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豫西民风变迁考_蒋鼎文论文

1944年豫西民风变迁考_蒋鼎文论文

一九四四年“豫西民变”考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九论文,四四论文,豫西论文,民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4年,侵华日军经过周密准备,发动了“一号作战”(中方称为豫湘桂会战),其中在河南地区的战斗,史称豫中会战,或称中原会战。豫中会战从1944年4月18日日军自郑州强渡黄河开始,至5月25日洛阳陷落,历时38天。国民党军队惨败,丢失郑州、许昌、洛阳等37座城镇。在豫中会战后期,发生了豫西民众袭击国民党败军的事件,被称为“豫西民变”,几十年来各种抗战史著述对此均有一定程度的涉及,而且对“豫西民变”的表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

      一、“豫西民变”相关记载所引发的三个问题

      最早报导豫中会战期间军民冲突的,是美国记者白修德。1946年白修德出版了《中国的惊雷》一书,其中记述了豫西民众对国民党败军扰民的反抗:“农民等候这个时机已经等了很久。他们身受很久的灾荒以及无情的军方勒索之苦,已经受得太够了。现在他们回过头来,把猎枪、小刀和铁耙武装了自己。他们开始解除个别士兵的武装,后来把整连整连的人缴械。”①

      1986年出版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有如下记载:“当中国士兵从日军的‘一号作战’攻势中败下阵来时,农民猛烈地攻击他们。用农具、刀子、火铳武装起来的农民,将自己的5万士兵缴了械,并杀死了一些人——有的甚至被活埋。”②

      豫中会战结束后,1944年秋八路军挺进豫西。时任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员皮定均的回忆被广泛引用:“国民党军队逃跑时,豫西人民群起而攻之。他们说:‘你们没种打老日子(指日寇),我们自己来打’,他们从国民党军队手中夺获的枪械,少说也在十万支以上。”③

      以上三种叙述,诸如整连整连的缴械、收缴5万士兵枪械、夺枪10万支等说法互相印证,构成了关于豫中会战期间国民党军队与豫西民众之间冲突的所谓的“权威”叙述,并成为后来各种著作引用的主要来源。1985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河南抗战史略》以“河南民变”为题单独一章述及此事,更多著述则以“豫西民变”冠之。民变之说由此而来。

      20世纪80年代以后,抗日战争正面战场的研究渐成学界热点,新史料也不断被发现和披露。目前与“豫西民变”有关的资料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档案资料,包括各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和公开出版的各种档案史料汇编;二是回忆录和回忆文章,撰写者主要是国民党参战将领、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指战员和豫西当地士绅;三是各地方志和文史资料。

      对回忆录的使用,应持谨慎态度。参加过豫中会战的国民党将领在撰写回忆录和相关文章时侧重点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解放战争时期被俘或起义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多侧重反映国民党军队作战不力、怯敌扰民,以及民众奋起反抗的事例。如豫中会战时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参谋长刘子奇和指挥所负责人宋涛、第4集团军总司令孙蔚如、第36集团军参谋长张仲雷、第85军军长吴绍周、汤恩伯秘书诸葛容、第31集团军驻渝办事处处长葛天,以及第13军第89师第266团团长方耀等。第二种情形是1949年后到台湾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多侧重记述作战经过,或为失败推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如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第31集团军总司令王仲廉、第14集团军总司令刘茂恩、第13军军长石觉,以及许多中下层军官。第三种情形是虽未参加豫中会战但负有重要责任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这些回忆多侧重对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总结,如接替蒋鼎文担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的陈诚。

      对相关史料和各方关于“豫西民变”的记载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之处。这就使研究这个问题既有可能,也十分必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新旧史料的解读,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豫西民众袭击国民党军队的规模。二是国民党一直指责中国共产党在“豫西民变”中起着重要作用,事实是否如此?三是究竟什么人袭击了国民党军队?

