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店山顶洞文化(中文节选)_周口店论文

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中文节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口店论文,节略论文,中文论文,山顶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书共英文四十一页 插图十六图 图版八版

中国古生物志 新丁种第九号 总号一百二十号

中央地质调查所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出版

目录

一、引论

1、发见之历史及开掘之方法

2、山洞及其堆积物之解述

A、山洞之形状

B、山洞之界限

C、堆积物之性质

D、文化层之分布

E、山洞之生成及其历史

二、石器工业

1、燧石及火石制之石器及碎片

2、砾石制石器

3、石英制之石器及碎片

三、骨制器及骨片

1、骨制用具

2、骨片(或为人工制作者)

四、磨光器物

1、磨光之鹿角

2、磨光之鹿下颚骨

五、装饰物

1、石珠

2、有孔之小砾石

3、穿孔之牙齿

4、骨坠

5、有孔之介壳

6、鱼之脊椎骨及有孔之鱼骨

六、文化用之杂物

1、蚌壳

2、赤铁矿

3、未工作之砾石及非本地出产之石料

4、彩染(?)之小砾石

七、山顶洞文化之总说及理论之检讨

1、山顶洞工业及其特征

A、石器

B、骨角及壳器

2、山顶洞人类生活状况之推测

3、山顶洞是否为一葬地?

4、山顶洞文化之年代及与他种文化之比较

A、与他种文化之比较

B、年代

八、参考书籍

九、图版说明

序言

周口店山顶洞,为中国第一次发见之第四纪晚期之山洞,内有人类居住,其遗体及遗物甚多。此山洞由著者于民国二十二年时,正式开掘,开掘方法甚为精细。计采得人类化石,共头骨七件,体骨数十件;其他动物化石数十万件;人类文化遗物数百件。人类化石由魏敦瑞研究,尚未完毕。人类以外之动物化石,亦由著者研究,也将发表(中国古生物志,新丙种第十号,1940年出版)。本文为专门研究人类文化遗物者,内容计分七部,一至六为开掘时之记录及对于发见物之述说,至第七部始有著者之意见及关于理论上之讨论。著者之意,如此分别清楚,以便后世之研究者,可根据一至六部分,另行发表意见,以免受著者意见之影响。

一、引论

1、发见之历史及开掘之方法

民国十九年时,当移除周口店山顶各地之浮土时,发见一北向之山洞,内有骨化石堆积,因名之为“山顶洞”。至民国二十二年,始正式开掘此洞,计共工作春秋两季。次年春季又继续开掘山顶洞最下之部分,至发见含中国猿人之堆积后,工作即行停止。

因洞顶皆已破碎,故于开掘之前,首先将此灰岩之洞顶移去。开掘之始,先将堆积物分为“方”,每方为一平方公尺。每一技工担任开掘四方,先由四方之一角挖掘,至半公尺时止,然后再以此一角所得之经验,渐次开掘其他部分。按所分之方,每隔一方,纵横各边, 皆绘成1/50之剖面图,所发见之物,皆于图中绘出其地点。此外更有平面图亦为1/50者。除绘图外,更每日由不同之方向,固定地点, 照像记录开掘进行情形。工作共141日,以上各种记录,未曾间断。

2、山洞及其堆积物之解述

A、山洞之形状

山洞计可分四部:洞口、上室(主要部分)、下室及下窖(参照原文第一图)。

“洞口”内部约高4公尺,下宽5公尺,外为穹形之洞壁。此处洞壁因已破碎,于民国十九年时移去。

“上室”约占面积为8×14公尺。“下室”在上室西部之下,深约8公尺。西面之洞壁向东倾斜甚大,至最深之处,形成南北狭长之“下窖”。上室及下室之南面洞壁均为层状之灰岩,经风化后,破碎甚多,大部不存。惟下室之西北两面,岩石坚硬,尚保存原来之洞形。

B、山洞之界限

山洞之四周,为块状及层状之石灰岩,洞底亦大部为相同之岩石,上有石钟乳层。惟于洞口及下窖处为周口店时期(即中国猿人时期)之红色堆积物,有石钟乳层隔离之。

C、堆积物之性质

此山洞未堆积填充之前,为一空洞,洞壁及洞底生成石钟乳甚多。洞内堆积之物,多为灰色之土,中混大量之石灰岩碎片。除上室下部之堆积物外,大部者皆松软未变坚硬。此种堆积物,与周口店时期之红色坚硬者,甚易区别。

