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转型时期的利益分化与社会矛盾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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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悬殊、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最大热点问题,并与“‘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等共同成为最突出的三个社会问题”①。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中国经济保持着世界上最快的发展速度,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也以惊人的速度扩大,迄今为止体现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高达0.496②。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有一部分人并没有从快速的经济发展中享受到明显的好处。实际上,当前的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收入差距扩大上,而且体现在更广泛的利益分化上。仅仅从收入差距上看中国利益分化,还是不够的,收入差距的扩大虽然是利益分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却不能全面反映利益分化,而利益分化更全面地体现中国社会快速转型时期的变迁特点,与此同时,与利益分化随之而来、并引人关注的是社会矛盾激化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矛盾激发与利益分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里最关注的不是以贫富差距为代表的利益分化程度问题,因为全社会已经意识到中国的贫富差距相当大了,但问题是为什么这样的差距仍然在扩大?为什么利益分化仍然沿着社会不希望进行的方向发展呢?为此,我们希望搞清楚利益分化的机制、影响因素以及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中国的利益分化是如何进行的?它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导致利益分化呢?是不是所有的利益分化都是不合理的呢?什么样的利益分化是为人们所认可的?而什么样的利益分化是不被人们所认可的?利益分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引起社会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最近的和谐社会建设又是如何影响利益分化的?怎样的做法才能比较有效地遏制乃至消除不被人们所认可的利益分化呢?

一、利益分化与收入分化

有关收入分化的研究已经很多,也达成了不少研究共识,但是对于利益分化的研究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收入分化虽然也是一种利益分化,但是不等同于利益分化,利益分化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其中也包括了收入分化。利益是一个比收入更为广泛、更具分析力度的概念,指各种资源的占有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好处。这里所说的资源是指所有对人们有价值的东西或机会,包括权力、社会声望、知识和技能、财产、资本、收入、市场机会等等。谁拥有的资源越多,谁就获得更多的利益,享受更多的好处。由此可见,收入只是多种利益中的一种,当然,在很多情况下它是利益的最直观、最具体的表现形式或结果。

但是,在研究上,收入分化的分析视角与利益分化的分析视角大不相同,前者偏重于经济维度,后者更注重于综合因素,尤其重视社会维度和政治维度。所以一般来说,只有收入分化,对一个社会的影响没有利益分化那么严重,调整起来也相对容易,而当一个社会进入了利益分化,就会显示出其社会结构的刚化特性。库兹涅茨的倒“U”曲线,分析的就是收入分化与经济发展关系,但中国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改革开放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库兹涅茨曲线反映的情况,而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从收入分化阶段转入了利益分化阶段,利益分化促使了收入分化进一步扩大,因为利益分化使得许多所谓缩小收入差别的政策难以见效,而使得扩大收入差别的机制进一步放大影响和作用,因此经济快速发展没有出现倒“U”曲线所预示的那种状况,收入差别仍然在不断扩大。

所谓利益分化,就是社会成员在利益拥有上的不同和差别,或者说社会成员原先在利益拥有上没有什么差别,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原来不大的差别变大了,原来不显著的差别变显著了。在这样的分化过程中,涌现了各种利益群体或阶层,各个利益群体和一些强势阶层会进一步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资源,确保利益分化向着自己的方面发展。迄今为止,有不同的理论对利益分化进行研究,其中阶层理论和群体理论是其中两种最为重要的社会学理论。阶层理论认为,不同阶层由于占有不同的资源而形成不同的等级地位,实际上享有不同的利益。我们曾以职业为基础,根据人们拥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将中国的社会成员划分为十大阶层,实际上这反映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社会分化出了十大阶层,这些阶层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三类资源的拥有上存在明显的等级差别(陆学艺,2001)。这样的等级差别意味着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别。这种差别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是怎样形成的,又是怎样变化的,这就是利益分化研究所关注的。

