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资本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资本论文,社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世纪知识经济初显端倪。这种直接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基础上崭新的经济形态,不可避免地给传统的技术创新研究带来冲击。知识经济中,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全球性技术竞争的不断加剧,物质生产手段的技术含量日益增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面对的技术的综合性和集群性越来越强,技术创新不再是线性连续的,而呈现为非线性。换言之,技术创新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动态的复杂的社会化知识创造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嵌入在一个具体、实时的社会网络系统中[1](Granovetter,1985),知识包容在网络与社区之中[2](Rjean Landry; Moktar Lamari,2002)。
企业技术创新日益突出的社会化特征,促使社会资本理论成为研究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很好的视角。笔者试图以社会资本理论为基础,针对技术创新的知识特征,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现代企业社会资本影响技术创新的内在机理,从而深化人们对社会资本和技术创新的认识。
一、企业社会资本理论内涵
(一)企业社会资本概念界定
社会资本是作为与经济资本相区别而提出的概念,最初被用来描述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资源,但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展,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现象的研究。包括家庭内外关系、企业内外关系、组织和市场界面关系以及公共社会生活方面的研究。
社会资本最早出现在美国经济学家劳瑞Loury(1977)和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80)的著作中。劳瑞在考察美国经济如何按照种族来进行分割的过程中创造了“社会资本”这个概念,他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促进或帮助获得市场中有价值的技能或特点的人之间自然产生的社会关系。”他认为黑人的后代之所以处于不利地位,主要是由于在社区环境和可获得的社会资源上存在巨大差别,从而导致他们在成人后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当代首先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研究的要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1980年他在《社会资本漫谈》中首次提出社会资本的概念。他将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同对大家共同熟悉或认可的制度化关系的持久网络的占有联系在一起,它是自然累积而成的。”[3]
从布迪厄以来,社会资本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概念,但在早期关于社会资本的研究中,研究对象多局限于个人。最初把社会资本由个人层次延伸至企业层次的是罗纳德·伯特(Ronald Burt,1992),他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行为者从社会关系网络中所获得的一种资源,企业作为有目的的社会行为者,社会资本的逻辑不可避免地会扩展到企业层次。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是社会资本,它是竞争成功的最终决定者[4]。但真正系统提出企业社会资本的概念并对其进行分析的是盖比(Gabbay,1999),他以企业作为研究主体,分析了社会结构如何与企业以及企业内成员目标的实现相关联,他主张企业的社会资本是以社会结构为载体,有助于企业目标实现的那些资源,最终他把企业社会资本界定为“企业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所获得的能够促进其目标实现的有形或无形资源”,这一定义显然扩展了社会资本的内涵,因为它不仅包括了关系中的信任、规范等促进合作的无形资源,也包括企业(或其内部成员)从关系伙伴处所获得的其他有形或无形资源。正是以此概念出发,来研究我国企业社会资本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联性。
(二)我国企业社会资本内涵
