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马克思资本循环原理实现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统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国有企业论文,人本论文,资本运营论文,原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的资本循环理论,在《资本论》这部巨著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分析和揭露了资本循环的矛盾,同时精辟地阐明了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物质生产和价值运动的一般规律,在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今天,重新学习、深刻把握“资本循环”一般原理,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统一,无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资本特殊与资本一般的辩证统一关系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资本论》这部巨著的基石,其核心是通过资本与雇佣劳动矛盾运动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历史大趋势,为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南。当时马克思把“资本”作为反映资本家对工人剥削关系的特定范畴来运用,是符合实际的,是科学的,因而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实践要求我们,不但要把握马克思主义经济范畴的特殊属性,更要深刻理解其经济范畴的一般属性。因为特殊和一般始终是结合在一起的。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特殊包含一般。正象毛泽东指出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包含着共性”。同时,唯物辨证法还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事物的存在方式。马克思的资本循环运动公式如下:
作为资本的存在形态,上述公式清楚地表明了资本特殊与资本一般的辨证统一关系。我们过去只重视、强调“资本”的特殊属性;不重视甚至忽略了资本的一般属性。这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的失误是人所共知的。其实马克思在分析经济关系时既强调特殊又重视一般。他在论述资本循环运动时就明确指出:“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不仅包含着阶级关系,包含着建立在劳动作为雇佣劳动而存在的基础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它是一种运动,是一个经过各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又包含着循环过程的三种不同形式。(即公式中的①货币资本循环②生产资本循环③商品资本循环,本文作者注)因此,它只能理解为运动,而不能理解为静止物”〔1〕。 这里马克思既揭示了资本运动所体现的特殊关系,又阐发出了资本运动的一般规律。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之所以把剩余价值当作剥削,并不在于资本的物化形态和价值形态运动能够自行增殖的一般属性;而在于“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2〕。即资本家占有生产的客观条件,而劳动者除占有生产的主观条件外一无所有。正是在这一基本前提下,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3〕即体现剥削的特殊性质。由此可见,这种从所有权出发,并体现着生产关系的资本属性是资本的特殊属性,即资本特殊;而以生产力,以经济运行为出发点的“物”及其价值自行增殖的运动,则是资本的共有属性,即资本一般。从马克思给出的描述资本增殖运动公式可以看出,资本增殖运动既是购买、生产、售卖三个阶段的统一,又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既是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的统一,又是时间上继起、空间上并存的三种循环形式的统一。总之,资本顺利实现自身增殖的上述要求,概括地说既要有完善的宏观市场体系,又要有众多参与市场竞争并自由出入的法人经济实体这一微观基础。因此,我们认为:在社会化商品生产条件下,凡是能够形成生产能力的投资品(包括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都可称之为资本——资本一般。它可以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相统一,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结合为资本主义服务,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则为社会主义服务。即使到将来社会化生产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未来社会,同样需要一个社会中心对整个社会的投入和产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等进行精确的测算。以使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社会财富的不断增殖,生产出丰富多彩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自行增殖的一般属性,同样适用于未来社会。
作为资本一般具有以下明显特征:首先从相对静止的角度看,以货币量为计量单位的资本是反映企业生产能力、规模大小、承担风险的指标;是度量多个出资者责、权、利比重的统一量纲。其次从资本运动的角度看,又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垫支性,要求垫付资本额回流;二是增殖性,回流的货币额要大于垫付货币量;三是补偿性,在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其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要相应补偿。否则社会再生产便不能顺利进行,资本自行增殖便不能实现。所以,垫支性、增殖性、补偿性反映了资本运营的共性。其中资本的垫支性和补偿性是资本增殖的前提,而增殖性则是资本垫支与补偿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见,马克思“资本循环”原理所揭示的资本对劳动剥削所体现的阶级关系,具有特殊性和暂时过渡性,而资本自行增殖的运动则具有最一般的属性和永恒性,是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的一般要求,是社会化商品生产的共性。正象马克思深刻指出的:“这个一般或者说经过比较而抽象出来的共同点,……有些属于一切时代,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有些规定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期共有的。”〔4 〕而资本自行增殖的一般属性则是社会化商品生产时代所共有的。所以,“资本自行增殖”只有在这个时代特定的宏观环境中和特有的微观基础上才能顺利实现。
二、资本自行增殖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
资本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它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体,是现实的生产力。在人类物质资料生产这个大系统网络中,任何单位、企业的商品生产都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要实现资本增殖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则必须具备一定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
(一)开放、成熟的市场体系是资本自行增殖的宏观条件
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实践表明,市场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随着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不断发展,不仅市场的空间、地域不断扩大,而且随着商品经济进入发达阶段,市场的内容不断拓宽,逐渐形成了与经济运行相适应的国内外市场体系,从而为各个市场主体的竞争、运作提供了舞台场所,为资本的自行增殖营造了宏观环境。完善成熟的市场体系既是资本自行增殖、扩张的必然结果,又是资本不断增殖、扩张的宏观条件。因为流通既是生产的前提,又是生产的归宿。只有买得进又卖得出,买进的适合生产需要,生产的适合市场需要,生产才能正常进行,资本增殖才能实现。这就不仅需要有一般的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尤其需要经理市场和产权市场。因为只有形成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普通劳动力市场、熟练劳动力市场、经理人才市场,才能按照生产的客观要求实现人的要素与物的要素的现实结合;而产权市场的形成又使投资主体自由进入退出市场、顺利兼并、破产、分散风险、资产重组、实现资本的不断增殖成为可能,从而为现代企业家提供了运筹帷幄、施展才华的舞台。可见成熟规范的国内外市场体系是发达国家资本不断增殖、经济快速发展的宏观条件。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曾指出的:“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5〕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6〕, 使世界上所有国家联结成统一的经济整体。
在当今改革开放的世界格局中,我们国家虽然超越了资本主义制度,但不能超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阶段。而要尽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必须做到下两点。
