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_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我国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系统论文,自主创新论文,知识产权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3;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62(2006)04-0052-06

1 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现状暴露出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尽管我国技术创新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自主知识产权严重缺乏。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仅有13万件,其中一半还是来自跨国公司,而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代表原始创新的自然科学进步奖依然空缺。同时,我国企业面临跨国公司基于知识产权的竞争日趋激烈。DVD企业遭遇6C联盟收取高额专利费,微软对华的价格歧视与捆绑销售,思科对华为的侵权诉讼,等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压力极大地威胁到我国企业的生存发展。

由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持有量过少、知识产权竞争手段缺乏的知识产权现状可见,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关键在于建设以知识产权创造和知识产权应用为核心要素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然而,我国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之间缺乏紧密的系统联系,从而很难形成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之间的良性循环。

实际上,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联系。自主创新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则是自主创新的运行基础和动力。只有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自主创新才能具有更好的投入激励机制,才能更好地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力量;只有从促进自主创新出发,知识产权管理才有明确的目的性,才能更有效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扩散。从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在系统联系出发,建立面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对于发展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解决自主知识产权较少问题,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以技术创新理论,特别是自主创新的体系研究为基础,结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理论,构建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理论模型,并对模型中的创新层次、创新组织类型、知识产权管理阶段等要素进行理论分析。

2 自主创新多维特征解析

自主创新是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在内的完整的创新体系。对自主创新体系各要素的研究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特征和产业异化特征。

2.1 自主创新的多层次特征

基于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创新层次最低。这种创新主要的意义在于指导发展中国家形成技术后发优势[1]。在经过技术引进后,加快培育本国的技术能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后的“二次创新”,使引进技术在引进国条件下快速商业化,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自主创新能力[2]。遵循已有技术范式和既定技术轨迹发展的“二次创新”,其战略核心在于赢得“后发优势”,包括模仿创新、创造性模仿、改进性创新、后二次创新或准一次创新等 4个阶段[3]。

在经过一定的技术积累之后,原有的技术引进国必须适当地提高创新层次,最便捷的方式莫过于要素集成基础上的集成创新。集成创新关注三个方面的管理领域:(1)将用户培养成协作开发者;(2)创造一个支持系统,包括一个支持者网络以及充分适用的用户配送系统;(3)组织模型,也就是通过实验和计划地学习新技术的集成[4]。其中,各种要素的集成是保证技术创新效果的重要条件[5-7]。集成创新包括不同的集成层面,如技术集成层面、知识集成层面和组织集成层面[7];也包括各个要素的集成,如战略、资源、知识、时间、能力等[8]。

原始创新是最高层次的创新,是建立在自主研发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形式,根据创新的程度不同,原始创新又具体分作两个不同层次的创新,即渐进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9-10]。在渐进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还存在一个创新层次,即颠覆性创新层次。颠覆性创新主要表现出5个特征,即长期性(10年左右)、不断探索新技术、专注于新的业务、高度的不确定性[11-13]。无论是哪个层次的原始创新,都意味着在研究开发方面,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领域做出前人所没有的发现或发明,推出创新成果。与一般的创新机制相比,原始性创新的创新源更加广泛、创新过程更为漫长且需要持续的激励[14]。由于原始创新的高度复杂性和矛盾冲突性,创新者应建立“泛二元制”的组织管理模式,整合规范化和灵活性两种创新管理模式,在创造性和有序管理两个维度上推动原始创新的全面推行。

2.2 自主创新的产业异化特征

产业类型的不同直接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模式选择。根据创新模式的研究,自主创新必须区分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即科学技术主导型创新模式和实践应用主导型创新模式。前者强调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的推动作用,而后者则更关注科学知识在具体实践和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创新。

对应具体的产业类型,主要存在5种产业-创新联系模式,即供给主导型产业创新模式、规模集中型产业创新模式、信息密集型产业创新模式、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创新模式和专业供应商型产业创新模式[15]。每一种产业类型关注不同的创新焦点,从而表现出明显差异的创新模式特征。

但“五产业-创新模式”的分析焦点主要集中在制造产业,没有对服务业等非制造性产业的创新范式进行归纳和总结。在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全球经济环境下,这种忽视的代价是昂贵的。服务业等非制造性产业因为不具有实体产品,其价值创造和创新遵循截然不同的创新模式,主要以基础设施创新和流程创新为主要内容。

因此,基于产业创新模式异化特征全面分析的自主创新,应该具体分析六大产业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各产业所对应的自主创新模式。以完整的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产业类型为基础,自主创新基于产业异化的创新模式主要体现为六大产业-创新模式特征(见表1)。

