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新文化建设的精神指向与“儒学革命”(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学论文,新文化论文,中国当代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论:文化史学家应有的思考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是中国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工程,诚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它是“综合国力”的表现之一。
关于我国新文化的建设,先进的中国人在一个世纪中与自己民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几经反复思考并进行了巨大的实践。北京大学作为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曾为民族新文化的创建,恪尽职守。但是,由于在这一个世纪中,在我们民族求独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军事的行动和政治的行动占据了主要的地位,我们虽然思考过新文化的建设,但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我们虽然出现过新文化建设的巨匠,却只是寥若晨星。持久与反复的政治行动,在相当的程度上不仅统摄了更是在事实上替代了文化建设,从而使得国民中的许多人把“政治”与“文化”等同为一,而文化人士也习惯于把“文化”当成“政治”来搞,以至于当我们现在真正开始迈进现代化的时候,在作为表现国家综合实力的相关层面上,我们不能不承认,文化层面是相当滞后的。
一方面是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一方面却是国民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与新道德错位;一方面是在努力地寻求新道德的建立,一方面却引导在旧道德中获得归宿;一方面是试图用“古典主义”统摄新文化的灵魂,一方面却在“继承传统”的旗帜下历史的沉渣泛起;一方面是文化学者们对未来的文化给予崇高的定位,一方面却是对新文化的真实的内涵的诠释竟是那样的空白乏力;一方面是文化热一个接一个,一方面却是文化垃圾充塞、泡沫学术膨胀……。
这一切都显示了我国文化发展与全面现代化之间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关系到国民现在与未来的精神形态,关系到我国综合国力的增长,从根本上说,它将影响我国全面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我国新文化的建设,面临着许多复杂的问题,而其中有一个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即中国的当代新文化,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精神作为它的精神指向?构成中国当代新文化的主体性精神究竟应该是什么?说得更加明白一些,也就是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代的新文化的“根”,——即构成新文化的时代精神与民族特征,其主体的成分究竟存在于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之中,还是存在于过去的历史传统之中?究竟是引导和组织国民群体在当代社会主义生活中“创造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还是让全体国民在“回归传统”中实现所谓的文化繁荣?
当前从事于“古典回归”的学者们,虽然其理论说法各不一样,但是,其基本的内涵却是相同的。他们认为,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念扭曲,道德情操沦丧,年轻人不如中年人,中年人不如老年人,而精神领域中所存在的种种缺陷,追查其根本,便是由于失却了儒学的传统而得以造成。于是,“回归论者”为社会开出了拯救的药方,即高举以儒学为核心的“古典回归”的精神旗帜。他们认定,由先师孔子所创立的儒学,其基本精神,几乎已经涵盖了现代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以,一言以蔽之,所谓中国的新文化建设,就是重建儒学精神,实践儒学教义的过程。他们甚至提出“儒家基本价值观应该升华为国家意识”。
我们的看法与“儒学回归论”者不同。我们非常尊重自己民族的历史和历史的传统,但是,这种尊重,是尊重历史的辩证法发展。我完全相信,中国新文化的建设,是不能脱离中国自身文明发展的大道的。但是,中国历史上能够积淀至今的伟大的文明,都是中国不同历史时代中我们的先民,与他们生活的时代相一致的、表现时代精神的伟大的“创造”。“儒学回归论”者,对我们民族文化的建设确实怀抱好意。但是,我们如果只能在“儒学的田地”里耕耘,而没有面对“新时代创造新文化”的远见和能力,新文化的建设将是遥远而不可企及的。
一个严肃和认真的文化史学家,如果他不回避自己所应该承担的历史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他就应该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所面临的重大挑战,进行严肃和认真的思考,并作出相应的回答。