我国是一个网络(关系)特征非常明显的国家,企业网络是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之一,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宽泛的角度界定企业社会资本内涵:在社会人假设下,企业社会资本为反映企业内外部社会关系特征的有助于目标实现的生产性经济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企业关系网络中的信任、承诺、规范、结构位置等。企业社会资本分为两大类:企业内部社会资本和企业外部社会资本。企业内部社会资本是由企业内部的员工、管理者、部门、团队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而形成的关系资源,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存在于员工之间的社会资本;二是存在于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社会资本;三是存在于管理者之间的社会资本;四是存在于部门之间的社会资本。企业外部社会资本是由于企业嵌入在外部关系网络中所形成的关系资源。主要包括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其供应链上各环节之间的纵向联系,与企业外部的相关实体、群体之间的社会联系等社会关系的总和以及该企业获取并利用这些管理来摄取外部信息和其他资源的能力总和。企业社会资本的构成见图一。
二、企业社会资本影响技术创新的经济性分析
(一)知识与技术创新
随着20世纪科学知识存量的不断增加和工业R&D活动的不断发展,知识的生产、转移和使用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日益显现出来。对技术创新的本质的认识,许多学者注重从知识的角度把握技术创新,并认为技术创新和知识是密切相关的。技术甚至可以看作是以知识作为其表现形式的,Allen等学者把知识定义为研究人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产生的新思想和技巧。所以,技术就可以看作是企业所拥有知识库中的一种特殊知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当代技术创新活动是在生产厂商和用户在交流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向前推动的。同时德鲁克也认为[5],技术创新就是用知识生产新知识,技术创新是通过企业内外知识的识别、获取、流动转化形成的。
那么,如果把技术创新视为是一种重要的知识创造过程,技术创新就成为知识创造主体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充分创造、利用和扩散组织内外隐性与显性知识的一系列活动的综合。显性知识包括事实、数据、报告等,它是可以被编码的知识,可以存在于文件档案、专利、计算机数据库等中。而所谓隐性知识最早是由英国思想家Michael Polanyi提出,它是指那些不可言传的,具有高度专有性的技术知识。由于隐性知识一般是个人长期创造和积累的结果,它是属于更深层次的、个人拥有的知识,它难以用语言进行表述,也不易被识别、衡量其价值或被其他人理解。如何把隐性知识显性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就非常重要。只有通过显性化的过程,企业中的个体知识才能转变为组织拥有的知识。所以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技术创新和建立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关键就是将个人拥有的隐性知识转化为组织拥有的显性知识。
但是知识自身独特的特征使其转化过程变得复杂和不确定。比如绝大多数知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其使用和消费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一旦知识被创造出来,它的边际成本就近似为零,能够被无偿地使用。更为特别的是,知识的共享性消费和使用可以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的边际成本甚至应该是一个负数。因此,知识的这些自由特性使得我们对它的转化过程中难以用垂直一体化的方式进行监督、考评和激励,也很难用松散的市场交易将他们组织在一起,它们需要更加紧密地协调和更加主动地投入。
(二)市场对知识要素处理存在的缺陷
科斯(Coase,1937)的交易费用理论促进了人们对企业和市场的重新认识。根据科斯定理分析框架,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制度安排。单纯通过市场平等交换进行的交易同单纯在企业内通过一个权威来指挥生产一样,都要发生交易费用,所以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就取决于这两种交易费用的比较[6]。事实上,无论是市场还是企业这两种治理结构一旦涉及到特殊要素知识,即人类交易活动日益复杂化的特点,它们的局限性就显现了出来。
著名的数理经济学家阿罗(Arrow,1962)认为,对于知识本身而言,市场无法实现最优化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以价格机制为主的市场协调方式在交易物质产品时确实具有很强的优势。但随着知识密集型产品,如专利、服务、研究等在市场中交易份额的增大,市场却面临很大的困境。
