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我国论文,基础论文,档案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是关于档案和档案管理规律的研究,它是整个档案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未接触国外档案学理论之前,笔者曾一度为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感到很自豪,认为她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外档案学理论的传播,每当我在翻阅国外档案学论著时,不由自主地要与中国的档案学理论相对照,希望能从横向对比中找出我国档案界对世界档案学基础理论的重大贡献。也许是笔者眼界有限,寻找的结果并不乐观。继而笔者又考虑,我国是一个档案工作历史悠久、规模宏大、体系完整的大国,我国档案界对世界档案学基础理论的贡献与之不相称的原因何在?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它对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有哪些启示?本文想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国外档案学重大基础理论的提出
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内容,应该说是十分广泛的,本文仅以近现代有代表性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提出为例,以下是档案工作者共知的事实:
1.法国国家档案馆馆长阿曼·加斯东·卡缪与皮埃尔·多努在1790-1840年提出并采取“事由原则”对档案进行分类,以相关事由为依据建立档案文件间的有机联系;由卡缪提出的“档案馆开放原则”导致“法兰西共和历二年穑月七日档案法令”的产生,使档案馆完成了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性转变,该法令被誉为“档案的人权宣言”。
2.普鲁士国家档案馆馆长迈斯奈尔1901年提出的“高龄档案应受到尊重”的鉴定原则,目前已成为各国档案界进行档案鉴定中所普遍遵守的原则。
3.英国公共档案馆馆长希拉里·詹金逊1922年出版《档案管理手册》,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创造性提出“档案组合”的概念,运用和发展了档案来源原则。
4.普鲁士国家机密档案馆副馆长阿道夫·布伦内克1953年出版《档案学——欧洲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历史》,提出的“自由来源原则”对来源原则做了发展,在档案整理中按来源联系基础上的事由联系保持档案文件的有机联系。
5.美国国家档案馆副馆长西奥多·谢伦伯格1965年出版《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提出了有名的“文件双重价值论”,谢伦伯格被公认为现代档案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6.加拿大国家档案馆历史资源司库克针对电子文件管理,1996年在13届国际档案大会提出了影响十分广泛的“后保管时代档案范例”。
7.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局长詹姆斯·罗兹对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把文件生命周期按管理程序分为文件的形成、文件的使用与管理、文件的处置与文件的档案管理四个阶段。
二、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提出与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内容远不止以上所述,但从这些影响较大的基础理论的提出与其后的发展轨迹中我们可以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档案馆是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体。罗列上述有关内容只是想说明一个事实,有相当一部分档案学基础理论是由档案馆馆长率先提出的。这一现象的出现应该说不是偶然的,它是由档案学的学科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知道档案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档案学基础理论必须服务于档案管理实践。这些档案馆长们在长期档案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从中掌握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把深厚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例如卡缪曾任国家档案馆馆长15年;多努任期36年;谢伦伯格历任美国国家档案馆档案部主任、档案管理部主任、文件鉴定部主任、副馆长。人们常说科学无国界,他们在提出这些理论时,并没有想到要为各国档案界所接受,要走向世界,而它们最终之所以能冲破国界,正因为它们是科学,是对档案管理规律的本质概括,揭示了档案管理的共性,这是在档案学领域内对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的最好注释。我国档案学者陈兆祦在谈到档案学基础理论的个性与共性关系时曾指出:“特色太多,并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档案学理论、原则,特别是档案学基础理论,只适合本国,不适合大多数国家,就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论。”这一论断非常深刻、中肯。以前,我国档案界的有些同志往往过多强调中国特色,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过分热衷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理论,我们不反对在应用理论与应用实践上,各国档案学理论应该有一定特色,但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更应当强调档案学的共性。上述“高龄档案应受到尊重”、“档案组合”、“文件双重价值论”等无不是档案学家在解决本国档案工作实践问题中提出来的,但他们却没有刻意强调本国特色。它们之所以能被各国档案界所接受,是因为其揭示了档案管理的共性与真谛。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能否走向世界,关键在于理论对实践揭示的深度,而在这方面档案馆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它完全有理由并且应该成为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的主体,国外档案学理论的发展已证实了这一点。