表1 六大产业-创新模式

综合自主创新的层次特征和产业异化特征可见:在产业-创新模式分类的基础上,详细考察各层次自主创新特征,进行理论和观点整合,深入研究普适性的自主创新规律是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焦点。

3 面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的滞后现状

知识产权管理是促进创新投入,保护并推动创新成果扩散的重要手段。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创新研究的基础上,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研究的相对独立性,知识产权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创新研究。

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1)知识产权管理的特征研究。深入阐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内容和管理本质,是设计知识产权管理指标体系的直接理论指导。

(2)知识产权管理同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构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架构的直接理论指导。

知识产权本质特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1)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长度和强度的研究[16-19]。这方面的研究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长度和强度是知识产权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针对不同的创新特征和经济环境,并不存在统一的规定,因此知识产权政策设计需要从“权变角度”综合考虑各要素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长度和强度的影响。

(2)关于知识产权立法行为和要求的研究[20-21]。这方面的研究强调知识产权立法行为必须充分平衡创新者利益和公众利益,从而具体分析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申请程序等法律要求。

(3)关于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质量的有关研究[22]。研究指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后审查制度,是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信息流动、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效率和效益的有益手段。

(4)关于知识产权管理影响因素的研究[23-25]。它强调经济因素,特别是经济发达程度、政治环境、法律传统、金融市场、研发基础、科研水平等对知识产权管理及政策设计的重要影响。

由知识产权本质特征的系列研究可见,知识产权是一个组合概念,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形式的组合(已形成共识),如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的组合;知识产权政策需求的组合,如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程序、质量管理等;知识产权的权变因素组合,如经济因素和创新特征。

然而,知识产权本质的有关研究很明显忽视了创新特征的要求,明显滞后于创新发展。这种情况在知识产权和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领域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知识产权对创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6],主要表现在:专利和版权通过使创新者排除竞争增加发明的期望回报,对创新提供刺激;专利可以防止模仿,而且可以把权利销售给开发者,从而激励创新的商业化发展;专利方便发明人和其他人签订合同,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专利促使创新者披露信息,因而增加社会福利。同时,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会产生创新壁垒,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范围问题[27]和“专利丛林”、“专利拦截”两个问题[28]。从上述知识产权对创新的双面关系出发,知识产权和创新之间呈现一种非直接的模糊联系特征[29-31],两者之间的联系受到创新组织特征、创新性质(层次)、创新战略等因素的影响;至于创新特征如何影响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之间的关系,至今尚不存在深入系统的研究。

而以中国为背景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在指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32]和未来可能发展方向的同时[33-35],并没有从中国创新特征出发,尤其是针对自主创新的复杂发展要求,提出中国应该如何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仅存在个别研究从技术创新政策的角度指出,中国应从“干预基础研究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并合理安排财政和金融政策以调节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政策设计,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36]。

综合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研究可见,面向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受到创新特征的关键影响,同时,创新的组织类型也对知识产权和创新之间的系统联系产生重要影响。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对于如何能够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计以推动自主创新至今没有定论[25]。

4 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要素及模型分析

按照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推行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是培育积极的知识产权意识、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我们认为,知识产权管理是政府主导的,运用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促进知识创造并协调知识扩散的制度行为,是以合理安排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心,致力于促进最佳科学研究投入和技术创新投入并实现经济体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综合自主创新的特征分析和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现状,建设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需要重点研究:

(1)如何解决不同技术创新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特别是以渐进性创新、颠覆性创新、突破性创新为主的原始创新需要建立怎样的知识产权政策支持?

(2)如何解决不同产业中的自主创新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3)如何解决不同创新组织类型,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从上述问题出发,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系统建设必须综合考虑自主创新层次、产业结构(产业类型)、自主创新组织类型、知识产权组合等关键要素。

自主创新层次是以我国自主创新体系界定为基础,主要包括二次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原始创新又细分为渐进性创新、颠覆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二次创新主要依赖于既定技术范式(轨迹)上的技术引进,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积累,二次创新本身是一个过渡阶段,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一次创新。集成创新,既可以通过技术引进实现,又可以在自有技术的基础上实现;集成创新遵循各技术组件的既定技术范式(轨迹),致力于突破技术组件之间联系方式(技术架构)的原有技术范式,从而实现架构创新和技术生命周期的延伸。原始创新主要依赖于自主技术,其中,渐进性创新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不涉及主要技术参数的根本改变;颠覆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主要建立在科学和技术突破的基础上,其结果是全新技术的出现,所不同的是颠覆性创新所追求的主要技术参数在性能上要低于突破性创新,同时颠覆性创新往往伴随着根本性的商业模式创新,是技术后进国家或企业抢占市场的主要创新模式。