D、文化层之分布

含文化遗物之层均甚薄,计在洞口及上室中者有三层,亦有人骨发见。上室最下之一层较厚,有曾经燃烧之石灰石,似为人类居住之地。

下室中有二文化层,内有完整之人骨发见,概为埋葬之地。下窖中,完整之兽骨甚多,全身骨骼多未移动,惟无人类遗骸及遗物。

E、山洞之生成及其历史

山顶洞为此周口店山中各洞之最上之部分,皆生成于周口店以前之时期。

此最上之部分,于周口店时期,并未为中国猿人所寄居,概因当时与外界无交通之处。至第四纪晚期,此部始于北上方,开一洞口。最初此洞为一天然之“陷井”,无数之野兽落于其中,是即下窖中所见之现象。此后人类即居住其中,但时因猛兽(如虎熊等)之侵入,而弃之。当人类寄居之时,或曾葬其死者于下室中。此时之人类,出入此洞之时,与吾人现时之情形相似,盖当时周口店时期之堆积已变坚硬,而此后又未经甚显著之侵蚀作用。山洞完全填满之后,洞壁之岩石,因风化作用,一部破碎坍塌,而成未开掘前之状况。

二、石器工业

1、燧石及火石制之石器及碎片

在此山洞之内,石器颇少,共有燧石及火石制者5件。 火石制之刮削器,如原文之第二图所示。火石制尖端刮器,如第三图B所示, 以制作方法论,实非雕刻器或鸟喙形器具,虽其形与二者相似。

除上述二器外,尚有破碎之火石石器及燧石石片,惟均无第二步工作。

2、砾石制石器

此山洞之内,发见之大小砾石颇多,惟内仅有3 件曾经人工打击者,如原文第五图所示。此长圆形之砾石,曾经人工打击数次,或为未完之石器。此器与由含中国猿人地层中所发见者,颇相似。其中之一标本,原料为砂岩,曾经交互打击之,似可用之为砸物之器。

3、石英制之石器及碎片

与中国猿人同,山顶洞之人类尚常采用石英,为制作石器之原料。计共发见70余件石英,惟上有人工之痕迹,可认为石器者,则仅占少数。

石英石核如原文第六图B所示,为一多面体, 各面皆有打击之痕迹。石英削刮器(原文第六图A),为一最佳之石英石器。 原石片为一扁平者,为长方形,一边有不规则之工作痕迹。两端石器及石片为中国猿人地层中常见之物,但由此山顶洞之堆积中,亦发见之,如原文第七图B及C所示,与中国猿人所制作者极相似。此种石器之存在,可有下列二种解说之法:(1)山顶洞之人类,由中国猿人之堆积物中捡拾而来, 仍使用之;(2)因石英之性质不匀,制作石器之时, 虽二不同之人 类,概皆用相同之方法。其他石英石器,如原文第七图A及D所示,前者 为尖状器,后者为一小多面体,各边皆由人工打击而成。

三、骨制器及骨片

1、骨制用具

在山顶洞中,骨制用具实甚少,内以骨针为最要。此骨针于眼部破断,现长82公厘。表面磨削,针身圆平。针眼似为用尖器刮挖而成,非钻成者。相似之骨针,曾发见于中国之新石器时代,如辽宁之沙锅屯及河南之仰韶村,惟后二者之眼,皆为钻成者。至在欧洲,骨针常见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惟针眼亦皆为石器钻成者。

2、骨片

在山顶洞中,曾采得甚多之骨片。按步日耶(H.Breuil)及著者最近之研究,此等骨片之中,有曾经人工打击者,如原文第九图所示。

四、磨光器物

当修理山顶洞之动物化石时,曾发见二磨光之标本,一为赤鹿鹿角之一部;一为梅花鹿之下颚。

1、磨光之鹿角

此物为赤鹿鹿角之下端,原物有杈二,其一已经人工割去,仅余一杈。此物全身均经甚强烈之刮削,表面磨光,有光亮。此种光亮代表使用甚久之迹,即用手磨擦而发光泽。表面似有刻划之纹饰,但因侵蚀作用,已无法辨认其形式。鹿角之根部,曾刮削使圆,似为原物之一端,其尖端则破断不完整矣。

相似之物,在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之山洞中,发见甚多,或谓之为“指挥棒”,但欧洲之标本多有巨孔,山顶洞者则无之。