其次,有关行政部门的推动是促进档案学基础理论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档案部门虽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又有别于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它不仅要负责档案业务工作,还兼有行政管理职能,并且有提出和发展档案学理论的任务,特别是在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国家,更需要靠行政力量推动档案学理论的发展。例如档案学最核心的理论来源原则,首先是法国内政部长1841年在发布的第十四号通令《关于各部和各地区档案整理与分类的指示》中确立的,提出了档案分类的新原则——尊重全宗原则。来源原则正式形成的标志是德国的登记室原则,而登记室原则是普鲁士188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家机密档案馆档案整理条例》中提出来的。档案的全宗原则即来源原则的产生当然不是一日之功,也不是一人之为,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酝酿过程,但行政力量对档案学理论的诞生无疑起了催生作用,正如韩玉梅主编的《外国档案管理》中所说:“第十四号通令宣布了尊重全宗原则即来源原则的诞生。欧洲档案学者因此称第十四号通令是尊重全宗原则的出生证。德国档案学者布伦内克评论说,来源原则的第一次官方的明确表示在德国。”在譬如促使档案馆由封闭走向开放历史转变的档案开放原则的提出,也是在世界上第一部档案法法国的“樯月七日档案法令”中确立的。正是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加以肯定,才确立了这些档案学基础理论在档案实践中的指导地位,依靠行政力量使其得到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试想如果没有行政力量的推动作用,档案来源原则与开放原则的广泛应用也许要晚若干年。理论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显示理论的魅力,才能在更大的范围得到推广应用,而行政力量对档案学理论的肯定与传播作用,正是其动力作用所在。
第三,档案理论工作者对档案学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
在档案管理工作者中,有的本身就是档案理论工作者,象前述卡缪、奈斯迈尔、詹金逊、谢伦伯格等就是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理论造诣的杰出的档案理论工作者,他们无疑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里所说的档案理论工作者的作用,主要是指非档案管理部门领导者的作用,如档案教育工作者、其它学科的档案学研究者及档案管理者中的研究者等。这些理论工作者一般都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有较高的学术敏锐性,并善于从国外档案理论中吸取营养,他们对档案学理论的完善与传播作用是不能低估的。例如对全宗理论的完善,荷兰的缪勒、斐斯、福罗英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在1898年发表的《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是最著名的档案学名著之一,为档案整理的核心理论来源原则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当然其中的斐斯本人同时也是格罗宁根市的档案工作者。又例如在“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发展中,美国档案学者菲力浦·C·布鲁克斯1940年首次提出文件生命周期的概念,伦敦大学教授艾利斯1950年提出了文件生命周期的“三阶段论”,阿根廷档案学者曼努埃尔·巴斯克斯1982年在《文件的选择》与1987年《文件生命周期研究》中全面阐述了文件的价值属性与运动阶段、保管场所和管理方式的关系,系统地研究了文件生命周期的问题。这里我们主要就来源原则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完善为例,说明了档案理论工作者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完善所起的作用,当然理论工作者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贡献讲远不止这些,只是想以此说明档案理论工作者对推动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发展是不能忽视的。
第四,档案学基础理论只能诞生与发展于档案管理实践中。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出,档案学的来源原则、价值鉴定原则、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档案开放原则等档案学基础理论都是诞生与发展于档案管理实践,正是这些基础理论构成了档案学的理论基石。我们从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中得到这一启示,实际上是一个很朴实的真理,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档案界有人热衷于从相关学科中引进新名词,希望以此来深化与发展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实际上这一途径的作用是有限的。在发展档案学理论中,尤其是在档案学应用理论的研究中需要从相关学科汲取营养,但要真正营造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必须要在档案实践中进行,尤其是要在档案馆管理实践中进行。这也是为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历史所证明的事实。
三、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合力”
