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三岁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岁论文,公务员制度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3年10月1日, 李鹏总理于此前签发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举国翘企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推行。
作为政治体制的要素之一, 一个国家的干部人事制度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必须同步。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之后不久,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了其时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并且指明了“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拔、报考、任免、考核、转换制度”的改革方向;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酝酿提出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经历了1984年以后长达8 年多时间方方面面的调查研究,反反复复的试点推行,在理论、实践、民意三大基础上凝结而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
现在,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堪称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大突破的三年,堪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具体推进的三年。在这三年里,冲撞产生了,国家公务员制度也长成了。它或许还称不上枝繁叶茂,但它的躯干已然矗立。
把好入口:推行考试录用制度
对于国家公务员制度而言,考试录用制度无疑是其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其最醒目的标志。
我国其实并不缺乏考试录用的传统。在“凡进则考”的科举时代,青史留名的布衣从政者不在少数。更多地是因为受到他们的鼓舞,唐太宗才生出“天下人才尽入我彀中”的豪气。只是愈往后,科举制愈僵化,愈扭曲,以至到孙中山先生那里,考试录用已经成为一种憧憬:“无论贵族贫民,一经考试合格,即可作官,备位卿相,亦不为僭,此制最为平允。”
1994年6月,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1994年8月,中央国家机关率先联合考录公务员。 虽然参加的部门不多,录用的计划有限,但是群众欣喜之余,仍然声称从中“真正看到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曙光”。其间铁道部尝试面向全国铁路系统考录公务员,在小范围内打破地域界限,结果报名352人,资格审查合格267人,其中京内98人,京外169人。较之以往在北京地区铁路单位个别选调, 质量自不可同日而语。许多外地考生强调,如果不是面向全国公开考录,部机关用人怎么也用不到我们头上,就冲这个机会,就冲这个平等,我们也得竞争一回。
1995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再次联合考录公务员。 除了面向全国本系统考录的部门又有增加外,在打破身份限制上则共同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报考者只要具有北京城镇居民户口,不问干部还是工人,不问全民所有制还是其它所有制,不问在职还是待业。
与此同时,地方国家机关也先后开始动作。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先的辽宁、吉林、陕西、湖北等18个省、市、自治区适时组织了首届省直机关考录公务员的工作,辽宁、吉林两省还组织了首届市、县级机关考录公务员的工作。令人既惊且喜的是,在打破地域、身份限制方面,多数省比中央国家机关的步子还快,力度还大。
1995年6月,吉林省组织全省7个市(州)、27个县(市)的国家机关考录684名公务员,明确宣布报考者不受身份及相对地域限制。 据统计,报考者达9306人,其中农民512人。后来的国家公务员,就有13 名出于这512人之列。
相继跟进的省份在打破限制方面各有探索。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考录公务员允许跨地市报名,结果第一名就是外地人,被录用的10人有4 人不是武汉户口。海南省直机关对报考正、副主任科员职位和硕士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问地域,后来的录用者中多有硕士。河北省政府考录公务员的声势最大,2000多名报考者中,来自石家庄以外的本省人和来自省外的北京人、天津人、四川人、湖北人、陕西人几占其半,一时热闹非常。
今年5月中旬, 西安市首次组织了主要面向农村的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的工作,允许农民报考。消息发布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西安市郊区农村青年奔走相告,兴奋不已;为期3天的报名会上, 始终人头攒动,笑语喧哗,父携子、妻送郎、夫妻双双报考的动人场面举目可见。
3年来考试录用制度的推行, 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优化了国家公务员的队伍,强化了国家政权的建设,或许更重要的是,它还促成了全社会公平竞争的气候,赢得了相当范围的民心。
陕西省考录公务员的竞争中,主管人事的副省长的女儿落选,而靠自学获得大专学历的原西安灞桥菜市场的卖菜青年可宗革却脱颖而出,如愿走进省体委的大院。吉林省永吉县农民王利民考上检察官之后激动地表示:“考录公务员给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我们农民不怕平等竞争,我们农民拥护平等竞争!”