二、关于“文化”的范畴与社会主义新文化内涵的诠释
在讨论我国当代新文化的精神指向时,我们必须对“文化”的范畴做简单的阐述,并对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基本内涵,作一科学的诠释。
《易·贲卦》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或许是世界上关于“文明”与“文化”的最早的命题。尽管现在使用的“文明”与“文化”的概念,是在上一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由日本学者翻译西洋学术而组成的日本汉字新词汇,其内涵与外延都要丰富和宽泛得多,但《易·贲卦》所阐述的“文治”和“教化”的概念,无疑仍然是“文明”和“文化”所内蕴的中核。
当代学术界关于“文化”的诠释,已经积累起了一百数十种的理解,其中除却荒谬绝伦者外,大都也具有某些合理因素。我本人认为,“文化”的范畴,事实上具有“表层意义”与“内层意义”。从“表层意义”上说,所谓“文化”,它是“人”在克服愚昧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以及相应具备的能力。从“内层意义”上说,所谓“文化”,它便是“人”的本质的形成、发展与展现。关于“文化”范畴的双重意义的阐述,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文化建设中的“精神指向”,与关于“文化”的范畴密切相关。它是指在“人”的本质的形成、发展与展现过程中的“导引性”力量。这种“导引性”的力量,应当表现为关于“人”在形成“人”的本质并展示其本质时,在生存目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方面所给予的指示性方向。文化的“精神指向”既因为历史的发展而传承,更因为时代的不同而不同。
从文化史学上来考察,每一个历史时代的文化,都具有每一个时代的“精神指向”。思想史上每一个学派的出现,都是为了使那个时代的文化能遵循本学派的精神指向发展。但是,一种思想文化学派究竟能不能成为一个时代的“精神指向”,则要取决于社会的许多的条件,而其中最根本的,则要取决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而同时也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意志。毫无疑问,历史上每一个时代的文化的精神指向,即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生存目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定位,根本上都取决于那个时代中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有一点也是必须指出的,即人类自从进入奴隶社会以来(我们是在承认人类社会是从无阶级社会向有阶级社会发展这一共识下来讨论本题的——著者),构成社会的人是区分为“集团”的,“集团”的最大群合,马克思主义把它称之为“阶级”——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于是,文化作为“人”的本质的形成、发展与展现,事实上便是作为“阶级的人”的本质的成因与展现。因此,奴隶社会以来的人类的文化,在每一个历史时代,事实上便具有了不尽相同的“精神指向”。
因此,在每一个特定的时代中,都不可能存在所谓“一元的文化”、“统一的文化”。每一个民族的文化,一定是以“多元的”形态并存于世的。中国古代是一个多元文化的时代,儒学是那个时代中的主体性文化,并不是唯一的文化。今日中国文化状态亦然,当我们讲“社会主义时代的文化”的时候,指的是共存于这个特定时代中的多元文化成分,它的“精神指向”事实上是多元的;当我们讲“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时候,指的是这个特定时代中的主体性文化成分,它的精神指向应该是一元的。有学者撰文并引证美国布热津斯基的话语,认为一个时代中如果有不同的文化形态,就有使社会分裂的可能。这个说法正是把存在与精神大大地颠倒了。事实上,正是社会成员首先分为不同的阶层、集团和阶级,文化才有了不同的形态。在整个社会完全消除差别之前,全社会“统一的文化”历来只是幻想,并且有被专制主义利用的可能。
本题所要讨论的,不是社会主义时代的文化的精神指向,而是作为社会主义时代的主体文化的“新文化”的“精神指向”。
文化学界关于文化问题的讨论,持续良久,古往今来东西南北的文化,也已经炒作近烂,但其间未闻有关于“究竟什么是新文化”,抑或“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研讨。或许有人以为这是早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其实大谬不然。
曾有人说:“有人问什么是社会主义文化,这是很明确的嘛!第一,这个文化是共产党领导的;第二,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还可以说第三、第四嘛,同志们都可以说几条,啊……”
这是多么堂皇而实质又是多么空洞虚浮的文化话语!它意味着滔滔言语者实际上对“社会主义新文化”一窍不通,从未作过任何具有理论价值的像样的思考——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的许多问题,不能不说与此种浅薄的说教密切相关。