群体分析是另一个研究视角。群体的划分标准是多维度的,有性别群体、年龄群体、权力群体、精英群体、商业群体、学生群体、干部群体等等,但是在不同维度上出现的群体之间在利益上也不是同质的或一致性的,而是有很大差别的。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没有分化出阶层,但是却形成了不同群体,比如既得利益群体、非既得利益群体;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精英群体和非精英群体等。更有人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由四大群体构成:改革中特殊获益群体、普通获益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李强,2004)。还有人根据受益的相近性,将已有的阶层进行归并,发现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精英联盟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分化格局,在这个格局中占有优势权力资源的阶层与占有优势经济资源的阶层、占有优势文化资源的阶层结成了精英联盟,而其他许多阶层则成了弱势群体。“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③。

不论是阶层分析还是群体分析,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揭示社会利益差别和分化问题。实际上每个社会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阶层或群体利益差别和分化问题,而问题在于这种差别或分化有多大,以及通过什么途径和机制发生分化,不同的分化机制和途径对社会有着很不相同的影响。这里分别从不同角度去揭示中国发生的利益分化问题,因为中国目前的利益分化既发生在不同群体之间,也发生在阶层之间。当然,阶层与群体是相互交叉的关系,同一个阶层内部存在着不同群体,而有些群体却是跨阶层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利益分化在阶层之间与在群体之间同步进行,当前已经出现跨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结构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或态势。

二、社会阶层流动与利益分化

改革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最明显特征就是出现社会阶层的分化,从改革前政治主导下的阶层格局中演化出一个具有现代社会特性的社会阶层结构,其背后有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等现代化动力机制在起重要的作用(陆学艺,2001)。但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程度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化水平)。按通常的工业化水平来看,中国阶层结构应该更为发达,特别是中产阶层规模应该更大,不应只有20%左右,而应在30%以上;工人阶层应具有稳定的特性,不像现在由大多数处于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构成。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不仅在形态上比正常形态显得不合理,而且还有自己一些独特的阶层存在,比如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农民工阶层等。这意味着两点:一是快速的经济发展并不一定能自发地带动社会阶层结构按照理想的模式分化和演进,经济发展成果并不一定自发地达到所有阶层共享的效果,目前中国的情况是上层阶层对经济发展成果享有更大的比例,而下层阶层则享有不到应有的比例。二是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机制也不是自发形成的,相反,优势阶层在阶层分化中具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其结果是,随着上层阶层在各个领域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资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下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因为不仅原先那些阻碍阶层流动的机制仍然在发生作用,而又出现一些新的阻碍机制,从而影响到中国利益的相对合理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收入分配呈现出向上层集中、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尽管收入调查是一项很困难的工作,往往是高收入者对收入调查相当敏感,不愿公开自己的真实收入,但是,2001年全国抽样问卷调查④ 也表明,如果不考虑时间因素,仅仅将不同阶层的初职平均月收入与现职(或下岗、退休前的职业)平均收入作一比较(见表1),则会发现这样几点变化:一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在职业变动中获益最大,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则是受损最大的。在初职阶段,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平均月收入是最低的,甚至低于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那时他们还是有职业的),当然这里可能存在许多不准确。但是到现职阶段,他们的月平均收入在十大阶层中便跃升为第三位,仅次于私营企业主阶层和经理人员阶层,如果加上他们享受的各种福利和其他收入,他们的收入水平会更高,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的收入则跌到最低水平,后来下岗就更为糟糕。二是阶层之间的职业平均月收入差距从初职阶段到现职阶段,是在不断扩大之中。在初职阶段,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2.39倍,而到了现职阶段,前者是后者的15.18倍。从表2和表3中可以看到,初职大多发生在1979年以前的阶段,其次是80年代,而现职主要发生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也就是说,从总体上看,现职与初职的收入变化也体现了时间顺序,由此可以反映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阶层在收入差距的变化。