2、磨光之鹿下颚骨

此标本为梅花鹿之下颚,其形体特大。未磨光之前,似曾将下颚之前端、后端之牙齿全行敲打而去。下颚之表面,上有较深之划痕,似曾被石器削刮者。表面大部平滑,有光亮,为使用及有意磨制而成。此种器物,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均为第一次发见。

五、装饰物

1、石珠

石珠为山顶洞文化遗物中,代表最高之技术者。此种石珠共7枚,均发见于头骨之附近,且均染有红色(赤铁矿)。石珠之原料,概为白色之石灰岩。

石珠均甚小,形状不规则,如原文第十一图。一面平光,似为研磨而成,其他之面,为钻成之圆形凹入,其孔则似为钻后打穿者,概因所用之石钻之尖端甚钝,不能钻之使透也。

此种石珠,为中国发见之第一次。新石器时代晚期及古史时代之人类,常制作石珠,但均两面磨平,其孔亦由两面钻成。石珠已发见于欧洲之梭鲁特时期。西伯利亚亦有发见,与山顶洞者相似,为马格德林时代者。

2、有孔之小砾石

由山顶洞发见扁圆形小砾石一件,两面钻制,中间有小孔相通。吾人由钻制之痕迹观之,此山顶洞人类之钻术并不精良,因孔内面有不规则之“台阶”。此砾石为一种火成岩,色黄绿(如图版五,图1所示)。砾石之各面,概为天然水力所磨成者,其一面之一部,似曾经人工磨制,使其平光。穿孔之砾石,在欧洲已发见于梭鲁特时期,马格德林时期则发见更多。西伯利亚之旧石器时代亦有相似之穿孔砾石发见。

3、穿孔之牙齿

穿孔之牙齿,为山顶洞文化中最多之装饰品。 计共发见完整者116件,破碎者9件,内有染成红色者25件,未染色者100件。若以牙齿之种类分别之,则以獾之犬齿为最多(60),狐之犬齿次之(29),再次为鹿之犬齿及门齿(17),及野狸之犬齿(15), 最少者为鼬之犬齿(2)及虎之门齿(1)。

此种穿孔之牙齿,其孔无一为钻制者,约皆为用有尖之石器,于牙根两面,刮挖而成。未穿戴而磨擦之标本,孔两面刮挖之迹俱存,约皆刮挖成一扁长形之凹人,至牙根内之空处,则两面穿通矣。标本之中,亦有孔之两面甚平,似为磨制者,但经试验之结果,由两面磨平之法,不能得如山顶洞之标本之形状,如此则似此山顶洞之有孔牙齿或为有平面之石器所刮成者,故两面成平面。

此种标本之中,因穿戴而磨光者甚多,其孔可成圆形,孔之周围光滑而有亮光。此为该物曾经用某种物品穿系,且戴用甚久之证。相似之有孔牙齿,发见于欧洲之奥瑞纳至马格德林时期,新石器时代亦有之。惟其孔多为钻制者,与山顶洞之用石器刮挖而成者不同。与现代原始人类比较之,此种有孔之牙齿概皆穿之成串,为颈部及腰部之饰物。

4、骨坠

此项标本,共发见4件,均为骨制,原物为何种骨骸,已不可知,但可能为巨大鸟类之骨。4件长短不等,表面均磨光, 上有不同之长形凹入之迹,其数目及位置亦皆不同。此凹入之痕迹,概为石器所挖成者,其意义为何,则不可测。

此种骨坠,曾发见于辽宁锦西县之沙锅屯之山洞中,其时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在欧洲亦有相似之物发见,约自奥瑞纳时期至马格德林时期。

5、有孔之介壳

于山顶洞内,吾人曾发见海蚶之壳3件。每壳之顶端, 皆有一大孔,似为由壳之外面磨制而成者。此种海蚶之发见,足证明当时之人类,与沿海一带已有交通。

海蚶之壳用为饰物,发见于我国之新石器时代晚期及古史时代。在欧洲则习见于旧石器时代之晚期。

6、鱼之脊椎骨及有孔之鱼骨

由山顶洞内,发见甚大之鱼脊椎9个,上无人工制作之痕迹, 但以欧洲史前人类之文化遗物比较之,此物或亦可穿之为装饰品。此外更有一甚大之青鱼眼眶上骨,上有一甚小之孔,似为钻制者,上更有染成红色之痕迹。据吾人所知,此种鱼骨尚为第一次发见。