关于我国新文化的“精神指向”,必须从“文化”的范畴出发,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遵循我国悠久的历史传统,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努力实现与世界文明的接轨。具体地说,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精神指向”,应该致力于在全体国民中建立起以崇高爱国、劳动创造、公正自由、平等和谐、激越上进为基本指向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为此,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内涵至少应该具备民主的内容、科学的内容、和谐的内容和创造的内容。
民主的内容 是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基本内涵。这里说的“民主”,当然不是指“无政府主义”,也不是指在社会生活的人大家都可以自行其事。我们在这里说的“民主”,体现的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渴望,即它要求在政治上消除压迫,在经济上消除剥削,在文化上消除歧视,——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
我们在思想文化的研究中,常常自设藩篱,制造误区,例如,关于“民主”的要求,因为资产阶级曾经举起过“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旗帜,好像“民主”就成为了资产阶级的专利品,好像社会大多数人寻求自身解放的斗争一定是没有“民主”可言的,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五四新文化明明提出了“德赛”二先生,却偏偏要把它抹去,另为之说。我们向着浩浩苍天,谨问无数的先辈烈士,你们以生命为之奋斗的事业,不就是要使最大多数的人不受压迫、不受剥削、不受歧视吗?不就是为了使民众获得“民主”吗?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无论是哲学、经济学,还是社会主义学说,都闪烁着以上述内容为基本核心的民主主义精神,并且为之而探索实现最大民主的社会道路。它体现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剥削阶级的痛恨和对社会的最大多数人的同情。社会主义新文化必须把具有科学定义的“民主主义”作为它的基本的内容,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政治的本质;也只有把“民主主义”作为它的基本内容,才能激发和鼓舞社会最大多数的人为创建中国现代化的新生活而持续奋斗。
科学的内容 也是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基本内涵之一。这里说的“科学”,它既是指应该把正确认识与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列为新文化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是指应该把正确地认识与把握“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历史”的关系,列为新文化的基本内容。这也就是说,纠正与扫除人们在“自然”的层面上,与在“人文”的层面上的愚昧、偏见与无知,应该是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基本内容。我们尊重人们对于世界形成、物质运动、社会进程、历史评价等等在观念上的差异。但是,这种尊重,并不表示作为社会主义主体文化的新文化,就可以把所有的认识包摄在自己的内容之中,而是应该以“事实”——即自然学说中以实验证明的确实的事实,人文学说中以实证阐明的接近的事实,作为认识与把握世界事物的标尺,并在对世界的不断增进的新的认识中,不断地丰富这一标尺,这便是新文化所应该具有的“科学”内容。例如,以生命科学为中心的成果,可以纠正与扫除人们对生命迷惘的种种迷信;又例如,以人文学的研究并借助于自然科学的成果,可以纠正人们对于以往历史的无知和偏见。社会主义新文化只有把“科学的内容”作为它的基本内涵,才能真正提高社会主义时代最大多数国民的精神素质。
和谐的内容 是社会主义新文化必不可少的内涵。这里说的“和谐”,指的是在社会生活中,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存形态,应该是以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协调、互相帮助为基本内容的。实现此种“生存和谐”,实际上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一方面必须充分尊重个人的个性发展,尊重个人在社会中应该具有的个人权利和应该获得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政治革命与经济发展的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解放“人”,从而使“人性”沿着正确的道路得到最大的释放,创造具有“个性的人”。在这里需要辩明的是,人们容易把“人性的发展”与“欲望的贪求”作为同一范畴,是过于简单了。