一位被中央机关录用的报考者,上岗之后很久还常常感慨:原以为不过是做分母,做陪衬,不过是自己犯傻哄自己,现在看起来,是真不一样了。通过考录进入陕西省机关的一些报考者,拿到通知后相互交流体会,最共同的感触,也是庆幸自己没有自作聪明作壁上观。
考试录用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在3 年推行中获得了对待眼睛一样的爱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四个词,在依旧挂在人事工作者嘴边的同时,开始为群众所记诵。据了解,首届公务员招考,从中央到省区到市县,各级纪检、信访部门至今基本没有收到反映徇私舞弊行为的举报。
理顺楼梯口:推行考核制度
1994年3月,人事部颁发《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此后两年来,全国各级行政机关据此普遍开展了公务员考核工作。据初步测算,全国各级行政机关1994年度共考核公务员513万余人,1995 年度共考核公务员522万余人。1994年度评出优秀人员近75万名, 确定不称职人员6161名;1995年度评出优秀人员72万余名,确定不称职人员4806名。
绝大多数单位将考核结果与人事管理工作六挂钩:一是与发放奖金挂钩;二是与增长工资挂钩;三是与晋升职务挂钩;四是与开展行政奖励挂钩;五是与公务员培训挂钩;六是与辞退制度挂钩。特别是,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被罚出,这一“黄牌累积”的法则成为各单位共同恪守的铁律。完全根据考核结果,沈阳市去年晋升各级领导职务156人, 降职62人,辞退16人;劳动部将5名处级公务员晋升为司级公务员, 将15名科级公务员晋升为处级公务员,将10名不称职人员作了降职处理。
考核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直逼长期以来我国干部队伍中形成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诸多怪现象,这样的描述开始在各地的情况反映中不约而同地出现:“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的多了,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的少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违纪、自由散漫的少了;工作主动、为基层服务的多了,办事推诿、互相扯皮的少了。”
在人员过渡过程中,各地普遍实行了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吉林全省竞争领导职位4651个,竞争领导职位人数8150人。辽宁省直处级职位全部实行公开竞争,结果267名主任科员竞争上了副处长职位,其中32 人获得破格晋升,同时72名正副处长落任。
竞争上岗理所当然地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不仅仅因为它给他们中的佼佼者提供了显山露水的舞台,更重要的是,它给他们期望正殷的公务员队伍注入了吐旧纳新的活力;据统计,竞争上岗后,公务员队伍的平均年龄下跌2~5岁,同时学历却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里,甚至下岗者也表现了感人至深的情怀。吉林省临江市21名原副局级以上干部下岗。原水电局一位副局长,竞争落败后到移民办公室作了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记者采访时他一再表示心服口服,他说机会对他是平等的。另一位农业局原副局长,下岗后又参与科长职位竞争获得成功。现在,他担任原来自己部下的职务,工作认真勤恳。
推行公务员制度之后,吉林省平均每个县减少科(股)级职数70~80个。这个一贯被视为“老大难”的问题,因为采取了竞争上岗的办法,基本没有引起震动就消化掉了。
疏通出口:推行辞职辞退制度
对于国家公务员制度而言,辞职辞退制度是当然的重点,也是当然的难点。
对于一支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而言,一定的淘汰率必不可少。特别是,我国历史形成的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当前面临的公务员队伍的任务,同时提出了分流与淘汰的要求。
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1995年7月, 人事部在青岛召开全国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会议,提出要用1~2年的时间在全国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并下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随即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实施办法。北京市劳动局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刚刚颁布后几天,就辞退了10名不合格人员,在整个北京市引起强烈震动。
青岛市俞正声书记亲自进行辞职辞退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公安部陶驷驹部长在全国严打斗争最激烈的时候,仍然操心辞退制度的建设情况。正是在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和人事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辞职辞退制度保持着强劲的推行势头。1995年沈阳市辞退22人,南京市辞退110人, 牡丹江市辞退32人,辞职辞退工作逐渐转入正常化。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一面建章立制,一面开展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辞退不合格的公务员35人。
配套制度的建设是辞职辞退制度顺利推进的保障。四川省政府每年拨款9万元作为辞职辞退工作的专项经费。 吉林省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解决公务员辞职辞退后的住房问题。北京市制定辞职辞退人员后续管理政策,对辞职辞退人员的档案管理、失业救济和医疗等事宜作出安排,使辞职辞退制度得以完备。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共辞退3300余人,其中处以上职务的20余人,科级职务的400余人。 另有相当部分的公务员辞职另谋职业。
正如人事部部长宋德福所说,辞退的意义不在于辞掉多少人,而在于建立起一种机制,有进有出,达到辞退少数激励多数的目的。
青岛市工商局近几年先后辞退了16名不合格公务员,既有50多岁的老党员,也有20来岁的年轻人;既有处级干部,也有普通的工作人员。青岛一位经理评价:我办私营企业,近几年感到工商部门工作质量越来越好,自律方面也越来越好。青岛市工商局的领导则说,好就好在新型用人制度建立起来了。
展望未来:配套措施亟待完善
全国政府机关500多万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过渡, 与机构的改革是同时并举的。目前,国务院各部门的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已经基本完成。
地方25个省级政府机关的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也已经基本完成。地(市)级机关的实施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县乡一级,除吉林、辽宁、山东外,其它省市都还只在进行试点。
吉林全省实施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进行了检查验收。
单项制度方面,除了上文所及的考录、考核、辞职辞退之外,公务员任免、升迁、奖励、培训、回避、转岗等等其它制度也在逐步推行。预计到今年年底,除最高任职年龄限制外,《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各项内容都将程度不同地得到实施。
此外,党的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参照试行工作及18个社会团体机关参照管理的工作也正在展开。
从总体上看,通过三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正在初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正在初步确立,法律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也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
在克服人事管理的历史痼疾方面,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例如,实行公务员制度后,沈阳市大东区1994年收到表扬信568 封,区公安分局警察违纪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4%。
例如,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国家统计局报国务院的月度“国民经济发展综合汇报材料”比过去提前了4天, 季度“国民经济发展综合汇报材料”提前了6天。
再例如,公务员制度推行得力的吉林临江市,去年全市经济增长率达30.6%,市领导把这个数字归因于公务员制度为临江提供了“兴奋的中枢神经系统”。
公务员制度在推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当然更加不容漠视。
一、实施进程不平衡。少数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推行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进程迟缓。二、部分地区和部门推行力度不够。个别的甚至存在“翻牌”现象,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倾向。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职位设置仍有因人设职的,设置非领导职位仍有超规定限额的等等。
虽然有了三年的时间,但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主要还只是完成了制度的入轨,其各个好的机制充分运转起来,还要有一个过程。就好比树干虽然有了模样,但要郁郁葱葱,还需假以时日,并且不辍修剪和灌溉。
好在我们的人事工作者们对此早有充分的准备。就像吉林省“推公办”的同志们所说,公务员制度这样一个全方位、整体性的制度建设,在历史上并无先例,以后也不会来第二遭。过去的三年里我们有付出,也有获得。往后的“推公”,我们同样不吝心血。
总不能亏了“公务员制度”这个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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