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急诊科 212300
【摘 要】目的:探讨重症药物中毒患者的急救护理体会。方法:选取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0例重症药物中毒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观察对象。通过抽签的方法将其简单分为两组,其中参照组占30例,试验组占30例。参照组重症药物中毒患者仅进行一般急救护理,试验组患者在一般急救护理的基础上,给予综合护理进行干预。经过不同护理干预后,将两组患者的心理状况(SAS、SDS)评分以及护理满意度进行分析。结果:试验组重症药物中毒患者护理后的SAS评分为(32.64±5.16)分、SDS评分为(33.86±4.57)分,均低于参照组,P<0.05;护理满意度为96.67%,相较于参照组显著更高,P<0.05。结论:对于重症药物中毒患者的急救护理,配合综合护理的效果更佳,可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度,值得推广。
【关键词】综合护理;重症药物中毒;急救护理
重症药物中毒主要指患者药物用量超过极量,进而引起的中毒症状[1]。临床中发现,误食、服药过量或者药物滥用等均可导致药物中毒症状出现[2]。对于重症药物中毒患者,除却及时有效的临床治疗,急救护理措施同样至关重要。本次研究中,主要观察综合护理用于重症药物中毒患者急救护理中的效果。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
选取我院收治的60例重症药物中毒患者(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期间)作为本次研究对象,使用抽签的方法将所有患者进行分组,参照组和试验组均占30例。本次研究已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试验组:男性患者占11例,女性患者占19例;年龄中,最小者25岁,最大者75岁,平均年龄为(46.86±10.75)岁;中毒类型:安眠药中毒患者占10例,农药中毒患者占8例,氯氮平中毒者占3例,阿维菌素中毒者占5例,混合性中毒者占4例;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7例,初中至高中13例,高中以上10例。
参照组:男性患者占10例,女性患者占20例;年龄中最小者24岁,最大者75岁,平均年龄为(46.34±10.46)岁;中毒类型:安眠药中毒患者占11例,农药中毒患者占9例,氯氮平中毒者占1例,阿维菌素中毒者占4例,混合性中毒者占5例;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8例,初中至高中12例,高中以上10例。
将以上两组重症药物中毒患者的性别、年龄以及中毒类型进行对比发现,均不存在统计学意义,可进行对比分析。
1.2 方法
参照组:患者接受一般急救护理,主要为其开展心肺复苏、吸氧以及气管插管等措施,提高心肺复苏的成功率。对患者进行常规急救护理,包括密切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辅体温、脉搏以及呼吸等进行监测。
试验组:在一般急救护理的基础上,给予患者采用综合护理干预。相关护理措施包括药物使用护理、安全护理(呼吸道通畅保持、防止管道脱落等)、心理护理。
1.3 观察指标、评分判定标准
1.3.1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的心理状况(SAS、SDS)评分以及护理满意度的情况。
1.3.2评分判定标准
根据本院自拟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待患者清醒后,进行简单问卷调查。结果分为十分满意、一般满意以及不满意3种,护理满意度为十分满意率与一般满意率之和。
采用焦虑(SAS)、抑郁(SDS)自评量表评价患者的心理状态,总分100分,得分越高表示患者的心理状态越差。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0.0软件,对两组患者的各数据进行核对。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资料(SAS、SDS评分)数据,并用t检验;用“%”表示两组计数资料(护理满意度)数据,并用卡方检验。用P<0.05表示研究中患者的数据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比较两组患者的心理状态评分
经过不同护理后,试验组患者的SAS、SDS评分均低于参照组,P值小于0.0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3 讨论
重症药物中毒以西药、农药以及中药三种常见的中毒现象为主,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存在极大威胁[3]。在临床内科中,重症药物中毒属于即为常见的急、重、危症类型之一,患者大部分均有发病急、进展快以及病情严重等特点,存在较高的病死率[4]。
本次研究中,在重症药物中毒患者急救护理期间给予综合护理干预,效果显著。如下:
(1)药物使用护理:在急救中,在给予患者使用甘露醇以及血管活性药物时,应加强监督和巡视,减少静脉渗漏所引起的组织坏死。遵医嘱使用药物,确保药物时间剂量、方法准确无误[5]。
(2)安全护理:主要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护理以及防管道脱落护理。中毒患者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口腔内的分泌物不断增多,且其咳嗽以及吞咽受到抑制,极易出现吸入性肺炎症状。因此,护理人员应及时清除患者的口腔分泌物,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将不同的管道做好标记,便于区分。固定妥善,防止脱落。对于情绪不受控制患者,可使用约束带进行约束,以保证治疗和护理工作顺利进行[6]。
(3)心理护理:对于农药中毒以及安眠药中毒患者,大多存在心理问题,例如家庭矛盾、情感纠纷或者事业不顺等。护理人员应在患者意识恢复后,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使用热情、情切的语言与其交流。给予患者鼓励和关心,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本次研究中,针对重症药物中毒患者,在其急救护理中给予综合护理干预,效果显著。试验组患者护理后的心理状态明显好转,其中SAS评分为(32.64±5.16)分、SDS评分为(33.86±4.57)分,相较于参照组,均更低,P<0.05。其护理满意度为96.67%,高于参照组,P<0.05。
综上所述,对于重症药物中毒患者,在其急救护理中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效果显著,值得在今后的护理中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张雪梅,夏娟娟,刘莹莹等.分析血液透析抢救药物中毒及毒物中毒患者护理后的治疗效果[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14):229-231.
[2]何超如.精神疾病患者药物中毒原因分析及护理对策[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16,22(5):157-158.
[3]李燕,宋娜娜,王彬.血液灌流串联血液透析救治儿童重度药物中毒的护理[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16):191-192.
[4]刘文玉,马娜,孙文果.急性药物中毒循证护理要点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16):194-195.
[5]何桂兰.强化护理在血流灌注治疗急性药物中毒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探讨[J].北方药学,2015,12(2):192-193.
[6]王素梅,金娜,关纯.血滤治疗超死量药物中毒的护理体会[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32):220-221.
论文作者:邵懿莹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7年3月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14
标签:患者论文; 药物论文; 重症论文; 评分论文; 满意度论文; 心理论文; 两组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7年3月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