首先,由于市场交易通常采用的是古典型契约,古典契约的特征是完备的交易合同、准确的交易价格、交易双方不熟悉、交易双方不存在重复交易。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性,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性,一般难以通过一次或者数次的交易就能够确定专用知识的交易价格(Arrow,1964)。
其次,专用知识的交易具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需要双方进行专用性投资才能产生专用性知识。机会主义行为可以使得占据主导地位的交易者很容易利用自己的控制权剥削其他投资者的准租金,而占据从属地位的投资者则面临套牢风险。
最后,即使市场能够有效对知识进行定价,卖者还面临着如何将知识产品传递给买者。有人认为只要将有关知识和技术的文件交给买者就行了,但实际上因为知识的专用性,很多技术并不是仅仅通过文件、资料、语言就能够完全表达的,大部分的技术诀窍是隐含在员工和流程之中,隐性知识的扩散吸收和利用是非常困难的。市场作为一种自发的协调机制,通过价格机制,人们可以进行快速、简单的交流,并据此进行生产和交易。但是,价格机制传递的只是“是什么”的表象知识,而无法传递其背后的诀窍知识,尤其是隐含知识。因而它无法指导复杂的、异质性的交易。因此,市场在处理知识要素的时候存在缺陷,是一个较差的组织模式。
(三)企业对知识要素处理存在的缺陷
那么是否可以采用另一种科斯意义上的治理结构企业或科层来处理知识产品问题呢?如果说,市场是通过价格这样一种自发的制度协调知识,那么企业则是通过权威关系来协调知识。企业通过向员工提供经济、心理、地位等方面的诱因,使员工将自己的一部分行为自主权交给组织。巴纳德将这部分员工屈从于组织权威,而不再进行理性计算的行动区域称为“无关心领域”。在无关心领域中,组织可以通过权威导致更多的知识共享、协调和传播。员工在此区域中,也放弃了对知识的共享和传播行为进行定价的权利。但这种以权威为基础的合作行为必然是以对员工激励强度的减弱为代价的。
一方面,员工“无关心领域”的形成在于企业为其提供了稳定的经济诱因。由于企业对员工提供了稳定的经济诱因,员工失去了学习、传播新知识的动力。虽然说,企业组织内部可以通过投入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但由于知识生产是一种团队生产,知识只有与其它知识相互作用时,才能够体现出价值,知识工作者的边际贡献率难以度量。因此,以权威为主的协调使知识拥有者和传播者在企业考核中并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在企业内部可能引致较多的败德行为。
另一方面,知识的生产能力更多体现于员工的意愿,即使员工将自己行动的控制权让渡给企业,企业也无法对员工生产和传播知识的能力进行约束。员工对自己行为控制权的让渡同时,也降低了外部市场对自己的激励,导致知识便成为组织成员的私有财产,组织内知识处于凝固状态,失去了灵活性。因此说,企业降低了知识定价的成本,但同时也增加了组织对员工的激励成本。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一体化形成科层的同时也降低了下级成员的风险和责任,减弱了他们的创新冲动,上下级之间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而发生代理成本,这些都形成了威廉姆森意义上的组织交易费用。
(四)中间性组织意义上的社会资本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市场在协调特殊要素知识的交易时具有高定价成本的缺陷,而科层组织企业在协调专用知识上具有高激励成本的问题。传统的制度安排市场和科层都无法处理知识这种特殊的产品。那么,是否必须选择这两者之一来协调技术创新中的知识要素交易呢?
事实上,威廉姆森发现,如果将社会关系网络引入到市场和科层的分析框架中,那么我们会发现中间组织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威廉姆森继承和发扬了科斯的理论,他认为从普遍意义上看,中间组织是产生于市场与企业组织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在网络各方共同资源依托下,结合市场与企业组织特征的对交易的规制方式,以及提高资源共同利用效率的一种合作制度[7]。网络的参与者既构成一种特定的资源依赖关系的网络,同时又嵌入相应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从社会资本理论来看,网络构成了社会资本的结构维度,同时网络与诚信又是企业社会资本的主要内容,这使得威廉姆森意义上的中间性组织本身蕴涵着很高的社会资本禀赋[8]。而从科斯的企业与市场两种交易制度安排来看,社会关系网络的实质就更清晰地表现为威廉姆森意义上的中间性组织。
威廉姆森最初认为,中间组织是一种不稳定的组织形式,后来他发现这些按照传统分析方法看来是不规则的交易在现实中其实是一种非常普遍,甚至是非常优越的交易形式。