      二、国民党败军被袭扰的规模

      对相关史料和各方关于“豫西民变”的记载进行分析,可以客观地呈现出当年国民党军队被袭扰的规模。

      (一)国民政府关于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相关资料

      豫中会战结束后不到一个月,即1944年6月,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向国防部呈交的《蒋鼎文关于中原会战溃败原因之检讨报告》中,首次谈到豫西民众截击国民党军队:“此次会战期间,所意想不到之特殊现象,即豫西山地民众到处截击军队,无论枪支弹药,在所必取,虽高射炮、无线电台等,亦均予截留。甚至围击我部队,枪杀我官兵,亦时有所闻。……各部队于转进时,所受民众截击之损失,殆较重于作战之损失,言之殊为痛心。”④可以看出,蒋鼎文将战争失败的主要责任推诿于豫西民众,认为“民众截击之损失,殆较重于作战之损失”,这和白修德在《中国的惊雷》中记载的内容似乎可以相互印证。

      豫中会战后,蒋鼎文引咎辞职,汤恩伯撤职留任。1944年7月14日,陈诚接替蒋鼎文就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但他对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总结却与蒋鼎文的检讨报告迥异:“河南民间早就有‘宁愿敌军烧杀,不愿国军驻扎’的口号,虽不免过甚其词,但军队纪律的败坏,实在也是无容为讳的事实。汤副长官不能以身作则,又个性太强,上行下效,往往相率蒙蔽,不敢举发。伊川、嵩县、登封遭八十五军洗劫极惨。十三军之于密县、禹城,预八师之于卢氏,四十军之于木洞沟亦复如是。长官部特务团随长官部行动,亦到处鸡犬不留。军民之间俨如仇敌,战事进行中,军队不能获得民众协助,自属当然。而各地身任乡镇保甲长或自卫队长等之土劣恶霸,且有乘机劫杀零星部队及予以缴械之事。”⑤明确指出国民党军队“军纪废弛已极”,袭击军队者是“各地身任乡镇保甲长或自卫队长等土劣恶霸”,规模也仅为“乘机劫杀零星部队及予以缴械”,与白修德所述显然大相径庭。

      后来陆续公布的史料,也比较充分地证实了陈诚报告内容的客观性。豫中会战后,汤恩伯在检讨会议上也谈到了军民关系和武器问题:“我们的部队这次在河南各地征用的牛车很多……绝大部分都是输送眷属的,你们想想,这样地方民间会有多大的损失,老百姓怎么会不恨我们,我们的军誉怎么会不坏!这都是事实,我们问心有愧,我们对不起河南的老百姓,老百姓骂我们是应该的。”⑥“这次作战下来,各部队的炊具干粮袋,差不多丢了一半,廿九军的枪支也丢了不少,这些武器公物都到哪里去了?都是被敌人缴了?都在阵地打毁了?我不相信!”⑦

      与此同时,国民党军风纪第二巡察团、中统局、军委会调统局以及河南省临时参议会等单位分别向蒋介石提交了对豫中会战各部队作战情况的调查报告,反映了军队军纪废弛、军民关系恶化的问题。

      1.军风纪第二巡察团委员陈积善呈给蒋介石的电报:“此次豫战,我军士气沮丧,纪律废弛,惰将骄兵,闻敌即逃。指挥官毫无部署……”

      2.中统局调查到的第12军和第13军恶行:“(一)十三军在襄城嵩县,大肆劫掠,并强奸河南大学女生数人,至卢氏,将农民银行基金现洋及大车,全部劫去。(二)十二军在南召鲁山附近,劫掠衣物,并以刺刀刺伤人民,私卖枪支,临行时,并将枪支抢回。”

      3.军委会调统局调查到溃兵占山为匪:“十三军溃兵一营,经卢氏以南之双槐树、五里川等地,沿途抢劫,盘踞深山,卢氏绅士潘世亭等,集合人枪千余,围攻该营,企图解除其武装。”

      4.河南省临时参议会弹劾汤恩伯:“汤逃避战场,致军失主将,闻风溃抢,鲁山李青店间最惨,汤犹毫无觉悟,诿过民众。”⑧

      对此,蒋介石十分清楚:“将领怯馁无能,一至于此!平时漫不经心,临战手足无措,汤之勇而无谋,又为走私货物所害,不能专一于军事。”⑨他痛骂汤恩伯,“此种将领恐为有史以来所未闻也”。⑩感叹“军纪之坏已极,非严惩不能抗战矣”。(11)对军民冲突的原因,他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军队营商图利,藉副食费不足之名剥削地方,以致军纪荡然,民心离叛之第二原因也。”(12)

