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大中二年级沙洲所送中原路线的质疑_中原论文

唐大中二年沙州遣使中原路线献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原论文,二年论文,路线论文,唐大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抽调河西、陇右等镇精锐参与平叛,吐蕃趁河陇防御空虚之机,“日蹙边城,或为掳掠伤杀,或转死沟壑。数年之后,凤翔之西,邠州之北,尽蕃戎之境,湮没者数十州”。① 贞元八年(792)西州陷蕃,② 河陇全境为吐蕃占领。随着吐蕃王国的崩溃,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张议潮自河西西部的沙州起事,先后收复河陇大片陷蕃失地。据敦煌文献《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的记载,张议潮在大中二年收复沙、瓜二州后,“遂差押衙高进达等,驰表函入长安城,已(以)献天子”。③ 由于道路阻隔,直至大中五年(851),沙州使团才在天德军防御使李丕的协助之下,顺利抵达长安。由于此前河西地区的甘、肃、凉等州仍在吐蕃的控制之下,所以,藤枝晃先生指出沙州使者当取道回鹘路,经天德军并最终入京。④ 对于沙州使团由天德军入长安的具体路线,由于史书阙载,故学术界长期以来难以确定。赵贞先生主要利用敦煌文献P.2748号文书的相关记载,认为沙州使团系由天德军南下,经定远军抵达灵州,并最终到达长安。⑤ 赵先生的结论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但笔者对P.2748号文书进行研读之后,却发现赵先生的结论可能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有助于对沙州使团入朝路线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故不揣浅薄,草成此文,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当之处,敬请学者批评指正。

P.2748号文书背面唐悟真撰《唐和尚百岁书》的序言与诗之间,粘连文书一件。王重民先生在对P.2748号文书进行解题时,已经指出此件文书甚为重要,⑥ 但由于受文体限制,未及深论。而藤枝晃、唐耕耦、齐陈骏、郑炳林、赵贞、冯培红等先生在论述相关问题时,都曾利用过这件文书,并进行了录文,⑦ 充分体现了此件文书的重要价值。由于各家录文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为更好地利用其内容,故校录如下:⑧

1.大中四年七月廿日,天德

2.已下七人至,忽奉

3.赐臣金帛锦彩[1]

4.蒙[2]荣赐荷泽,承

5.诚欢[4]诚惧,顿首

6.当回发[5]使细人□[6]

7.拟接掠所以淹[7]

8.等七人于灵州□

9.猎[8]吐浑[9]不知委[10]

10.不敢说实情住

11.知不达

12.六人奉[11]河西地图

13.上,今谨遣定远

校记:

[1]“彩”,齐陈骏、寒沁作“练”。

[2]“蒙”,藤枝晃、唐耕耦、冯培红作“象”。

[3]“承”,齐陈骏、寒沁作“亟”;郑炳林作“丞”。

[4]“欢”,藤枝晃、唐耕耦作“观”。

[5]“发”,藤枝晃作“丛”;唐耕耦作“业”。

[6]“□”,齐陈骏、寒沁、郑炳林作“挟”。

[7]“淹”,冯培红作“掩”。

[8]“猎”,藤枝晃、唐耕耦、作“腊”;齐陈骏、寒沁作“赖”;赵贞、冯培红作“□”。

[9]“吐浑”,藤枝晃、唐耕耦作“唯浑”;齐陈骏、寒沁、郑炳林作“吐谷浑”。

[10]“委”,藤枝晃、唐耕耦作“季”。

[11]“奉”,赵贞作“奉(捧)”。

郑炳林、齐陈骏及冯培红等先生根据上举文书与《唐和尚百岁书》之间的粘合关系,均推测文书所载当与悟真有关,悟真很可能就是使团成员之一。⑨ 而在唐朝于大中五年五月廿一日所颁发的悟真等人的告身中,悟真更是被明确记为“入朝使”,⑩ 可证大中五年李丕上表中所提及的奉河西地图入朝的正是悟真所率领的使团。(11)

对于上举文书,学界目前存在三个基本看法:其一,对于文书第1行中的“大中四年七月廿日”,多数学者将其视为悟真使团到达天德军的时间。其二,根据文书中提及的“灵州”及“定远”等信息,赵贞先生首先提出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后,经定远军,取道灵州,并最终到达长安。赵贞先生的结论得到了学者的广泛支持。其三,对于文书第8行及第12行所提及的“七人”及“六人”的人数差别,学者多认为两者均应指沙州使团成员:沙州使团成员本为七人,其中一人滞留在灵州,其余六人在定远军的护送下,继续前往长安。

