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恢复:中国生态恢复的目标与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态论文,中国论文,方向论文,目标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4831(2015)01-0001-06 DOI:10.3772/j.issn.1673-4831.2015.01.001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会使生态系统退化严重,部分区域生态功能整体退化甚至丧失,大大削弱了其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1-2]。为了整治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受损的生态系统,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已经批准和实施了一大批生态恢复工程[3]。尽管有的生态恢复工程已显现出一定的效益,但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4-8]。为了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提出要实施重大生态恢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和湿地面积。笔者在梳理我国已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生态恢复应以生态功能恢复为目标,促进生态功能恢复。这些问题的探讨对于目前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的调整、改进及未来重大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均有重要指导意义。 1 我国生态恢复工程现状 我国针对水土流失、荒漠化等区域生态问题及生态资源退化实施了一系列的生态恢复工程。1983年实施了第1个国家列专款,并且有规划、有步骤地大规模连片集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建设重点工程[9],之后又先后实施了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等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表1),水土流失治理亦逐步由单一措施、分散治理、零星开展的群众自发行为发展成为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其建设规模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针对森林生态系统的退化,1978年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拉开了中国林业利用财政资金建设大规模生态工程的序幕,之后又相继启动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等17个林业重点工程,后经整合形成了当前的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26]。为强化草原保护,集中治理生态脆弱和严重退化草原,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重点工程[11]。针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从2004年启动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此外,在荒漠化防治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恢复等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生态恢复实践工作。总体而言,我国生态恢复工程具有规模大、资金投入多和建设期限短的特点[27]。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生态恢复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使工程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植被覆盖面积持续增加。截至2012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造林4.42×,封山育林1.82×(图1)[28]。 图1 工程实施至2012年的造林情况[28] 自2003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至2010年完成围栏建设任务5.17×,其中禁牧围栏2.61×,休牧围栏2.48×,划区轮牧围栏8.56×,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24×;截至201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治理草原3.75×,区域生态问题得到了初步控制[6]。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9.20×,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30×,营造水土保持林4.60×;第3次全国水力侵蚀普查结果表明,强烈级、极强烈级与剧烈级侵蚀面积与第1次普查结果相比分别减少29.7%、35.0%和43.0%。截至2009年底,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沙化土地面积为1.73×,与2004年相比其面积分别减少1.24×和8.58×[7]。生态恢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经济林果业、草畜养殖业、中药材种植业和生态旅游业等特色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29];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生产效率,增加了家庭收入,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30]。 2 我国生态恢复存在的问题 我国生态恢复工程投入巨大、涉及面广,在遏制生态退化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过去的生态工程基本以生态问题为导向,对区域生态功能的提升重视不够,局部生态恢复与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不紧密,导致生态工程的实施未能发挥出最大的生态与经济效益。 2.1 以生态问题为导向,未能对区域生态功能恢复给予足够的关注 任何生态恢复都必须基于生态退化问题开展,在对生态退化问题识别和受损机理诊断的基础上开展恢复工作[31]。目前,我国生态恢复大部分是以生态问题为导向的,基本是围绕水土流失、草地退化、沙尘治理、湿地退化、水体污染和荒漠化等生态问题开展的。恢复中以生态问题为切入点,但是恢复的终点应是区域生态功能的提升,而这是我国生态恢复工程所欠缺的。由于生态过程的复杂性和尺度性,单纯的以生态问题出发设计生态恢复工程往往会因一些重要生态过程的改变而带来新的生态问题。通过在赤峰的调研发现,为防止沙漠化赤峰进行了大面积造林,森林覆盖率得到提高,沙漠化也得到了遏制,由于大面积的森林对于水分的消耗导致境内的河流出现了断流,降低了其水源涵养功能。在退耕过程中,本来该种草的退耕地种上了树,从长期来看,由于自然条件不适宜,种树的成功率很低,生态问题亦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也造成了恢复资源的浪费。因此,我国生态恢复应以问题为导向转向以提升区域生态功能为导向。 2.2 总体规划与决策机制缺乏,导致生态恢复效益低下 生态恢复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生态建设措施,需要有区域性整体规划与长期维持的具体安排。现实中,由于生态恢复缺乏整体规划导致生态恢复效益低下的现象比较普遍。以退耕还林为例,由于退耕还林工程出台和推进过快,前期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工程实施后都一直没有出台一个科学、有序的总体规划[3]。不少地区实施工程前准备工作较差,可行性研究工作不够,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26]。规划和决策程序的不完善使得生态恢复过程中因各级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或违背生态地理分布规律等因素导致植被成活率低、持续性差,从而制约了区域生态功能的提升[32]。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生态恢复科学规划决策机制,保障生态恢复实施过程中的科技支撑,对生态恢复目标、恢复计划、工程监督及恢复评价等问题进行科学规划。 2.3 在生态功能恢复定位上,未能理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生态系统退化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使得生态恢复工作任务复杂而艰巨。我国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这样的地区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如果不考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生态恢复的最终目标将难以真正实现[33]。目前的生态恢复主要集中在生态系统结构、过程的恢复上,忽视了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脱贫等现实问题的有机整合。