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皮亚杰理论忽视社会因素作用的不同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素论文,作用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皮亚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Piaget)以其对儿童智慧发展规律的创造性研究而闻名于世,是当代最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Halford[1]认为,到目前为止,皮亚杰对发展心理学所发生的影响还没有一种理论能与之相比。Beilin[2]指出,评价皮亚杰对发展心理学的影响, 就象评价莎士比亚对英国文学、亚里士多德对哲学的影响一样是不可能的。皮亚杰所取得的令其他心理学家望尘莫及的研究成果,吸引着世界众多的心理学家长期致力于皮亚杰理论和实验的研究,极大地丰富发展了这一理论。在儿童认知发展研究过程中,Winegar和Valsiner[3]等一些心理学家指责皮亚杰智慧发展理论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本文拟就此谈几点不同的认识。
1 批评皮亚杰忽视社会因素作用的主要理论依据和分歧
当皮亚杰[4]试图解释必要知识的建构时, 他把其描述为运算结构心理发生的核心问题,皮亚杰关注的是平衡过程,而不是发展中的成熟、物理经验和社会经验等传统因素。与其说皮亚杰感兴趣的是能加速、延缓甚至阻碍认知出现的这些因素,还不如说他感兴趣的是认知阶段转换的序列。在主客体之间,皮亚杰认为“主体是功能作用的中心”,是动作的执行者。他重视的是主体而非客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皮亚杰重视的是主体对客体的作用而不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
依据以上这些事实,许多批评者就指责皮亚杰在社会真空中想象发展,并把他在研究中发现的思维形式扩大到所有的领域、内容和文化背景[5]。Murray[6]对这些批评总结道:皮亚杰学派的认识论主体没有社会类别、性别、民族、文化和人格。虽然这些责难批评表面看来是合理的,但是这些批评与皮亚杰的一些陈述明显是不一致的。皮亚杰[7] 说“社会是一个最重要的组织单位,个体在某种程度上能实现他的创造和智力建构;对于这个作为共同相互作用中心的个体来说,他的水平和价值明显取决于作为整体的社会。”假如个体不进行思维转换和同其他协作运算,他将不能在统一的整体中组织运算。皮亚杰[8]也多次强调, 尽管社会因素不是充分条件,但是对于认知发展是必要的。
通过以上皮亚杰和批评者对社会因素作用相互对立的认识,我们不难看出这是由于对皮亚杰理论的理解存在分歧。为了真正理解皮亚杰理论关于社会因素的作用,必须从皮亚杰理论本身来考察其在儿童认知发展中的作用。
2 皮亚杰理论对社会因素的主要论述及分析
2.1 从相互作用论的观点看社会因素的作用。皮亚杰指出, “认知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9]也就是说, 他认为心理(包括认知)的发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皮亚杰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观点,来研究儿童心理的发展,提出影响其发展的成熟、物理环境、社会因素和平衡等四因素。其中平衡是皮亚杰儿童智慧发展理论的核心概念,意指不断成熟的内部组织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它可协调其它三个因素的作用。正是通过主客体之间的不断同化、顺应达到新的平衡,从而促进整个儿童智慧的发展。
我们认为,皮亚杰用平衡这一体现相互作用论思想的概念,把成熟、环境因素结合起来,叙述儿童认知发展过程中,彼此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非但没有半点忽视社会因素作用的意思,反而比传统儿童心理学简单地把社会因素看作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更为客观合理。因为传统的提法既忽视了某一因素(成熟)的制约作用;同时又不顾时间和性质的变化,静止孤立地看待另一因素(社会因素)的绝对作用。相互作用论对社会因素的看法,充分体现了皮亚杰作为一个建构主义儿童心理学家的辩证发展思想。
皮亚杰在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时,之所以看重主体的作用,这是双向建构思想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反映,它突出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但是皮亚杰强调主体的作用并不无视客体的存在。“这种认识论引起我们对主体作用的注意但又不流于唯心论;这种认识论同样以客体作为自己的依据。”[10]在具体对客体的认识时,皮亚杰不是简单地认为客体具有不依赖于人类认识的客观本性,而是进一步论证任何真正的科学理论必须首先承认客观实体的存在。由此可看出,客体在皮亚杰理论中的重要性。社会因素作为客体的一部分,皮亚杰对其作用给予高度重视和认同。