需要指出的是,学界在利用上举文书时,多将其视为沙州使团行程的总体报告。如赵贞先生即指出:“从残卷来看,大中四年七月,以押衙高进达为首的沙州使节已经到达了天德军,在此他们得到了唐王朝‘金帛锦彩’的赏赐。随后,使节七人似乎又向朔方重镇灵州进发,于是天德军将沙州使节‘献表’的相关情况向李唐王朝汇报,因此文书(残卷)本身即是天德军使上报沙州遣使行踪动向的奏状。”(12) 但如果细读文书,就会发现文书所述并非一事,而至少是本没有关联的三件事:(1)文书第1—5行,述上表者曾受到唐朝“金帛锦彩”的赏赐,故其在表文中对宣宗表示感谢。(2)第6—11行由于文书残缺,所述不甚明了,似言文书作者曾派遣“细人”刺探情报,由于遇到特殊情况,有七人滞留在灵州,而此事或与吐浑即吐谷浑有关。(3)第12—13行,叙沙州入朝使者六人奉河西地图抵天德军,为使其顺利抵达长安,文书作者遣人护送。(13)

虽然多数学者将“大中四年七月廿日”视为沙州使节到达天德军的时间,但不应忽视的是,大中五年(851)二月壬戌(十九日)唐朝始得到沙州归降的消息。(14) 此时距大中四年(850)七月廿日达7月之久。如沙州使者所走的正是经由灵州而到达长安的道路,其总里程也不过2300余里。(15) 即使是完全遵照唐朝法定的驿马每日70里的最低日行里数,(16) 自天德军至长安所需也不过30余日。而据《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新宥州条所载,元和年间从天德取夏州乘传奏事,4日余便至京师。天德军经夏州至上都1800里,4日即可到达,可证其所费时日要远低于唐朝之法定期限。何以沙州使节到达天德军与李丕奏表抵京之间居然有长达7个月的时间差?所以,对于“大中四年七月廿日”所指应重新审定。

对于文中所载唐王朝“金帛锦彩”赏赐的对象,赵贞先生认为是以押衙高进达为首的沙州使节。但其人获得赏赐是在大中四年七月廿日,而唐朝大中五年二月十九日才得知沙州归降的消息,唐朝自不能在此前已赏赐沙州使团,故接受赏赐的并非沙州使团。对于文书中所言之“天德”,学者多认为应指天德军,对此当无异议。从文书作者汇报沙州使团奉河西地图归唐之事迹判断,其应即《新唐书·吐蕃传》所载奏张议潮遣使来降的天德军防御使李丕。(17) 所以,文书中所记的大中四年七月廿日并非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的时间,而应为唐朝七人使团因另外的事情到达天德军并赏赐李丕“金帛锦彩”的时间。据此,对于此件文书,此前学者所定名《唐大中四年(850)状》、《大中四年七月廿四日状》似皆不妥,(18) 或可拟名为《大中五年二月壬戌(十九日)天德军防御使李丕上宣宗表》,而此件文书所作的时间又当在此之前不久。

由于赵贞先生将滞留于灵州的七人视为沙州的使者,再结合史书中朔方节度领定远城的记载,故将“定远”比定为“定远军”,由此得出沙州使团经定远军城,取道灵州的结论。但如笔者上文所述,李丕上表时身在灵州的七人与沙州六人使团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19) 《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灵州条载:“定远东城,灵武郡东北二百里黄河外,景龙中韩公张仁愿置。官兵七千人,马三千匹。”(20) 可知定远军城是朔方节度使治所灵州的北方门户。李吉甫于元和八年(813)上书请修天德旧城时,曾述及西受降城与丰州及定远军之间的关系:“天宝中安思顺、郭子仪等本筑此城,拟为朔方根本,其意以中城、东城连振武为左翼,又以西城、丰州连定远为右臂。”(21) 元和九年(814),在李吉甫的建议下,天德军又移理西受降城东南180里的天德军城,其与定远军的联系减弱。所以,虽然天德军在理西受降城时与定远军存在比较密切的关系,但如果将上举文书中“定远”比定为“定远军”,似乎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学者在论证上述问题时,往往将定远军和文书中出现的灵州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而据上文所考,李丕奏表中滞留在灵州的七人与沙州六人使团无关,所以不能根据文书中所出现的灵州,即断定“定远”为灵州所属之“定远军”。

其次,从文书末行“今谨遣定远”的记载看,李丕所遣之“定远”应与沙州使团同时离开天德军,而定远军却南距天德军860余里之遥,所以,李丕命定远军护送沙州使团的推论在时间和逻辑上尚存在问题。

再次,自天德军南抵长安,取夏州路更为快捷。《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新宥州条云:“顷年每有回鹘消息,常须经太原取驿路至阙下,及奏报到,已失事宜,今自新宥州北至天德,置新馆十一所,从天德取夏州乘传奏事,四日余便至京师。”而同卷天德军条在记载天德军“八到”时,首述“西取宁远镇故落盐池,经夏州至上都一千八百里”,可证天德军取道夏州确是最为便捷和常用之道。而天德军经由西受降城、丰州、定远军、灵州的线路入京,路程要比夏州路远500余里。