      (二)国民党参战将领的回忆资料

      参加过豫中会战的一些国民党将领后来通过撰写回忆录或发表文章的方式,回忆了战争经过,部分资料也涉及国民党部队当时被袭扰的规模或军民冲突的相关内容。

      1.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的回忆

      1964年前后,蒋鼎文在台湾接受口述历史编委会访谈。此时他对军民冲突的回忆,与20年前的报告截然不同:“在第一战区最令我痛心疾首的事,便是中原大会战中,地方民众仇恨我们的国军。……汤恩伯部的十三军(军长石觉)军纪太坏,沿途扰民。河南民性强悍,老百姓差不多都有自卫武器,他们组织起来,对于零星或小股国军施行突击。”(13)这个回忆与1944年夏陈诚所作出的结论相吻合。这就证明蒋鼎文当年会战检讨中“所受民众截击之损失,殆较重于作战之损失”之说,纯系推卸会战失败的责任。

      2.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人员的回忆

      时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参谋长的刘子奇承认在向伏牛山区撤退时:“不时遭到豫西地方山地民众武力袭击,小队官兵多被围劫,人马武器、通信器材以及行李辎重损失不少。”(14)在这里,他用“小队官兵”一词来形容被围劫的规模,与汤恩伯秘书诸葛容的叙述基本一致:豫西民众对国民党军“进行自发性报复,尤其对汤的基本部队十三军最为痛恨,十三军零星败兵被当地人民缴械或狙击事件经常发生”。(15)

      撤退途中,汤恩伯及其随从曾被地方团队收缴随身携带的电台,成为当时一重大事件。宋涛时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总参议,会战期间负责副长官部指挥所,一度失去了与汤恩伯的联系:“我所带的五十瓦电台(副长官部枢纽台),几天之内叫不通各台,和汤恩伯所带的电台也联络不上。事后才知道,他在从洛阳奔洛宁的途中,曾被地方团队劫去电台,经当地县长交涉才予发还。”(16)第85军军长吴绍周也确认汤恩伯“连身边所带的一部电台,也在洛宁附近被地方团队缴去,事后军中曾传为笑话”。(17)

      3.汤恩伯嫡系部队人员的回忆

      在参加豫中会战的汤恩伯兵团中,第31集团军的第13军和第28集团军的第85军是其嫡系部队,但官兵对遇袭规模的回忆也不尽相同。其中第13军军长石觉、第13军89师266团团长方耀、第85军野炮营1连通信观测排排长黄润生的回忆颇具代表性。

      石觉否认民众拦截袭击了国民党军队,他说:“这是荒唐不过的话,慢说是两个集团军,即使是一个战斗的班,也根本吃不动,拦不住。我曾见在远方担任警戒的班,暴民四五十人逼近,意图夺械,班长警告后,发射两枚枪榴弹,该等暴民即行鸟兽散。”同时他也承认,“对离散的官兵有杀人夺械的不少报导,尤其敌军猛攻之下或空袭之时,暴民对离散人马趁火打劫的行为,层出不穷而已”;而“在豫西作战是五个集团军及若干独立师旅,是日寇动员了大量兵力击退的,你们只会剪径的小毛贼,没有这个能力”。(18)

      方耀则认为袭击的规模很大,第13军于“(5月)八日天亮前三小时开始突围”,“在郏县与临汝县之间约二三十里长的突围线上,所有村庄到处打枪,有的民众还叫‘缴械’,封锁线上的日军坦克摆成一条长龙,既没有开照明灯,也没有打炮,令人迷惑不解。据说在突围部队经过的地段,到处都是汤军抛弃的步枪、轻重机枪、弹药、骡马、装具、车辆、通讯器材、迫击炮,还有大炮,次日各村老百姓清扫战场”。(19)

      黄润生所在野炮营曾在伊川县境内遭遇当地武装的拦截,经过劝说得以通过。“我们转进到伊川白杨镇西高地,山上有一砦,砦墙上及砦外聚集很多持枪的人,挡住去路,声称‘把枪缴来’”。黄润生等人同这伙人谈判,游说他们不要阻扰部队前进。“正说着,恰巧有一二十个持枪的弟兄也来到,他们才乖乖地让我们通过。”(20)

      三人的回忆中,方耀的叙述违背常理。在正常情况下,突围时间选择在“天亮前三小时”,目的是趁敌未发觉,悄悄通过封锁线。村民打枪而未引起日军注意和追击,于理不通。仅仅因为村民打枪而丢失大量武器,更是不可思议。石觉和黄润生对军民冲突过程的回忆,符合逻辑,对军民冲突的记述比较客观。