2.2 社会因素对儿童认知的影响。 社会因素在认知发展中的地位问题,是皮亚杰儿童心理发展理论的根本问题之一。皮亚杰认为,“社会经验,指社会上的相互作用和社会传递,这虽是一个必需而重要的因素,但它本身同样不是唯一的因素。”[11]换言之,社会因素虽然对心理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但是它决不是影响发展的唯一因素。这一论述与皮亚杰极富创造性的相互作用论思想一脉相承。即从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角度来看社会因素的作用。这丝毫没有忽视社会因素作用的含义,反而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了社会因素的作用。
关于社会因素对认知发展的影响,皮亚杰还借用“社会化”一词对其进行了仔细地分析讨论。所谓社会化是指儿童从一个自然人变为社会人的过程。儿童的社会化也就是结构化,即在儿童与成人之间、儿童与儿童之间建立社会关系的结构。皮亚杰认为,在个体认识的发生过程中,社会因素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它对认识的特点、方式和全过程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皮亚杰指出,“社会化过程是渐进的而非倒退的。”儿童的社会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渐进的发展过程。7 岁以前的前运算阶段,儿童彼此之间交往不多,依赖不强,社会交流还没有达到互相协作的水平;而7岁以后的具体运算阶段, 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活动和交往的范围扩大,建立了具有互相协作性质的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我也就更为社会化了。这表明认知的发展与社会化不仅密不可分,而且二者并行发展。文化程度的高低对认知程度的高低产生着直接的影响。皮亚杰认为,儿童的社会化主要有两种途径。首先,在认知意义上指儿童同成人的关系,它是文化教育和语言传递的源泉;而在情感意义上则指特殊情感特别是道德情感的源泉。其次,社会的情感也指儿童他们自己间的社会关系以及部分地指儿童和成人间的社会关系,但它是作为一个相互社会化的持续和组织的过程,而不仅是单方面的传递。[12]
皮亚杰清楚地表述了社会化发展的两种途径,即儿童与父母教师等成人长辈之间的服从关系,以及儿童与儿童、部分成人的平等关系。显然在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化过程中,他并没有突出任何一种社会化的作用。而是从双向建构论思想出发,说明这两种社会化过程都是相互持续和组织的过程。尽管在皮亚杰早期著作里相对看重儿童之间的平等关系,但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在其后期他明确提出,要解释儿童智慧发展,必须同时考虑个体发生和社会文化传递两个方面,并对成人社会和教育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2.3 自我中心主义和脱离过程。皮亚杰[13] 说“当我们使用自我中心一词时,我们是指不能区别一个人自己的观点和别人的观点,即不能区别一个人自己的活动和对象的变化。”在这里皮亚杰是指:儿童不能把自我与外界分开,他所感知到的既不是具有意识的自我,也不是独立于自我的客体,而是一个主客体不分的混沌世界。但是儿童不会永远停留在自我中心状态。随着儿童与外界不断的相互作用,他们逐渐学会区分主体与客体,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并能够在自我与外界、自我与他人之间建立联系。皮亚杰称其为“哥白尼式”的革命。这也就是脱离自我中心状态的过程。
儿童认知发展中所表现出的自我中心主义,从皮亚杰社会化的角度来看,就是对社会生活中的自我与他人未能产生分化,不能区分自己的看法与他人的看法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儿童只注意事物而不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导致他们之间的动作协调能力较差,即个人彼此之间的合作水平较低。因此儿童多满足于以自我为中心的感受体验,难以从其他人的角度去设想不同的看法。当儿童面对他人,特别是面对他人的反对意见时,他才感到需要清楚事物之间的联系,以便为自己的陈述提供证明。具体运算的儿童一般能把自己的看法同他人的看法进行协调区分,使自我中心状态进一步向脱离自我中心状态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皮亚杰[14]指出,“如果不与别人的思想交流和合作,那么个人就决不会把自己的运算组合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从这个意义上讲,运算的组合以社会生活为先决条件。”换言之,若个体不与其他人进行交流协作,就将直接影响到认知水平发展的核心,运算水平的发展。这说明个体从自我中心状态向脱离自我中心状态的发展过程中,既受认知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因素的影响超过了认知因素的影响。
