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农业应对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应对策略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7;F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2013(2000)02—0007—03
我国有望在近期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正确认识WTO和我国的“入世”问题,有利于我们面对新的国际经济环境,科学地制定经济发展对策。
一、正确认识WTO和我国的“入世”问题
WTO是在GATT(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 通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协议,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和开始运转的,它是各成员方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WTO 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1)贸易自由化。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 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准入度。自由贸易政策允许商品、货物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和各成员发展的不平衡,贸易自由化呈现以下特点:①不是绝对的贸易自由化;②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过程;③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方贸易自由化进程低于发达国家成员方;④鼓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世贸组织对经济转型国家采取鼓励政策;⑤世贸组织不是一个“自由贸易”机构,它只是致力于逐步贸易自由化,促进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
(2)非歧视待遇。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 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非歧视原则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
(3)一般取消数量限制。 世贸组织继续坚持以关税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如采取“逐步回归”办法,逐步减少配额和许可证;从取消数量限制向取消其他非关税壁垒延伸;把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扩大到其他有关协定(如服务贸易协定等)。
(4)稳定贸易发展。要求各成员方政府为各成员方的投资者、 企业家、雇员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贸易环境,这种贸易环境具有可预见性,并稳定地发展。
(5)促进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生产者提供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而进行的国际商务活动。世贸组织把促进公平竞争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反倾销、反出口补贴;通过纺织品服装协议和农业协议,实现这些领域的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约束政府采购等。
(6)给发展中国家成员以优惠待遇。 如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用较长时间逐步履行义务,在履行义务时有较大的灵活性,并规定发达国家成员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技术援助,使后者得以更好地履行义务。
(7)区域性贸易安排。一些国家通过协议组成经贸集团, 成员内部相互废除或减少贸易壁垒。但区域性一体化应与多边贸易体系相吻合。
(8)透明度原则。 保持世贸组织各成员方政策和措施的充分透明,其内容包括海关的有关规定,各成员方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规定等。
(9)设立贸易政策评审机构,对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与措施, 贸易政策的前景等进行评审。
(10)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考虑到成员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以及突发因素的破坏作用,允许成员方采取例外和保障措施,即不承担和履行已承诺的义务,对进口采取紧急的保障措施,如提高关税、实施数量限制和特殊限制等,并对例外的条件、商品和国家,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的约束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从上述基本原则可以看出,WTO 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对称的多边贸易体系,准确把握和实施这些原则,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如果对这些原则把握和实施不当,我们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将陷入被动,遭受损失。
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的国情, 我国在“入世”谈判中的立场是: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承担与自己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以乌拉圭回合协议为基础,与世贸组织成员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公正合理地确定加入世贸组织的条件;第三,中国是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应享受发展中国家待遇。
我国在“入世”谈判中,始终坚持以上立场。以农业谈判为例,首先,确立了以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规则为基础,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合理确定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农业谈判方针。 在谈判时, 坚持以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作为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基础, 决不接受超出农业协议框架的不合理要价。其次,对农产品市场逐步开放。按照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原则,WTO要求成员国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 逐步降低农产品关税。我国目前对粮、棉、油、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采取限量登记、配额管理等非关税措施进行保护,对肉类、水果以及食品加工品等的进口采取关税保护,而加入WTO后将承诺取消非关税措施, 降低农产品关税水平,开放农产品市场。但根据WTO农业协议原则, 我国坚持这种开放的过程是逐步的、循序渐进的(对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是从1995年到2004年的10年),我们在过渡期内仍可对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将这些产品的市场开放风险置于我们可以承受的水平。此外,还坚持关税配额谈判中的准入量指的是市场准入机会,而不是最低购买义务,因为自1995年以来大部分成员国只完成了关税配额市场准入量的1/2~2/3,有的根本没有进口。