      4.其他集团军人员的回忆

      第36集团军战前在洛阳一带驻防,总司令部设在新安县,负责渑池、孟津、新安县一带的防务。第36集团军参谋长张仲雷回忆:5月13日早上,“在我们从赵峪出发后,即闻我在河上沟的部分行李被当地人抢劫”,河上沟有该部“先遣的辎重、行李及非战斗人员驻在那里”。新8军也遭遇地方团队围困,张仲雷在“过城村,会晤新编第八军军长胡伯翰时,才知道他在渑池被包围及为当地人所困事”。(21)

      第14集团军的士兵大部分是河南人,在豫西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即便如此,总司令刘茂恩本人也遭遇过地方团队的哄抢。该集团军第15军军需处上校刘亚仙回忆,5月中旬的一天,他们和刘茂恩一起向西行进,“夜间行至洛宁以西的故县镇一带,突然有一群人手执长枪拦住去路,群起向我们抢东西,人越来越多,把我们的面粉、电话机、办公用品及私人行李等,尽行抢走。刘茂恩亲自向其劝说不听……这群人进而向刘茂恩的特务营士兵手中硬夺枪支,刘茂恩屡次下令,不准开枪。这群人愈闹愈凶,刘的部下也不听刘的指挥了,用轻机枪向空射击,这群人才退去,可是我们所有的公私物品已被抢光”。(22)

      而与蒋鼎文、汤恩伯等人一再强调民众袭击国民党军队、推卸会战失败责任形成鲜明对照,国民党第4集团军一些参战部队将领对在会战期间军民合作、同仇敌忾的情形进行了记述。譬如,第4集团军第96军新编第14师师长陈志坚所部在坚守登(封)汜(水)主阵地期间,“地方行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及农民百姓也都同仇敌忾,踊跃帮助军队运输给养、弹药、伤员,并维护通讯,鼓励了官兵杀敌的勇气”。(23)时任第4集团军总司令孙蔚如对蒋鼎文、汤恩伯等人的不实之词进行了反驳:“豫西战后,各军昌言,此次豫西之败,地方人民袭扰军队,影响甚大。河南参议会曾发一通电说,人民袭扰各军,何以不袭扰第四集团军,且帮助之。”(24)

      除上述国民党参战将领的回忆资料外,豫西地方士绅也有一些回忆,主要是揭露国民党军队的反动和畏敌怯战。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洛宁县士绅贺澍三的回忆,被很多著作引用。贺澍三在豫中会战后曾组织宜阳、洛宁、陕县、渑池四县联防,保卫家乡,后参加革命。他回忆“(4月)十七日敌人就到了河底镇”。在日军的追击之下,“漫山遍野尽是蒋家的溃退军,到处抢劫。被激怒的豫西老百姓,为了保全性命,不得已起而攻打蒋军。……群众高呼缴枪,蒋军成营成团都乖乖地缴了枪。有的自己丢掉枪支,徒手逃命。”(25)但必须指出的是,贺澍三的回忆明显存在失实之处,因为豫中会战是从4月18日开始的,日军不可能在4月17日就已进入豫西,他更不可能在4月17日在洛宁看到国民党败军。

      通过对上述材料分析,不难看出:豫中会战期间,国民党军队军纪败坏,对地方民众的抢劫和袭扰,远远大于民众对军队的袭击。在向西溃退的过程中,国民党败军抢劫的地方,有伊川、嵩县、登封、密县、禹县、卢氏、襄城、南召和鲁山等地,多达九县。涉及部队有第85军、第13军、预8师、第40军、第12军和长官部特务团,影响恶劣,激起民愤,零星溃兵或小股部队被豫西民众缴械或袭击。一些地方确有民众哄抢国民党败军物资与武器现象,可一旦军队示警,即行撤去,并未与国民党败军发生战斗。《剑桥中华民国史》所载豫西民众在豫中会战中“将自己的5万士兵缴了械”和皮定均《中岳狂飙》所言“从国民党军队手中夺获的枪械,少说也在十万支以上”,均与事实不符。

