。)其他所论,类多如此,皆属通达之见。

顾炎武的礼学思想是有着时代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他对礼义与廉耻、礼与法、礼之功能诸多问题的探讨,目的即在于拯世风人心之坏,寻求维系社会人心之法。他对礼学的梳理考辨,更为后人树立起治学门径。风气既开,后之学者踵继而起,对礼制的研究日臻精熟深入。无怪乎其弟子潘耒如此评论道:“凡经义史学、官方吏治、财赋典礼、舆地艺文之属,一一疏通其源,考正其谬误。至于叹礼教之衰迟,伤风俗之颓败,则古称先,规切时弊,尤为深切著明,学博而识精,理到而辞达。”(注:潘耒:《遂初堂集》卷六,《日知录序》。)黄汝成亦说:“其言经史之微文大义,良法善政,务推礼乐德刑之本,以达质文否泰之迁嬗,错综其理,会通其旨。”(注: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序》。)这些评论是颇得顾氏之精诣的,至为中肯。

而值得一提的是,顾炎武对礼学的探讨,并非只局限于思想层面,他还曾将其礼学主张运用于社会实践之中。在致毛锦衔的信中,顾炎武曾说:“比在关中,略仿横渠、蓝田之意,以礼为教。”(注:《亭林文集》卷六,《与毛锦衔》。)他之所以要这么做,一是有感于此地曾有礼教传统,二是“今之讲学者甚多,而平居雅言无及之者。值此人心陷溺之秋,苟不以礼,其何以拨乱而返之正”?这也正是他“自今以往,以著书传后学,以勤俭率子弟,以礼俗化乡人,数年之后,叔度、彦方之名,翕然于关右,岂玉堂诸子之所敢望哉”(注:《蒋山傭残稿》卷二,《答汪苕文》、《与王山史》。)思想的实践。而令人关注的是,顾炎武何以单单选择关中作为其实现理想之地呢?我们认为其因有二:第一是关中风俗淳厚,第二是地理位置独特。关中虽然正值人心陷溺之秋,但“秦人慕经学,重处士,持清议,实与他省不同”。而且,在顾炎武流寓关、华两年多时间里,他认为“此中一二绅韦颇知重道”,还是有志趣相投之人可引为同调的。另外,顾炎武从关中士大夫行三年之丧的风习中,亦看到推行礼教的可能性。他指出:“增三年之丧为三十六月,起于唐弘文馆直学士王元感,已为张柬之所驳,而今关中士大夫皆行之。……虽然,吾见今之人略不以丧纪为意,而此邦犹以相沿之旧,不敢遽变,是风俗之厚也。若乃致其情而去其文,则君子为教于乡者之事也。”(注:《亭林文集》卷四,《与三侄书》、《与王虹友书》;卷三,《与友人论服制书》。)勿庸多言,顾炎武以君子之职责为己任的心态已跃然纸上。至于关中地理位置之独特,顾炎武曾指出:“华阴绾毂关、河之口,虽足不出户,而能见天下之人,闻天下之事。一旦有警,入山守险,不过十里之遥;若志在四方,则一出关门,亦有建瓴之便。”不仅如此,关中还有他省所无的屏障,顾炎武指出:“愚谓与汉羌烽火但隔一山,彼谓三十年来在在筑堡,一县之境,多至千余,人自为守,敌难遍攻。此他省之所无,即天下有变而秦独完矣。”(注:《亭林文集》卷四,《与三侄书》;卷三,《与李星来书》。)由上述所论,我们不难看出,顾炎武之选择关中,是有其苦心所在的。虽然客观效果并非如顾炎武预想的那样,但他勇于实践的精神,还是颇值得称道的。

综上所论,明清之际,有惩于理学、尤其是阳明后学的蹈空之弊,并在明中后叶“通经学古”思想的影响下,“以经学济理学之穷”学术思想遂成潮流。在此潮流之下,顾炎武“理学,经学也”命题的提出,以及其“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取向的确立、“因句读以辨其文,因文以识其义,因其义以通制作之原”、“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研经治礼方法的发凡,不仅对同时诸儒有一定影响,一时成为知识界共识,且波及到清廷及儒臣。钦定《三礼义疏》、《大清通礼》的出台,徐乾学《读礼通考》、秦蕙田《五礼通考》的结撰,以及李光地、方苞等人对礼的研讨,即是对此思潮的积极回应。风气既开,后儒延其绪而起。至凌廷堪、阮元所倡“以礼代理”说的风行于世,遂将重礼思想推到一个新的阶段。学术界群趋而好之,言“理”几成禁忌。经此酝酿,至黄以周“礼学即理学”思想的定型,遂将顾炎武以来的礼学思想推至高峰。

诚然,从“经学即理学”至“礼学即理学”思想的发展演进,虽不能涵盖有清一代的思想全貌,但作为一种学术形态而言,视之为清代学术发展的一大潮流,当不至大谬。勿庸讳言,此一学术形态有其不足和偏激之处;但若从积极角度而言,较之游谈无垠、空谈性理来说,此学说还是颇为征实、切于世用的,于己于世,都不失为一“医世良方”。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在高度专制的皇权社会里,这一思想又有着许多的虚幻性成分,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统治者虽有一定程度的积极回应,但其实质却在于更为有效地进行思想统治,“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等级模式,注定了实行上下通礼的命运。因而,一以“礼”为制衡社会的标准,虽有其积极意义,但在专制王权的桎锢下,无疑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倡礼诸儒的思想局限所在。当然,时势所然,我们无须苛求前人,其对社会、学术走向的积极反思和努力,还是值得肯定的;且就有清一代社会由乱而治的发展进程而言,礼在其中所起的功用,亦是不可小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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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明道救世”中的礼节思想_顾炎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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