首先,必须从思想上确立“资本增殖”是现代生产力一般属性的观念。资本的剥削属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我们既不能用资本的共性代替资本的个性;也不能用资本的个性否定资本的共性。“资本”是现实的生产力,资本自行增殖是我们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积累、进步的源泉。而成熟、完善的国内外市场体系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根本标志,是实现资本不断扩张、增殖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我们对市场经济、要素市场及市场体系取得共识基础上,当前尤其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完善、优化包括融金市场、产权及经理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这是关系到深化改革、能否顺利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不断增殖和高效增殖,才能从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的高度,体现社会主义产品再生产、劳动力再生产、国有资本持续增殖再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其次,既要承认我国市场体系建设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又要特别注意发挥我国固有的优势。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这一特殊的国情,经济技术基础落后,使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及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有着特殊的历史前提:一方面,我们面临的是世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促成并操作的国际资本市场;另一方面,则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商品经济不发达。目前仍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完备,与现代社会生产力所要求的市场体系还有很大差距。因而,我们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创造的组织管理经验,学会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在前苏联和东欧“私有化”的浪潮下,唯独中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17年来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由农村到城市、由沿海到内地全方位的改革开放、走出国门、招商引资,以及当前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使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日趋规范,正在稳妥地、逐步地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过渡。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其特殊的政治优势和宏观调控优势,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经建立,就定位于有宏观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之中。避免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的自发盲目性,为国有资本和其它资本的自行增殖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济实体,是“资本自行增殖”的微观基础
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天然造就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因而在资本循环增殖运动中不存在重新构造独立法人实体的问题。马克思考察了简单生产——分工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工厂制度的确立)——股份制企业(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的演进过程。资本总是在利润的驱使下,寻找新的投资领域,而有些领域或者投资额大,或者风险大(如铁路等),出现了与单个资本量小而难以或不愿涉足的矛盾。马克思指出:为解决这一矛盾,“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7〕便应运而生。 并认为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只不过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恩格斯在分析日益发展的股份公司时也明确指出:“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抗,要求承认它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必要性,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看待。无论信用无限膨胀的工业高涨时期,还是由大资本主义企业的破产造成的崩溃本身,都把大量生产资料推向如我们在各种股份公司中所遇到的那种社会化形式。”〔8〕马、 恩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登峰造极的时代,决定着他们对现代公司不可能作出更具体的分析。但他们分析企业制度发展的思路、方法却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列宁正是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企业组织形式,各种垄断组织以及由于资本扩张而引起资本过剩又必然向国外扩张,形成跨国经营的托拉斯式的公司制度。而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1937年英国经济学家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为标志——“明确产权关系(财产权利结构)是竞争性市场交换的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制度创新,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界定产权和确定产权关系,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的现代企业制度,对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实现了二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经济学家巴特勒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一个发现,甚至连蒸汽机和电的发展都不如有限责任公司来得重要。”〔9〕
从以股份制为主体的现代公司的起源看,实际上是对猛烈增长的生产力与资本私人占有关系(单一业主)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允许范围内的调整、扬弃。即以社会资本弥补私人资本(单个业主)的不足,扩大投资领域和能力;风险社会化,分散经济风险;企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马克思对此精辟指出:“与信用事业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10〕可见,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管理社会化、经理职业化是生产社会化和企业制度创新的必然。公司法人制度与货币、银行等事物一样,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是生产力发展的文明成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资本主义社会早已出现并日臻完善的公司法人制度引入我国国有企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资本的自行增殖奠定微观基础是完全可行的。这是因为,既然私人资本通过法律所有权和职能所有权(经营、占有、支配、使用、处置)的分离,创造了新的企业产权关系形式,并形成了复杂的资本运动形态——各种股份制、企业法人所有制等,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规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那么,我们可以以此推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所有权和职能所有权的分离来明确国家和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实现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规定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从而构造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国有现代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解决所有者缺位、产权关系模糊、边界不清、效益低下这个缠绕国有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只有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起“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奠定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资本的自行增殖、扩张;才能使国家对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资产的价值形态管理、由静态的要素管理转变为动态的和“以人为本”的现代文明管理;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起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位一体的利益机制,使所有者放心、经营者经心、广大职工同心,形成社会主义主人翁的巨大合力,实现“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有机统一,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使国有资本不断增殖,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三、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统一