      三、国民党军队遇袭与中共豫西党组织并无关联

      豫中会战后,国民党军队主要将领均将部队遭袭击的责任归咎于中国共产党。

      首先是汤恩伯。豫中会战结束后,汤恩伯给时任第31集团军驻渝办事处处长葛天打电报,要求葛天“告诉国民政府军委会有关人员,把惨败罪责推到共产党和河南民众身上”。于是葛天在重庆四处活动,称“共产党煽动河南民众尤其是组织农民起来反对汤恩伯,向汤军开枪攻击并缴汤军的枪,乃是这次中原会战汤军失败的根本原因”。(26)其次是陈诚。1944年5月12日,陈诚赴第一战区考察,21日向蒋介石汇报“异党在豫活跃,以打击蒋汤胡为目标,刻军民已成对立之势”。6月2日陈诚又给蒋介石发电报称“共党在豫西各地活跃,如不动员党政军全力防止,势将蔓延,后患堪虞”。(27)第13军军长石觉在1965年回忆这段历史时,也否认其部军纪不良,认为对第13军的负面评价是中共“专对本军做有组织有计划的破坏活动”。(28)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抗战时期中共在河南的党组织,基本上是1937年以后才重新发展起来的。“从前的组织,在十年内战的白色恐怖时期完全破坏了”。(29)1937年至1939年间,中共河南党组织有较快发展。但在1939年春国民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后,形势又逐渐恶化。1939年11月,国民党顽固派制造了震惊全国的“竹沟惨案”,杀害新四军战士和无辜群众200余人。1940年下半年至1941年初,中共豫西地区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洛阳邮局、铁路、电报局、汽车站和卢氏、嵩县、南召、新安、宜阳赵堡中学等基层党组织先后遭到破坏。”(30)1941年2月,“中央截获国民党一个情报,情报上有河南党组织的一些情况和部分省委领导人名单”。(31)面对严峻形势,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认为,极有可能是河南党组织内部出了问题。为防止发生意外,陈云决定河南省的党组织停止活动,紧急撤退,将骨干党员撤出河南,并亲自指挥撤干工作。

      郭晓棠时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部长,并负责豫西地区党组织的工作。他回忆了中央对河南党组织撤退的具体指示:“他(指传达人苗树棠——笔者注)传达中央组织部长陈云同志的指示,其要点大体如下:区级以上干部,一律撤退(豫西、豫中、豫西南等地撤往延安,豫南和豫西南部分可撤往鄂中),地方党组织停止活动;党员疏散,各找社会职业隐蔽起来,不要乱发生横的关系;撤退干部不要通过‘洛办’等等。”郭晓棠当时认为情况没有那么严重,他“提出向中央请示一下,是否可以灵活处理,即不一定全部撤退,应撤者撤退,能留者留下,坚持工作,等待时机”,并将自己的意见拟成电报稿,“送交‘洛办’电台发给中央组织部,很快就接到回电,大意是坚决执行指示,不要犹豫。这样我才下了决心,立即布置撤退干部的工作”。(32)

      中共河南省委坚决执行了中央的决定。“到1940年春,全省的党组织通过整顿和巩固工作,中共河南省委下辖的党组织有9个地委、32个县委、4个县工委、130个区委。610个支部,全省共有党员8805人。”(33)省委逐县派通讯员传达中央指示,布置撤干工作。区级以上干部撤退之后,省委“对留下的党员做了继续隐蔽的安排,指示他们不要发生横的关系,不要找上级,要等待时机”。(34)直至豫中会战后,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来到豫西,该地区的党组织才重新恢复活动,“由一九四一年夏撤退到一九四四年夏恢复,中间经过了三年”。(35)因此,豫中会战期间,中共党组织在豫西没有开展活动。

      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到达豫西后的汇报也证明当时中共党组织停止了活动。1944年9月6日,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员皮定均,政委徐子荣,故又称“皮徐支队”——笔者注)从豫北林县出发前往豫西,到达豫西后,用“半个多月(十月三日至二十五日),专为打场面,了解情况,扩大政治影响,寻找地方党及同情分子”。1944年12月10日,“皮徐支队”向八路军总部汇报了豫西地下党的情况:“地方党:过去各县均有县委,三九年与四零年,两次受破坏,一部分清出,或逃亡,留在地方的多数(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都曾被捕,很多入过国民党劳动营受训、自首过,有些是叛变的,只伊川五区张思贤领导下的保存一部分。现找到党员有伊川六十多人,洛阳四十人,登封四十人,巩县八人,汜水十一人,荥阳二十七人,新郑三人,广武一人,另外,宜阳县委及三个区委,卢氏一个区委,共二百多人,但多数人弄不清。不少人声明自首过。”(36)