事实上,市场中的行为主体并不能够像独立的原子一样可以自由的决策,其生产、消费和分配行为完全不受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影响。现实中,市场中交易双方也并不像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是一次性的,交易双方不存在关系网络,完全受经济利益驱动的交易。交易价格的折扣、赊账等行为的方式都证明了市场交易双方之间是存在社会关系网络的。再如,新古典经济学假设,合同是完备的,而且一旦违背合同可以通过诉诸法律进行解决。其实,由于签署契约各方的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契约是有缺口的,并且这种契约无法通过契约法来弥补,但合同纠纷并没有像经济学家想象的那样频繁的发生。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双方处于长期交易的目的,没有对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计算。即使有时一方违背了合同,另外一方也并不一定诉诸法律,其主要原因在于交易双方重复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信任关系发生了作用。因此,无论是市场还是层级都是镶嵌在更广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表征社会关系网络强弱的社会资本才是解释交易效率高低的关键。社会关系网络越强,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加强,博弈关系减少,在交易过程中定价的成本越来越低。
(五)社会资本对知识要素的处理
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特性是网络成员之间的信任,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基石。科尔曼(Coleman)就把社会资本看成产生信任的一种机制[9]。他认为信任可以产生于直接的人际交往,如对朋友的信任;也可以产生于在网络中的声誉。按照他的观点,信任是个体估计另一个体采取某种特定行为的可能性的主观概率而企业间的信任就是“一种心智状态,就是参与合作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期望,即期望对方能以一种可以预期的和相互可以接受的方式行事”。我们为什么要在这谈社会资本的信任特征呢,因为威廉姆森以及新制度经济学正是将大量的交易成本归结为交易双方的不信任。同时,经济学家阿罗也指出,信任是经济交往的润滑剂,世界上很多经济落后现象最终可以归结为缺少信任。赫西也提出,信任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需的公共品德。德国社会学家卢曼则认为,信任是简化复杂的机制之一。美国学者福山(1995)更是将信任同一国的经济繁荣联系起来,认为前者是造就后者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思想最终被概括为“社会资本”。
下面看一下社会资本如何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创造新知识的过程,这一创造是在企业与物质和社会环境的互动中产生的,因此企业的技术创新是路径依赖的并且是异质的。新经济时代,企业不可能拥有技术创新所必要的全部能力,技术创新远远超过一个企业的能力,对每一个企业来说,由于它的集中认知特征,使得它解释和评估环境的能力是有限的,从它自身的知识集合来看,有时它无法认识和解释外部环境(技术、制度、市场等)的变化和发展。而其他一些企业由于其恰好具备与某种变化相适应的知识集合,因而可以认识和解释这类变化。因此,一旦要履行创新任务的复杂性超过了企业的能力,而又是企业所必须完成的,则企业必须向外寻求资源,形成以信任为基础的网络关系来完成所需的任务。其结果就是需要企业间各种各样的组织安排,以威廉姆森中间性组织的网络形式完成创新就成为必然。
威廉姆森的中间性组织在处理知识要素时,与传统的两分法结构相比具有很多优点。首先,与一体化的企业相比,创新网络中独立的企业各自具有不同的知识和能力集合,企业间网络的存在,使得不同企业之间可以充分利用对方的知识来弥补自己的不足,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集合,拓展自己的技术选择集合。这种现象被鲁特布姆称为“认知范围的外部经济”。其次,从知识的转移来看,当知识是显性知识的时候,可以通过查阅标准的操作手册来学习;而当知识是隐性的时候,学习的惟一方式就是“言传身教”,学习者必须与掌握知识者进行密切的接触和交流,模仿他的行为。对此,市场交易方式的即时特征,使得它传递隐性知识的效率是非常低的。而中间性组织的网络网络,由于成员经常的互动和多种方式的交流,特别是面对面的交流非常有利于隐性知识的吸收。第三,在运用知识方面,中间性组织也比一体化的企业组织更为有效。在企业中,权威决策的依据是其对有关信息的掌握。信息来源于知识。由于隐性知识在代理人之间进行转换需要花费非常高的成本或者根本就无法转换,当将知识转移给具有决策权的人时,便会产生一系列的与传递和处理信息有关的成本,企业规模越大,这种信息传递的成本也就越大。而当决策权从企业高层向低层转移时,便会产生委托代理成本。而在企业间网络中,由于企业间网络保留了各个企业的独立性,因而决策权和知识的分配是一致的,从而避免了由于一体化所产生的代理成本。此外,社会资本的信任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制度成本相对于市场和企业都较低。这种制度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自发演进而形成的。网络成员之间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监督、强制执行等交易成本,他们的目标具有一致性,这使得网络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大大减少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
