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吗?_劳动生产率论文

商品的价值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吗?_劳动生产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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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高一《思想政治》上册第11~12页,继续沿用了以往教科书的观点,对什么是社会劳动生产率以及计算方法、个别劳动时间(个别劳动生产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都作了较为详尽而深刻的介绍,最后得出一条定律性的、并用黑体字表述的一句话:“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这就是说,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多少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降低多少倍,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量就缩小多少倍,商品的价格就会下降多少倍(排除供求关系的影响)。经过查阅资料,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确是这样表述的,其他文献,诸如许涤新先生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中也是这样引文的。我们的教科书较之简单扼要,已将此作为经济学中的一条重要的定律来引用,我认为不加任何条件限制来引用这条定律是不妥的。笔者今天本着为加强教材建设出一点力,对真理的渴求和据实说话,因此对“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这一论断提出几点质疑。

一、讨论前提

1.这一论断应适用于不同的商品经济形态。如简单商品经济(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即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这一论断应适用于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的商品经济。

3.这一论断应适用于一切能够进入商品市场进行交换的各个商品生产领域。

二、质疑要点

1.这一论断没有全面、本质地反映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规律,只有部分真理性。

2.这一论断不适合所有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规律,只是部分商品生产体现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3.这一论断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规律,具有历史局限性。

4.这一论断不符合所有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规律。

三、说明理由

1.马克思所概括的“论断”反映的是一种纯自然,即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受外力干扰、价值规律自发,且自由地发挥作用、无政府状态下的商品经济。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不是“无形的手”自由驰骋的天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要受到科学技术进步、自然资源、环境状况、人口状况、人们的消费取向,以及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强弱和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像“论断”说的,都无条件的成“反比”。有的可能成反比;有的可能不成比例,即不可比;有的可能反过来成正比。

2.就拿粮食生产来说,我国粮食生产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就比20年前、50年前提高了好几倍。20年前一个劳动力一年只能种5亩水稻,亩产300公斤左右;20年后的今天,一个劳动力能种10亩水稻,而且亩产在600公斤左右。据说美国20年前一个劳动力可耕种近千亩土地,而且还有闲暇时间外出旅游观光。虽然我国粮食生产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比20年前提高了好几倍。但是,粮食的价格并未降低好几倍,似乎还有上升的趋势。那种“反比”现象并没有得到体现。为什么“论断”不灵呢?我认为可能是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1)人口数量的剧增。(2)可耕地面积锐减,如各种建筑、修路用地和大地荒漠化等。(3)饲料业的发展,每年消耗大量粮食。(4)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大量用粮。

3.地球赋予人类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许多资源已面临枯竭,大量的物种灭绝。社会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力就越大,一些以资源为原料的商品的价值量不但不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反倒是提高了,可谓水涨船高。据一则材料报道,长江口淡水和海水的交汇处原来盛产鳗鱼苗,每年只有一段很短的时间可以捕捞,经科学研究得知,鳗鱼营养价值丰富,于是,鳗鱼身份倍增,捕捞鳗鱼苗成了人们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以至大批人蜂拥而上,捕捞手段也越来越先进,可谓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结果,有的人一天也捞不到一条,鳗鱼苗的价格一涨再涨,一条鳗鱼苗几乎和一根差不多长的金条一样昂贵。这能说它们成“反比”关系吗?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野生鳖,原来许多人厌恶吃鳖,后来说什么鳖能治癌,鳖的价格就可想而知了,当然,捕鳖技术也有了飞速进步,后来连“鳖孙子”都捕完了。这又能说明这一论断是正确的吗?如果按“论断”的“反比”比下去,最终人类将自己毁灭自己。

4.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已经提高了许多倍,而且还在不断地加快,但生产商品的成本并没有为此而降下来,商品的价值量有增无减。如酿酒业,现在酒类制造业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应该说比过去提高了许多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酒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难道是现代人更能喝酒、更会喝酒吗?当然不排除人口的增长对酒的需求增大的影响,但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与酿酒业的管理费、高额的广告费等不无密切的关系,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大量的事实证明:许多商品的价值量并不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构成反比关系。

5.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拓展,人们消费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有的商品的价值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很难说会成比例增加或降低。就拿旅游业来说吧,过去人们很少旅游,即使出门也往往是步行,吃住简陋,看到的是原汁原味的风景名胜。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人们的闲暇时间也多了,追求高尚、新鲜的精神享受,旅游作为时尚,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和良好的服务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了诸多方便,原汁原味的风景名胜也变了味,但人们却乐此不疲。旅游资源应该说也是商品。但他们与社会劳动生产率又构成什么样的比例关系呢?反正笔者说不清楚。

6.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宏观调控,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以及国情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对某些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有很大影响。如生产黄金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应该说现在有了很大提高,但未听说黄金的价格有多少下降;武器、弹药等军火生产,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方面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不知提高了多少倍,也未听说过价格下降;毒品这东西,黑市有交易,现在制造毒品的技术一定提高了许多,而毒品也未由此而降价。所以这些类似的物资,都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起着决定作用,并不是由生产这些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高低所决定的。

四、分析原因

客观地讲,马克思当时提出的这一论断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不能解释现在的许多经济现象呢?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马克思处在100多年前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当时商品市场完全由价值规律起支配作用,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下的盲目竞争,国家也没有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因此不断爆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人们对当时商品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是相当肤浅的。二战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教训,加深了对商品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国家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完善了一些法律、法规。所以,二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再未出现以前那样的社会经济大起大落现象。因而,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受到挑战。

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欧洲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源地,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还处在一种“蒙昧”时期,生产的潜力、市场的潜力无比巨大。当时人们对自然的破坏程度以及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因此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也是肤浅的,认为自然资源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长期对自然的破坏,自然界已无法承受,必然报复人类自身,从而引起人们的警觉并重新去认识它。人类在许多事情上往往是“事后诸葛亮”。所有这些,马克思当初都未曾料到。

3.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伴随着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制化的经济。国家对宏观调控的加强,价值规律不是无限制地发挥作用,加之人们对社会、对自然认识的深化,使得人们更加清醒和理智地看待社会经济现象。同时,人们采取强有力的手段遏制价值规律消极因素对人类自身的侵害。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运用范围受到了某些限制。因此,并不是说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有什么不妥,而是时代发生了重大变化。简言之,这一论断只能适用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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