      时任豫西地委组织部长史向生的回忆也印证了“皮徐支队”的报告:“这次我们开辟豫西时,许多县的党组织都是我们到那里后重新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保存比较好的是洛阳、伊川两县。……伊川主要基础在江左、吕店区……洛阳的党和群众很多,特别是洛河南的龙门和李村、诸葛等三角地带,党的基础很好,很有力量。”(37)

      综上所述,中共河南省党组织在抗战全面爆发后才开始恢复,虽然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有较快发展,但在1939年国民党掀起反共高潮后,再次受到严重破坏。1941年2月中共中央紧急决定撤退区级以上骨干党员,中共河南党组织就停止了活动,直至1944年秋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到达豫西后,才得以恢复和发展。因此,在豫中会战期间,豫西基本没有中共党组织的存在,更不可能“煽动河南民众尤其是组织农民起来反对汤恩伯”,开展所谓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破坏活动”。陈诚、汤恩伯以及石觉等人所言纯属无稽之谈,无非是要嫁祸中共河南党组织,制造舆论假象,推卸会战失败的责任。

      四、袭击国民党军队的主要是豫西土匪

      既然国民党军队遇袭与中共豫西党组织并无关联,那么那些“成群结伙”、“持有枪支”对国民党败军进行袭扰的究竟是何许人呢?20世纪80年代以来豫西各县陆续出版的地方志和文史资料回答了这一问题:豫中会战期间,有组织地袭扰国民党军队的是豫西土匪,抗战全面爆发后这一地区的土匪活动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在豫中会战后更加猖獗。

      (一)豫中会战前豫西土匪的消长

      豫西地区山高林密,民国初年战事频繁,张敬尧、吴佩孚、胡景翼、憨玉琨等军阀多次在此混战。战后“遗留在豫西的枪支很多”,(38)几支枪就可以拉起一个杆子。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初,豫西匪患愈演愈烈。“土匪是河南全省普遍的现象,而豫西是他们的发祥地”,“民风特别强悍,几乎遍地都是土匪”。(39)1930-1935年间,国民党政府对豫西土匪进行了剿抚,大股杆匪如宝丰县的李万林、临汝县的范龙章、伊阳县的王凌云、宜阳县的王殿阁、灵宝一带的李万如、伊川县的赵冠英等杆伙被收编。(40)大股杆匪张锡明、魏得胜、郭世法、张贯成、杨作风、张举娃、王有、马锡有、刘桂堂、萧古、仝秉智等被肃清。(41)

      应该说,国民党政府抚剿并用的策略收到了一定成效,豫西大股杆匪或被剿灭,或被打散。抗战全面爆发前,豫西土匪已经没有20世纪20年代嚣张的气焰。但几十人、上百人的小股土匪仍然存在,譬如,郏县、临汝、宝丰、鲁山“杆股有王振、张得胜……等40多杆,人逾万”。(42)抗战全面爆发后,这些土匪纷纷打出抗日旗帜,“时而为匪,时而被收编为地方杂牌队伍”。(43)洛宁县土匪崔二旦杆伙、李元周杆伙等在1937年秋、冬十分活跃。(44)伊川县土匪朱全福以道教为幌子于1938年5月成立“大汉自治定国军”,后又改名为“济世救国会”,(45)郏县、临汝、宝丰、鲁山、宜阳、灵宝等县土匪“仍有10余股杆活动,他们以抗日为名,残害百姓”。(46)

      (二)豫中会战期间土匪对军民大肆劫掠

      豫中会战期间,国民党军队向豫西山区败退,而军队受袭扰最为严重的地方恰恰是土匪活动最为猖獗的地区。“豫西一带自清末至民国十六七年间,土匪猖獗,全境20来县几无一片干净土,尤以洛宁为甚,重点就在西五镇,而崇阳街又为五镇之核心”。(47)所谓“西五镇”指的是洛宁县西部的五个镇落,即故县、下峪、崇阳、董寺、孙洪峪,当时统称为“洛宁西五镇”,汤恩伯随身携带的电台被抢、刘茂恩一行被哄抢都发生在“洛宁西五镇”区域。