虽然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过计划经济,特别是“文化革命运动”的“洗礼”,资产性收入几近于零,人们的收入主要来自职业,但是,进入1990年代中期,职业之外的收入大幅上升,房租收入、股票投资收入、存款收入、购买国债收入等,越来越影响到中国收入差别的扩大。一般来说,越是有钱和有权的阶层,就能越多地获得职业外的收入。仅仅就存款利息和股票分红(见表4)来看,私营企业主是该项的最高收入获得者,他们年均收入高达12339元,而农业劳动者在该项的收入最低,年均却只有49元,两者相差251倍,远远大于职业收入中最高与最低的差距(15倍左右)。在十大阶层中,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存款利息和股票分红收入是最高的。

从表4可以看出,尽管职业外的收入与人们的职业似乎没有关系,实际上,不同职业群体也有着不同的职业外收入,凸现了职业外的收入因职业不同而不同。比如经济能力、获取机会的能力或权力资源等等。所以,获得一定的职业,对每个人享受更多的利益和更高的社会地位,是至为关键的前提条件。

职业流动又是研究阶层流动的基础,“研究社会流动有两种途径。第一,我们可以考察个体自身的职业经历,看一看他们在工作期间向下或向上移动的社会规模。这常被称为代内流动。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分析子女所从事的同一类型的职业,与他们的父母或祖父母的职业的差异。几代人之间的流动称为代际流动。”⑤ 通过阶层流动的研究,是考察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利益分化的另一个重要视角。也就是说,能否实现阶层的合理流动,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利益的合理分配。如果没有阶层的合理流动,利益分化会更显现出过度化和两极化特性。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获得向上流动机会,那就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让更多的人去分享,收入差距不会扩大,利益分化也就不会那么严重。反之……。总之,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流动的变化,可以进一步看出中国社会利益分化的变化和现状。

从阶层流动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总体流动率是在提高。代内的总体流动率从改革前的41.4%上升到54%,代际总流动率从13.3%上升到54.2%。其中,各阶层的总体代际向上流动率从1980年以前的32.4%上升到40.9%,总体代内向上流动率从7.4%提升到30.5%,分别高于向下流动率的提高水平(前者为9.1%增加到13.1%,后者为5.9%提高到23.6%)。也就是说,1980年以来,有40.9%的人发生了代际之间的向上流动,他们的子女在社会经济地位上有了明显的提高,或者他们的社会地位比他们的父母高;与此同时,有32.4%的人在自己一生中发生了向上流动,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在这样的向上流动过程中,一方面分化出一些新的阶层,比如企业家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另一方面扩大了原先的一些阶层,比如工人阶层、商业服务业阶层等,所以,中国才发生有中产阶层不断扩大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现象,不少人的社会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国家呈现出快速增长和繁荣的景象。

但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阶层流动并不是总是保持着向上流动。从理论上看,社会阶层流动包括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也包括水平流动。但中国的一个特点是,在保持高速经济发展的阶段,却出现不少人向下流动,这是其他许多发达国家在高增长阶段所很少出现的。特别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向下流动率在提高,向下流动的可能性与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变得同等的明显。如代内向上流动率从1980年代的18.7%上升到1990年到2001年的30.5%,净增了11.8个百分点;同期代内向下流动率从11.5%增加到23.6%,净增了11.1%。这意味着,进入9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的向上流动与向下流动同步增长和并存,有越来越多的阶层成员不但不能从中国快速的经济发展中获得好处,反而出现了受损的现象。最明显的是出现了3000多万下岗工人、5000多万失地农民,他们中绝大部分人都是向下流动的,陷于失业、失地、失权和失利的困境中。“80年代,产业工人很少向下流入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而90年代则有14.3%流入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⑥。之所以1990年代中期向下流动率提高,是因为当时开始了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制、城镇建设运动等,使如此多工人和农民不但享受不到经济欣欣向荣的好处,反而承担着巨大的牺牲,有不少人陷入了新的贫困境地。