产业结构主要应细分为供给主导型产业、规模集中型产业、信息密集型产业、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专业供应商型产业和服务业。

自主创新组织类型主要包括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因为个体发明者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相对比较间接,所以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可弱化个体发明者。当然人才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政策的个性化趋势在所难免,这里排除个体发明者并不是忽视人才的重要作用,主要目的是从更加宏观和抽象的层次对自主创新主体进行界定,以利于系统构建和分析。

在既定的产业领域中,从事不同自主创新层次的各自主创新组织实体,其知识产权管理行为将有所差别。但是,无论各自主创新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怎样变化,都是基于知识产权形式的组合设计。知识产权组合主要包括专利、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和商标。尽管传统知识产权范畴中不包括技术标准,但近年来随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技术标准逐渐成为企业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战略,因此,知识产权组合还包括技术标准。

除上述4个关键要素之外,政府作为第5个要素同样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市场机制面临“失灵”的危险,作为政策制订者的政府部门必须根据知识产权发展的不同阶段,综合考虑所有自主创新组织类型、所有产业类型、所有自主创新层次,根据多维交叉特征细化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建立全面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以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展。

综上所述,运用系统观,构建包括4个关键要素、政府角色定位和知识产权发展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对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组织的知识产权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以促进独立知识产权积累和发展为目的(目标变量)、以政府和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各组织类型)相互作用为机制(过程特征)、以全产业类型-全自主创新组织类型-全自主创新层次(过程变量)为载体的综合性系统,其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理论模型

根据图1所示,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随着知识产权发展过程动态演进的,知识产权的发展过程界定了系统的过程阶段。知识产权创造阶段是以发明和创新为主体内容,以获取发明和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知识产权保护阶段是以成果申请保护为主体内容,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化和显性化为主要目的;知识产权扩散阶段是以产权交易和使用为主体内容,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图1只描述了一个知识产权发展周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特征,实际上在整个自主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是循环发展的,即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扩散构成一个完整的周期,该周期形成下一个周期的期初存量,引发新一轮的发展周期。

在知识产权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政府是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系统中各创新组织的知识产权市场行为发挥引导和规范作用。政府对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管理角色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在知识产权发展的每个阶段,政府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制定必须建立在以下基础上:其一,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分析[32]。一方面,知识产权竞争态势要求全球经济背景下,我国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必须遵循公平的国际惯例,并把握国际知识产权规律的动态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践选择必须以国际竞争为中心,有所规避的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争取更多的国际竞争主动权。其二,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部问题分析[31]。我国自主创新的各主要组织类型,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扩散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是各不相同的,并有别于发达国家企业面临的问题。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设计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不能遵循“统一的世界标准”[34],而应该是针对国内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特殊性,设计按部就班的知识产权改革措施。其三,各自主创新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分析。产业类型的差别、自主创新层次的差别、组织结构和性质的不同,必然影响各自主创新组织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需求,并导致不同的知识产权组合。各自主创新组织都力图在国家知识产权系统中最大限度的利用政策实现创新收益最大化,因此,政府的关键功能是平衡这些需求,实现整体自主创新效益最大化。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可以通过两步模型进行识别(见图2)。

图2 识别知识产权管理政策需求的两步模型

(2)随着知识产权过程的演进,政府必须调整知识产权政策的侧重点,以推进知识产权的动态管理。同时,政府还必须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原则,平衡每个知识产权周期内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扩散的政策设计。

在建立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构架之后,政府必须遵循系统指导设计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并对政策实施进行评价和控制。政策设计和政策评价的关键在于可行性和效益最大化,因此,政策模拟在这个过程将发挥关键作用。

5 结论

本文从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出发,构建了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系统模型。该模型强调:(1)我国政府必须综合考虑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规则和国内发展需求,设计逐步的知识产权改革规划和动态管理过程;(2)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整合各产业、各自主创新组织、各自主创新层次的综合特征;(3)我国政府必须以社会收益最大化为根本原则,平衡知识产权过程各阶段、各自主创新组织的政策需求,发展动态的知识产权管理。

本文是在文献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探索,后续研究将主要通过国别对比研究、系统动力学建模、仿真模拟等定性定量实证研究对本文的理论模型进行验证。

收稿日期: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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