另外,从契约角度来看,社会资本可以有效解决技术创新网络中契约缺口问题。技术创新需要创新网络,在网络交易的契约中,技术创新特有的复杂性与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的存在更易使交易产生意外。交易成本经济学解决方法是建立完备契约。但由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存在,契约总是有缺口的,并且这种契约无法通过契约法来弥补。要在明示契约中明确意外需要付出更多的搜寻成本及控制成本,任务复杂性的存在,也将增大法庭的调查成本及对诉讼造成的网络运行效率损失的成本等,尽管明示契约中一些明确的条款可以节约诉讼成本,但在网络这样复杂的环境中发现和明确意外并对法律条款进行修正要付出很高的费用。因而,在网络交易中签订一个完备的明示契约成本将是高昂的。正因为如此,默认契约在网络交易中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默认契约不是依靠第三方来强制执行,而是依赖于自我履行。在没有任何第三方行为人的情况下,其“信誉”与商标价值将可以成为激励确保契约绩效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拥有的社会资本的作用就显现了出来。事实上,处在一个网络内的成员进行反复而密切的交易,相互之间非常了解,考虑到未来的利益,他们在交易时就会放弃机会主义行为而进行充分的合作以获取最高的收益。社会资本在其中发挥着信号机制的作用,拥有社会资本的企业意味着声誉是企业的长期投资和可置信承诺,社会网络能利用声誉的效应增大机会主义的成本来削减交易成本,增加企业间的信任,并能交互地降低在开始时预期的道德风险。交易的任何一方都不愿意损害其在市场上享有充分价值的信誉,并预期在未来长期的交易中实现个体财富的最大化。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如果交易的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可能招致网络组织中其余各方终止与其进行交易关系的集体威胁,以及公开其导致契约失败的信息并在网络中迅速传播,使其最终丧失所有的合作关系,企业社会资本遭到贬值。这种社会资本的损失使交易者在未来的交易中遭受集体的抵制与惩处,接受更为苛刻的契约条款,付出更多的讨价还价成本,才能获得重新参加交易的机会。特别是在关系锁定的状态下,由于存在着退出成本,默认契约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因而,违约要付出相当高的现实成本与因机会主义导致的机会成本,这制约了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在这种较少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与知识共享的条件下,社会资本将激励成员通过复杂与大范围的企业间网络来完成创新。因此,知识在中间性组织之间的交易往往呈现一种稠密性的倾向。而反过来中间性组织在协调专用知识方面,也比市场和企业更容易定价,并且更容易导致更强的激励。另外,中间性组织作为有关群体间的交易、共享与共同发展的自发合作协议,不仅能降低不确定性的风险,而且参与者可运用联合的专用性资产完成复杂性任务,并通过联合占用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稀缺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单个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资源约束问题及创新风险分担的问题。更重要地是,中间性组织间的无时限的关系特征,对转换或学习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能力。这一创新机制能促使组织成员通过相互学习、知识共享与其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相结合,创造出新的隐喻知识和技术专长,并通过网络的治理形式进行传播、学习与共享,可形成企业的可持续性创新。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制度安排企业和市场不能够对特殊的稀缺资源知识实现有效的配置。市场无法实现最优化的知识生产和分配,市场协调专用知识导致较高的定价成本;而科层组织企业在协调专用知识上也存在高激励成本的问题。而作为与中间性组织相对应的社会资本,虽然不能改变技术创新固有的不确定性,但它能够通过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了解,并增加未来交易频率的预期,来使经济主体获得更多的别的经济主体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反应的信息;而且它还可以起到执行机制的作用,通过成员之间的监督、成员间默认的规则以及违反规则后受到孤立等方式,来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经济主体彼此行为的一贯性,降低技术创新网络中机会主义的发生,减少交易成本。社会资本还可以解决由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心带来的契约缺口的问题,从而使知识资源在创新网络中顺畅沟通、交流、扩散,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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