因此与之相应的是,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底层、下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在减少,阶层之间的流动屏蔽正在形成,如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工人转去当办事人员的机会不少,而且当时的工人地位也不错,从总体上他们向上流动率仍然保持着30.5%,但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底层和下层的成员向上流动的难度大大增加,而同期出现的向下流动率增加,大多是由中下层中的一些成员向下流动造成的,优势阶层成员基本上不存在向下流动的危险,除非因贪污犯罪而被判刑、开除,或者因企业经营不良而倒闭、破产。

与此同时,市场化发展、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原有一些体制的残存以及政府的某些发展战略,却增大了中下层阶层成员向上流动的难度,或者说减少了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随着教育体制和卫生体制改革,社会成员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大了,这种变化对中下层特别是底层成员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出现“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国家改革了大中专毕业生的统配统包政策,使其市场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出现“大学毕业就失业”的问题。这些毕业生中大多是来自下层和底层,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社会资本的支持,从而处于劣势地位。在中西部农村,我们发现一些农民家庭因送孩子上大学而背负沉重的债务,而孩子大学毕业却找不到工作,因此,当地社会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不上大学,一辈子穷;一上大学,马上穷”,即大幅度扩招,上大学的机会大大增加,但是由于实行了收费制、自主择业等改革,下层、底层阶层成员和家庭供养孩子上大学的风险也大幅度增加,正如西部某省状元县是一个贫困县,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大学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他们的失业已经给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困惑,代际之间并没有因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出现向上流动。

影响下层和底层向上流动的另一个因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经济已经从短缺走向了买方市场,特别是个体户从事的是缺乏竞争优势的经济活动,因此压缩了他们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许多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现代化战略不但没有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制度和地理空间,还把他们作为负面因素看待,在政策和制度上千方百计进行限制,在行动上通过城市改造,釜底抽薪,使个体工商户失去了生存空间,如提出“建设无摊贩城市”的口号,把摊贩驱离出去。在这样的市场、政策和行政环境中,个体工商户数量在最近几年出现减少的现象。其实对低下阶层来说,要获得向上流动,当个体工商户是他们最佳的路径,个体工商户阶层是一个承接下层通向中层的向上流动渠道,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空间变小,做个体工商户难度增大,也就意味着,农业劳动者、工人和商业服务人员等下层人员向上流动的渠道变窄了,意味着中上层与下层的阶层屏障(social closure)在增大,在利益层面上表现为下层靠自己改善其空间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当工人,工资低,长期没有明显的增加;务农劳动收入更低,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靠非农收入维持生计,务农收入难以维持他们的生计;本来有个体工商户这样一道改善生计、发财致富的桥梁,而今又碰到了“变窄”、“拥堵”甚至不时“堵塞”。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9年到2004年,个体工商户数量逐渐在减少,从1998年的3855万户减少到2004年的2066万户,净减789万户⑦,从2005年才开始有小幅的回增。由此可见,下层直接向其他阶层流动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小,更不容易。

由于中国的企业家已经在壮大,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将市场机会瓜分得差不多了,其他人想当企业家的机会就很小,不像1980年代和1990年代那么容易。因此,从90年代中期出现的向下流动增加,跨阶层长距离流动减少、折射出期间中国利益分化的轨迹:更多的利益在作为中上层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等阶层中实现分配,而不是为工人、农业劳动者、商业服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阶层所分享。从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上看,前者受到更多的照顾,比如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多次工资调升,基本上为前者所享有,而后者基本上没有享受的资格;在市场竞争中,前者也具有更多的优势;在国家转移支付和社会福利建设上,前者更是关照对象。最近几年虽然国家重视农村医疗合作基金建设、对农业进行直补、取消农业税费等,虽然对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有所助益,但是,因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工人、农业劳动者、商业服务业人员等阶层承担了更大的发展代价。由此可见,中国利益分化由于长距离跨阶层流动的减少而出现利益向中上层集聚,导致收入差距在短短的时间内不断扩大,成为中国社会矛盾、紧张和其他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