从上面有关叙述中也许能寻找出我国档案界对世界档案学基础理论的贡献与我国档案工作规模不相称的原因,并从中认识到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不足及今后的改进方向。从档案学发展与社会的关系看,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与文化传统对档案学的基础理论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建国前我国的社会制度及改革开放前的档案封闭管理模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档案理论研究工作的有效展开;建国初期对前苏联档案学的全盘接受及对西方档案学理论知之甚少,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思想禁锢;十年“文革”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打击更是一场灾难。除了这些原因外就档案界内部而言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也是不可忽视的,从整体上来讲主要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缺乏“合力”——一是档案行政管理者、档案管理工作者、档案理论工作者间缺乏“合力”,二是发展档案学理论与吸取国外档案学理论及借鉴相关学科间理论间缺乏“合力”。
在所谓第一个“合力”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起着肯定与推广理论的作用。以前我们在谈及档案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时,往往只注意到理论与实践这两个因素,却忽视了两者间联系的纽带。我国是一个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国家,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是指导档案工作的准则,凡文件上没有规定者各级档案部门执行起来都有一定难度或有所限制,例如关于文件中心与档案鉴定理论的问题,档案界已讨论多年,但终因没有行政力量的参与,至今未有规模性的实施,所有的问题还只能在讨论之中。当然我们也有成功的先例,例如《技术档案工作暂行通则》与《科技档案工作条例》,由于及时吸收了理论研究成果并将其转化为政策,使我国科技档案工作不断得以规范化。档案行政部门在形成“合力”中的作用就是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适时地政策化、法规化,并在推动实施中进一步检验与完善理论。档案行政部门要发挥好这一作用,当然是有条件的,一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有普遍意义,有一定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二是档案行政部门要有理论的敏感性,善于抓住理论研究中的带方向性的成果。现在科技部门提出要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具体到档案部门任务之一就是要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与法规,应该说这方面我们还有改善的余地。其次是档案管理者,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多数研究成果是出自档案实践部门。按我国档案工作体制,档案工作范围比国外要广,包括档案馆工作与档案室工作,全国有3700多个档案馆。如此广泛的实践领域为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现在人们有种认识,一谈到档案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似乎是专门搞档案理论或档案教学人员的事,档案业务部门只是搞业务的。其实这是个误解,档案学基础理论总是发端于档案业务部门的,因为只有他们才真正了解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国的档案馆管理者没有有效加入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行列,没有能成为理论研究的一支最重要的主力军,问题的成因一是在观念上档案管理者没有把理论创新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二是档案馆管理者尤其是领导者过多忙于行政事务工作,尚未真正深入到档案业务实践中去,三是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理论思考。在这方面我国档案事业老前辈曾三应是档案工作者的光辉的榜样,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档案行政管理者,也是一位优秀的档案理论工作者,他六十年代初提出的档案自然形成规律与档案运动规律至今仍闪烁着理论的光芒,是一个典型的业务型、研究型的领导者。正是由于档案馆尚未成为理论研究的主体,致使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队伍先天不足,今后在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应该注意发挥档案馆的主体作用,真正使其成为业务型、研究型的实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档案馆有效参与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之日,就是我国档案学理论有望走向世界之时。最后是档案教学工作者等所谓档案理论工作者。实事求是讲要档案教学工作者承担起创新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是有难度的,这也为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发展的历史所证实。其原因一是缺乏实践,这是他们致命的弱点,档案界本来有一批有才华的理论工作者,但因缺乏实践限制了其理论创新。二是研究面窄,看似我国有28所高校有档案专业,但基本上是分散的,大多数学校是一人承担一门课程,迫于工作压力,既没有充足时间去深入调查研究,也不能全面了解档案学,多是围绕自己的课程研究问题,例如搞档案管理学的不一定了解科技档案管理学的动态,搞科技档案管理学的不一定了解外国档案管理动态,搞档案计算机管理的不一定了解档案管理学等,致使缺乏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整体思考。三是缺乏协作,各研究者基本上是独立作战,缺乏理论上的沟通与交流。