事实上,新文化所说的给“人性的发展”以相应的空间,以创造具有“个性的人”,主要指的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人”所应该具有的“独立的创造精神”和“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能力;另一方面“生存和谐”的内容也必须具备社会生存中的“利他”的原则——这就是社会共存的原则。“利他”的原则,细推起来说,应该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个层面的意义,便是个性的张扬和人格的独立不妨碍他人的利益的原则,即遵循“不以自己的利益破坏他人的利益”、“不以自己的财富破坏他人的财富”、“不以自己的幸福破坏他人的幸福”、“不以自己的知识破坏他人的知识”的原则。“利他”原则的第二层面意义,即是“利他为民”的原则,是在特定的条件中“舍弃自我、献身社会”的原则——这是“共存”的最精粹的内容,应该以极大的精力,引导国民向这一原则靠拢和发展,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最崇高的精神境界。
一个社会如果失却了共存的原则,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安宁;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个人人性的健康的自由发展,所谓社会的安宁就会造成专制主义的统治。社会主义的生存形态,是在充分尊重个人人性发展的基础上的共存形态,这是一种和谐的生存形态。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新文化把“和谐的内容”作为了它的不可或缺的内涵。
创造的内容 是社会主义新文化全部内涵的基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创造的历史。《易·乾卦》曰:“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表现的就是中国民族毅然刚强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学的立场上说,每一个时代的文化的“根”,都扎植于每一个时代之中,例如,孔子的原始儒学,其根则在于中国奴隶社会末期与封建社会初期,汉唐儒学、宋明儒学和清代儒学,儒学文化的每一次嬗变,其“根”都在于每一个时代之中。我们这个时代,正在经历着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时代一定会创造自己的文化,因此,社会主义新文化在自己的形成、发展与展示中,要动员群众和鼓舞群众,奏起最响亮的时代的音符——把新文化的立足点,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创造”之中。只有创造出“时代的文化”,才能使这一时代的最大多数民众自强不息、激越上进。
三、时下社会积弊的文化基础
当代中国正处在向现代化发展的全面转型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已经获得了巨大的进步,最大多数的国民也已经在这种社会的进步中获得了相应的发展。当整个社会为了国家的进步需要付出自己足够的代价的时候,人们发现,诚如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我们党对封建主义特别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恶霸进行了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在反封建中养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但是,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原因又使我们党没有能把党内民主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因而,在改革中几乎处处显露出社会积弊甚深。种种社会弊病,又几乎都根植于中国陈腐的封建主义文化遗毒之中。它们既构成了对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严重的挑战,更说明了确立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精神指向”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一)“官本位”观念是当今我国国民精神中最腐朽的成分之一。中国“文化大革命”时代中,被愚弄的国民在“权力崇拜”的鼓惑之下,对中国社会进步所造成的破坏,在世界史上是罕见的。当前中国社会改革中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权力结构”的改造,这是不争的事实。“精兵简政”作为“权力结构”改造的最微弱的先行,也已经说了几十年了,然而,却举步惟艰。民谣曰:“有什么不能有病,没什么不能没权”,道出了人们对权力的痴迷与对官位的向往及其在背后所深藏的利益欲求。
中国儒学作为以“人”为本位的文化,与各种具有宗教色彩的文化不同,它所表现的价值观念与行为趋向,不是把神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也不是把具有人格神的宗教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是把表现“人”和“人”的关系放在第一位;而在现实社会中,“人”的关系的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就是政治。儒学文化从创建之始,便是把对于“政治”的崇拜,放在了第一位。与宗教文化不同,这一文化把对于“神”的崇拜,转向于对帝王君主的崇拜。它把政治权力放置于最神圣的地位,从而造成了中国社会至今不衰的“官本位”观念文化基础。