      豫中会战期间,豫西土匪趁势而起,混迹于地方武装之中,致使国民党军队兵匪难辨。从而让土匪杆伙有了可乘之机,他们不仅袭扰国民党败军,而且还趁机洗劫地方,通过劫掠枪支和财物,扩充武装。对此国民党参战将士回忆材料中多有述及。譬如,灵宝县孟昭成土匪杆伙不仅抢劫了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溃退官兵,还强奸随军家属。“民国三十三年五月,日寇大举进犯灵宝。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部由卢氏向西撤退,一部分官兵和家属行至胡坡村时,孟昭成竟率人截夺该部枪支弹药等军用物资,还奸污了随军的军官太太。”(48)这一行径激怒了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日军退出豫西后,该部派兵剿灭了孟昭成杆伙。

      宜阳县西北地区由土匪乔志荣所控制。豫中会战期间,“日寇进犯豫西后,国民党军队望风西逃,兵不成列,将无斗志,乔收缴了国民党溃兵的枪支,扩充势力”。“乔志荣的侄子乔三杰在国民党西溃时带人去劫枪,被国民党的师长枪毙了。”乔志荣本来就兵强马壮,收缴败军枪支后,地盘也扩大了许多,控制着“柳泉、韩城、盐镇、高村、西石村一带,方圆五十多平方公里,400多个村庄”。(49)

      豫西土匪在袭扰国民党败军的同时,还趁乱洗劫地方民众:“民国三十三年6月12日,趁日军攻陷渑池之机,宜阳县土匪杆众,突至上下马岭、延里、南北鱼池头村,抢掳财物一空,拉走牲口100余头。当日晚,匪众又抢劫至高村。13日,又抢劫至下马头、董村,拉走牲口数十头。6月14日,宜阳李万如(李老幺)、王绍光杆众侵犯渑池,将城关附近各村抢劫一空。”(50)如此等等,此类事件不胜枚举。

      通过对以上史料的梳理和分析,基本厘清了豫中会战期间军民冲突的事实真相。首先,关于豫中会战期间豫西民众对国民党军队大规模的袭击,最早出现在美国记者白修德的著作中,他在叙述豫西民众对国民党的袭击时夸大了事态,而白修德的叙述又被《剑桥中华民国史》所引用,以致以讹传讹。其次,新中国成立后皮定均等一些革命将领在撰写回忆录时,为了突出国民党军队的反动而过分渲染,所述“事实”违背了逻辑和常理。从而与白修德《中国的惊雷》所述、《剑桥中华民国史》所载遥相呼应,形成所谓的“相互印证”,给人以假象。后来陆续出版的一些地方志和回忆文章,出于种种考虑,将豫西发生的军民冲突与中共地下党组织联系起来,也与史实严重不符,亟待纠正。

      历史研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只有通过对上述纷繁复杂的史料进行严格甄别,才能还原所谓“豫西民变”的真相。所谓“豫西民变”,并非豫西民众对国民党败军进行有组织或者大规模袭击,而是国民党败军在向西溃退的过程中大肆抢劫地方的行为激起了民愤,民众被迫自卫还击。且大多只是对其零星溃兵或小股部队缴械或袭击,与国民党败军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正面的大规模的冲突和战斗,更不可能出现“将自己的5万士兵缴了械”,“从国民党军队手中夺获的枪械,少说也在十万支以上”。因此,“民变”一说并不成立。豫中会战期间,中共豫西党组织基本没有开展工作,也不可能部署针对国民党军队的袭击,国民党败军在经过中共党组织尚存的伊川、洛阳两县时并没有和当地民众发生冲突。而国民党参战人员回忆资料中所列举的遇袭地区,恰恰是豫西土匪活动最为猖獗的地区,他们通过这些地区时遭到有组织的袭扰恰恰是土匪所为。至于蒋鼎文、陈诚、汤恩伯、石觉等人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推卸会战失败的责任,嫁祸中共河南党组织和豫西普通民众之言,纯属无稽之谈,在此无需再辩。

      致谢:本文承蒙两位匿名外审专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①白修德、贾安娜:《中国的惊雷》,端纳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8年,第199页。

      ②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章建刚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661页。

      ③皮定均:《中岳狂飙》,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河南(豫西)抗日根据地》,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1页。

      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军事)(四)》,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98页。