我们说这三者间缺乏“合力”,主要是指缺乏协同与共识,工作中各自为政。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档案部门忙业务、档案行政部门抓管理、理论工作者写文章的情况就是一种写照。形成“合力”当然不是说要大家抛开工作都去搞理论研究,而是说档案业务部门尤其是档案馆要善于从实践经验中去总结理论,从亲自变革实践中去发现真理,不要等上级或外部“送”理论。档案研究者要深入实践,把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要以解决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研究对象,所研究的理论要实用、简便。档案行政部门应善于做好理论与实践的中介,对理论研究起到导向作用并及时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三者间形成一个协同互动的局面。
其次看看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国外档案学理论与相关学科间的关系。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首先应依赖于本国的档案实践,如前所述,现在人们公认的一些档案学理论如来源原则、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档案鉴定原则等的提出者与发展者无不都是在本国档案实践中完成的。当然在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中需要借鉴国外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再有所进步,但在借鉴与引进中必须植根于本国的档案实践,在这方面国外档案学家已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例如全宗原则诞生于法国,德国档案学者受之启示,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产生了登记室原则。前苏联引进全宗原则结合本国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国家档案全宗、机关档案全宗、联合档案全宗与个人档案全宗的概念,丰富和发展了档案全宗理论。英国在应用全宗原则中提出了“档案组合”的概念,使来源原则与英国的档案实践相结合。德国档案学家布伦内克在登记室原则基础上,根据德国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了“自由来源原则”,对来源原则作了修正与发展。美国把来源原则同本国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档案文件组合”的概念。从来源原则的传播与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其理论基础是全宗原则,但其发展无不是根据本国档案实际情况完成的。这说明我们对待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既有宣传与也有应用的问题。我国档案界在这一问题上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档案学者冯惠玲、何嘉荪在研究全宗理论中联系我国的实际提出了主体全宗与客观全宗的问题,虽然我国档案学界对此有不同认识,且也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把这问题放在上述背景下可以清楚看出这一理论探讨的学术意义,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从整体看,我国对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宣传过多,实践不足,多数文章往往是诠释有关理论,而没有在应用于本国档案工作实践中加以发展。这样的结果必将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而这一结合任务的完成正是档案馆的任务,依靠档案理论研究者是无法办到的。同理,对相关学科有关理论的引进与借鉴,最终也要体现在对发展档案学基础理论的贡献上。相关学科理论能给我们提供观察与分析问题的思想方法,但不能替代档案学理论,有的文章把相关学科的名词术语加在档案工作中,是不能形成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档案学理论、国外档案学理论与相关学科理论间形成“合力”的标志,是看对档案学理论的贡献。目前我国档案刊物上,有宣传国外档案学理论的,有介绍相关学科理论的,有谈论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践的,表面看表示了档案学的繁荣,但从更深层次上看,最大的弱点是缺乏实践意义上的结合与检验,致使理论讨论徘徊不前,有“花”无果。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缺乏上述两个“合力”,致使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中来自档案教学工作的文章缺乏实践的深刻背景,或泛谈“理论”的意义、可行性,或宣传介绍国外档案学与相关学科理论;来自实践部门的文章缺乏理论思考,不足以揭示档案现象本质,或就事论事、或罗列现象。理论与实践的双向脱节致使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特色”过多、共性不足,难以深刻揭示档案与档案管理的内在规律,这也许是我国档案学研究尚未走向世界的原因所在。
在形成两个合力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即档案学研究需要领军人物,通过他们利用自己人格的力量和深邃的理论感召力来引导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培养我国档案学的理论代表人物也是档案学界的一个重要任务。
本文所述内容没有贬低我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成就之意,也不是把问题的责任推向档案馆或档案行政部门,笔者的用意是通过对国外档案学基础理论提出与发展过程的简要回顾,能引发我国档案工作者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进而改善和加强我国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争取对世界档案学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