三、群体交换与利益分化

当前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分化呈现出两极化特点:中上层不但在利益增量上远远快于下层和底层,而且在利益增益的渠道上远多于后者。进一步分析表明,在阶层的利益分化背后,还有具体的群体交换作为运作机制,既有阶层内部的群体交换,又有跨阶层群体之间的交换⑧。与阶层流动一样,群体交换也会影响中国的利益分配格局。所谓群体交换,是指不同群体用自己的资源去交换自己需要的资源,从而实现对各种利益的需求。按彼特.布劳的看法,社会交换不仅包括金钱的交换,还包括权力、情感、人情、机会等方面的交换。这里也采用这一交换涵义。当然这样的交换既有通过市场来实现的,也有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这里更关注其他方式的交换对中国利益分化的影响。我们关注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存在利益群体?如果有,那么有什么样的利益群体?利益群体是如何影响中国的利益分化的呢?是不是这样的影响使得中国从收入差距的扩大转向利益分化扩大,以至于影响中国社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下一步的体制改革呢?等等。

没有一个社会不存在一定的利益群体,与其他社会相比较而言,中国在过去短短的10多年时间内,与经济快速发展一样惊人的是各种新的利益群体迅速出现和成形,并开始明显地左右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用掌握的资源类型来区分,目前中国至少存在着这样几类利益群体:行政性利益群体、行业垄断性利益群体、事业性利益群体、知识精英利益群体、经济精英利益群体、跨国性利益群体、地下利益群体等。所谓行政性利益群体,是指一些党政部门和决策者成为一个有着强烈的自我利益取向和行为的群体,表现为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群体化和个人化,也就是行政管理企业化。追求行业垄断性利益群体是那些靠国家赋予的垄断权力在市场上获利的行业群体,现在有号称的“十二大”垄断性行业,它们是石化、电力、航空、银行、保险、铁路、水利等,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了自己庞大的利益,从业者成为高收入群体。事业性利益群体是指依附于党政部门而与社会、市场实现利益交换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比如由政府各部门兴办的行业协会、研究部门等。知识精英群体和经济精英群体分别是专业技术精英和企业及其管理精英们构成的,它们分别享受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以及经济资源优势。跨国性利益群体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专业人士以及为外国投资者服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以各种方式参与到中国的利益分配中,其中外国商会成为影响中国利益关系的重要机制。如果上面这些利益群体都是合法的,那么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已经涌现了一些地下利益群体,他们通过各种关系和暴力获取自己的利益,甚至出现向一些正式部门和群体渗透。

不同利益群体的存在,对社会运行起一定的平衡作用,有积极的功用,但如果不同利益群体走向联合、互相交换,就会损害社会的公正秩序,会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因此,存在一定的利益群体,并不一定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中国目前的问题是,这些利益群体不仅有着强烈的自我利益诉求,而且彼此间存在着难以割除的、甚至是越来越紧密的利益交换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社会公正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并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将更多的利益据为己有,构成了社会差距难以缩小的结构性障碍(诸如国外有媒体形容的所谓“铁三角”:即企业主、官员和某些知识精英)。

有数据显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好处正在过多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而居民的收益在GDP中的比例在下降,与此同时,在居民收益中各利益群体占据的比例却明显增大,这背后无不隐藏各个利益群体的寻利行为。就中国GDP的分享而言,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17%下降到2003年的12.5%,而美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高达50%左右。而体现中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不断增加,“全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已接近0.45;……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转型国家相比,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扩大的速度实在有点快。”⑨ 就居民、企业和政府的三者分配比例来看,从1998年开始,居民占据的比例明显下降,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和政府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它们的比例从1998年的68.6%∶13.9%∶17.5%变为2003年的61.8%∶15.1%∶23.1%,即居民的比例减少了6.8个百分点,企业净增了1.2个百分点,政府净增了5.6个百分点⑩。由此可见,最近几年政府是经济增长的最大收益者,企业也有一定程度的收益,而居民的收益比重反而下降了。

