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力精准扶贫模式研究
□文/刘人箔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长春)
[提要] 按照目前减贫效率,到2020年我国将告别农村绝对贫困,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的消失和扶贫工作的结束。衡量脱贫攻坚成效的关键是建立起可持续的脱贫机制,即在新的贫困出现或出现返贫现象时具有能够有效兜底的制度保障;而“保险+扶贫”的模式,可以走出一条扶贫攻坚的新路子。本文主要从保险助力精准扶贫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使效果达到最优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新时代;精准扶贫;政府责任
一、保险助力精准扶贫发展现状
自2013年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至今的探索,我国保险助力扶贫已经在健康扶贫、农业保险扶贫、产业扶贫和补位扶贫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建立起以大病保险和农业保险为基础的保险扶贫保障机制以及以保险资金扶持脱贫带动力强的产业为基础的保险扶贫投资机制。
(一)健康扶贫方面。许多地区正积极发挥保险扶贫靶向精准的优势,实施大病保险向贫困地区人口倾斜,逐步提高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健康保障的短板。如广西来宾市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提高建档立卡人口的保险保障水平,开展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患重大疾病,在享受新农合医保的同时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本研究对于冠脉搭桥术后CTA随访的患者,采用低管电压(80 kVp)结合低对比剂流速、新型IMR全模型迭代重建技术,与100 kVp管电压结合高级混合迭代重建技术相比,在降低射线剂量及对比剂用量的基础上,还可以提高大血管、心腔及静脉桥血管的图像质量,对于动脉桥血管,低电压组不劣于常规剂量组。
(二)农业保险扶贫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对贫困农户来说是维持家庭正常基本生活的“稳定器”,而农业生产又易受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甚至一场灾害就可以使农户返贫。农业保险赔款可以为农户受到灾害后重新生产提供资金。目前,许多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地方需求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的农险创新产品,并确保灾后的赔付效率,有的保险机构还推行对已经确定了的灾害损失进行预付部分赔款。许多地区在农业保险扶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如河北省阜平县实施“农业保险全覆盖”,通过“联办共保”模式的建立,首创大枣、核桃、肉牛和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这表明“金融扶贫、保险先行”新道路开辟成功。
(三)产业扶贫方面。许多保险公司正努力提高创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为当地支柱企业量身定制保险服务。同时,积极摸索“保险+信贷”、“保险+订单农业”、“保险+期货”等一系列“保险+”的扶贫模式,对当地特色优势企业直接投资或股权投资,这些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地区产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了由“输血”救济到“造血”自救的发展。贵州省台江县与平安保险进行合作,于2017年9月正式实施国内首个全产业链保险深度介入的产业扶贫“台江模式”,通过充分结合险企各自特点并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了免息免担保的“平安扶贫贷”,建立了“造血”式扶贫机制,前端通过“政策+保险”撬动免息免担保的扶贫贷款,让更多贫困人口参与进来;后端通过产品与技术相结合的创新个性化产品保障产业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风险。
(三)贫困地区的保险有效供给不足。虽然近年来保险机构已经加强在农村地区的产品创新研发,但是保险产品的设计权限基本都集中在总公司,这就导致了在农村地区真正供给的保险产品相较于农民真正的需求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并且,截至目前,在农村开展扶贫保险业务的往往只有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这样既不利于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
二、保险助力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鲜食玉米含糖量高,易受害虫危害,特别是玉米螟、金龟子等害虫,如有发生应及时除治。除治时应尽量用生物农药配成颗粒剂,投入心叶,既可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又可减少污染。
(一)贫困地区群众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对保险的认识和需求不到位。受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加之信息机制的滞后,绝大多数的农村贫困人口对保险抱有抵触心理,习惯性地自己承担风险,不愿意购买保险,认为这是多余的花销。并且由于保险是建立在受到灾害损失的条件下才会赔付,他们认为购买保险就是在诅咒自己会受到损失。即使他们愿意购买保险,其中绝大部分原因是为了获利,逆向选择风险大,因此受到这些落后封闭思想的影响,农户的投保意愿不强,对保险的认识度不高。此外,部分贫困地区的政府也欠缺保险意识,不懂得如何运用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解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这一方面,政府对保险的认识有待提高。