二、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其农业发展所面临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农业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扩大我国农业的对外开放。我国加入WTO后, 可以享受现有134个成员的无歧视贸易待遇,改善贸易环境, 这就为扩大我国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制品出口提供更大的机遇。同时,也有利于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二是有利于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加入WTO后, 我们可将农业的发展放在国际分工的大环境中来安排,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我国的人均耕地较少,而山水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因此,我们要抓住加入WTO的机遇, 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以扩大这些产品的出口。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产品的质量与价格问题。加入WTO后, 农业的竞争主要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而目前我国许多农产品的质量(品质、营养、安全性等)都不能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且一些主要农产品(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等)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20%~50%,出口缺乏竞争力。
二是农民收入问题。加入WTO后, 我国不少农产品的价格将被迫下降,这将直接减少农民的收入。同时,许多农民由于受到文化水平、非农工作的技能、市场信息的获得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在短期内难以转换产业和就业岗位,只能停留在没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岗位上,这将会进一步扩大农民之间,特别是西部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
三是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问题。加入WTO后, 一方面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对外开放,我国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冲击;另一方面, WTO的基本原则将对政府对农业的干预(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等)进行限制,这将使政府指导农村工作的难度加大,如果处理不当,农村的一些社会经济矛盾(如农产品卖难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问题等)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突出。
三、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应对策略
针对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应当未雨绸缪,认真应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我国农业在新时期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农业机构和布局调整
要充分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优化主导产业,增加名、优、特、新、稀产品的比重,以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首先,要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从全国看,粮食产业始终是我国农业的主导产业。粮食的总量和结构,除农民自身的生活和生产消费外,要分别从食用消费、食品加工和饲料用粮三个部分去把握。要根据市场需求,发展优质食用粮和加工专用粮,对饲料用粮(主要是饲料工业用粮),可适当增加进口,从而把一部分粮食播种面积减下来,发展经济作物。
其次,各地都应从自身的实际出发,选择和发展本地区的优势产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生产基地。一方面,要巩固和优化已有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和各地的资源优势,新建和扩建一批名、优、特、新、稀农产品基地,如无公害蔬菜基地、花卉基地、名优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基地、名贵中药材基地等。
(二)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
虽然目前我国的许多农业初级产品的成本和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但经过加工后,其竞争力就会大大提升。现在发达国家的食品工业产值相当于农业产值的5倍以上,世界平均水平为2~3倍,而我国仅为1/3左右。如果我国的食品工业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其产值将增长6~9倍。因此,应将食品工业列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根据各地的优势,规划一批出口加工基地,采取合资、合作形式,组建食品企业集团,实行封闭运行和管理,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定向出口,政府对出口加工基地予以集中扶持。大力发展食品工业,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农民和财政的收入,而且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改变主要靠农业初级产品出口的不利局面。
(三)利用“绿箱”政策,增加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力
WTO农业协议规定,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为“绿箱”政策, 在加入WTO的农业谈判时可免予减让承诺。 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所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如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是“绿箱”政策所包括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大力增加对农业科研、农技人员培训、农技推广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土壤改良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条件,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生产力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检疫工作
加入WTO后,农业的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的检测检疫, 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体系,通过立法,规范和推行农业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农产品检测检疫工作,严防动植物病虫害的传入,严格控制对人畜有毒副作用的农产品上市和进出口。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特别是对国内外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和论证工作。这一方面可使我国的农产品能更加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需求,扩大出口,提高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可有效抵制不合格农产品的进口,保护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保护国内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五)改革流通体制,完善市场体系
加入WTO后,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制将受到冲击, 国有商业企业对某些农产品垄断经营的局面将被打破。要加大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力度,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非国有商业企业的发展,通过多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使农产品市场定价原则能得以普遍施行。对粮食市场,政策应从全面管理转向以储备调控为主,逐步拓展粮食流通渠道。要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各级各类市场的配套发育,特别要重视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和特色农产品(如绿色食品)专营市场。要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供求、价格变动的预测预报系统,及时提供国内、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和预测市场变动趋势,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服务,为各级政府科学指导农业发展服务。
收稿日期:200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