在居民、企业与政府三者中,居民是处于弱势地位,而企业和政府背后隐藏的是各个利益群体。独特的利益分配机制,足以彰显居民在利益分配中的弱势地位和利益群体的强势影响。

首先是资本与劳动力的不平等交换,使企业收入向企业老板倾斜。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农民工的收入增长非常缓慢,在沿海某发达地区,农民工十年内平均每人只增加了67元,他们的收入仍然停留在每月500元到800元之间。但是,相比较而言,十年前的企业老板身价1千万元已经了不得,现在上亿元的老板已不是稀罕事。在企业老板和资本面前,中国工人还缺乏强有力的谈判权力和基础。

二是权力与资本的交换显著增加,增强了两者的获利功能和能力。工人工资低,不仅仅是因为企业具有优势地位,而且还在于不少地方政府更重视企业而不是工人的作用。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政府不把招商引资当作政府的核心工作去抓,甚至有地方政府把劳动力成本低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条件,因此不会积极地支持工人去争取更高报酬的行动,甚至对工人遭剥夺、工资遭拖欠、人身受虐待等严重侵犯工人的事件充耳不闻。另一副招商引资牌就是低地价政策,政府帮助企业用非常低廉的价格强征农民的土地,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获得收益。地方政府如此照顾企业,换来的是GDP的增长、政府税收的增加,彰显官员的政绩,使一些官员获得了升迁的资本,当然也获得了经济实惠。另一种交换方式是政府与房地产商的合作,以地生财、经营土地和城市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主要生财之道。不少地方低价从农民那里拿取土地,却高价出售给房地产商,某地从农民那里以每亩4万元的价格征用土地,而以每亩300万元出售给房地产商,政府从中赚取296万元,而开发商通过开发,每亩赚取的收入在上千万元以上。在这里的利益分配格局中,政府和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农民和消费者不但难以受益,甚至承受了许多损失(补偿过低影响农民生活,消费者要支付高价格的消费)。由此滋生的腐败相当严重,迄今为止查办的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与土地开发和经营有着直接的关联。这里一些企业、企业主与一些政府乃至政府官员结成了坚实的利益联盟,从而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价格猛涨、宏观调控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关的利益分配自然向着这些利益群体倾斜。

三是垄断企业一方面凭借国有性质,以提供事关国计民生的商品,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甚至财政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操控市场获得更大的利润,并以与世界(特别是向发达国家看齐)接轨的理由,提高本行业职工的报酬,成为高收入行业,特别是中高级员工,年薪在50万元以上,最高层达到上百万元。在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只有10000多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000多元的情况下,这些垄断行业的中高层收入已经与发达国家高收入者接轨,由此收入差别之大,可见一斑。在这些行业进行的所谓改革,其结果是进一步成为提高收入报酬的契机,而不是如何合理地调节该行业收入与其它行业的关系,缩小收入差距。从目前趋势来看,这些行业的收入增长是难以遏制的。比如中石化最近几年根据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上涨而不断调升国内成品油价格,获利大幅增加,但是去年从国家获得了一百亿的财政补贴,今年又从国家获得50亿元的财政补贴,而当世界石油价格下跌后,中国的石油价格却不下调,尽管消费者表示强烈的不满,但石油企业却我行我素,从不重视消费者的权益,政府也没有作出相应的行动去回应消费者的呼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进一步说明,垄断行业不仅享有了国家的补贴,而且还利用自己的特权去过度地从消费者那里获取利润,最获利的是这些行业的职工,特别是中上层管理者。此外电力、水利、金融等垄断行业都存在着相似的利益汲取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