六、文化用之杂物

除二至五段所述器物外,由山顶洞中,更采得数种物品,不产于本地,当为当时之人类采集而来,携之入洞,或为制作文化遗物原料之用。计所发见之物,有下列各种:

1、蚌壳

由山顶洞内,采得颇多之淡水之蚌壳,为特殊之一种蚌类,其壳甚厚甚大,现多产于扬子江区域,黄河以北已稀少。此种蚌壳均破碎朽腐,并无人工制作之痕迹可寻。但此种原料,当为人类由远方采集而来,以备制作器物之用。

2、赤铁矿

鲕状之赤铁矿碎块及碎粒,于山洞堆积之各地层中,皆有发见。其中有二块,有甚显明之人工使用之痕迹。一为一端曾经研磨者,如图版五第十四图所示,一为一面之中部曾经刮磨者,如图版三第三图所示。

山顶洞所发见之物,如石珠及有孔之牙齿等,有染以红色者,即用此种矿物为染色。在山顶洞内人骨之旁,散布有赤铁矿之粉粒甚多,因此著者推测人骨发见之地(即下室),可能为一墓葬。

用赤铁矿为染色之原料,及葬时以赤铁矿粉粒散布于尸体之旁,为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及新石器人类之习惯,所知之成例甚多。

3、未工作之砾石及非本地出产之石料

在山顶洞之堆积中,各处皆有砾石及非本地出产之石料之发见。砾石之大小不等,概为当时之人类由附近之河床上采来。采来之目的,当为制作石器或因有其他用途。但各种砾石之上,均无明显之人工痕迹。

4、彩绘(?)之小砾石

吾人曾发见扁圆形之石灰岩砾石1件,表面已经风化作用, 而呈不平之状,上似有红色之彩绘。但其颜色甚淡,彩绘之迹,难以确定。

七、山顶洞文化之总说及理论之检讨

1、山顶洞工业及其特征

A、石器

石器甚少,原料概为燧石、火石及石英。石器之种类为:刮削器、砍砸器及饰物(石珠及有孔之小砾石)。制作石器之技术,计包括两端打片法,钻制(如有孔小砾石)及磨制(如石珠及有孔之砾石等)。

B、骨角及壳器

骨角及壳器,为山顶洞文化之最具特性者,如骨针及各种饰物。其原料为鱼骨、鸟骨、鹿角、食肉类之牙齿及海蚶等物。制作之技术,计有磨光,如鹿角;削挖,如有孔之牙齿及骨针;磨擦,如海蚶之壳;染色,如有孔之牙齿等。

2、山顶洞人类生活状况之推测

根据所发见之文化遗物,吾人可推测当时人类之生活状况如下:有衣饰,营渔猎生活,与远方交通(有商业),且有埋葬死者之习惯。

3、山顶洞是否为一葬地?

因吾人开掘山顶洞时,曾作甚详细之记录,故吾人对此遗址之史前情形,可加以推测。最要之问题,即此洞曾为人类居住之地乎?或为一墓葬?

据吾人开掘所得之知识而推测之,山洞之上室(东部)曾为人类所寄居,约居住两次,为时甚暂。下窖(即西部最下部)曾为野兽所住或野兽之天然陷井,故其中完整之兽骨甚多。至下室(即西部上部)则似原为一葬地,后经他种动物所翻动。吾人根据之理由有三:(1 )人类化石大部发见于此地,且有一部尚连接于一处;(2 )赤铁矿之粉粒甚多;(3)装饰品尚多在人类化石之附近。

但下室为葬地之说,可有下列二理由反对之:(1 )人类化石之分布,不在一平面上,即地层之上下层中皆有之;(2 )人类化石之化石情形不同。然此或因他种动物翻动之故,如獾等之穴居动物。然獾翻动此人类遗体之时,必在葬后不久,并非现代之獾也。

魏敦瑞氏曾谓山顶洞内之人类似为“暴卒”者,即或为他人所谋杀或战争时伤亡者;因所发见之头骨上,皆有被击破之痕迹。魏氏之说,就实物之观察,似甚合理,但吾人尚不可忘记,此山洞之洞顶甚不稳固,时有石下落,若人葬后不久,其尸体外露,落石坠于头上,亦与他人击伤者难以区别。因此吾人实不能即以魏氏之说为定论也。

