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一二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华书店论文,二三论文,股份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红帽子的压力
相对于其他行业,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起步很晚。个中原因,首先是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有政治风险。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一是新华书店是我党思想文化重地,既有产业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应时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是新华书店掌控着中小学教材的发行,而中小学教材发行任务就可以理解为政治任务,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确实事关重大。三是“新华书店”四个字是资产含量巨大的品牌,而且,这个品牌已经超出了一般企业形象的范畴,成为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化身。
正因为如此,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在强调投资主体多元化、尽量动员社会法人和自然法人投资入股的时候,又强调国有控股。如果新华书店改造为民营,可以预见的结果是:一不能使用新华书店的名称,二不能从事教材发行。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教材招标的试行,新华书店彻底的股份制改造的政治风险,正在被缩小;股份制改造的各种框框,正在被突破。
中央16、17号文件对出版体制改革作出明确规定,出版业除核心编辑业务以外,其他都可以搞公司制。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印刷和发行,实际上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在2002年11月17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新闻出版确实是个很大的产业,除了搭载的内容属于文化意识形态,其他生产的整个链条都是产业,是新经济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出版产品的基础建设、加工制作、包装设计、市场分销等和其他工业产品是一样的。”(《财经时报》,2002.11.17)进一步肯定了图书流通领域纯粹的市场属性。
既然作为市场分销企业的新华书店和其他工业企业是一样的,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当然不应该搞特殊化。更重要的是:十六大之前,“多种经济成分”,是指企业的所有制:一部分企业是国有的,一部分企业是民营的。党的十六大之后,“多种经济成分”已经不再按企业来划分:企业就是企业,“公”和“私”是指资本的归属,指出资人的性质,和企业无关。出资人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十六大的重大突破:国家、政府支配的是资产,不是企业;派出的是产权代表,不是直接的经营者;所谓国有,指的也是资本,不是企业,即在一个企业中,属于国有的那部分资本,而资本是一个不断流动、不断优化地重新配置其分布领域的价值量。从这一角度,国有股的比例大小,不再是企业归国有还是归民营的标准;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股比例的大小,同样也不再是一个难题,50%也就不再是不可逾越的。
国有企业的改革,往往有两大不平衡:改革滞后于开放;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图书流通体制的改革同样如此。按照WTO的游戏规则,今年的5月1日,我们已经对外放开了零售市场,并且,加入WTO的两年内,报刊分销开放所有的省会城市,并允许外资对零售企业控股;加入WTO的三年内,取消对外资从事书报刊分销服务企业在地域、数量、股权及企业设立形式方面的限制。可是,我们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今年7月30号才在《新闻出版报》公布,今年的9月1日起才实施。旧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不允许民营书店从事批发,可是民营书店从事图书批发早已如火如荼,这是改革滞后于开放的实例。尽管中央反复强调,市场运作迫切需求做到四个字:政企分开,可是,相当多的新华书店,甚至到目前还是事业单位,这是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的实例。
理论和规定都是灰色的,实践之树长青。有了安徽小岗村农民的实践,才有后来广大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图书流通业的巨无霸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同样期待着实践的突破,实践的创新,以形成点线面相依归的良好局面。
二、一根管子串着三个瓶子
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起步晚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经济风险。新华书店拥有中小学教材专营权,稳定的利润,一直是当地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可以这样说:新华书店、新闻出版局和各级地方财政,是三位一体,是一根管子串着三个瓶子,而新华书店是管子的入水口。
印刷是出版的上游环节,流通是出版的下游环节,二者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甚至可以说:印刷是生产企业,更加需要严格把关。很有意思的是,很多的印刷企业彻底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比如广西的柳州市印刷厂,国有资产已经退出,属于完全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可是,改制以后的企业仍然叫“柳州市印刷厂”,同样可以印刷教材。如果是柳州市新华书店,如此改制后是否还能叫“柳州市新华书店”,是否还能做教材发行就很难说了。这是因为中小学教材发行的难度大吗?不!其实,中小学教材发行的难度,远远低于大学教材发行的难度:大学开设的课程多,学生总量比中小学生少,教材涉及的出版社数量多、品种多、单品种量小。大学教材放开以后,并没有出现影响教学的混乱现象,相反,因为竞争激烈,教材使用单位往往享受到了很好的服务。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的统计:2002年印刷企业实现利润仅仅0.64亿元;而图书发行企业实现利润13.41亿元。国有印刷企业和国有流通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不同待遇,其中奥妙,不言自明。
三、防止“股份制大锅饭”
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是新华书店整体改制的一部分。新华书店的整体改制,归结起来有三项主要任务:观念转变、机制转变和运作转变。改制,就是改革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其中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基础。机制转变表现为两个重要关系的转换,一个是“产权关系”转换,一个是“劳动关系”转换。第一个转换要通过企业改制实现,第二个转换要通过管理机制的理顺实现。
三个转变的基础是观念转变,核心是机制转变,但最终要实现运作的转变。目前,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关键要实现观念的转变,没有观念的转变,机制、运作的转变就无从谈起。在我看来,至少有这样两个观念是需要转变的:
首先需要改变“国家控股”的观念。其实,在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中,没有控股股东,更加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有利于公司的自主经营,最终有利于所有股东,有利于整个社会。一股独大,追求一锤定音,公司的制衡机制将无法建立;一股独大,追求一锤定音,就有可能为了大股东的利益牺牲股份公司的利益,尤其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就很可以牺牲公利而满足私利;一股独大,追求一锤定音,决策者就不可能很超脱、很客观、很冷静地决策。一股独大的国有企业,“常常换汤不换药”,需要二次改制,二次改制之后,才会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新华书店改制的时候,尤其需要去掉特殊行业的意识和国家垄断的意识,尽量避免二次改制,少走弯路。
其次是需要改变“董事代表派出股东的利益”的观念。目前,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是各方平衡的结果,大股东多派,小股东少派,董事会上,各方都为自己利益最大化而煞费苦心。其实,董事是股东大会遴选的,应该代表所有股东利益。董事决策建议,不是看派出股东的眼色,而是看市场情形,看股份公司的前景。董事会正确决策,公司就有发展、有利润,股东就有红利。董事要“懂事”,要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再者,董事会在作决策时,要作为一个整体出现。这样一来,对于改制中的新华书店,国有股是否要超过50%这样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