四是知识精英从9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地获取了强大的交换和利益获取能力。随着国家对科学教育的重视,随着市场和产业发展对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多的需求,为知识精英提供了广阔的施展天地,由此也有了更高的报酬。在这个过程中,知识精英利用拥有的独特资源,与企业、政府、官员等群体建立了密切的交换关系,由此也成了中国高收益群体。最通常的交换方式是,为官员、企业家、高级企业管理者提供学位证书,也为企业、政府当参谋和提供咨询,获得后者的政策、权力、经济等方面的支持。以至于一些知识精英失去了价值中立,成了一些企业利益行为的辩护者和吹鼓手,损害公众的利益。政府各部门兴办的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为知识精英提供了主要的获利平台,一方面他们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研究服务,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依托政府部门,从市场、社会以及其它政府部门获取利益。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利益交换。现在许多所谓政府决策科学化,实际上也仅仅通过自己管辖的研究机构去做一些论证而已,然后将此上升为科学决策,而一项决策的研究如果有利益牵涉,就会缺乏科学性,也谈不上科学决策。与此同时,一些挂靠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为其相关行业制定技术指标和准入条件,以此获取最大利益。在这些活动中,知识精英充当了重要角色。

最后,全球化、对外开放,引进了大量外资,同时也引进了许多跨国利益集团或群体,他们在中国的许多领域都发挥了一定的影响力,甚至构建出一个具有鲜明的自我利益的外资利益群体。外资利益群体一般通过这样几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一是国际惯例,特别是打WTO规则牌,向中国政府和企业施压;第二是制定所谓通用的国际行业标准,使国内企业、消费者乃至政府去认可;第三,他们用外交影响与中国政府进行交换,获取更多的利益;第四,外资高层管理人员被地方政府聘请为高级决策顾问,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导向;最后,通过向中国国有企业参股、并购等方式,在中国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占有份额。当然外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是无可厚非,但是不少外资企业已经开始用各种方式影响政府的决策,从中已经彰显出他们的利益主张和诉求,同样影响到中国的利益分化:用发达国家的工资标准去引诱中国国有企业向它们的标准靠拢;利用外交影响和以所谓的决策咨询去左右中国社会经济决策,确保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当然国内一些政府对外资情有独钟,也助长了外资利益群体的影响,因为外资会带来许多政治和经济好处;与此同时,国内不少企业也热衷于与外资的合作,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市场的竞争能力,所以在这里,外资利益群体也以所谓的雄厚资本、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外交影响等与其它利益群体进行利益交换。

四、利益分化与阶层、群体矛盾和冲突

改革前中国主张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城乡差别,从阶层角度看,实际上是农民与工人、干部之间的收入差别,农民生活在农村,工人与干部基本上生活在城镇。而工人和干部都被认为是属于工人阶级,所以工人与干部的差别属于阶级内部不同群体的差别。改革开放以后,在1980年代初期的短短时间内曾经出现城乡收入差别缩小,但是,到了1980年代中期,城乡差别又开始出现持续扩大,一直延续到现在。与改革前不同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和群体出现多样化的分化趋势,有更多的新阶层和新群体从原来的阶层和群体中分化出来,使得中国收入分配和利益分化同样呈现多样性特点,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阶层之间的利益分化又趋于二元的特点:即中上层与下层、底层之间显现出明显的利益鸿沟,更多的利益向中上层集中。这似乎又回到改革前的格局,但是这不是简单的城乡二元分化,而是阶层间的二元分化。不过与改革前不同的是,改革后涌现的利益群体越来越多,不只有干部群体,各群体凭借的资源也趋于多样化;不限于行政资源,在阶层间的二元分化背后起操作作用的是各个利益群体,它们主导了当前中国的利益分化,以至于形成了不易打破的利益分配格局。所以,我们认为,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社会分化已经从收入分化阶段进入了利益分化阶段,在收入分化阶段人们大多还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收入增加,但是在利益分化阶段,仅靠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加入到一定的利益群体中去才能实现收入和其他利益的明显增加,比如同样是大学毕业生,加没有加入一定的利益群体,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收入水平以及其他资源的拥有。而在此之前,大学毕业生不论在哪个部门工作,其收益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