而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从行政区划还是军事隶属关系上看,天德军都不能派遣定远军护送沙州使团入京。从定远城所处的位置看,其距灵州200里,而距天德军860里左右,当沙州使团离开天德军后,定远军难以立即承担起护送使团的任务。如果使团到达定远军后始由其护送,何以此事又能出现在此前李丕于天德军所上的奏表中?此外,《新唐书》卷38《地理志一》警州条载:“警州,本定远城,在灵州东北二百里,先天二年,朔方大总管郭元振置。其后为上县,隶灵州。景福元年,灵威节度使韩遵表为州。”可证在行政区划上,定远城隶属灵州。据上文所引《元和郡县图志》灵州条的记载,又可知定远城之驻军隶于朔方节度。而天德军使只兼领丰州刺史,且在德宗贞元十二年(796)之后天德军已独立于朔方节度而自成系统。(22) 所以,无论是从行政管辖还是从军事隶属关系看,天德军防御使李丕都无权调遣定远军之军队。

要而言之,P.2748号背面文书仅第12—13行内容与沙州使者入朝有关,故其反映的并非沙州使团的整体行踪。由于此件文书可与《新唐书·吐蕃传》所载天德军防御使李丕奏张议潮遣使来降的事迹相呼应,所以其当为李丕上于宣宗的表文。由于文书中出现在灵州的七人与奉河西地图进献的沙州六人使团并无关系,所以虽然文书中提及“灵州”和“定远”等信息,但不能证明“定远”即为“定远军”,故据此尚不足以证明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后,经由定远城、灵州并最终入京。从李丕“今谨遣定远”之“谨遣”等字样分析,此“定远”应隶属于天德军。故笔者颇疑此“定远”并非指朔方节度治下的“定远军”,而是唐代武散官系统中正五品上阶的“定远将军”。如此推论成立的话,则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后,防御使李丕遣麾下某位定远将军奉表与使团同时入京。而作为沙州六人使团首领的悟真,在天德军使者手中抄得李丕奏表。大中五年二月十九日,李丕奏表上达宣宗,悟真则将抄件带回沙州,并最终将其粘合于《唐和尚百岁书》序言与正文之间。

而要探讨大中二年(848)张议潮所遣沙州使团入京的路线问题,除了要考虑夏州路与灵州路相比更为快捷之外,还必须关注到此时党项在西北地区的活动情况。大中初年,党项在西北地区活动严重隔阻了由灵州通长安的道路。唐邠宁节度使原治所在邠州,因党项南山、平夏等部的反抗,被迫于大中三年(849)七月徙治宁州。(23) 从大中四年(850)之际的形势看,由天德军经由丰州前往灵州的道路已为党项所阻截,导致本由丰州胡落池供给食盐的天德、振武及营田水运官健要暂时改由河东白池盐供应。(24) 直至大中五年(851)四月,定远城使史元破党项平夏部9000余帐于三交谷;同年八月,南山党项亦请降,(25) 唐朝始最终平定党项。所以,大中五年之初沙州使团由天德军南下定远城,继而至灵州并最终入京的道路实非最佳选择。相较而言,沙州使团于大中五年之际到达天德军后,继而经由夏州并最终入京的可能性更大。(26)

本文的初稿完成后,曾得到郑炳林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此致以诚挚的谢忱。

注释:

① 《旧唐书》卷196上《吐蕃传上》。

② 参见陈国灿:《八、九世纪间唐朝西州统治权的转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8辑,1986年;陈国灿:《敦煌学史事新证》,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86—496页。

③ 敦煌写本《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由S.6161、S.3329、S.6973、S.11564、P.2762等五个卷号拼接而成。关于文书定名等相关情况,可参见荣新江:《敦煌写本〈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校考》,《周一良先生八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6—216页。又收入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唐宋时代敦煌历史考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99—410页。

④ 参见[日]藤枝晃:《沙州归义军节度使始末》(一),《东方学报》第12本第3分,1942年,第87—88页。

⑤ 赵贞:《敦煌文书所见晚唐五代宋初的灵州道》,《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4辑;《大中二年(848)沙州遣使中原路线蠡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3期。

⑥ 王重民先生在为P.2748号文书解题时,指出:“又有大中四年文件一通,甚重要,惜下截残去。”(商务印书馆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72页)

⑦ 录文参见[日]藤枝晃:《沙州归义军节度使始末》(一),《东方学报》第12本第3分,1942年,第96页;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版,第362页;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24页;齐陈骏、寒沁:《河西都僧统唐悟真作品和见载文献系年》,《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2期;赵贞:《大中二年(848)沙州遣使中原路线蠡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3期;冯培红:《归义军时期敦煌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僧使交往》,郑炳林主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续编》,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5—606页。

