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纲要论文,基础教育论文,课程改革论文,价值观论文,态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作者认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提法有问题。首先,在教育心理学范畴,情感与态度可以说是被当作同一概念使用的,两者作为同一概念不能并列使用。其次,以社会心理学为代表的一些心理学分支学科,一般认为态度包括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为倾向成分。即是说,情感是态度的一个构成成分,是态度的一部分。这样说来,情感与态度是种属关系的概念,从逻辑上说两者是不能并列使用的。第三,退一步说,假如对上述基于内容的分析不予考虑,而认为“情感”和“态度”就是两个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那么《纲要》的表述在形式上也是有欠缺的。如果“情感”和“态度”被看作是各自独立的概念,则两者应是并列关系,而不是限定与被限定的关系或别的什么关系。因此,“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应表述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样才不会引起误解,以为“情感态度”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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