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案例分析论文
2023-04-03阅读(249)
问:“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答:1、着眼实际,查漏补缺,抓紧修订完善招投标法规的配套制早谈碧度。要对现行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滞后于现实的抓紧修订,有明显漏洞的及时完善补陆举充,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实行监管部门与实施部门职权分离,堵住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等漏洞。尽快研究制定新制度,修订完善老办法。
2、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管。立足现有体制,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监管”的原则,重新界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和招投标中心的职责并监督其严格履行,构建职责明晰、适应招投标侍姿市场发展要求的领导、监管和操作机构管理体制。以招标方式的选择、资格审查和评标为切入点,以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全程监督,明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责任,把单纯监督执法拓展到立项、履约、验收、审计等各个阶段。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把招投标活动的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便于社会监督。
3、发展问题,果断处置,建立招投标举报投诉和快速干预机制。相关案件在招投标期间未引起重视或被举报,工程竣工后很难获取直接线索。要健全举报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构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对实名举报的有价值线索,及时受理,认真调查。 - 答:我这么多年参与工程,聊聊我个人看法,中国的招投标制度为民间投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投标陪标打保证金,时间短利息高,现在建筑公司为了能有机会拿到项目必须借贷投标,迅滚中标后还要缴履约保证金,往往一个建筑公司,中标项目不止一个,而且业主付款一般不及时,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借高利投标,建筑企业的利润大部分被小贷公司赚取,甚至拖垮,大部分建筑企业现在都非常难熬,因为业主,政府拖欠工程款已是习惯,,,,,,投标还有各地备案制度,也是要缴备案金几十万到几百万都有,不备案不准许建筑企业投标,,,,,,这也增加招投标成本,,,,,,,还有就是开标流程,,,,需要所有公司到场代理人不行,要项目经理到场,甚至有些几十万的小工程也要法人到场,要知道他们都很忙,到场都需要成本的,浪费,,,,,,标书商务标,技术标,千篇一律,编织标书,多少人加班熬夜,,,最后不中标的标书被招标公司整车的拉去卖垃圾,,,,,,,评标,,,所谓的评标就是不符合业主意愿的,,,或者施工激昌伏单位明携于评委有关系的,,,,想办法也让这家施工单位中标,,,,这里边方法就多了,中国招投标总体讲是四不像,失败的,期盼改革
- 答:抛开抄袭。你至少切实参与实践几次招投标活动,再查埋汪液些资料仔细分析分析。建议毕业论文不要写这样的题目,没有陵孙实践,写不好的。招标和投标也不一样,而且这两个问题有点大。你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点展开观点分析。比如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设置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在实际投标中的应用问题;或者投标中报价的确定问题,方案的优化问题,等等。选择一点就够弯物写一大堆了。
- 答:一、发笑桐宏包方有不规范行为
对每一个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来讲,发包方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建筑项目工程如果没有了发包方,就意味着此项工程也就不存在,更没有了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管理一定要从根本抓起,解决根源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招标工作的进行。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存在一些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发包方如果不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流程,就会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行,从而建筑工程的质量。
二、承包方有不规范行为
承包方是与发包方互相对立的存在,承包方在招标工作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承包方也就是工程施工工作进行的主体,是建筑碰册工程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承包方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实际质量以及消耗成本和经济效益。现阶段很多工程的承办方在招标时有不正当行为。
三、缺少法律的限制
法律可以很好地限制一些不正当行为造成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标规范上面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不规范行为的约束还是没有很大的力度,故在招标进行时还是会存在很多的不规范现象。要是不能很好的解决,就会带来很多的工程问题。不知道在哪轮祥里看招标信息,可以到火标招标网。
问:招投标案例分析
- 答:答: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裂游码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肆哪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磨册工作人员主持。
3.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己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元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4.公证处人员宣布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即使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赋予该项目经理有合同签字权,若没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仍应作废标处理。 - 答: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的先后顺宽缺宏序和内容不对,应是: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等
第二条:承包扮桐人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进度改进是合理的要求,不应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后7天报送工程师审查,并不是确认。
第六条: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工期不予以顺延。
第九条::(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慎册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这一小项中的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不应由发包人承担。 - 答:答:1、不正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当在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且工程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
2、A、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B投标人怎么可以在开标后一天又提出降价,这是不合理的。D投标人没有加盖印章应该算废标,这个就要看招标文件是怎么规定的了。E投标人没有联会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该废标。
3、F投标人在开过标后了怎么还可以撤回投标文件呢?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是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丛判仿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渗纤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这些相关规定,已经授权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可冲喊以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法律没有规定开标后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任何一个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开标后都无权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回,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相应承担其他违法违规责任。 - 答:(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该是开标时间,上题中这两个时间有一定的间隔,很难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中户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澄清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于承包商递交的补充材料,招标人不应该拒绝。
(3)所谓的“资格预审”就是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而上题是在开标前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资格预审的程序。
(4)《中户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而上题指出开标会是由招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不符含岁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5)《中户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开标时,投标人或由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戚孝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而上题中在开标前,由公证人员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此举措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6)对于标书的封装,要看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进行封装,而且在封口处加盖高老稿单位公章及本单位一级建造师的签字,就必须采用内外封装;如果招标文件只要求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封装,而不采用内外封装,就不应该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且由建造师签字。
问: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 答:1.合同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开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必须同拿羡中标单位进行签订合同,同时不得对合同价格进行磋商。同时不消哗拍得压缩合同工期,提高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在未进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芦码,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合同未签订,开始施工,也属违规行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处于罚款。简单回答,不知道满意否?
2.预付款:840*0.25
3.起扣点:T=P-M/N(P合同金额,M预付款金额、N主要材料及构配件费比重)
其他自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