(二)本世纪初我国新文化的杰出的指导者陈独秀曾经面对中国社会中“文化”失却其独立的地位与精神,长期充作意识形态的附庸而深刻地揭示说:“文学自有其独立之价值也,而文学家不承认之,必欲攀附六经,妄称‘文以载道’……史学亦自有其价值也,而史学家自身不承认之,必欲攀附《春秋》,着眼‘大义名分’……音乐亦自有其独立之价值也,而音乐家自身不承认,必欲攀附圣王之道,甘以音乐为政治学之附属品也。”(《随感录·学术独立》)
时间虽然过去了近一个世纪,中国“文化”与“学术”,并由此推及中国人精神的独立,虽然已经有了不少的进步,但禁锢着中国国民精神独立的思维模式并未见有根本性的解放与跃进。当代社会生活中弥漫着的所谓“清官论”与“伯乐相马论”等等,都是中国国民至今尚未找到独立的自我精神与独立的人格能力的典型的表现,它与《国际歌》中所表现的独立、激越、向上的解放意识极不一致。
此种只有在人伦的相对关系中才能显现“自我”的思维模式,其文化根基在于儒学的人本主义性质。此种以“人”为本位的文化,当它在道德上表现为追求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时,它仅仅要求社会的“人”,尽各种各样的义务,而完全忽视和抹杀了作为“人”的应有的权利。儒学提倡的“仁政”,以确保“五伦”关系为基础,即以“君臣”关系表现忠;以“父子”关系表现孝;以“夫妇”关系表现贞;以“兄弟”关系表现悌;以“朋友”关系表现信。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五伦”之中,所谓的“五伦关系”,便是“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人的生存的价值,只是在他所依附的特定关系的对象中,才能表现出来,才能得到实现。在儒学文化中,不承认作为“社会的人”自身所具有的独立的人格与价值。
人在社会生活中,既丧失了此种独立生存的价值,也不意识到自我的意义,一切依附于特定的生存对象,造成中国国民相当大的群体,在当代社会的改革变动之中,极其缺乏应变能力与生存能力。相当的群体,把作为“个人”的生存,完全依托于“政府”和“组织”,几乎不知道还有“自我”的存在。当然,政府以极大的努力,来迁就国民群体此种应变能力与生存能力的失却,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由此也吞尝了国民长期失却独立自我精神所造成的巨大的社会苦果。
(三)中国儒学是一种道德性直观形态的理性文化,此种理性形态,其根本之点不在于解决“人”与“自然”的规律问题,其重点是强调“人”应该通过理性来控制“自我”,把做人的道理放置于理性之上。
儒学的理性要求,在《论语》中已见端倪,《孟子》提出“良知”和“良能”,待到《大学》中倡导“智、仁、勇”,便成为早期儒学的理性标准。事实上,儒学的理性主义特征,是在宋明儒学中充分地显现出来的。宋明儒学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认为“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于是,便倡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此作为至善至美,成为后期儒学的理性原则。
儒学的理性主义,造成了理性对于“人”的情感的专横。随着儒学从汉唐古典主义发展为宋明理学主义,儒学对于“人性”的专横,便愈益地武断和暴戾。我们的先民,常常战慄在儒学设定的理性标准之下。今天,被深圳中华民族园作为“民族珍品”竖立在那里展出的几十块高大森然的“贞节牌坊”,供无数的人来欣赏,人们已经忘记了它们是我们无数的母性先辈用自己的生命和血肉堆积起来的。儒学的理性原则战胜作为人的情感,是理性主义文化的基本要求,它在中国人的心灵上,长期侵蚀而造成的创伤,甚至至今也未能愈合。但是,更加严重的是,这种严重的精神创伤所造成的儒学家本身的“人格的分裂”。儒学家们创导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性原则,但是,他们实际上也根本不可能按照理性原则去生活,他们照样要吃饭,要娶妻,要讨妾,还要嫖妓。他们的职业,让他们去充作理性的化身,在学问上高唱“存天理”的原则;然而,他们在生活中又“享尽人欲”,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儒学家的人格的分裂——他们心里想的与口里说的不一样,口里说的又和自己做的不一样。明明是人格分裂,明明是充满欲望,却还要道貌岸然,这就造成了中国儒学家的品格的虚伪性。
《庄子·杂篇·外物》对儒学家人格的观察,有如下的故事: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嵗。儒以金锥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这是一个辛辣的小品。还在庄子的时代,儒学的圈外之人已经看清了儒学家说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外的一套。在彬彬有礼的外观下,做的却是挖人坟,窃人财;在吟诗与夸夸其谈的同时,竟碎人尸骨,夺人珠宝,人格的分裂竟达于此!
鲁迅先生曾经痛切地描写中国的这种知识分子,说中国的儒学,造成了多少知识分子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然而,却能假借大义,窃取美名。这是何等的深刻!