实现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马克思关于管理二重性理论(生产力属性和生产关系属性)一般原理的具体运用。我们之所以强调国有企业管理必须提高到“资本运营”层次,因为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化大生产资本自行增殖的一般规律;之所以强调必须实行“以人为根本”的现代文明管理,是因为“人”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源,而且是社会财富、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更重要的还是社会主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的主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最佳选择;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彻底贯彻;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使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用社会财富这一科学社会主义理念的具体实践。
我们把马克思的资本循环运动公式加以整理、发挥,运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资本金的运动过程中,并从生产与流通、生产与分配和再生产统一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看出:国有资本的运营不是实物形态的运营,而是价值形态的运营;不是部门、地方自成系统封闭式的运营,而是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开放式的运营。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的创新,使国有企业实现“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的统一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见下面图式:
图式中的K是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投资主体, 是国有资本的人格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经营国有资本。〔11〕G[,国]是K 为企业注入的资本金。出资者K以其注入企业的资本额为界限, 享有所有者的资本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即K←→A2)等项权利, 并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这就改变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状况,实现了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明确化,为国有资本的保值增殖奠定了基础。∑[,G[,企]] 是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实体,A2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如果是独资企业,则∑[,G[,企]]=G[,国],否则∑[,G[企]>G[,国]。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占有、使用和处置企业资产。A2作为法人代表以其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人承担资本保值增殖的责任,从而增强了企业自我约束的力度;而企业资产处置权的确定,则使企业的自我发展权真正落到了实处。
K、A2、A1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翁,只是分工不同。 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是商品,而其载体劳动者则是国家、社会、企业的主人。A2与劳动力所有者A1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即A2←→A1,企业法人代表有权选用或辞退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者,而作为主人的劳动者整体也可以通过K聘用或解聘企业家。K与A2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其间的权利、责任关系;A2与A1之间以契约的方式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现实结合。K、A1、A2分工协作,责、权、利明确; 共同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共同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图中的G'表明增殖了的价值,我们把G'分解为G(C+V)+△G (M),其中的C用于生产资料价值补偿。V用于劳动力价值补偿。把M 分解为m/x、m/y、m/z。m/x转化为V2,根据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业绩进行分配;m/y中的一部分以税金的形式上缴国家财政,一部分以股息红利的形式返还出资者(国家、法人或个人),这样,国家便以政权分配(通过税收强制地无偿的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和产权分配(凭借其在企业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以利润形式平等地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两次分配形式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殖。理顺了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m/z作为企业留利,一部分用于技术改造,增加投资,一部分用于企业集体福利事业。无论是m/y还是m/z都属于为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所作的必要扣除,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综上所述,从生产与流通、生产与分配和再生产相统一的角度,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以“资本为纽带”形成了风险、盈亏共担;积累共占;红利共享的命运共同体,既体现了“资本自行增殖”的一般规律,又使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经济上得到了实现,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按资分配的统一。第二,建立以企业资本金利润率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销售、生产、成本、劳动技术组织措施等体系,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以扎实的成本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资本运用效果,以便与世界经济接轨。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前无古人的伟业。我们在借鉴西方现代企业制度有益经验的前提下,必须从组织措施上体现中国特色。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其它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没有约束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探索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体现广大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新路子势在必行。在企业这个经济实体中,在既定生产力状况下,最重要的不是机器设备,而是职工、是人的素质:技术水平、文化差异、价值观念及价值取向。要使国有企业管理提高到“资本运营”层次,向“成本效益”型转变,则必须实行“以人为本”的现代文明管理。为此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要建立一整套的制度约束机制;一要建立从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执行机构(经理层)的纵向财产约束机制;二要建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执行机构的向财产约束机制;三要从制度上落实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参与民主管理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职工的神圣权力,又是工人阶级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权利和责任要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使职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的决策管理层;要继续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讨论、审议企业内部的分配方案、劳保措施、职工福利、技术革新、岗位培训以及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从制度上保证并落实工人阶级既是生产者、又是管理者、决策者和受益者的社会主义主人翁地位。使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与“人本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22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2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0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8页。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4、255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第292—293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7页。
〔9〕李令德:《现代企业制度基础知识与运作方法》第2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6页。
〔11〕此处使用“国有资本”而不用“国有资产”概念,因为资产只有被作为要素商品用于增殖目的时才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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