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短期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产负债率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率在70%左右,若考虑损失、挂帐,实际情况远高于帐面数。毋庸置疑,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许多企业因此而步履维艰。但是,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企业方面。如果我们不从经济体制、企业制度等方面去探索原因,为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所作的努力可能收效甚微。
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原因
寻求发展是企业的本能,对委托——代理制企业(可以理解为所有者不直接控制的企业)而言,尤其如此。发展所需的资金有两个来源,所有者注入和举债。在所有者注入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负债经营,要么放弃发展。
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看,在传统体制下久经束缚的企业,经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一系列改革后,基本上解决了动力机制问题。追求赢利,特别是通过扩大再生产追求更多的利润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然而,自80年代初国家开始实行基本建设资金“拨改贷”和流动资金全额贷款后,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几乎不再向企业注入资金,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唯有借贷,这是我国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的开始。
但负债经营本身并不是问题,如果企业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令人满意,企业稳定发展,负债率即使较高,也是合理的。日本高速增长时期企业平均负债率曾高达84%,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对许多国有企业而言,如果不负债经营,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功。
然而,就一些企业而言,高负债并没有带来快发展,决策失误、盲目扩张、经营无方、不负责任的举债导致债台高筑,以至资不抵债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因此,国有企业高负债问题比较复杂,但总的来说,是企业在改革不配套的环节中追求发展的结果,主要有三个原因:
1.就企业发展的大环境而言,举债经营、举债发展是企业的唯一选择。国有企业缺乏规范、有效的投入机制,企业要发展、要投入时,不可能或几乎不可能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那里获得资金投入,唯有依靠借贷。在这里,国有企业改革中投入机制再造的滞后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2.就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而言,作为行政及宏观经济管理者,必须鼓励企业发展,但作为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所有者,由于财政捉襟见肘难于向企业投入,也支持企业通过借贷,特别是银行贷款求得发展,有时甚至直接为企业疏通资金渠道,利用掌握的贷款额度支持企业。对银行而言,国有企业这块牌子本身就是一种信用,政府批准、确定的项目则是一种担保。因此,在企业负债经营、负债发展中,企业、银行及政府是事实上的同盟军。换言之,由于政府的支持,国有企业的确有条件负债经营、负债发展。
3.在企业获得各种自主权,特别是扩大再生产的自主权以后,国有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已按委托——代理制度在运作,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的主管部门虽然对企业还有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但这种干预的性质并不是监管,而是“行政存在”的一种显示,基本不涉及企业负债发展领域。更重要的是,国家对企业承担着事实上的无限责任,有时是超无限责任。因此,企业的投资决策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约束状态,企业只顾贷款、投资、发展,而不顾投资失误的后果,即不负责任地搞负债经营,其原因主要是不明确的产权关系和滞后的约束机制。
二、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对策
从三大原因看,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关键是建立投入机制和约束机制,但在短期内很难解决。因此,短期对策的重点是制定企业合理负债经营度的标准,加强约束,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合理负债经营度的标准有两个:一是质量标准,即企业对负债的承受能力和借贷资金的运用能力。一般而言,如果企业不能还本付息,即使资产负债率仅为40%、50%,仍然是属于有问题的。如果企业能够还本付息,且稳定发展、效益良好,即使资产负债率高达70%、80%,也可视为没有什么问题。二是数量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当资产负债率高达80%时,仅极少部分企业能达到质量标准。因此,短期对策措施有:
1.制定三项限制性规定:(1)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上的,不管经 营状况如何,一律不许再筹资搞基建、技改;即使是流动资金贷款,也要从严掌握。(2)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下,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筹资额度以80%的负债率为限。(3)还本付息有压力的企业, 无论负债率为多少,一律不许再筹资。如果企业突破以上规定,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2.在目前财政支出中的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流动资金等项目中,拿出30—40%,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财政投资基金,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向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政策、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适当注入国家资本金。
3.对负债率较高的盈利和微利企业,采取所得税15%返还,或全额返还等措施补充国家资本金;对负债率较高的微亏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可将部分贷款余额挂帐停息或“贷改投”;对负债率较高的亏损企业,要下决心并一批、转一批、破一批,盘活存量。
从长期来看,则要致力于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和约束机制。在投入机制方面,要结合现代企业制度中明确投资主体工作解决两个问题:(1)投资主体不仅是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机构,而且必须要有投资能力和行为能力,即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源。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税利的适当分流,确保一部分税后利润由投资主体掌握、使用;二是建立择优投入的机制,确保投资主体能将其掌握的一部分资金,投入效益好、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途的企业。(2 )采取措施使国有企业能多渠道地获得投入。如前所述的国有企业财政投资基金,可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吸纳社会资本,增加向国有企业的投入。在约束机制方面,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的自我约束;二是通过明确国家的有限责任,严格的破产制度,强化市场优胜劣汰,加强企业的制度约束和市场约束。(3)加快银行的商业化步伐, 使银行信贷逐渐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