这种人格的分裂,以及由人格分裂而造成的人性的虚伪,是儒学文化对中国知识分子与官僚群体的心灵与精神所造成的严重的创伤。中国知识分子和官僚群体,要在现代新文化的建设中,克服这一创伤,造就健康的人格,尚需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儒学是在中国东周时代历史处于大变动的时候所形成的一种思想体系。孔子怀着对周代“礼崩乐坏”的极端无奈的心情,倡导“兴灭国,继绝世”的万世大业,内心对现实的变化充满了愤懑。所以,儒学是一种以“古典复归”为潜在指向的理想主义文化。儒学所表现的理想,是一种以“法先王”为其政治导向的文化模式。所以,儒学家所追求的社会理想,在本质上与时代的潮流相互错位,——即儒学家的理想,存在于过去之中,而不在于未来。他们生活于现实之中,却追求在未来中实现“过去”。因此,儒学家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几乎都表现为病态性的“今不如昔”,与社会总体历史发展的进程相背道。
此种病态性的“今不如昔”的历史观,曾大面积地侵蚀了我国知识分子群体,鲁迅先生为此而专门塑造了“九斤老太”这个典型的形象。一个世纪快要过去了,中国民族以其非凡的牺牲与努力,赢得了巨大的历史性的进步,然而,却总有社会群体,在这样的历史的进步面前,总是认为今日的道德不如古代的道德,今日的文化不如古代的文化,……“今不如昔”,惟古是好。假如这些论调,仅仅是为了显示其高深莫测,作为个人行为也就罢了,却偏偏要影响当代新文化的“精神指向”,却偏偏要拖拉着国民群体,走古典回归的路,这就不能不成为一种社会弊病了。
四、对当前学界中文化诸说的质疑
学术界在关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的讨论中,见仁见智,已经有了许多的好见解了。由于著者学识的浅陋,对有些论说心存疑虑,百思不解,姑于本论中为之质疑,请教大方。
(一)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造成中国文化发展“断层说”。学界在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评价方面,摆脱藩篱,异说特起,确有新人耳目之论。但其中有论说指责五四新文化运动“过于简单和浅薄”,最终造成了中国文化发展的“断层”,实属惊骇。
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本质学者们已多有论说,自不必多言。它的真正的历史意义,就表现为它代表了20世纪之初中国将要迈入一个历史的新时期的精神的呐喊,由此而开始了中国人灵魂的新的铸造。北京大学以这一天作为它的校庆,正意味着北京大学高举五四新文化的旗帜,沿着由五四开辟的道路,致力于从事中国现在与未来的新文化的建设。
从文化发展史的立场上来考察,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旧道德,建立新道德”、“打倒旧文化,建立新文化”,从而主张重新估定祖先遗传、圣贤教训、制度风俗、道德准则等等的价值,这与世界文化史所见的以法国为中心的启蒙运动,与日本明治时代的思想维新等,从文化史发展的轨迹来说,是基本相同的,都是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辩证方式,与以前的历史文化相连接。(这里说的“否定”,是辩证法意义上的“否定”,读者自当明了,想必不会引出歧义——著者)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成果,便是使20世纪中国主体文化发展获得了“精神指向”。沿着这一“精神指向”,在创建中国新文化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最大成果,便是中国的先进的知识分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提供了最基本的思想准备,同时也使五四所表现的文化建设的“精神指向”具有了更加充实和丰富的内涵。
20世纪的中国,处在以军事为基础的巨大的社会政治变动之中,新文化的创建,确实走着崎岖曲折的道路。尽管如此,20世纪中国的主体文化,包括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事实上不也正是沿着五四新文化所开启的方向发展过来,以至于今吗?怎么会有“断层”之感,又从何谈起“断层”之论呢!
有人指责,这种说法是强为之论,因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确实造成了中国某些文化发展的“断层”,例如,它就破坏了儒学的发展。著者同意此说。如果从儒学史的立场,而不是从文化史的立场来说(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层面,并不是中国文化的综合),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确确实实是为儒学奏起了挽歌。经五四的洗礼,儒学在20世纪的中国,确成断墙残垣,不成气候,虽有人把儒学提升为“孔子之教”,仍然难于挽狂澜于既倒,一批又一批的知识分子(无论是从西洋还是从东洋归来,抑或是本地土生土长)纷纷从儒学的藩篱中脱出,终成创建中国新文化的中坚。由此说来,所谓“断层”之论,实来自儒家之言,并非来自文化史学家所说。
又有人言,“五四新文化”在对待“旧道德”与“旧文化”的观念上,“实在过于简单了”。这个“简单”,是因为“新文化”的参与者与“旧文化”实行了“一概打倒,全盘否定”。——五四新文化运动,与一切新的文化形态的诞生和发展一样,它本身一定具有时代的特征,包括时代留下的缺陷。对于此种时代的缺陷,研究者的责任是以进步的历史观,分析它所处的时代,总结先辈落井的经验,以避免自己重蹈覆辙;不应以今日的条件,指手划脚,轻浮地采取“一概打倒,全盘否定”的态度。至于论者关于“五四新文化”对于“旧文化”采取“一概打倒,全盘否定”的指责,假如我们真的读过五四新文化先辈们的论著,假如我们真的思考过当时的文化形势,那么,我们怎么会有五四“简单化”之说呢?是的,五四新文化反对封建性的伦理道德,反对儒学的“文以载道”之说,反对桐城谬种、选学妖孽,也反对陈旧僵化的语言。但是,他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诗骚传统、史传精神、汉唐气概、魏晋六朝文学的自觉、元明戏剧、明清小说,是从来也没有反对过,而且多所张扬肯定。他们在自己的文化论与文学创作中,始终没有抛弃中国传统文化中真正具有民族精神的审美意识、艺术情趣等等,并在新的时代中继承和光大。
使本文著者难于理解的是,五四所表现出的对旧文化的“辩证的否定”,它的主要的参与者在自己的文化实践中所表现出的“批判的继承”,都是极为明白和清晰的事实。当然,当时文化学的理论不可能有如今日这样精深丰满,但是,五四的先辈们确实以当时所能达到的理性高度,以他们精深博大的知识,和对于民族未来命运的深刻思考,批判和舍弃了旧文化的糟粕,继承和发展了旧文化的精华,怎么会在六七十年后,学术研究愈益深入、文献处理手段愈益精深、信息联络愈益快速的时代里,却反被视而不见,更被任意臆说呢?