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特点,建立既满足区域生态保护需求又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恢复模式是当前恢复实践中尤为欠缺的。 3 以区域生态功能为目标开展生态恢复实践 恢复目标是恢复生态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关于究竟该恢复什么的问题受到了众多学者的争论,探讨的焦点集中在物种[34]、植被结构[35]和干扰前的状态[36]等方面。如果生态恢复仅仅是重建了生态系统结构和组成而没有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则不能认为其是成功的恢复[37]。生态恢复的最终目标就是重新建立一个完整的功能性系统,而不是基于参考信息的一些不明确的自然状态。尤其是在区域尺度上,过度的关注局地样点的恢复对区域生态功能的提升通常意义不大,除非这些恢复点对于联系基因流、能量传输和水文过程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以生态功能为导向,将生态功能恢复作为我国生态恢复的目标与方向,基于此规划我国国家层面和区域尺度上的生态恢复工作。 3.1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生态功能恢复的目标 受气候、地形等自然条件的影响,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其服务功能在种类、数量和重要性上存在很大的空间异质性。因此,在生态恢复实践中,必须明确恢复区域中哪些生态功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生态功能区划是基于区域生态系统特征、受胁迫过程与效应、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环境敏感性等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生态功能的空间单元的过程,每个划分的空间单元具有一定的主导生态功能[38]。将生态功能区划所确定的主导生态功能作为生态恢复的目标,既体现了生态功能的空间分异规律的同时也使得恢复具有针对性。 3.2 以生态适宜性为前提,进行生态恢复规划 根据区域生态系统特征、水热条件及资源利用要求,进行生态恢复的适宜性分析,以恢复的视角审视生态系统退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为科学合理的规划恢复实践活动提供依据。在大的区域尺度上,根据热量、水分条件和生态区划确定恢复的植被类型和产业结构,遵从“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适地原则。在小尺度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根据生态系统退化程度、立地条件确定植被的配置结构。 3.3 局地恢复与区域调控相结合,提升区域整体生态功能 当前,生态恢复主要集中在生态系统层次,针对局地生态退化开展恢复实践。由于我国生态系统退化范围广,生态退化类型多样,生态退化问题复杂,局地尺度的恢复治理措施难以整体提升区域的生态功能。尽管我国重大生态恢复工程实施的空间范围很大,但在具体的工作中通常关注于局地退化的恢复治理及示范,大多数恢复工程未能在区域尺度将生态恢复与区域经济发展进行有机整合,结果导致生态恢复效益低下。为此,在我国重大生态恢复工程的实践工作中应实施局地恢复与区域调控相结合的恢复策略,理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局地尺度针对退化的关键点开展恢复治理,在区域尺度上以调控为主,基于此建立区域生态功能提升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恢复模式,实现生态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 4 促进我国生态功能恢复的对策 4.1 建立生态恢复工程的科学决策机制 生态恢复工程的科学决策是对于一个区域即将实施的生态恢复工程进行的全面规划设计。为保证生态恢复工程能够以科学、有序的方式稳妥推进,需要建立包括恢复工程规划、监督管理、监测评价、决策分析和政策保障为内容的科学决策机制。对于恢复工程的规划,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生态恢复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的科学家和生态恢复区各级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互动决策机制。建立生态恢复监督管护长效机制,开展生态恢复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恢复工程的后期管理,确保恢复工程的质量。建立动态的监测评价体制,制定生态恢复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决策分析机制,对于监测数据、评价结果反映出的恢复进程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反馈,对于如何调整恢复计划作出决策。集中出台有利于生态恢复的配套政策,例如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8个主要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这对于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遏制我国草原生态整体恶化局面、促进草原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2 以生态功能为导向规划和整合我国生态恢复工程 我国生态恢复工程多数是由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发改委等不同部门依据自身情况提出并分别规划实施的,由于受到部门特点、利益等因素的限制,这些恢复工程在我国生态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存在着局限性。一方面由于受部门职能的限制,部分工程难以对某些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内容开展更深入的工作;另一方面不同部门所设计的工程之间存在着重复工作、资金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最终导致同一生态建设区的生态工程之间及不同生态建设区间的生态工程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不仅削弱了生态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而且导致资源的浪费。建议改革和完善目前的生态管理体制,建立能够统一领导和调度的生态建设与恢复机构和在此机构领导下的各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恢复的工作机制,制订国家层面上生态保护、恢复和建设的战略规划。在总结既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及政策经验基础上,实施流域(区域)内以及区域间重大生态工程的整合,统筹设计,积极开展分重点、分区域的生态恢复与整治工作,对于集中力量开展生态恢复与整治,彻底改善生态退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态系统具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和产品提供等多种功能,对于特定恢复工程要以恢复生态系统的主导生态功能作为核心任务。在我国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中,京津风沙源恢复区可以选择以防风固沙,黄土高原退耕还林可以选择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导功能,作为区域生态恢复的目标,并据此规划相关的恢复工程。建议以主导生态恢复功能对我国实施的和即将实施的重大工程进行规划整合(表2)。 4.3 构建动态的生态功能恢复评价体系 生态恢复的评价已经受到广泛关注和研究[39],然而真正能够得到必要评估,报告恢复成功与否并从中学习经验的恢复项目还很少。从目前的研究和实践现状来看,我国关于生态恢复评价工作尚不系统。因此,应建立动态的生态功能恢复评价体系,以指导我国重大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生态恢复是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态、经济、文化等多方面要素,成功的恢复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尤其是功能层面的恢复。持续性是成功恢复的必要条件,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很多恢复工程最初是乐观的,而随着时间的增加恢复结果往往低于预期。因此,有必要对生态功能恢复进行持续的跟踪评价,对生态恢复开展恢复前、恢复初期、恢复进程和恢复后的评价。恢复前的评价能够为恢复措施实施后的评价提供参照,同时也是恢复规划的重要环节。恢复初期评价能够保证恢复生态系统演替的顺利进行,是恢复成功的保证。恢复进程的评价是调控恢复生态系统演替轨迹、调整恢复措施的基础,对于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实施的持续时间很长的生态工程尤其重要。恢复后的评价是对生态功能恢复的最终评价,通过总结评价生态恢复的相关经验,为未来的生态恢复提供经验借鉴。生态功能恢复:我国生态恢复的目标与方向_生态系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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