虽然我们不能说所有的利益群体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都是负面的作用,但是,利益群体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其次才是其他群体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仅仅是利益群体自我满足后的“溢出”效应,如果利益群体对公共利益有助益的话。当前对中国社会构成挑战的不是收入差距本身的问题,而是利益群体为扩大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各种举动,激化了社会矛盾,引发社会紧张。罗尔斯认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才不会对社会公正造成破坏:一是在公平机会平等的条件下,所有地位和职位对所有人开放,即机会平等原则;二是不平等必须对社会中弱势的人最为有利,即差异原则。按照这两个原则,反观中国利益群体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就会发现它们的许多行为是有违社会公正的。一些利益群体打着“改善公共事业”的旗号,剥夺社会弱势者的利益,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好处,比如“经营土地”、“以地生财”都在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使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失去了收益来源,生活变得更不稳定,因此引发农民的强烈反弹,而结果却被利益群体以“破坏社会安定”为名强压下去,但是并没有化解社会矛盾和紧张。又比如,一些垄断性利益群体不顾消费者的利益,强行涨价,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不满。人们之所以对利益分化不满,是因为其背后存在着严重破坏社会公正的“权钱交易”、“权与知识交易”、“知识与金钱交易”、“强势社会资本向各领域的渗透”、“司法不公”等的各个利益群体相互交换、密谋的利益汲取现象。这些做法不但破坏了机会均等原则,而且还损害了社会弱势者的利益,从而践踏了凝聚和整合社会的社会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信任,造成颇为严重的社会合法性危机。

从已经发生的冲突、矛盾和上访案件看,抗争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而加害者们往往都属于强势的利益群体。在土地纠纷中,往往是农民因为自己的利益得不到公平的照顾而进行反抗;下岗工人对企业的解雇以及企业管理者的腐败和官僚作风不满而进行抗争;农民工因为工资被拖欠、工作条件差或受虐待等而进行反抗;农村居民对负担不满而不断上访,不断与干部发生冲突等。总之,几乎所有的冲突和矛盾都是各种利益群体的肆无忌惮的掠夺和侵害造成的。

如果不从制度和法律上遏制利益群体的贪欲,制约他们的胡作非为,压缩他们的利益空间,隔离他们之间的利益交换,那么就不可能遏制中国当前不断扩大的利益分化势头,更无法缩小收入差别,更不能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使社会变得更公正、更和谐,社会矛盾更少些。从政策和制度上看,首先要为下层和底层的人员及其子女创造更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和渠道。比如,让更多的农村流动人口更容易地城市化;为个体工商户创造更好、更宽松的政策和制度生存环境;增加教育投入,让教育资源分配更均衡些,减轻低收入者子女上学的教育负担等等。其次,从制度上监督、约束利益群体的行为,屏蔽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交换渠道(如权钱交换),提高其他群体的组织化水平,增强与利益群体的谈判能力,实现对利益群体的社会制约和监督。如让农民工有自己的组织,让消费者组织变得更强大,扩大社会对政府部门的监督,除去学校、医院、各种协会组织的谋利冲动和可能等。总之,和谐社会建设,不仅要缩小收入差距和利益分化,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确立社会公正原则,并以此原则为基础,扩大阶层流动机会,降低阶层之间的流动门槛,消除阶层流动障碍,对各个利益群体进行强有力的制度性监督和制约,让社会各种力量形成均衡态势,从而提高社会的合法性,实现社会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和凝聚,才能消解社会矛盾和紧张。

注释:

①②汝信、陆学艺、李培林主编:《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第8页。

③孙立平:《断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3页。

④该调查是于200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研究》课题组根据多层分段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国实施的,有关研究方法的详细介绍。

⑤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9页。

⑥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74页。

⑦《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

⑧从广义上看,阶层也是一类群体,但是有着相对稳定的属性和边际,而其他群体的边际是相对多变的,随时发生新的组合,而且类型多种多样,有多重属性特点,不像阶层有相对稳定的区别变量,因此这里把阶层与群体作相应的区隔,以满足深度分析的需要。

⑨王绍光:《平等问题研究框架》,收录于权衡主编的《收入分配与社会和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页。

⑩《经济增长工资何以难涨,少数人拿走大部分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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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转型时期的利益分化与社会矛盾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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