4、山顶洞文化之年代及与他种文化之比较

A、与他种文化之比较

吾人若总观山顶洞之文化,其大部性质似颇适合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如有打击之石器,无陶器,装饰品甚多等。此种性质实与欧洲奥瑞纳文化以后之文化颇多相同之处。但若与欧洲之史前文化详加比较,则山顶洞之文化与同时之欧洲文化,颇有不同之处。例如:骨针针眼之制法,砾石石器等,皆似较欧洲之奥瑞纳文化具原始性;反之,磨光之石珠及钻孔之砾石等之有磨制技术,似仍较欧洲之马格德林文化为进步。因此,吾人以为山顶洞之文化,为一独立发展而成者,与欧洲之史前文化,似不为一相同之系统。

当旧石器时代之晚期,欧亚大陆之北部(大部为西伯利亚)曾有一相同系统之文化存在,反之,在太平洋沿岸(由马来至我国东北辽东半岛),则另有一文化系统。山顶洞之文化,即属于南方(或太平洋沿岸)文化系统中者,独立发展演变而成,与北方之文化系统之关系甚少。然南北二种文化系统不免接触,而互受影响,例如,用赤铁矿染色之习惯,或即山顶洞文化受北方文化影响之证。

B、年代

吾人若讨论山顶洞之文化,计有应注意之点三:

(1)由古生物方面观之,计山顶洞中有鬣狗(Hyaena ultima)、猎豹(Cynailurus cf.jubatus)、香猫(Paradoxurus laruatus)及驼鸟(Struthio anderssoni),可证明其地质年代为更新世。

(2)由考古学材料观察之,山顶洞之器物,较河套所发见者, 实较为进步。

(3)同由考古学材料比较,山顶洞之石器, 实较哈尔滨附近之细石器,多具原始性质。

吾人由上三点,可得结论:山顶洞人类生存之时,约在更新世之末;以时期论,其文化可相当于欧西之马格德林文化。

后记:《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中文节略(下简称节略)的发现是有些意外。它是著名考古学家、中国考古学的主要奠基人李济(字济之)先生的长公子李光漠教授在整理从台北运回的李济先生遗作和遗物中找到的。承他的深情厚意,于2001年12月初将原件交给了我,因为光漠兄知道笔者一直在关注裴先生生前的研究活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我们十分感谢李先生送回这样一份珍贵的礼物。

《节略》的封面是裴先生的手书。竖排自右至左第一行是“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第二、三行居中,分别书写“(中文节略)”和“共38页”,第四行起首稍偏下,为“裴文中著”4个字,第五行居中, 写“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出版”。《节略》全文用工整的楷书竖排抄写而成,应不是裴先生手笔。文稿所用的稿纸有两种,前36页规格为20×10字,后3页为30×11字,右下边旁印有“华北地质研究所”。 目录中有“八、参考书籍”和“九、图版说明”,在《节略》中则未列入。

《节略》清样上有多处裴先生亲笔修改处。《节略》的写作时间,从裴先生回国时间(到北平是1937年10月)以及1938年和1939年的著作目录看,可能是在1938年的下半年或次年初。裴先生对李济先生很尊敬,想必是《节略》成稿后送请李先生指正。那个时间李先生已南下昆明,《节略》文稿是托人带去或邮寄去的,目前尚无资料可考。可能是由于战乱,关山阻隔,通邮困难,李先生无法在需要的时间内寄回,就把这个文稿珍藏起来,故在《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中国古生物志新丁种第9号)出版时未能将《节略》排入。

《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英文)现虽已有中文译文(见《裴文中科学论文集》第115-138页),但仍不失有出版的意义,《节略》的原著,更具有权威性,故笔者考虑还是把它发表出来,以飨读者。为保存《节略》的原有风格,基本上按原样发排,但也改了几个裴先生未改过来的明显错字,如“坛塌”改为“坍塌”,“总设”改为“总说”(见目录)等;为与目前科学发展相适应,将“更新统”(因是说时间的)改为“更新世”,“砸器”改用通用术语“砍砸器”。《节略》中多处使用“原文”一词,是指《周口店山顶洞之文化》英文文本,现保存原样,特此说明。

《节略》竖排改横排、繁体字简化的技术工作是由《文物春秋》编辑部完成的。在此,笔者对珍藏《节略》数十年的考古界老前辈李济先生表示深深的敬意,对光漠兄将《节略》完璧归赵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为此次《节略》的发表作了许多工作的《文物春秋》编辑部诸先生表示感谢。

张森水

2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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