3 对社会因素在皮亚杰理论中的作用的评价
皮亚杰是一个发展心理学家,而不是一个社会理论家。他设想的人的发展是综合的社会相互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的相互作用是包含在认知结构之中的。由于批评者对皮亚杰的结构主义思想及其发展的过程缺乏全面整体的了解,因此仅从皮亚杰对社会因素作用的表面论述来判断,有时就难免会得出皮亚杰忽视社会因素在认知发展中作用的结论。
在认知发展的初期和功能主义阶段,皮亚杰(1923,1932)认为,社会的相互作用是从自我中心状态到脱离自我中心状态向社会化思维转变的主要原因。他对认知结构的发展给予纯社会的解释。[15]后来,由于在口头言语出现之前,皮亚杰发现感知运动智慧和逻辑,因此他承认在知识的建构过程中,他早期的研究过高地估计了语言和社会的相互作用。[16]正是这一时期皮亚杰对社会因素作用的重新思考的一些论述,成为批评者指责皮亚杰忽视社会因素在认知发展中作用的依据。 Beilin[17]指出,当皮亚杰进入结构主义阶段,他开始从主体活动的自我协调和自我适应中研究认知结构和运算。他提出物理抽象和反身抽象分别作为物理知识和数理逻辑知识的主要来源。与直接来源于活动、经验和客体的物理知识相比,数理逻辑知识起源于个体自己活动的协调。皮亚杰特别强调反身抽象的作用,用它来解释认知发展的传递和新知识的建构。这导致有的批评者指责皮亚杰在发展中过分看重主体的作用,而忽视客体社会因素的作用。其实即使在这一阶段,皮亚杰仍然深信“仅靠自己,个体将永远不能获得完全的守恒和可逆性”,从而强调了社会因素在认识发展中的作用。
皮亚杰作为一个结构主义者,他认为结构主义“有两个共同的方面:一方面,是一个要求具有内在固有的可理解性的思想或种种希望,这种理想或希望是建立在这样的公设上的:即一个结构是本身自足的,理解一个结构不需要求助于同他本性无关的任何因素;另一方面,是已经取得的一些成就,它达到这样的程度:人们已经能够在事实上得到某些结构,而且这些结构的使用表明结构具有普遍的,并且显然是有必然性的某几种特性,尽管它们是有多样性的。”[18]换言之,皮亚杰认为结构主义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在一个研究领域里要找出能够不向外面寻求解释说明的规律,能够建立一个自己说明自己的结构;第二,实际找出来的要能够形式化,作为公式而作演绎法的应用。
由此我们认为,皮亚杰在考察儿童认知水平的发展时,不可能违反结构主义原理,简单地求助于能加速、延迟和阻碍儿童智慧发展的外部社会因素来详细说明,而只可能主要从儿童智慧发展的内部建立一个自己能说明自己的认知模式来分析说明。这是由结构主义的方法所限定的。其实,皮亚杰也正是用儿童心理结构发展的最基本概念图式,尤其是用认知发展的核心运算图式来考察儿童心理发展水平,并对儿童认知水平由低一级水平图式向高一级水平图式的发展,作出感知运动、前运算、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阶段的划分。尽管皮亚杰感兴趣的是认知阶段出现的序列,但是每一个阶段具体出现的时间是有变化的,它依赖于个人过去的经验,更取决于能加速、延缓甚至阻碍其发展的社会因素。[19]皮亚杰并没有半点轻视社会因素作用的含义。
皮亚杰儿童智慧发展理论所关心的是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考虑到儿童本身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皮亚杰承认[19]他研究的被试并不具有普遍性,也不是无背景限制的。他甚至认为不同的民族发展也有与他确认的不同的心理发生道路。因此,Murray等批评皮亚杰学派的认识主体没有性别、民族和文化等是明显缺乏依据的。另外,批评皮亚杰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不仅是由于皮亚杰拒绝社会经验主义的观点,而且更重要的是比起他的批评者,皮亚杰更关注于认识论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这主要是由皮亚杰发生认识论所特有的问题(认知的发生发展)所决定的。
通过以上对皮亚杰有关社会因素作用的论述、分析和讨论,我们不难看出,在儿童认知发展研究中,皮亚杰从一开始就注意到社会因素对儿童认知发展的重要影响。他不仅没有在真空中想象儿童发展,而且还在其研究的不同时期,从功能主义的纯社会解释逐渐发展到结构主义的客观公正解释。因此,简单地批评指责皮亚杰忽视社会因素在儿童认知发展中的作用是有失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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