      ⑤《陈诚回忆录——抗日战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94页。

      ⑥⑦汤恩伯:《认清缺点,痛切改正——中原会战的检讨(二)》,武义县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编:《武义文史资料》第6辑《汤恩伯史料专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第246、247页。

      ⑧《陈诚回忆录——抗日战争》,第549—550页。

      ⑨⑩《蒋介石日记》,1944年5月4日、5月6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

      (11)(12)《蒋介石日记》,1944年7月2日、7月24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

      (13)李毓澍访问,周道瞻纪录:《蒋鼎文先生访问纪录》,“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历史》编辑委员会编:《口述历史》第9期,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年,第60页。

      (14)刘子奇:《中原战役概况》,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267页。

      (15)诸葛容:《我所知道的汤恩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6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97页。

      (16)宋涛:《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成立与撤退》,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272页。

      (17)吴绍周:《关于汤恩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河南文史资料》第3辑,郑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5年,第54页。

      (18)陈存恭、张力访问,张力纪录:《石觉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6年,第182页。

      (19)方耀:《参加中原会战的第十三军》,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327、328页。

      (20)黄润生:《抗日中原会战参战见闻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河南文史资料》第63辑,郑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1997年,第85页。

      (21)张仲雷:《豫西撤退及李家钰的牺牲》,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387、388页。

      (22)刘亚仙:《洛阳战役回忆》,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372页。

      (23)陈志坚:《中原会战回忆》,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349页。

      (24)孙蔚如:《豫西战役》,全国政协《中原抗战》编写组编:《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338页。

      (25)贺澍三:《豫西宜、洛、陕、渑四县联防抗日的回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河南文史资料》第4辑,郑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7年,第93页。

      (26)葛天:《我所知道的汤恩伯》,《文史资料选辑》第144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183、183—184页。

      (27)《陈诚回忆录——抗日战争》,第370、372页。

      (28)陈存恭、张力访问,张力纪录:《石觉先生访问纪录》,第177页。

      (29)《刘子久关于河南工作报告》,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刘子久纪念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4页。

      (30)《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河南省委》,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抗战时期的河南省委》,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页。

      (31)王志杰:《抗日战争时期河南地下党活动情况回忆片断》,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抗战时期的河南省委》,第277页。

      (32)郭晓棠:《党在河南的部分活动情况》,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抗战时期的河南省委》,第311页。

      (3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组织史资料》第1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第159页。

      (34)秦艳春:《中共陕县县委的建立及活动》,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办公室编:《砥柱中流》,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0页。

      (35)郭晓棠:《党在河南的部分活动情况》,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抗战时期的河南省委》,第317页。

      (36)《皮定均、徐子荣豫西敌、伪、顽情况和工作部署向集总的报告》,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河南(豫西)抗日根据地》,第51、50—51页。

      (37)史向生:《皮徐支队在豫西》,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河南(豫西)抗日根据地》,第203页。

      (38)王凌云:《豫西旧社会军匪横行的概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洛阳文史资料》第9辑《豫西绿林》(上),洛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文史资料委员会,1991年,第13页。

      (39)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上),上海:黎明书局,1935年,第176页。

      (40)根据王凌云《豫西旧社会军匪横行的概况》文中内容综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洛阳文史资料》第9辑《豫西绿林》(上),第10—13页)

      (41)根据《河南省政府五年来施政统计·保安》文中内容综述。河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河南省政府五年来施政统计·保安》,开封:河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1935年,第24—27页。

      (42)平顶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顶山市志》,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18页。

      (43)禹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禹州市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44页。

      (44)洛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洛宁县志》,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第427页。

      (45)李耀曾主编:《伊川县志》,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55页。

      (46)平顶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顶山市志》,第318页。

      (47)苗培萌:《清末民初洛宁的几名绿林人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洛阳文史资料》第9辑《豫西绿林》(上),第70页。

      (48)贾生民:《孟昭成其人其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三门峡文史资料》第18辑,三门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2008年,第117页。

      (49)赵巨杰、卢明亮:《宜阳县匪霸乔志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洛阳文史资料》第10辑《豫西绿林》(下),洛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文史资料委员会,1991年,第157页。

      (50)杜建成:《民国期间渑池的土匪活动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三门峡文史资料》第18辑,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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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豫西民风变迁考_蒋鼎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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