(二)激励和配套政策不足。一方面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主管部门一直大力号召保险机构要履行扶贫开发的责任与义务,但是激励机制的不完善未能改变保险机构以利润主导经营方向的现状,农村保险市场投入大、见效慢、利润低难以提高保险公司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配套政策支持缺失。贫困地区都带有自己地域特色优势的产业,保障这些产业增强其造血功能是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关键,虽然保险机构针对这些特色产业研发了创新产品,但国家相关配套政策的欠缺往往导致这类产品的良性发展受到阻碍。
(四)保费补贴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保险险种是受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的,政府补贴保费的比例大约在80%,然而在运作的具体工程中,某些政府与保险公司勾结,套取政府财政补贴,这不仅使贫困农户的实际投保金额大大缩水,而且助长了基层的腐败风气,阻碍了扶贫农险的推进。
(四)补位扶贫方面。所谓补位扶贫,即针对国家扶贫开发体系难以覆盖的盲区,通过保险给付补齐特困群体损失脱贫。回首近些年,许多保险公司在服务开发与资金投入方面出现了向社会贫困和基层人群方向倾斜的现状,对于包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定制的保险产品服务。如甘肃省秦安县2015年建立的农村“两保一孤”特困群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项目。
针对难以坐位的患儿,患儿家长要抱着患儿,促使膈肌下移,促使患儿气体交换量增加,便于雾化液滴在终末细支气管内沉降。在吸入过程中,教导患儿缓慢地进行深呼吸,如果患儿不能学会这种呼吸方式,则教导其张口呼吸。在患儿在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对患儿的面色、表情以及情绪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发现患儿异常状况,要及时告知医生并采取方式处理。
三、保险扶贫政策建议
(一)加大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应利用媒体向公众发布相关的扶贫保险政策和保险产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群众更好更正面地了解和接纳精准扶贫保险,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同时,应建立基层乡镇村精准扶贫保险工作推动机制,与保险公司的基层网点合作,向基层群众展示保险真实赔付案例,用真实案例宣传保险的保障功能,让精准扶贫保险走完“最后一公里”。
(二)出台精准扶贫保险专享优惠政策。首先,出台精准扶贫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扶贫保险税收减免政策,通过税收调节机制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鼓励其扶贫的积极性,开发针对扶贫的个性化产品;其次,出台精准扶贫保险财政补贴保费政策。各级政府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台专项保费补贴政策,适度减轻贫困人群以及产业的保费支付压力;最后,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和风险补偿基金制度。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在灾后巨额超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基金进行补偿,以此来保证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日军见偷袭不成,恼羞成怒,一起朝最近的女兵石屋扫射。子弹已经在李晓英居住的石屋周围迸出了火花。陈山利飞奔的脚步,恨不得一下飞到李晓英面前,为她挡枪遮弹。
(三)建立健全政府常态性保险扶贫机制。首先,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保险参与扶贫工作的新模式、新道路。各级政府要将保险纳入扶贫体系中,运用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社会保障功能以及专业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机制,授权保险公司经办或者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方式推动保险扶贫,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用;其次,各级政府要与保险公司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符合扶贫需求的保险创新产品的备选池。各级政府与保险公司应该互相配合,推动保险公司开发精准保险扶贫创新型产品的开发,向保险公司提供贫困人数、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数据等一系列与扶贫工作相关的数据,建立建档立卡信息与保险信息相互对接机制;最后,为保险资金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同时保证政策的可持续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保险公益扶贫的发展。
(四)多角度开发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农业保险方面,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冷链保障等农业产业链服务保障体系。健康保险方面,提升大病保险的服务水平,开发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贫困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教育保险,积极探索助学贷款保险等险种的发展,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孩子上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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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4
文献标识码: A
收录日期: 2019年3月21日
标签:新时代论文; 精准扶贫论文; 政府责任论文;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长春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