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高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研究分析论文_陈朝玲

浅谈提高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研究分析论文_陈朝玲

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山东东营 257200

摘要:工程质量安全是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文章从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发挥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监管合力;从加强执法力度、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从严治理、从严管控;从增强现场管控能力,配备好管理班子,建立好管控体系,执行好标准规范等方面,对创新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行了研究。

主题词:工程质量监管 主体责任落实 现场能力管控

目前,在全国建筑市场统一放开、民营投资项目自主发包的情况下,住房保障建设、装配式建筑的推行和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如何更好地在建设领域做好“放管服”?如何抓好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我们在抓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就如何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推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浅谈几点意见。

1、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近年来,全国住建系统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质量安全得到很大提升,社会反响效果很好。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两年行动有期限,质量提升是无止境,许多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或控制。抓质量施工、抓安全生产要改变监督模式,实现由现场实体防控转向企业管理行为、从查找纠正现场隐患转向发现解决管控机制漏洞,创新监管模式,立足职能、回归主位,提高监管效率,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1.1抓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留痕可溯源管理。一是完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发挥市场和现场的监管合力,把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管摆到与实体监管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真正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在监督执法力量和建设规模比例失调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信息化可视系统加强监管、减少监督人力、物力,能更好的实现建设工程监管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监管,推动建设质量安全实现全方位监管。二是利用微信平台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平台,把建设系统内部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很好地联系起来,加强互动和服务。

1.2抓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大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实现不打招呼直入现场,做到发现问题不留情面,做到“问题不整改坚决不放过。二是完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差异化监管机制。依托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对企业按红、黄、绿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三是建立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注重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注重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工程监理等环节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通过建立并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四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招投标购买机制、加强图审行业信誉管理,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薄弱环节,推行购买服务,聘请行业专家指导工作开展,夯实工作基础。

1.3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抓质量保安全应从市场源头做起。一是严格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在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时,严把队伍进场关、技术准备关、资金保证关,确保满足质量安全法定建设条件。凡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可实行部门联动,有关单位停水停电,促进问题整改。对参与建设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二是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都反映出,不规范的承发包行为是主要诱因,也是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重点。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完善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率相比2014年以前大幅降低,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行为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已实现全国对接,加快完善一体化平台,逐步将建筑工程各环节流程,特别是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全面采集、准确记录、分类发布、实时共享,是杜绝企业挂靠、人员挂证有利保障。开展施工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信用行为评价,构建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评优挂钩机制。建立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记入黑名单,实施多环节、跨部门联合惩戒。

2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促质量安全提升

陈政高部长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会议上的讲话曾指出,当前一些工程为赶进度盲目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一些工程存在低价中标,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改更不到位;对一些企业发生的事故,政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一些企业纪律松弛,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严重的失职和严重的官僚主义。要求我们必须猛醒、重视问题,勇于监管、承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参建各方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首先要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1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是建设活动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必须要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决不能因盲目赶抢工期、恶意压低造价、随意指定分包而放弃质量安全,凡因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全面实施工程项目“两承诺、一公示”和“两书一牌”制度,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规范从业行为。2.2强化层级责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以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层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总公司必须做到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要确保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稳定,充分赋予企业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2.3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不仅要经济处罚,还要在资质资格、从业限制、诚信管理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要让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质量安全出问题就会失去市场和饭碗。

3增强现场管控能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最终要落实到工程项目上、落实在施工现场中,关键是要配备好管理班子,建立好管控体系,执行好标准规范。3.1强化关键岗位履职尽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指定技术、质量和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项目总监必须在岗履职,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开展监理活动。施工单位处于工地最前沿,是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关”,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工程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生产的最直接责任。目前在建筑市场上,还存在着施工任务被层层“分包”,甚至最终落到一些明显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队手中的情况。因此,在明确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是质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双管齐下促使施工单位不得不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一改“以包代管”的行为,自主自动把质量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监理好比“监考老师”,一旦监理不到位,将会埋下质量安全隐患。要经常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监理责任落实到位。3.2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力度。全面实施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把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联系起来,建立统一的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行样板引路、实物交底和影像资料留存制度,推广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限期落实“一企业一册”“一项目一册”要求,发动一线人员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生命安全”活动。3.3从严执行工程标准规范。要以工程标准规范作为一切质量安全活动的基础,高度重视施工组织、材料检验、质量验收、安全检查中标准的把握和使用,将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的底线。

4结束语

目前,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容忍度越来越低。创新监管,努力破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难题和顽疾,是我们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质量安全工作怎么重视、怎么强调、怎么主抓都不过分。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不断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张昌桂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研究分析.工程技术,2016[11]。

[2]赵有智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和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11]。

论文作者:陈朝玲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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