(二)关于清末文化“钟情论”。90年代以来,学界吹来一股温情脉脉的“钟情”风,吹风者推清末文化为知己,视五四新文化为异己。有论者谓清末文化已集中国文化之大成,充满人文情趣,若无以后“口号文化”之骚扰,则20世纪中国文化沿此脉络定可发展为绚丽灿烂者。
本来,对于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史,对发展史中的各个断片,学者各有所好,是在情理之中,无须旁人说三道四。但是,清末文化的“钟情”论说,已经成为学界的一种潮流,而本文著者于个中却仍有许多疑虑。
钟情于清末文化的学者诸位,其所爱之趣,可能也各不相同,但从各种论说中体味,可能有一点大家是一致的,这就是共感于清末文化中充满着“人文趣味”——多有闹市酒楼、小巷情侣、知己相好、琴棋书画,三五朋友,在云山雾照中谈天说地,所论者既有了已经传入的海外信息,又没有如后世般的激烈口号。——学者们于中感到温馨,“感到知识分子生存的气息”。是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在经历了长期的政治运动之后,确实需要有一个很好的休息的时日;在领受了政治运动中的攻防杀伐之后,特别地渴望世间的人情。以清末文学为核心的清末文化,或许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对知识分子的心灵能够提供慰藉。
但是,我以为这种心灵的感受与历史的进步,实在是错位的。作为一种“文化观”,它与五四文化断层说,具有同样的意义。清末的文化,与清代末期的经济、政治密切相关。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这一时期,已经到了完全腐朽的阶段,它的崩溃是必然的,——政治上的辛亥革命,思想上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都显示了中国社会内部运动的必然性,宣示了中国历史新时期的到来。世界文化史上还没有过这样的实例,即一种代表新时期精神的新文化,会以一种已经没落和腐朽的文化作为它的直接的源头。五四新文化的发生,恰恰是最生动又深刻地证明了这一文化史的不移的事实。
(三)新文化的建设是传统文化的“化文化说”。在研讨社会主义新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时,有一种论说甚有影响力,——即对传统文化作出“现代性”的诠释,使古老的文化具有“现代”的意义,传统文化便“演变”成了现代文化,举例来说,封建时代说“忠”,要求的是“忠于君王”,我们还是要“忠”,是“忠于祖国”,对“忠”作出这样的诠释,“我们就继承了‘忠’,并把它演绎成为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新概念”——这就是“化文化说”。“化文化说”者认为,把中国传统文化全部作出“现代性诠释”的那一天,就是中国当代新文化建成之时。说得更明白一点,所谓社会主义新文化,事实上就是对旧文化所作的一种“现代性”的“诠释”,——文化的内容是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只是所作的“解释”不同而已。当今许多文化人、新闻媒体、电视电影等正在大量地宣传此种观念,并有意无意地演绎此种方法。“化文化说”者们对新文化的建设怀抱一片好意,他们急于要找到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之路,但是,这一论说,对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却具有相当大的损害,正因为如此,科学的文化学者应该对此抱有相当的警惕。
事实上“化文化说”是一个非常陈旧的学说。它是以我国50年代的“抽象继承”理论为基础,重添了中国古代“六经注我,我注六经”之说,把它们混融之后的一种新包装——只不过是把“抽象继承”与“经注”、“注经”改成了一个“化”字,但正是因为用了这一个“化”字,却使人不得不想起了在关于如何继承文化遗产上,一位过时了的陈伯达所鼓吹的“化腐朽为神奇”之论。
这样的说法,不是说要重提往事,更不是说这是戴帽子和打棍子,否则,我们就难以在学理上展开讨论,任何学理上的批评都将是不可能的了。对中国学术如果只剩下一片喝彩声,那才是真正要断送了它的前途。学界目前有种潜在的意识,多少妨碍着学术的进步,这就是凡是以前学术界被批评过的论说,现在统统把它们翻过来,并且捧上金銮殿;凡是以前在政治运动中被利用过的学理,现在统统要把它们踢出去,踩在脚底下。其基本的思维仍是沿袭从前政治斗争的模式,而缺少学术的探讨和对学术进步的责任心。
“化文化说”涉及到文化史学上两个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理论问题,即:1.一个时代的文化,在这个时代消亡之后,它的“主体性内容”有没有可能进入到后一个时代的“主体性文化”之中?2.两个不同时代的文化(例如旧时代与新时代的文化),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例如两个不同民族的文化),它们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传递,以什么样的方式连接?