⑧ 图版见《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1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6—67页。

⑨ 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124页;齐陈骏、寒沁:《河西都僧统唐悟真作品和见载文献系年》,《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2期;冯培红:《归义军时期敦煌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僧使交往》,《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续编》,第606页。

⑩ 《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12页。

(11) P.2807号文书《三五年来复圣唐诗》载某位僧人曾入朝长安,被皇帝赐以“紫罗裳”。从其入朝的时间及赐紫的情况看,其作者很可能就是悟真。参见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2页。大中二年张议潮收复沙州,后推三年,可证悟真此次入朝正当在大中五年之际。而据诗中“去年新赐紫罗裳”看,此诗又当作于大中六年。此外,P.2748号文书《国师唐和尚百岁书》有云:“男儿发愤建功勋,万里崎岖远赴秦。”冯培红先生认为分别反映了悟真随军入幕及入朝奉使的事迹,参见冯培红:《P.3249背〈军籍残卷〉与归义军初期的僧兵武装》,《敦煌研究》1998年第2期。

(13) 赵贞:《大中二年(848)沙州遣使中原路线蠡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3期。

(14) 此件文书一共出现三组人员:第一组即文书第2行所记之“七人”。从文书的内容上分析,此七人显系唐宣宗所遣封赐文书作者的唐朝使团,对此,当无异议。第二组及第三组人员即文书第8行及第12行所载“七人”及“六人”。对此,学者多认为两者均指沙州使团成员,七人中有一人滞留在灵州,其余六人最终入京。但从文书所述诸事的顺序看,作者首述接受赏赐的情况,再述七人在灵州淹留,最后才提及沙州使团六人奉河西地图进献的情况,所以将灵州之七人及奉河西地图之六人均视为沙州使团,在逻辑和时间关系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14) 《资治通鉴》卷249,宣宗大中五年正月壬戌条载:“天德军奏摄沙州刺史张义潮遣使来降。”而岑仲勉先生据《考异》引《唐年补录》,已指出本年正月甲戌朔,月内无壬戌,壬戌为二月十九日,故正月乃二月之讹。参见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306页。而《考异》引《实录》载:“(大中)五年,二月,壬戌,天德军奏沙州刺史张义潮、安景曼及部落使阎英达等差使上表,请以沙州降。”可知岑先生之考证正与《实录》所载张议潮以大中五年二月壬戌上表请降事迹相合。

(15) 《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天德军条载:“西南渡河至丰州一百六十里。”同卷“丰州”条载:“西南至灵州九百里。”同卷灵州条载:“东南至上都一千二百五十里。”故自天德军,经由灵州,至长安大致为2310里。

(16) 参见《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度支郎中员外郎条。

(17) 《新唐书》卷141下《吐蕃传下》载:“(张义潮)以部校十辈皆操挺,内表其中,东北走天德军,防御使李丕以闻。”

(18) 对于此件文书,《敦煌遗书总目索引》以及施萍婷主撰稿、邰慧莉助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中华书局2000年版)及黄永武《敦煌遗书最新目录》(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皆未定名。唐耕耦先生定名为《大中四年(公元850年)状》,《法藏敦煌西域文献》定名为《大中四年七月廿四日状》,赵贞先生定名为《大中四年状》,冯培红先生则定名为《唐大中四年(850)状》。

(19) 根据李丕奏表所述诸事的顺序,其上表之时沙州六人使团尚未离开天德军,而文书所记滞留灵州的七人之事迹明显发生在此前,这也证明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20) 《通典》卷172《州郡二》所载与此略同,唯无“定远东城”之“东”字。

(21) 《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天德军条。

(22) 《新唐书》卷64《方镇表一》,朔方节度贞元十二年条载:“朔方节度罢领丰州及西受降城、天德军,以振武之东、中二受降城隶天德军,以天德军置都团练防御使,领丰会二州、三受降城。”

(23) 参见《新唐书》卷64《方镇表一》,邠宁节度大中三年条;《资治通鉴》卷248,大中三年六月甲戌条。

(24) 《旧唐书》卷48《食货志上》,胡落池条载:“胡落池在丰州界,河东供军使收管。每年采盐一万四千余石,供振武、天德两军及营田水运官健。自大中四年党项叛扰,馈运不通,供军使请权市河东白池盐供食。”

(25) 参见《资治通鉴》卷249,大中五年四月壬子条、大中五年八月条。

(26) 虽然根据P.2748号文书《大中五年二月壬戌(十九日)天德军防御使李丕上宣宗表》不足以证明沙州使者途经定远军、灵州入朝,但目前也尚缺乏沙州使者由夏州入朝的直接证据,所以,对于沙州使者由天德军入朝的路线问题,仍有待学者在发现新材料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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