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合与简易逻辑”的认识——新大纲、新教材学习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习体会论文,简易论文,新教材论文,逻辑论文,新大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大纲、新教材与旧的相比,除了编排系统上改变了分科编写的思路之外,特别是增加了四个部分的新内容,这就是“简易逻辑”、“向量及其方法”、“概率统计”、“初等微积分”。
新大纲的前言,对数学的总评价中指出:数学是人们参加社会生活、从事生产劳动和学习、研究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它在培养和提高思维能力方面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它的内容、思想、方法和语言已成为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目标中,提出要使学生学会必需的知识,并形成基本技能;培养各种能力,包括创新意识;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因此,在教学内容的确定和安排中指出:内容应精选。精选的标准是应用广泛的;后续学习所必需的;理论上、方法上、思想上是最基本的;学生所能接受的。也就是既要考虑需要,又要考虑可能(从接受的角度),这就是说,既要有用,又要是最基本的。
又指出在安排上,既要注意系统性,更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
那么,“简易逻辑”是为什么被选来的?教材安排上又是怎样做到又有系统性,又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的?目前,有两套教材,一是人教版试验修订本,下称教材Ⅰ;一是教育部《中学数学实验教材》试验本,下称教材Ⅱ。两套教材都是按新大纲编写的,但是对简易逻辑部分的处理,相差较大。笔者见到的国外教材的处理也有一定的特色,现结合自己的学习,有几点认识供参考、指正。
1 两种教材的不同处理方法
1.教材Ⅰ采用了淡出的手法,充分考虑了学生的认识规律。
教材Ⅰ把集合与简易逻辑分开,作为两个独立的部分,没有介绍集合运算与命题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进一步的联系分析。
在简易逻辑部分,又分为三小节。
第一小节,从命题的概念开始,指出复杂命题要用到“且、或、非”这些逻辑联结词。
接着,利用真值表介绍了三种形式的复合命题的真假的判断,再利用这一判断结果,对一个例中的四组复合题的真假进行判断。
第二节,四个命题的名称介绍后,概括了三条结论,说明四个命题真假关系,最后用两个例说明了反证法的应用。
第三节,指出“若p则q”为真,那么p=>q,定义了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
教材Ⅱ在充分利用逻辑联词及量词符号
告诉学生的来由,学生也会产生兴趣。
3 教材的结构分析
大纲内容是给了几个知识点的名称:逻辑联词、四种命题、充要条件。
教材Ⅰ,就以此分成三小节,平行结构,教材Ⅱ,把四个命题、充要条件合并为一节,作为第一节逻辑联词的引伸和应用,增加了第三小节,集合与逻辑用语,研究了集合语言与逻辑用语的关系。
依笔者看,如果两种教材拉近一些,教材Ⅱ可删去第三节,而四种命题与充要条件作为第一节的引伸和应用,内在联系可密切些。
如果离开大纲,笔者以为
(1)教材一开始不必拘泥这些形式,只需介绍一些符号, 作为后续教材的语言用就可以了,四个命题可以不专门谈。事实上,在后续教材中用得多的就是充要条件,而充要条件也并非一定要介绍逻辑用语,真值表才行,也就是说,可以进一步淡化概念,把要求放在“语言、符号”上。
(2)国外教材中,就笔者的阅历、日本、 原苏联很少介绍逻辑内容。原苏联对命题要求高,那是它重视几何的公理形式。而美国教材中介绍“数学推理”、“数学结构”,也是60年代的事,最新的教材中也不专门介绍这些,如果从创新意识的培养看,要学生通过真值表发现些结论是可以的,要学生直接接受或记忆四个命题的有关结论,似乎不可取。
另取,总感觉到大纲的五个部分中,第三个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与其它几个部分,尤其是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确定和安排”不太合拍,怎样在具体选材与安排上符合第一、第二两部分的要求?似乎值得研究。
[1]ALGEBRA 2 and Trigon ometry 1968 Laidlaw Brothers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