简言之,我以为,两个具有根本不同性质的时代前后交替,由于经济结构与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旧时代的“主体文化”的“主体性内容”,是不可能也不会(文化史上也还没有过)为后一个时代的“主体性文化”所吸收。这决不会以任何人的论说为转移,也不会由于什么人对旧文化的乔装打扮而改变,因为这是由文化本体所内涵的“时代性”所决定的。但这并不是说,旧时代的全部文化都不能为新时代所吸收,因为在任何时代的文化中,都存在着一部分不是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未来的成分,旧文化中内涵的这些具有未来因素的成分,它们才有可能在新时代中为新文化所继承,成为新文化形成与发展中的不可缺少的养分。一般说来,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所内涵的此种“不是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未来的成分”如果历史愈益悠久,内容愈益丰富,那么,这种文化所表现的民族精神也就愈益深刻,文化的民族形式也就愈益多彩。
从文化史学上说,不同文化之间的传递,实际上是以“不正确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无论是从希腊悲剧到法国古典主义,还是从罗马古法到英国立法;是从中国儒学到欧洲启蒙运动,还是从中国文化向日本东传;是从孔子立尧舜禹三代,还是从康有为写《孔子改制考》;是从朱熹的《孟子集注》,还是从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文化史学上几乎所有的事实都告诉我们,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文化之间的传递,“不正确理解的方式”是普遍的方式。而在文化史的发展中,两个不同时代的文化,总是以“后一个否定前一个”的方式互相连接在一起的;而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又是以“一种变异另一种”的方式互相吸纳在一起的。文化史的事实正是这样地充满着勃勃生机,充满着辩证逻辑,容不得我们有任何的僵硬的观念和自以为是。
“化文化说”在学理上的偏误,主要是它不顾文化史的事实,把具有实在内容的文化,抽象为一个一个孤独的“言”或“文”,例如,它把充满封建专制主义内容的“忠于君王”,抽象为一个“忠”字。从文化史学上说,“忠”只是一个符号,“忠于……”才使“忠”具有了实在的内容和意义。在一个民族的文化思想的发展史中,因为是同一个民族,所以,尽管是不同的时代,尽管是不同的学派,但他们都使用同一种语言,使用同一种文字,因而,同样一个语言文字符号,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学派都可以反复使用,例如中国文化思想中常见的“道”、“气”、“仁”、“义”、“体”、“用”、“忠”、“孝”等等,甚至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把党内人士称为“同志”。把文化中具体又生动的内容,抽象为独立的“言”和“文”,然后,谈论其为民族的“传统”和“共同的精神”,这是没有意义的,只是文字语义的游戏。假如这一“抽象法”得以成立,那么,历史文化中的任何内容,包括所有腐朽糜烂的成分,确实都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了。(行文至此,恰好新闻媒体传来春节山西假酒案,其中说到“山西汾阳杏花村镇中杏酒厂”的酒,贴上了“山西汾阳杏花村酒厂”的标牌,本来是两种不同的酒,这么一弄,现在都变成“汾酒”了,使喝者真假莫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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